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丰茂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文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文君)本人陈文君,作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陈文君女士,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自1994年8月至2016年9月历任上海金融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国际金融专业学科带头人、上海科技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自2000年12月至2012年3 月任上海市大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12年3月至2018年9月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16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上海法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自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兼金融科技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自2018年9月至2021年5月任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复旦大学张江研究院教授兼院长助理,自2020年12月至今任上海人工智能协会数据标注委员会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上海张江高校协同创新研究院副院长,自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陈文君770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22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提名委员会1100

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的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主持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主持了提名委员会工作,对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规划;并积极参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公司财务和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三)报告期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2、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6月2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议案投同意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任职期间,未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发生。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现场沟通、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内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宁波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证券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报告完毕,谢谢!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文君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