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授予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 函》(中证协函[2012]701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本公司代办系统主办券商 业务资格,可从事业务种类为股份转让业务和股份报价业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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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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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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