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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恒池)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雷恒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雷恒池,1960年生,中国国籍,博士,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陕西省气象台助理工程师、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云降水物理与强风暴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5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

议雷恒池

雷恒池独立董事550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雷恒池

雷恒池独立董事22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经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履职期间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以下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4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及对2022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本人还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3年8月28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以及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11月20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本人还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3年12月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本人还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审议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2023年度经营规划、关于调整“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调整部门设置、关于推荐公司总经理和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并就本人熟悉的人工影响天气领域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多次参加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现场及线上沟通会。本人与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政策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3年3月,本人参加了由中国上市协会举办的“全面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帮助本人更好的理解和学习“全面注册制改革”相关制度规则。

2023年7月,本人参加了由深交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举办的“持续开展提高国有上市公司质量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资本运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内容,有效的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3年8月,本人参加了公司证券事务部组织开展的合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注册制下监管趋势、合规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内容。

2023年10月,本人参加了深交所第13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

了后续培训证书。

九、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雷恒池):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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