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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66号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润阳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2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润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润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润阳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第3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润阳科技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宪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甘玲

中 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4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26.93 元/股,共募集资金 673,25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39,051,886.79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178,301.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2,019,811.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4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97,756,282.11
减:2023年已使用金额76,185,531.34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76,185,531.34
加:2023年收益总额4,966,415.83
其中: 2023年度理财收益金额3,724,394.3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242,021.53
加:上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定期存款本期赎回100,000,000.00
减:现金管理余额134,300,0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90,000,000.00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237,166.60

专项报告 第2页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连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金融机构名称账号期末余额储存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572900612510301295,486.12活期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104640000003752971,103,557.94活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3301040160016830864490,190.79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403978877878258,802.69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1912510104003125089,129.06活期
合计2,237,166.6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专项报告 第3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303.7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29号),上述置换工作已执行完毕。

2、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2023年公司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961.9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029.69万元。2023年1月16日,上市公司因操作失误使用招商银行专户(专户账号:

572900612510301)置换前期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款140.00万元,后上市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实际应使用杭州银行专户(专户账号:

3301040160016830864)进行该笔置换,上市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对上述置换串户进行了调整,使用正确专户资金完成银行承兑汇票的置换。上市公司后续将加强相关管理工作,避免未来出现类似状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9,000.00万元。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9日和2021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专项报告 第4页

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3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1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13,430.00万元,暂时补充

专项报告 第5页

流动资金金额为19,000.00万元,其他各项募集资金余额223.72万元均存放在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7,325.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18.5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589.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增产 1,600 万平方米 IXPE 自动化技改项目4,768.934,768.93695.252,171.2945.53%2024年4月30日734.16不适用
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36,723.1636,723.164,001.0714,092.2238.37%2024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注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65.945,565.941,838.474,160.7174.75%2024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8,431.198,431.191,083.764,452.0952.81%2024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8,000.005,712.765,712.7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3,489.2261,201.987,618.5530,589.05734.1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前期,因土地置换和权证办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造成进度延缓,致使募投项目推进工作整体滞后。 后受宏观因素的综合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缓。截至2024年4月,“年增产1,600万平方米IXPE自动化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发展战略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为公司已在泰国设立的全资孙公司“泰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为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项目预计正常投产时间为2026年10月,同时延长“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0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0月31日;“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0月31日,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持续稳定的运行与竞争能力。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303.7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29号),上述置换工作已执行完毕。 2、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2023年公司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961.9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029.6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9,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1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13,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9,000.00万元,其他各项募集资金余额223.72万元均存放在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由于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201.9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因此公司对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金额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712.76万元。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为公司已在泰国设立的全资孙公司“泰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为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预计使用募集资金2,078.6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4,945.63万元),项目预计正常投产时间为2026年10月。本次拟延长“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0月31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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