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机认检: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1508 证券简称:中机认检 公告编号:2024-038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中机博也(宁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博也”)已完成2021年至2023年承诺的经营业绩。保荐机构已针对该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专项报告。

2020年12月7日,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增资协议〉的议案》《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有限公司与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也汽车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之增资补充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2020年12月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200.00万元受让中机博也60.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中机博也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调确定。

此次交易中机博也于2020年12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并于2021年2月3日召开股东会,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其中包含3名董事、1名监事;并于2021年2月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了付志坚为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中机博也于2020年12月起并入公司合并报表。

此次交易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

根据《增资补充协议》中股权转让方业绩承诺约定,中机博也原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中机博也在2021年、2022年、2023年各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10万元、243万元、269万元(上述净利润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一)中机博也在业绩承诺期任一年度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则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帅兵应于上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向中机博也补偿,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张帅兵间就业绩承诺事项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应补偿的现金数额=(承诺净利润数-实现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数×本次中机博也60%股权的评估值(即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的增资款总额)。

2、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约定时间进行现金补偿的,每延期一日,应按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中机博也支付违约金。

3、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中机认检支付的补偿总额不超过因本次增资获得的对价总额。

(二)如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帅兵现金补偿不足,则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以其特有的中机认检股权或中机博也股权进行补偿。如以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中机认检股权补偿,则应补偿的股权数量=(应补偿的现金数额-已补偿的现金数额)÷本次增资每注册资本认购价格。如以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中机博也剩余股权进行补偿,则应以“应补偿现金数额”与中机博也本次评估值为基础进行折算确定。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在收到中机认检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中机认检确定的补偿方案进行股权补偿,并配合中机认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三)减值测试及补偿: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中机认检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则湖州鼎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另行对中机认检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在业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已支付的补偿额。前述期末减值额应扣除业绩承诺期内中机博也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承诺金额实现金额差异额完成率%
2021年度210.00312.13102.13148.63
2022年度243.00402.31159.31165.56
2023年度269.00358.8889.88133.41

说明:实现金额是指经审计的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金额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中机博也2021年、2022年、2023年各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已超过此前业绩承诺的净利润,已达到承诺的经营目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机博也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已分别出具专项报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中机博也2021年至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已出具核查意见。

中机博也增加了本公司汽车设计研发板块业务,延伸认证和检测业务链,提高市场化业务收入占比,为构建全链条认检一体化夯实基础。中机博也所经营的业务已经成为本公司主营业务组成部分之一。

六、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机博也(宁波)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机博也(宁波)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机博也(宁波)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4、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业绩承诺期满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