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20.75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442.53万元(不含税)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78.2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361Z005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710.00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7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4,288.77万元(包括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62.3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72.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342.94万元(包括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342.94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000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4,288.77 |
加: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先行支付发行费用中的进项税 | 358.65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362.30 |
减: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24,000.00 |
加: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 657.82 |
减:本年度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 | 6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342.94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8月2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
月已更名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授权,公司与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存储方式 | 备注 |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35050167620700003438 | 2,395.46 | 活期存款 | |
35050267620700003438 | 4,000.00 | 大额存单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428682769645 | 2,474.46 | 活期存款 | ||
418283576425 | 10,000.00 | 大额存单 |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 7010011200003540023 | 0.08 | 活期存款 | 【注1】 | |
7010011210003408090 | 10,000.00 | 定期存款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196010100100432159 | 11,466.33 | 活期存款 | ||
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196010100100433952 | 4,006.61 | 活期存款 | 【注2】 |
合计 | 44,342.94 |
注1: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
目”已终止,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
7010011200003540023)不再使用,六个月的定期存款1亿元已于2024年1月7日到期赎回,原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转出用于增加项目投资额的7,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已退回超募资金专户中。本账户已于2024年2月5日注销完毕,该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账户。注2:鉴于“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已终止,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196010100100433952)不再使用,已于2024年3月18日注销完毕,该账户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实施地点是南平市延平区南平工业园区,因位于闽江上游,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通报问题整改要求需停止建设,公司基于整改要求及实际情况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78.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5,855.13万元。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扩大产能变更为“年产10万吨高性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同意调整实施地块,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仍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平工业园区陈坑组团”,但实施地块由原宗地“YP2020-04-01”调换成另一地块。同意该项目投资金额由19,157.26万元增加至35,230万
元,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072.74万元增加该项目的投资,并相应调整实施进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调整实施地块与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及相关调整事项、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扩大产能建设“年产10万吨高性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同时终止使用超募资金16,072.74万元增加本项目的投资金额,同意将本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并同意将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调整为2025 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终止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及相关调整事项、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并调整建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转出超募资金至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600万元,尚未回购股份。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附表1。
(八)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本金 | 实际净收益 | 备注 |
1 | 中国银行大额存单 | 2023.01.17 | 2023.10.17 | 10,000.00 | 142.56 | 已赎回 |
2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 2023.03.07 | 2023.09.07 | 4,000.00 | 36.30 | 已赎回 |
3 | 泉州银行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 | 2023.07.07 | 2024.01.07 | 10,000.00 | 未到期 | |
4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 2023.09.07 | 2024.03.07 | 2,000.00 | 未到期 | |
5 |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 2023.09.07 | 2024.09.07 | 2,000.00 | 未到期 | |
6 | 中国银行大额存单 | 2023.10.18 | 2024.10.18 | 10,000.00 | 未到期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000.00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1,578.22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62.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9,157.2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72.3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9,157.2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7.14%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 | 是 | 19,157.26 | 19,157.26 | 63.00 | 73.00 | 0.3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565.83 | 6,565.83 | 299.30 | 299.30 | 4.56 | 2025年3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723.09 | 25,723.09 | 362.30 | 372.3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7,700.00 | 0 | 7,7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 | 否 | - | - | 600.00 | 6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 | 18,155.13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5,855.13 | 600.00 | 8,30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25,723.09 | 51,578.22 | 962.30 | 8,672.3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未产生实际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实施地点是南平市延平区南平工业园区,因位于闽江上游,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通报问题整改要求需停止建设,公司基于整改要求及实际情况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六)有关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八)有关说明。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24,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20,342.94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 | 年产10万吨高性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 | 19,157.26 | 63.00 | 73.00 | 0.3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合计 | - | 19,157.26 | 63.00 | 73.00 | 0.38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及相关调整事项、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终止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能及相关调整事项、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并调整建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4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实施地点是南平市延平区南平工业园区,因位于闽江上游,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通报问题整改要求需停止建设,公司基于整改要求及实际情况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