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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6-00020号《审计报告》,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730,331.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1,114,477.6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11,447.76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679,781.49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2,136,196.66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为53,779,268.7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30,63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6,900,864.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考虑到公司股本规模较小且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公司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30,630,400股为基数,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76,756,480股。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同意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升股票流动性,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核同意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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