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唐丰收先生、陈文君女士、宋岩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