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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认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认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信、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军,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山东莒南朱芦镇教委教师。2010年6月至今,历任北京物资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副主任、会计专硕负责人、会计学院院长。2019年11月至今,任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未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参加专门委员会次数
553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23年度本人对参与表决的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听取公司对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对相关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了审查,以负责的态度,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在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过程中,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3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理财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3年01月16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经审阅并进行沟通讨论,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理财方案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2023年01月16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经审阅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等资料,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且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独立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方案的独立意见2023年09月22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经审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

4.关于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3年09月22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经审阅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该决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月—6月财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独立意见

2023年09月22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经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进行沟通讨论,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月—6月财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与审计与合规部和IPO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过程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确保IPO审计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完成;认真审阅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成了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关联交易、理财方案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公司内审工作的汇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自查和整改情况,并对审计与合规部的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意见。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薪酬制定与发放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考核体系,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政策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通过会面、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报告期内,本人于4月25日—27日赴子公司中机检测现场调研,听取相关经营运作汇报;12月8日参加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快报情况;此外,本人还重点关注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的工作经历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客观发布独立意见,为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了作用。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特别对互动易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向公司求证,要求公司给予真实的回复,敦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各

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持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下列事项,对相关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确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上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和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

审议结果。

八、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其他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军2024年4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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