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0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邵增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慧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送红股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7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1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3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相关文件。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股份公司、力量钻石 | 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丘汇力 | 指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
科美钻 | 指 | 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河南宝晶 | 指 | 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力量香港 | 指 | 力量钻石香港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商丘力量 | 指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海南力量 | 指 | 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扬州力量 | 指 | 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力量绿能 | 指 | 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金刚石研究院 | 指 | 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之参股公司 |
生而闪曜 | 指 | 生而闪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司之参股公司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规范运作指引》 | 指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公司章程》 | 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东大会 | 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年度 |
超硬材料 | 指 | 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等具有超高硬度材料的统称。 |
金刚石 | 指 | 目前所知天然存在的硬度最大的物质,莫氏硬度为10级,化学成分为C,属于碳元素的一种同素异形体,可分为天然金刚石和人造金刚石。 |
人造金刚石 | 指 | 通过模拟天然金刚石生长环境采用科学方法人工合成的金刚石。 |
金刚石单晶 | 指 | 符合GB/T23536-2009规定标准的人造金刚石单晶体。 |
金刚石微粉 | 指 | 金刚石单晶经破碎、球磨等工序形成微米或亚微米级金刚石粉体。 |
培育钻石/合成钻石 | 指 | 人造金刚石单晶中质优粒大可以用于制作首饰的宝石级人造金刚石单晶。 |
六面顶压机 | 指 | 一种使用六个方向施压来形成密闭腔体的高压设备。 |
油缸 | 指 | 六面顶压机中油压活塞往复运动的缸筒或缸套,活塞直径随油缸直径增大而增大,压机压力吨位亦同步增大。 |
合成腔体 | 指 | 合成设备中用于放置合成块的密闭空间。 |
金属触媒粉 | 指 | 铁镍钴合金粉末,一种用于金刚石合成的金属催化剂。 |
氧化锆陶瓷 | 指 | 即ZrO2陶瓷,属于精密陶瓷的一种,在常温下具有高强度、高韧性、耐磨、耐高温、耐腐蚀、不导磁和电绝缘等特性。 |
LED | 指 | 发光二极管,一种固态半导体器件,在电路及仪器中作为指示灯或组成文字或数字显示。 |
IC | 指 | integratedcircuit的缩写,即集成电路 |
粒度 | 指 | 颗粒直径 |
目 | 指 | 粒径计量单位,表示每英寸筛网上的孔眼数目,目数越高粒径越小。 |
μm | 指 | 微米,长度单位,1微米相当于1毫米的千分之一。 |
MN | 指 | 兆牛,压力单位 |
Ф | 指 | 直径符号 |
克拉(Ct) | 指 | 重量计量单位,1克拉=0.2克 |
冲击韧性(TI) | 指 | 金刚石在常温下的耐冲击性能指标 |
热冲击韧性(TTI) | 指 | 金刚石在高温下的耐冲击性能指标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力量钻石 | 股票代码 | 301071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enanLiliangDiamond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邵增明 | ||
注册地址 |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762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76200 | ||
公司网址 | http://www.lldia.com/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lldia.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史地 | 孟浩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东产业集聚区丹阳大道 |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东产业集聚区丹阳大道 |
电话 | 0370-7516686 | 0370-7516686 |
传真 | 0370-6021170 | 0370-6021170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lldia.com | zhengquan@lldia.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巨潮资讯网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徐忠林、陈左欣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史松祥、胡璇 | 2022.4.13-2024.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751,963,739.52 | 906,275,142.84 | -17.03% | 498,351,91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3,720,714.10 | 460,241,381.02 | -20.97% | 239,555,305.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7,673,219.97 | 436,617,296.89 | -29.53% | 229,156,371.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1,301,693.06 | 328,566,535.64 | -14.39% | 288,076,548.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0 | 3.57 | -60.78% | 4.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0 | 3.57 | -60.78% | 4.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7% | 38.73% | -31.86% | 42.41%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6,540,541,933.84 | 6,205,654,319.16 | 5.40% | 1,423,536,775.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327,430,100.86 | 5,255,939,349.93 | 1.36% | 958,318,369.7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64,365,705.83 | 196,234,961.56 | 200,888,999.73 | 190,474,07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609,840.82 | 97,648,546.91 | 90,679,599.00 | 100,782,727.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240,623.66 | 74,611,580.03 | 77,305,457.79 | 92,515,558.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34,970.79 | 77,360,631.70 | 95,382,821.99 | 71,123,268.5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878.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42,341.95 | 12,820,430.31 | 12,115,369.0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3,553,738.07 | 13,460,932.97 | 229,005.1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161,971.4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459.21 | 43,957.84 | -20,000.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6,460.98 | 1,521.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942,656.38 | 2,701,236.99 | 1,926,961.91 | |
合计 | 56,047,494.13 | 23,624,084.13 | 10,398,934.1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1.行业发展概况中国人造金刚石行业经过
多年的发展,已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人造金刚石行业经历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过程,并且逐步发展成为引领全球的民族产业。从2000年开始,中国一直是全球金刚石单晶生产和消费大国,截至目前,我国金刚石单晶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90%以上;金刚石单晶的生产技术和产品品质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国人造金刚石行业为国家乃至全球诸多高新技术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人造金刚石行业是超硬材料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型功能材料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河南省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一系列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推出,对促进我国人造金刚石行业发展提供给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超硬材料行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培育钻石加速崛起超硬材料行业面临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自2018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修改钻石定义,天然钻石巨头戴比尔斯宣布创立培育钻品牌Lightbox,率先在海外掀起培育钻消费巨潮。后续GIA、IGI及HRD三大国际权威钻石鉴定机构均为培育钻石正名并且陆续推出针对培育钻石的分级检测服务,市场权威机构认可搭建起市场共识,市场逐渐规范,引发海内外消费需求爆发共振。宝石级大颗粒培育钻合成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目前培育钻石在行业组织建立、技术规范制定、合成和鉴定技术提升、生产成本和零售价格降低、产能规模和市场份额提高等方面取得快速发展和明显进步,培育钻石行业进入快速崛起的发展阶段。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是专注于人造金刚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培育钻石、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公司凭借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优异的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和市场的认可,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国内企业中位居前列,形成了较强的品牌效应。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人造金刚石行业主要代表企业之一,公司培育钻石和金刚石微粉产品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突出,具备较强竞争优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经营成果概述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金刚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培育钻石、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新产能建设,募投项目陆续投产,产量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主营产品营业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类别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变动分析 | ||||
收入(万元) | 成本(万元) | 毛利率 | 收入(万元) | 成本(万元) | 毛利率 | ||
金刚石单晶 | 20,524.62 | 11,735.88 | 42.82% | 17,440.89 | 8,250.38 | 52.70% | 主要系销售价格下降导致 |
金刚石微粉 | 29,552.51 | 11,878.38 | 59.81% | 31,618.69 | 14,544.41 | 54.00% | 主要系价格上涨导致 |
培育钻石 | 22,757.36 | 10,770.56 | 52.67% | 38,872.09 | 8,064.22 | 79.25% | 主要系销售价格下降导致 |
其他 | 2,361.88 | 1,959.26 | 17.05% | 2,695.85 | 2,407.23 | 10.71% | |
合计 | 75,196.37 | 36,344.08 | 51.67% | 90,627.51 | 33,266.25 | 63.29% |
(二)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重视研发投入,技术储备充足公司在人造金刚石生产的关键技术和工艺控制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原材料配方技术、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制造技术、大腔体合成系列技术、高品级培育钻石合成技术、金刚石微粉制备技术等在内的人造金刚石生产全套核心技术。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创新意识突出的研发团队,致力于人造金刚石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和工艺开发。公司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和工艺改进在人造金刚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取得了丰硕的研发成果,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目前公司已经批量化生产
克拉以下大颗粒高品级培育钻石,处于实验室技术研究阶段的大颗粒培育钻石已突破
克拉。(
)前瞻性的产能布局,抓住行业机遇期公司产能规模快速扩大,在金刚石行业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行情下,各主营产品产能逐步释放,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了夯实基础。
(三)公司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
、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和培育钻石三大类,金刚石单晶产品根据颗粒形貌和应用领域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磨削级单晶、锯切级单晶和大单晶,金刚石微粉产品根据颗粒形貌和应用领域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研磨用微粉、线锯用微粉和其他工具用微粉。公司各类型超硬材料产品在颗粒形貌、产品性能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特性 | 产品用途 | 产品图示(扫描电镜放大图) |
金刚石单晶 | 磨削级单晶 | 粒度范围集中在60/70目以细;晶体完整、热稳定性高、低磁性 | 主要用于制作砂轮、磨轮、磨块、滚轮、滚筒等磨削工具,多用于硬质合金、石材、陶瓷和玻璃等非金属硬脆材料的磨、削以及抛光等。 | |
锯切级单晶 | 粒度范围集中在60/70目以粗,20/25以细;晶形规则、边缘锋利、机械强度高 | 主要用于制作锯片、绳锯和刀具等锯切工具,多用于大理石、花岗岩、混凝土建筑材料以及半导体硅片、光学玻璃、陶瓷等非金属硬脆材料的锯断和切割等。 |
大单晶 | 粒度范围集中在20/25目以粗,晶体完整,内部杂质较少 | 主要用于制作金刚石钻头、刀具、修整器等工具,多用于有色金属、光学平面镜、芯片晶圆等的超精密加工及磨床砂轮修整等。 | |
金刚石微粉 | 研磨用微粉 | 粉体粗端粒径主要为7μm以下,粒度分布极为集中,晶型规则,微粉颗粒强度高,杂质含量极低 | 主要用于制作研磨膏和研磨液等,多用于精密元器件、精细陶瓷、液晶玻璃、宝石及半导体等产品的研磨和抛光。 |
线锯用微粉 | 粉体粗端粒径主要为7-14μm,晶型较好,多棱角、锋利度好、粒度分布集中 | 主要用于制作金刚石线锯等,多用于蓝宝石、单晶硅、多晶硅、精密陶瓷、磁性材料等硬脆材料的切割 | |
其他工具用微粉 | 粉体粗端粒径主要为14μm以上,晶形规则、粒度分布集中、颗粒形状呈浑圆状、具有良好的分散性、耐磨性 | 主要用于制作砂轮、磨片、复合片等其他工具,多用于陶瓷、石材和玻璃等材料的磨削。 |
培育钻石 | 白钻 | 重量在0.1克拉以上的毛坯钻石,晶体洁净、无色、透明度高 | 主要用于制作钻戒、项链、耳饰、手链及其他轻奢饰品。 |
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经过长期的研发和生产实践,公司以技术研发中心为自主研发平台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并形成了研发带动销售、销售促进研发的良性循环模式。公司以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持续开展对人造金刚石原材料配方技术、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制造技术、大腔体系列合成技术、高品级培育钻石合成技术、金刚石微粉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活动,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动态提出研发课题,对现有系列产品进行配方优化和工艺改进;另一方面,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动态提出研究课题,研发新产品、新工艺,不断丰富和优化产品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结合自身经营和研发实际情况,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制定了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的具体流程,技术部紧跟行业技术方向,收集生产与销售部门关于产品优化和市场发展趋势的合理建议,确定研发计划和项目课题;实验室研发项目小组负责完成产品和技术的方案设计、开发过程实施和控制、样件及小批试做和检测;生产部门和项目组负责完成量产移交,最后完成项目评审。
(2)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预测销售、订单驱动、适度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结合市场需求预测、客户订单及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营销中心在公司历史销售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上下游市场销售情况,深度分析评估市场发展动态,合理预测未来市场需求。生产部门在综合考虑未来市场需求预测情况、在手订单和产品库存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组织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公司生产制造中心下设金刚石单晶事业部、金刚石微粉事业部和培育钻石事业部分别负责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和培育钻石的生产制造工作。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特点:一是生产金刚石微粉所用原材料金刚石单晶主要系品级相对较低的金刚石单晶,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自产,一部分来源于外部采购;二是金刚石微粉产品生产过程中,在产出主要型号产品的同时会伴随产出其他型号的联产品;三是合成设备六面顶压机作为通用设备,公司新设计安装的新型六面顶压机均为双级配置,通过使用不同原材料配方、设定不同的合成工艺参数既可以用来生产金刚石单晶又可以用来生产培育钻石,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适时调整产能在金刚石单晶和培育钻石产品之间的配置。公司建立了相关的生产制度,如《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办法》、《生产人员管理办法》、《生产作业管理办法》等,通过相关制度来规范生产管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促使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
)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金刚石单晶、石墨粉、金属触媒粉、添加剂等,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并对重要原材料辅以一定安全库存量的采购模式持续小批量向供应商公开采购。公司设立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开发与管理、原辅材料和机器设备采购等工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办法》、《存货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对采购环节涉及的各项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管理办法》选定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主要流程为:首先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初步调查,对其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供货速度和售后服务等情况作出评价;然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样品进行小试、中试等测试流程,经测试合格的供应商即被加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以备后期供货;最后公司向供应商采购采用小批量、中批量、大批量逐步增加采购量的方式以验证其供货能力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从产品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动态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单。
公司生产部门制订生产计划并经总经理审批,由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由采购部从最新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取质量、价格和交货期等条件最合适的供应商执行采购。公司与合格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如下:
①公司向合格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就规格、型号、价格、数量和交货日期等与合格供应商达成一致;
②合格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的约定将货物交付给公司;
③公司检验入库后,由财务部与供应商核算并支付货款。
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流程如下:
(
)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营销中心具体负责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客户维护、资金回款等工作。营销中心主要通过存量客户介绍、参加行业展会和销售人员上门拜访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和客户开发。在获取潜在客户资源的基础上,销售人员及时保持与客户充分沟通并适时选送样品给客户进行试用和检测,客户试用满意或检测通过后签署销售合同或订单,公司依据合同或订单组织安排生产和供货。
公司产品销售流程如下: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公司人造金刚石产品属于下游客户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之一,需要满足客户提出的产品性能要求,产品及其应用特点决定了公司主要以直销模式开拓市场。由于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公司产品也存在少量向贸易商销售的情况。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一般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后按照销售订单约定的产品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和交货日期等组织生产和供货,除质量原因外不得退货,公司在取得客户签收确认相应凭证后确认收入。直销有利于公司直接面对客户,确保需求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反馈至公司相关部门,为客户及时提供所需产品和服务。
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也签订供货合同,并根据销售订单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公司在取得客户签收确认相应凭证后确认收入。经销商销售模式下的客户不是一般传统的加盟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该等客户只是公司为了区分最终客户而将其定义为经销商,公司对其执行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与其他直销客户不存在明显差别。公司对经销商均采用买断式销售,不存在经销商替公司代销产品的情况。
公司产品定价方式是综合考虑市场供需情况、竞争对手价格、生产成本、销售计划等因素确定销售策略并制定产品售价。在此基础上,公司结合客户信用、订单规模和区域竞争情况实行一定差异化的产品定价。
公司销售结算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和承兑汇票两种方式。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政策,根据客户往年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账期回款情况综合评估其信用账期和信用额度,超出信用额度以外的订单,将按涉及的金额由销售总监、总经理等逐级审批以确定最终信用期限。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协同、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人造金刚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目前已形成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培育钻石三大核心产品体系,产品结构丰富,协同效应明显,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一方面,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处于产业链上下游,公司同时具备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可以领用部分自产金刚石单晶经过破碎、球磨、提纯、分选等深加工工序制作成为金刚石微粉后对外销售。公司的产品协同优势不仅增加了金刚石单晶附加值,还提高
了金刚石单晶的产品周转率,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新设计装配的新型设备和智能生产线,通过使用不同原材料配方、设定不同的合成工艺参数既可以用来生产金刚石单晶又可以用来生产培育钻石,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适时调整产能在金刚石单晶和培育钻石产品之间的配置,充分把握市场动向和机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另外,公司丰富的产品品类、完备的产品结构能够更好的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从而积累更广泛的客户资源;同时丰富完备的产品结构使公司研发技术成果可以在多品类产品间共享,提高了公司研发成果的利用效率,具有明显的技术协同效应;丰富完备的产品结构有利于降低公司开发新客户的信用风险,实现公司内部资源充分利用,降低市场拓展成本,提高业务开拓效率;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规划、调整产品结构,降低对单个产品的依赖度,有效分散公司经营风险。
、研发能力强、技术体系完善的优势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注重技术工艺开发和产品创新,拥有“河南省功能性金刚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品级金刚石大单晶合成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高品级培育钻石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及高耐温金刚石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五大省级科研平台,是“河南省超硬材料及制品产业创新中心”、“河南省培育钻石产业研究院”的牵头建设单位。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创新意识突出的研发团队,与国内多家高校和研发机构开展了产学研合作,致力于人造金刚石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和工艺开发。公司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升级在人造金刚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获得科技成果
项。受益于多年的研发创新成果,公司先后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
项,中央引导地方项目
项,荣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项、三等奖
项,市级科技进步奖
项。先后被授予河南省“高技术工业
强企业”、“百高企业”、“新材料行业
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工信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在人造金刚石生产的关键技术和工艺控制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原材料配方技术、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制造技术、大腔体合成系列技术、高品级培育钻石合成技术、金刚石微粉制备技术等在内的人造金刚石生产全套核心技术。
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如下:
编号 | 技术工艺 | 技术内涵 | 技术优势 |
1 | 原材料配方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用于生产不同粒度型号的金刚石单晶和培育钻石的原材料配方技术,在原材料优选、配方内容和比例、单晶成核控制技术等方面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改善。 | 该技术通过核心配方调整,可实现对金刚石单晶成核数量、粒度范围、颗粒形貌等生产结果较为精准的控制,提高生产效率。 |
2 | 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制造技术 | 该技术采用最新的复合块结构设计、材料选取、工艺制作等专业技术,不断优化密封传压介质的绝缘、密封、保温、传压等技术性能,实现新型密封传压介质自主制备。 | 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制造技术可不断提高密封传压介质的绝缘、密封、保温、传压等性能,为金刚石单晶和培育钻石合成提供更为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结晶条件。 |
3 | 大腔体合成系列技术 | 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腔体为Φ60mm、Φ63mm及以上的六面顶压机合成工艺的一系列技术组合,具体包括六面顶压机合成腔体优化设计技术、金刚石单晶成核促进及控制技术、金刚石单晶生长机制及工艺设计、不同触媒体系高真空还原技术等。 | 该技术通过提高对大腔体六面顶压机合成过程中压力和温度的控制精度,显著提高金刚石单晶和培育钻石的合成效率、产品品质。 |
4 | 高品级培育钻石合成技术 | 该技术在高性能复合结构设计、材料优选级处理、合成工艺控制、晶型控制技术、柔性高效提纯技术、培育钻石指标评价与分析等方面取得突破,为高品级培育钻石生产提供了技术保障。 | 该技术可实现了无色、黄色两大系列培育钻石的优质合成,该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实现批量生产。 |
5 | 金刚石微粉制备技术 | 该技术主要包括破碎筛分技术、球磨整形技术、提纯技术和自动分选技术等一系列金刚石微粉生产工艺技术。 | 该技术可实现各类型号金刚石微粉的高效、批量化生产。 |
此外,公司在超细颗粒金刚石单晶合成技术、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性金刚石研发技术等细分专业方向上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具备技术优势。同时,公司也在持续探索人造金刚石在声、光、电、热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和作为功能性材料产业化应用的多种可能性。
、合成设备先进、生产效率高的优势工艺技术的产业化应用离不开与之配套的生产装备的支撑,特别是人造金刚石产品生产工艺中的核心环节单晶合成需要高度专业化的专用装备。在金刚石单晶和培育钻石的合成过程中,合成装备六面顶压机的设备性能以及合成控制工艺技术的精度和稳定性对产品品质、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具有重要影响。合成设备腔体不断扩大、对中精度不断提高以及合成过程技术精度和稳定性不断提升是提高人造金刚石产量和品质的重要保障。
大腔体压机不仅能够提高金刚石单晶单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而且有利于金刚石单晶的合成效果和质量提高,公司在合成设备先进性和生产效率方面具备较大优势。为强化和保持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将继续引入新型锻造大腔体六面顶压机,加强大腔体合成系列技术研发,强化对石墨粉在转变成金刚石晶体过程中各阶段所需压力和温度环境参数的精密控制,进一步提升转化率和高品级率。
、细分市场领先、知名客户认可的优势
公司在线锯用微粉以及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型八面体金刚石尖晶、超细金刚石单晶、高品级大颗粒培育钻石等特种金刚石产品细分市场具备领先优势。公司线锯用微粉在粒度粗细、分布宽度、粒度组成偏心率、颗粒形状等方面表现突出,公司凭借产品质量和性能优势,与金刚石线锯行业诸多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下游客户达成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公司客户群体已基本涵盖国内金刚石线锯生产的主要企业,公司线锯用微粉国内市场份额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特种金刚石产品方面,公司是国内较早实现IC芯片超精加工用特种异型八面体金刚石尖晶批量化生产的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认可,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并被河南省科技厅认定为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公司
目-1000目超细金刚石单晶产品晶型完整、杂质少、透明度好、热稳定性高,可实现尺寸误差范围
0.3μm-0.03μm的超高精加工,经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较高水平,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并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公司培育钻石产品实现从无到有、从低品级小碎钻的零星生产到大颗粒高品级培育钻石批量供应,目前公司已经批量化生产
克拉以下大颗粒高品级培育钻石,处于实验室技术研究阶段的大颗粒培育钻石可达到
克拉。
公司凭借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已经成功进入诸多国内外人造金刚石制品企业和钻石饰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名单,通过嵌入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持续跟踪客户的产品使用情况,并根据客户反馈对公司产品质量和产品结构进行不断地完善和优化,公司可以持续保持在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方面的优势地位。
、生产管控和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所在人造金刚石行业涉及材料学、力学、化学、机械加工、自动化控制等多领域多学科技术,产品类型多、工艺复杂,且人造金刚石产品质量、生产成本对下游金刚石工具、培育钻石饰品产品的型号、质量、成本等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人造金刚石企业的生产管控、产品质量对企业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管理运行方面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沉淀。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在人造金刚石行业内具备二十多年经验,拥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历,熟悉行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其中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在人造金刚石领域深耕二十多年,带领公司技术团队攻克多项人造金刚石生产关键技术,并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管理团队的经验优势有利于公司快速、准确把握市场机会,及时作出有效经营决策。
在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生产管理制度,制订了一系列作业指导、品质管理流程,实现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程序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严格按照国际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保障持续稳定发展。
在产品质量标准制定方面,公司自行组织制定的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均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以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人造金刚石产品的需求,公司的人造金刚石产品在粒度组成、堆积密度、外部杂质和冲击韧性等主要质量指标上均达到较高水平。公司的人造金刚石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与行业标准对比情况如下:
标准 | 粒度组成 | 堆积密度 | 外部杂质含量 |
行业标准 | 粒度偏差≤7% | 1.35g/cm?-2.00g/cm? | 0.5%-1% |
公司标准 | 粒度偏差≤5% | 1.45g/cm?-2.10g/cm? | 0.3%-0.8% |
资料来源:行业标准为JB/T7989-2012《超硬磨料人造金刚石技术条件》
6、区位优势公司位于河南省商丘国家超硬材料及制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河南省作为我国超硬材料的发源地,是我国人造金刚石及制品企业最为集中的区域,上下游企业众多有利于公司及时了解上游原辅材料供应情况和下游制品企业销售情况,为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和开拓新客户提供了便利,区域内熟练的产业工人和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研发人才资源较多,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产品的质量及技术水平。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751,963,739.52 | 100% | 906,275,142.84 | 100% | -17.03% |
分行业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751,963,739.52 | 100.00% | 906,275,142.84 | 100.00% | -17.03% |
分产品 | |||||
金刚石单晶 | 205,246,228.19 | 27.29% | 174,408,868.66 | 19.24% | 17.68% |
金刚石微粉 | 295,525,095.80 | 39.30% | 316,186,912.61 | 34.89% | -6.53% |
培育钻石 | 227,573,585.98 | 30.26% | 388,720,888.30 | 42.89% | -41.46% |
其他 | 23,618,829.55 | 3.14% | 26,958,473.27 | 2.97% | -12.39% |
分地区 | |||||
境内 | 595,821,859.89 | 79.24% | 620,915,524.81 | 68.51% | -4.04% |
境外 | 156,141,879.63 | 20.76% | 285,359,618.03 | 31.49% | -45.2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603,624,290.94 | 80.27% | 733,692,226.16 | 80.96% | -17.73% |
经销 | 148,339,448.58 | 19.73% | 172,582,916.68 | 19.04% | -14.05% |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 营业成本比上 | 毛利率比上 |
年同期增减 | 年同期增减 | 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751,963,739.52 | 363,440,816.42 | 51.67% | -17.03% | 9.25% | -18.37% |
分产品 | ||||||
金刚石单晶 | 205,246,228.19 | 117,358,825.98 | 42.82% | 17.68% | 42.25% | -18.74% |
金刚石微粉 | 295,525,095.80 | 118,783,793.85 | 59.81% | -6.53% | -18.33% | 10.75% |
培育钻石 | 227,573,585.98 | 107,705,555.63 | 52.67% | -41.46% | 33.56% | -33.54% |
其他 | 23,618,829.55 | 19,592,640.96 | 17.05% | -12.39% | -18.61% | 59.22% |
分地区 | ||||||
境内 | 595,821,859.89 | 294,837,550.16 | 50.52% | -4.04% | 7.70% | -9.65% |
境外 | 156,141,879.63 | 68,603,266.26 | 56.06% | -45.28% | 16.45% | -29.3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603,624,290.94 | 280,143,469.64 | 53.59% | -17.73% | 3.71% | -15.18% |
经销 | 148,339,448.58 | 83,297,346.78 | 43.85% | -14.05% | 33.21% | -31.2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销售量 | 万克拉 | 299,556.12 | 191,655.86 | 56.30% |
生产量 | 万克拉 | 358,276.87 | 199,663.23 | 79.44% | |
库存量 | 万克拉 | 102,594.52 | 43,873.78 | 133.8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新厂区陆续投产,产能规模大幅增长,生产量有所上升。(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直接材料 | 92,164,939.05 | 25.36% | 159,578,182.31 | 47.97% | -42.24%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直接人工 | 37,420,315.31 | 10.30% | 25,980,938.17 | 7.81% | 44.03%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制造费用 | 233,855,562.06 | 64.34% | 147,103,340.05 | 44.22% | 58.97%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合计 | 363,440,816.42 | 100.00% | 332,662,460.53 | 100.00% | 9.25% |
说明
公司主要产品为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培育钻石,人造金刚石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制造费用占成本比例较高的特点。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钻”)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力量钻石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宝晶”)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力量”)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LILIANGDIAMONDUSAINC | 全资孙公司 | 2级 | 100.00 | 100.00 |
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力量”)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力量”)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绿能”)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力量”)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力量”)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绿能”)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54,670,916.7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3.8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77,047,787.50 | 10.25% |
2 | 第二名 | 56,874,336.27 | 7.56% |
3 | 第三名 | 47,565,486.78 | 6.33% |
4 | 第四名 | 45,798,230.01 | 6.09% |
5 | 第五名 | 27,385,076.22 | 3.64% |
合计 | -- | 254,670,916.78 | 33.8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592,383,374.4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3.6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A | 211,654,867.39 | 19.18% |
2 | 供应商B | 177,849,557.61 | 16.12% |
3 | 供应商C | 77,327,478.51 | 7.01% |
4 | 供应商D | 74,471,824.81 | 6.75% |
5 | 供应商E | 51,079,646.14 | 4.63% |
合计 | -- | 592,383,374.46 | 53.6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454,564.36 | 6,030,839.07 | 7.03% | |
管理费用 | 26,288,380.46 | 16,668,796.33 | 57.71% | 主要系新厂区全面投产所致 |
财务费用 | -32,464,672.81 | -15,687,373.06 | -106.95% | 主要系利息收入增长所致 |
研发费用 | 43,857,753.06 | 44,055,545.04 | -0.45%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电子产品抛光用超细金刚石微粉规模化生产技术研究 | 探索一种新的金刚石破碎工艺,设计一种超细微粉分级技术,开发一种金刚石微粉快速破碎及沉降装置,以克服现有技术中,超细金刚石微粉的大规模生产难题。 | 进行中 | 实现电子产品抛光用超细微粉的批量化高效处理。 | 超细金刚石微粉产品在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应用广泛,超细金刚石微粉生产应用技术的研究能降低公司金刚石微粉库存,提高经营效益。 |
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专用金刚石微粉生 | 采用高速气流粉碎机、金刚石微粉自动分选机、微波烘 | 进行中 | 通过研究金刚石微粉表面特征和表面 | 开发高性能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专用金刚石微粉,提升公司 |
产技术研究 | 干等专用设备,研发金刚石微粉多级高效破碎及球磨工艺技术、液相高温氧化杂质消除技术、自动化精细分级工艺技术等核心关键技术,设计超音速粉碎室和高速旋转的分级涡轮实现符合粒度要求的细颗粒金刚石粉被分离。 | 活性剂的分散机制,分析金刚石颗粒在水中的分散行为实现精细分级;设计一种防团聚微波烘干机,实现无污染、定量化和全自动的金刚石微粉烘干。 | 产品质量,提高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 | |
大腔体金刚石高效合成技术研究 | 进行大腔体结构的设计,对合成辅件的制备和处理进行优化改进,以适应大腔体保温和传压的更高要求;对合成工艺进行优化设计。 | 进行中 | 通过结构、工艺、材料的综合优化,达到700-800压机大腔体合成金刚石优质高产的目的。 | 大腔体压机使用时间较短,相关配套技术储备尚有较大进步空间,公司大型压机占比较高,充分挖掘大压机技术潜力,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效益。持续进行大腔体技术研发,能有效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
超细金刚石线锯用高精金刚石微粉工艺研究 | 通过电控系统,设计多级循环工艺,精准控制气流冲击时间和气流强度、调节破碎仓大小等方式,使金刚石均匀破碎成6μm以细颗粒,同时对提取工艺进行优化设计,采用离心等方式实现超细颗粒微粉的快速提取。 | 进行中 | 通过本项目研究实现超细线锯专用微粉破碎工艺的技术突破,大幅降低线锯用微粉生产成本。 | 实现超细线锯专用微粉破碎工艺的技术突破,大幅降低线锯用微粉生产成本,能使公司在市场上占据优势,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
优质大颗粒培育钻石高产合成技术研究 | 通过对材料、配方、合成工艺等一系列因素的持续调整,突破大颗粒培育钻石生产技术。 | 进行中 | 批量化生产高品质大颗粒培育钻石,储备超大颗粒培育钻石生产技术。 | 培育钻石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大颗粒高品质钻石毛坯经济效益明显,大颗粒培育钻石技术储备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
超硬材料合成用新型传压密封材料的研发 | 通过研究传压密封介质材料,满足超硬材料合成需求,实现现有叶腊石材料的替代,解决材料卡脖子问题。 | 进行中 | 通过对新型密封传压介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应用于超硬材料生产,替代现有即将枯竭材料,减少环境的破坏,节能降耗,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 | 有助于公司构建基于新型密封传压介质金刚石合成工艺技术体系,保证原材料持续稳定供应,实现金刚石的高质量合成,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
工业金刚石性能提升关键技术研发 | 通过提升关键技术,增强工业金刚石强度、锋利度、耐磨、耐热温度等性能,满足特定行业对金刚石性能的个性化需求。 | 进行中 | 整体提升工业金刚石强度、锋利度、耐磨、耐热温度等性能,以满足光伏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第三代半导体等行业对人造金刚石的个性化要求。 | 改善高性能金刚石单晶、微粉的生产工艺,全面提升其应用性能指标,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实现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 |
高耐热耐磨金刚石合成及产业化技术研发 | 通过研究高耐热耐磨金刚石合成及产业化技术,解决随着线径的细化和加工速率的提升,金刚石高温石墨化的问题。 | 进行中 | 突破金刚石材料的高耐热、高强度及高耐磨等关键技术难题,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高负荷、超精密加工提供一体化金刚石材料解决方案。 | 高耐热耐磨金刚石材料作为世界先进超硬精细磨料,可用于硅晶加工领域,突破这一关键技术难题,能大幅提升公司产品在光伏硅晶、半导体硅晶等硬脆材料应用占比。 |
800-850缸径压机 | 800-850缸径压机开始试用, | 进行中 | 根据设备设计更加 | 有助于提高培育钻石的单产及 |
大结构培育钻石合成技术研究 | 通过改善培育钻石的合成结构,优化合成工艺,实现培育钻石的产量、质量最大化。 | 合理的培育钻石合成结构,充分发挥800-850缸径压机性能,提高培育钻石的单产及品级。 | 品级,提升公司合成设备制造技术,对公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
超纯复合片专用金刚石微粉制备系统研究 | 设计利用专用设备对微粉表面进行改性处理,有效提高表面洁净度,制备形状规则,粒度分布金刚石复合片(简称PCD)采用金刚石微粉与硬质合金基体一般由静态超高压高温方法制造。 | 进行中 | 实现生产热稳定性好、耐磨性高的PCD产品的烧结生长的超纯复合片专用金刚石微粉系列产品。 | 严格把控原材料金刚石微粉的质量,对于合成稳定可靠的高质量、高性能的金刚石复合片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使公司产品满足市场领域的技术要求,从而提供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
传压保温介质微波处理技术的研究 | 传统烘箱焙烧方式时间长、效率低且水分排出不充分,影响合成产品质量及运行稳定性,研究一种新型传压密封介质,提高焙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 | 进行中 | 采用微波方式对传压密封介质进行处理,达到完全替代传统烘箱焙烧方式,满足超硬材料不同腔体高压合成需求。 | 新型介质处理效率可提高5倍以上,电能消耗降低50%以上,同时对提高公司产品品质,保护环境、节能降耗有重要意义。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06 | 80 | 32.5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1.40% | 13.45% | -2.05%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30 | 15 | 10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31 | 16 | 93.75% |
30~40岁 | 63 | 52 | 21.15%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3,857,753.06 | 44,055,545.04 | 26,554,013.7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83% | 4.86% | 5.33%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0,189,793.12 | 713,960,556.81 | 2.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8,888,100.06 | 385,394,021.17 | 16.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301,693.06 | 328,566,535.64 | -14.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47,427,897.40 | 5,147,350,893.18 | -21.3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46,912,530.35 | 6,728,206,247.90 | -10.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9,484,632.95 | -1,580,855,354.72 | -26.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0 | 4,176,046,535.10 | -92.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1,942,845.92 | 131,453,683.88 | 319.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942,845.92 | 4,044,592,851.22 | -106.2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5,896,819.59 | 2,795,651,876.27 | -170.3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2.82%,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减少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
2、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19.88%,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支付的现金以及公司回购股票支付的现金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54,759,309.66 | 13.22% | 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7,632,457.00 | 1.84% |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6,807,937.33 | -1.64% | 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和坏账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547,201.55 | 0.13%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196,742.34 | 0.05% | 否 | |
其他收益 | 16,427,361.97 | 3.97% |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275,321,570.08 | 19.50% | 3,072,614,018.47 | 49.51% | -30.01% | 主要系募投项目和理财产品投资 |
应收账款 | 125,083,487.19 | 1.91% | 157,911,536.92 | 2.54% | -0.63% | |
存货 | 321,169,448.66 | 4.91% | 205,401,904.55 | 3.31% | 1.60% | |
长期股权投资 | 5,620,885.02 | 0.09% | 6,650,294.66 | 0.11% | -0.02% |
固定资产 | 1,799,329,751.27 | 27.51% | 997,795,663.79 | 16.08% | 11.43% | 主要系募投项目陆续投产 |
在建工程 | 80,063,227.49 | 1.22% | 201,580,445.99 | 3.25% | -2.03% | |
使用权资产 | 2,570,253.46 | 0.04% | 3,556,411.74 | 0.06% | -0.02% | |
短期借款 | 6,187,043.35 | 0.09% | 0.09% | |||
合同负债 | 18,649,680.23 | 0.29% | 16,770,210.05 | 0.27% | 0.02% | |
长期借款 | 218,738,472.44 | 3.34% | 266,800,000.00 | 4.30% | -0.96% | |
租赁负债 | 1,274,476.70 | 0.02% | 2,855,200.28 | 0.05% | -0.03%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1,263,013,820.35 | 7,632,457.00 | 3,846,797,136.15 | 2,601,391,297.08 | 2,516,052,116.42 | |||
上述合计 | 1,263,013,820.35 | 7,632,457.00 | 3,846,797,136.15 | 2,601,391,297.08 | 2,516,052,116.42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为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0,033,477.99 | 票据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4,880,115.31 | 其他 |
应收票据 | 6,187,043.35 | 已贴现未到期的低信用等级应收票据 |
合计 | 351,100,636.65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391,234.58 | 389,093.18 | 70,912.74 | 126,958.19 | 0 | 0 | 0.00% | 262,202.84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0 |
合计 | -- | 391,234.58 | 389,093.18 | 70,912.74 | 126,958.19 | 0 | 0 | 0.00% | 262,202.84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2.01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912,345,791.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14,036.8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755.06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6,958.19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4,421.15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0,912.74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2,202.84万元。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及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219,091.82 | 218,932.14 | 53,333.78 | 63,797.48 | 29.14%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159,908.18 | 149,161.04 | 17,578.96 | 42,160.71 | 28.27%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1,000 | 21,000 | 21,000 | 100.00% | 2022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0,000 | 389,093.18 | 70,912.74 | 126,958.19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400,000 | 389,093.18 | 70,912.74 | 126,958.19 | -- | -- | 0 | 0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各项目按进度正常推进中。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共计24,421.15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 不适用 |
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22,145.00万元;(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48,798.5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力量钻石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贸易 | 50万港元 | 203,395,100.52 | 197,344,072.01 | 136,904,529.58 | 78,615,446.84 | 65,792,356.03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制造 | 3000万人民币 | 2,842,309,523.44 | 85,386,319.74 | 39,932,598.48 | 41,627,123.47 | 40,944,388.5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力量钻石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重要的培育钻石销售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培育钻石业务销量大幅增长,得益于香港便利的贸易结算环境,香港公司业务量增长较快。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是公司重要的培育钻石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公司培育钻石生产线规模迅速扩张,公司产量、销量均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人造金刚石行业是超硬材料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以人造金刚石产业为代表的新型材料产业作为国家发展的新动能和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产业;2017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中提出要依托骨干企业,以“超硬、超细、超纯、超精”为方向,研发低成本、高精密人造金刚石,提高复合材料及超硬材料制品技术水平。
1、金刚石单晶业务人造金刚石在工业领域的市场需求保持稳定增长。随着我国在建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投资的持续增加以及“一带一路”合作战略达成,为中国企业进一步打开了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大门。同时,石材、建材、陶瓷、玻璃、耐火材料、宝石、机械加工等传统加工领域的技术升级和环保观念的不断增强,新兴锯切工具、磨具、钻具、拉丝工具的使用量会持续增长,对人造金刚石的需求也会随之不断扩增。此外,随着人们对金刚石性能研究的深入,人造金刚石在半导体芯片、LED照明、光学元器件、医疗器械、精密或超精密机械的加工制作中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应用,新兴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为人造金刚石市场的稳定增长提供了保障。
2、金刚石微粉业务金刚石微粉在光伏新能源领域全面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的渗透不断加速,在半导体领域的应用前景广阔。金刚石线锯切割技术拥有高效率、低损耗和大尺寸切割能力强等优点,目前已经全面应用于光伏新能源领域,同时其具备适用于集成电路芯片等半导体硅材料切割领域的基础条件,未来一旦实现规模化应用,金刚石微粉的市场需求将大幅提升。金刚石微粉及工具在消费电子产品外壳加工中也有应用,蓝宝石、氧化锆陶瓷等新材料作为消费电子零部件的态势逐步确定,加速了金刚石工具在消费电子领域的渗透;同时随着5G商用化加快,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型材的迭代,为金刚石微粉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3、培育钻石业务培育钻石产品在晶体结构完整性、透明度、折射率、色散等方面可与天然钻石相媲美,作为钻石消费领域的新兴选择可用于制作钻戒、项链、耳饰等各类钻石饰品及其他时尚消费品。培育钻石凭借其质量、成本、环保、科技等优势成为钻石消费的新兴选择,戴比尔斯、施华洛世奇等一批知名珠宝钻石品牌商利用其品牌知名度、时尚的设计理念和健全的销售渠道将培育钻石饰品推向消费市场。随着居民收入增加和人造钻石饰品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培育钻石的市场需求将不断增加,培育钻石在消费领域的渗透率正快速上升。
(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秉承“科技力量、用心创造”的核心价值观,坚持“科技为基、人才为本、用心为要、卓越为求”的经营理念,紧抓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精密加工和智能制造跨越发展以及全球钻石消费市场变革的契机,专注于人造金刚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努力强化金刚石单晶和金刚石微粉技术工艺的创新和提升,不断提高培育钻石合成技术水平,持续探索金刚石产品在声、光、电、热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储备以及其在新兴领域产业化应用的可能性,致力于成为技术领先、品质稳定、管理规范、规模效益突出、具有高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企业。
公司未来将继续以自主创新为核心,通过工艺技术的革新、优质设备的引进、管理水平的提升、服务细节的优化,紧紧抓住培育钻石行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管理优势、产品优势、品牌和客户资源优势以及规模效应优势,积极调动全体员工能动性,努力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加快完成现有产品的工艺改进和新产品研究开发,加速推动产能释放,持续向全球客户提供更具成本优势、更高品质、更全品类的产品,提升市场优势,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力争成为享誉全球的人造钻石生产企业。
(三)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将秉承“聚焦资源、做强主业”的发展战略,坚持“调结构、创效益、铸品牌”的经营策略,凝心聚力,拼搏进取,深耕超硬材料主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具体经营计划描述如下:
(
)目前国际市场上,培育钻石行业市场渗透率持续增长,公司计划2024年度,着重推动在培育钻石下游终端市场的布局,扩建公司自有品牌体系及零售旗舰店,推动培育钻石饰品行业的发展,加快培育钻石在全球消费市场的全面覆盖。
(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保障持续创新能力公司坚信技术进步是驱动行业发展的关键力量,持续创新能力是公司实现发展目标的关键因素,下一年度,公司将加快建设研发中心,引进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增加研发设施和检测仪器设备投入,提高科研开发和产品检测能力,进一步拓宽产品种类和应用领域,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扩大公司在培育钻石领域的技术优势。(
)夯实管理基础、持续管理创新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强化管理优势,抓好管理维度,探索管理深度。内部控制管理上,严格执行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更为科学、高效、合理的决策系统;信息管理上,优化IT流程,深化两化融合,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流程化,强化高端智能制造能力;成本管理上,强化质量意识,突出过程控制,提高产销协调效率,着重强调重点原辅材料的降本增效。
(
)强化技术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客户结构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抓好产品技术升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厘清技术升级目标及思路、创新产品。第一、进一步扩大培育钻石产品整体营收占比;第二、保障金刚石单晶产品核心客户供应;第三、扩大金刚石微粉产品技术优势,保持在光伏新能源领域中的领先优势。
(
)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团队建设下一年度,公司将聚焦各类优秀人才,围绕“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更迭”四项创新机制,快速引进行业精英人才、储备优质人才、培育内部潜力人才,重点落实人才发展战略。创新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利用好即时性与中长期、精神与物质、晋升与薪酬三种激励有效结合,让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回报。强化团队意识,培育具有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服务意识的高绩效人才团队,凝聚工作合力,心里有目标,肩上有责任,脑中有思路,脚下有行动。
(四)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市场竞争风险报告期内,超硬材料产业在培育钻石兴起、光伏新能源、消费电子等行业需求快速增长的影响下,行业规模明显增长。但是,公司所处的超硬材料行业受宏观环境、上下游产业链景气度及同业竞争对手产销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或行业出现重大调整,将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跟踪行业竞争态势,把握行业风向,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和经营管理策略,对可能出现的新的竞争和挑战及时作出应对措施。同时,公司将加强技术创新力度,加强培育钻石技术研发,加大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等产品市场开发力度,提升高端产品的营收占比,进一步扩大影响力,提升竞争力。
、技术更新风险近年来,随着技术的提升和需求的增长,培育钻石不断向大颗粒、高品级方向发展,同时,若公司不能保证培育钻石生产技术升级,则有可能面临技术与产品开发落后于市场需求的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力度,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注重产学研合作、上下游协同,提高研发绩效产出,积极寻觅并抓住技术发展新契机,不断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现有业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效益的可能性。如果项目无法实施或者不能达到预期效益,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积极加强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抢占市场机遇,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把握市场需求主动权。同时,公司将紧抓项目实施
质量和进度,合理规划、有序调度公司全力保障募投项目建设,促使募投项目尽快全面投产,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期。
、人才流失或短缺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依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运营管理、内部控制、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各环节亟需大量专业的高素质人才的加入,若公司不能维持人才团队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盟,则公司经营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均面临重大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大培养和引进更高水平人才的力度,以满足公司日益发展壮大的需要,同时,不断完善各种激励方式,促进公司和员工利益共享机制的形成,在最大程度内保持并发展壮大公司现有的核心人才团队。
、产品市场价格下降风险随着培育钻石市场增长放缓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存在价格下降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深化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加强技术创新,降低产品成本,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新产品的开发,更好满足顾客需求。
、技术泄密风险公司一直坚持新产品开发创新和生产技术提高并进的技术发展策略,不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公司通过发展完善研发体系、培养研发人员、提高研发效率,保持创新能力。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是竞争力的一部分,一旦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且在运营层面建立和落实了各项保密制度,同时,不断完善各种激励方式,促进公司和员工利益共享机制的形成。
、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存货余额可能会继续增加,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营效率。此外,虽然公司各期末已按照既定会计政策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还可能存在存货跌价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强库存管理,加快库存周转,积极开发新客户、新产品,降低金刚石微粉产品库存规模。
、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目前培育钻石产品主要终端市场在欧美,公司向海外客户的销售收入主要以外币结算。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因此,汇率波动将会影响公司外币计价的销售收入,同时,也影响着公司的汇兑损益,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的变化走势,完善汇率风险预警及管理机制,合理优化外币资产负债结构,适当运用远期结售汇等工具,最大限度减少汇率波动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1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募投项目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销售情况,未提供书面资 | 不适用 |
月05日 | 部办公室 | 料。 | ||||
2023年01月0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咨询是否可以预约调研,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募投项目相关事宜、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募投项目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定增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0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0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0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0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 | 不适用 |
月02日 | 部办公室 | 料。 | ||||
2023年02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性质,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募投项目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东解禁时间,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查询网址,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及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及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东解禁时间,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及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说明会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东人数及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个人实地调研申请,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2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股东解禁时间及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0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0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及年度报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0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说明会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东大会登记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媒体报道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东大会登记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年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限售股解禁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年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能建设相关事项,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业绩预告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和公司财务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和公司财务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和公司财务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限售股解禁计划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 | 不适用 |
月20日 | 部办公室 | 料 |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和定增价格,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和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定增价格,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和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和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和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和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和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定增价格,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年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定增价格,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年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年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东大会登记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1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同行业毛利率情况、境外市场及终端市场布局、未来终端市场规划。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01) |
2023年03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 | 不适用 |
月22日 | 部办公室 | 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
2023年03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年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和公司财务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情况和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情况和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情况和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情况和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情况和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情况和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情况和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年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和回购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和回购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东人数及回购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一季报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近日媒体报道和公司财务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情况和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情况和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定增价格、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及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和回购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产品价格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产品用途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年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和回购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 | 不适用 |
月30日 | 部办公室 | 料。 | ||||
2023年03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及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和回购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3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回复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东人数及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 | 不适用 |
月03日 | 部办公室 | 料。 | ||||
2023年04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问询函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问询函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预约调研,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销售价格、个人调研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公司生产经营及股东人数,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定增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回购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个人调研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回购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回购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回购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东大会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回购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回购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回购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参加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和回购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参加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参加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参加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 | 不适用 |
月21日 | 部办公室 | 面资料。 | ||||
2023年04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和回购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参加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产品价格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投资者交流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参加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二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参加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参加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一季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参加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一季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 | 不适用 |
月10日 | 部办公室 | 提供书面资料。 | ||||
2023年05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募投项目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回购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采购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想对公司进行采访,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问询函、公司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业绩说明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业绩说明会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18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个人 | 全体投资者 | 公司技术路线情况、回购进展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利润分配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 |
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规划、股价波动情况等。 | o.com.cn)2023年5月18日披露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002) | ||||
2023年05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公告及媒体报道相关信息,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定增和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月29日 | 部办公室 |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价波动、分红计划及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5月3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产品价格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东人数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一季报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分红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半年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半年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半年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0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0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0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0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其他部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 | 不适用 |
月10日 | 部办公室 | 面资料。 | ||||
2023年07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半年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半年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定增时间,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其他部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相关情况、半年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业绩预告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半年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7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东减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0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应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0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东人数,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0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报告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东人数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应用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东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情况、半年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股价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股价相关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建议,未提供 | 不适用 |
月21日 | 部办公室 | 书面资料。 | ||||
2023年08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价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2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0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发展、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0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0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咨询是否可以预约调研,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部电话,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股东减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东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报告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2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09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0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及官网进展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0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其他部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股价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及官网进展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19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咨询是否可以预约调研,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0 | 证券事务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发展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月26日 | 部办公室 | |||||
2023年10月2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0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销售网站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0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发展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股东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发展情况、咨询是否可以预约调研,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是否可以预约调研,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回购、产品相关建议,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1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及发展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1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说明会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开放日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是否可以预约调研,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业绩预告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3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增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0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04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募投项目及产品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05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0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回购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07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08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财务报告相关事宜,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产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行业基本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13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增持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20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警示函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21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生产经营及警示函相关事项,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22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年报披露计划,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2023年12月26日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销售部电话咨询,未提供书面资料。 | 不适用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邀请了见证律师依规进行现场见证。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保证了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
、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并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人员、资产、业务、管理机构、财务核算体系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保证了公司独立运转、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依法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独立性等均没有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等情形。
、董事与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公司董事能够依据上述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能够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状况,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谨慎决策,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公司监事能够按照上述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召开监事会,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忠实、勤勉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和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并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沟通,实现与客户、员工、股东、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维护各方权益,推进环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司认真接待投资者及调研机构的来访和咨询,对待来访接待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违反公司治理规范的情况。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机器设备、商标、专利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和权利,对所属资产拥有完全控制支配权。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干涉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办理纳税登记,独立依法纳税。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管理职权,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相同、相近的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不依赖于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5.92%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4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0.08% | 2023年12月25日 | 2023年12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邵增明 | 男 | 43 | 董事长 | 现任 | 2016年03月16日 | 48,095,832 | 590,005 | 38,476,665 | 87,162,502 | 1、2022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转增8股;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 ||
总经理 | 离任 | 2016年03月16日 | 2023年08月28日 | |||||||||
李爱真 | 女 | 73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03月16日 | 20,000,000 | 16,000,000 | 36,000,0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转增8股 | |||
张存升 | 男 | 42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03月05日 | |||||||
陈传勋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03月05日 | |||||||
陈江波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03月15日 | |||||||
鲁占灵 | 女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03月 |
15日 | ||||||||||||
李琰 | 女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9年03月15日 | |||||||
陈正威 | 男 | 3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8年07月13日 | |||||||
邵海明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2018年07月13日 | |||||||
谷长青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2018年07月18日 | |||||||
王腾吉 | 男 | 54 | 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8月28日 |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3年05月19日 | 2023年08月28日 | |||||||||
周智华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03月16日 | |||||||
贺凌云 | 女 | 5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03月16日 | |||||||
童越 | 男 | 36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7年06月20日 |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19年03月25日 | 2023年05月19日 | |||||||||
史地 | 男 | 40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08月28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68,095,832 | 590,005 | 0 | 54,476,665 | 123,162,502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2023年
月
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童越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童越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并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邵增明先生推荐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腾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鉴于王腾吉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邵增明先生代行,直至王腾吉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23年
月
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增明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邵增明先生将在公司继续担任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等职务。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邵增明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王腾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王腾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023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王腾吉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王腾吉先生仍继续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邵增明先生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史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史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史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邵增明 | 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8月28日 | 工作调整 |
王腾吉 | 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8月28日 | |
童越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3年05月19日 | 工作调整 |
王腾吉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3年05月19日 | |
王腾吉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3年08月28日 | 工作调整 |
史地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3年08月28日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邵增明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力量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2023年8月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科美钻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河南宝晶执行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海南力量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扬州力量执行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力量绿能执行董事。
李爱真女士,195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77年7月至1994年10月,小学教师;1994年11月至2010年10月,无业;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力量有限监事;2016年3月至今,任力量钻石董事。张存升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12年4月,任山东聊城昌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高级实验员;2012年5月至2016年3月,任力量有限技术部部长、总工程师(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任力量钻石董事、技术总监、总工程师;2018年7月至今,任河南宝晶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金刚石研究院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科美钻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商丘力量监事;2023年4月至今,任海南力量监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扬州力量监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力量绿能监事。
陈传勋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9月至2010年9月,任河南省王贡酒业有限公司会计;2010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力量有限办公室主任(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任力量钻石董事、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至今,任力量钻石董事、行政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科美钻总经理;2021年12月29日至今,任商丘力量执行董事。
陈江波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执业律师、仲裁员。1988年12月至2003年11月,历任汕头市金平区司法局工作科员、副科长、科长;2003年4月至2003年11月,兼任汕头市金平区法律服务所主任;2003年11月至2009年7月,任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2009年7月至2019年4月,
任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2019年
月至2022年
月,任英联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独立董事;2019年
月至2023年
月,任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
月至今,任广东求阙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占灵女士,1973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7年
月至今,任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2014年
月至今,任河南省机械工程学会超硬材料工具专业委员会理事;2018年
月至今,任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19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独立董事;2019年
月至2021年
月,任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工程师。李琰女士,1970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教授。1992年
月至2002年
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工作;2002年
月至2005年
月,就读于郑州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年
月至2013年
月,历任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副教授;2013年
月至今,历任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副教授、金融系副主任、教授。2019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独立董事。
(二)监事陈正威先生,1988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
月至2016年
月,任力量有限技术员;2016年
月至2018年
月任力量钻石监事、技术员。2018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监事会主席、副总工程师。谷长青先生,1986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
月至2014年
月,历任力量有限车间班长、实验室设备技术工程师、车间主任。2014年
月至2016年
月,从事商业个体经营;2016年
月至2017年
月,任力量钻石车间主任;2018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生产经理。2018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监事、生产副总监。
邵海明先生,1986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
月至2010年
月任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黄阁坑恒信金属制品厂技术员,2010年
月至2016年
月,任力量有限技术员;2016年
月至今,担任力量钻石技术部部长。2018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监事。
周智华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
月至2013年
月,历任三门峡金渠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销售部经理;2013年
月至2014年
月,任三门峡天钻晶体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5年
月至2016年
月,任力量有限销售总监;2016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销售总监、副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王腾吉先生,总经理,1970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
月至2001年
月,曾任兰石集团金刚石厂生产、技术厂长;2001年
月至2019年
月,曾任湖北鄂信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全资子公司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全资子公司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总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全资子公司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总经理。
。贺凌云女士,副总经理,1970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9年
月至2011年
月,任湖南航天7803厂检测员;2011年
月至2016年
月,任力量有限车间主任、生产副经理;2016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生产总监、副总经理。
童越先生,财务总监,1988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2年
月至2017年
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2017年
月至2017年
月,任力量钻石财务经理,2017年
月至今,任力量钻石财务总监;2019年
月至2023年
月,任力量钻石董事会秘书;2023年
月至今,任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月至今,任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
史地先生,董事会秘书,198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证券、基金和期货从业资格,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
月至2019年
月,历任中原证券商丘分公司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和业务部经理;2019年
月至2023年
月,任中原证券柘城营业部总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况
□适用?不适用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存升 | 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8月30日 | 否 | |
陈江波 | 广东求阙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23年05月29日 | 是 | |
鲁占灵 | 郑州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 | 1997年04月01日 | 是 | |
鲁占灵 | 河南省工程机械学会 | 超硬材料工具专业委员会理事 | 2014年12月01日 | 否 | |
鲁占灵 | 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 | 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 2018年05月07日 | 否 | |
李琰 | 河南省牧业经济学院 | 教授 | 2015年03月02日 | 是 | |
童越 | 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1月22日 | 是 | |
童越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21日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提交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经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全额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邵增明 | 男 | 43 | 董事长 | 现任 | 38.9 | 否 |
李爱真 | 女 | 73 | 董事 | 现任 | 17.72 | 否 |
张存升 | 男 | 42 | 董事 | 现任 | 35.45 | 否 |
陈传勋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8.94 | 否 |
陈江波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否 |
鲁占灵 | 女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5 | 否 |
李琰 | 女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5 | 否 |
陈正威 | 男 | 3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9.4 | 否 |
邵海明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19.75 | 否 |
谷长青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9.87 | 否 |
王腾吉 | 男 | 54 | 总经理 | 现任 | 50.3 | 否 |
周智华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1.08 | 否 |
贺凌云 | 女 | 5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1.72 | 否 |
童越 | 男 | 36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6.15 | 否 |
史地 | 男 | 40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6.2 | 否 |
合计 | -- | -- | -- | -- | 326.48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3月10日 | 2023年03月1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3月21日 | 2023年03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4月25日 | 2023年04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5月19日 | 2023年05月1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并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8月29日 | 2023年08月2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年11月06日 | 2023年11月0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2月08日 | 2023年12月0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邵增明 | 8 | 5 | 3 | 0 | 0 | 否 | 2 |
李爱真 | 8 | 5 | 3 | 0 | 0 | 否 | 2 |
张存升 | 8 | 7 | 1 | 0 | 0 | 否 | 2 |
陈传勋 | 8 | 7 | 1 | 0 | 0 | 否 | 2 |
陈江波 | 8 | 0 | 8 | 0 | 0 | 否 | 2 |
鲁占灵 | 8 | 0 | 8 | 0 | 0 | 否 | 2 |
李琰 | 8 | 0 | 8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通过电话、邮件及现场考察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了积极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李琰、邵增明、鲁占灵 | 2 | 2023年03月0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鲁占灵、邵增明、李琰 | 2 | 2023年05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并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鲁占灵、邵增明、李琰 | 2 | 2023年08月1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无 | ||
审计委员会 | 李琰、邵增明、鲁占灵 | 2 | 2023年10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4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8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930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93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714 |
销售人员 | 26 |
技术人员 | 106 |
财务人员 | 22 |
行政人员 | 62 |
合计 | 93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82 |
大专 | 110 |
大专以下 | 738 |
合计 | 930 |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开展市场化薪酬调研,深度改革调薪机制,持续优化激励方案,建立起富有“科学性、竞争性、公平性”的薪酬分配体系,实现激励资源向奋斗者、贡献者、价值创造者倾斜。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按该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综合评定。通过建立有效、富有竞争力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团队业绩,保持业务目标的一致性,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除此之外,公司辅以全面的福利保障体系,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共同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最终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公司抓实干部队伍培养,导入定制化领导力培训项目,自主开发管理干部培训课程;抓牢储备人才培养,开立储备人才专项培训计划,持续跟踪培训效果;重视在岗员工技能提升培
训,包括新员工入职适应性培训、创新工程技术人员轮岗交叉培训等。公司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压实各级责任,深化现场管理,持续提升学习积极性,特别重视安全培训,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以考促学、以练代教,鼓励员工参加继续教育,积极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议案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在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权益分派,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68,300.00股后的144,224,4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60,272,313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1,046,409,009.34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业绩支撑,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预案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邵增明先生提出,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预案还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议人邵增明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2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造成潜在错报的大小,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根据潜在错报占公司上一年度合并报表的潜在错报项目总额的比率作为判断标准,具体如下:重大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导致财务报告中的错报金额达到或超过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5%;或者达到或超过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5%;或者达到或超过利润总额的10%,按孰低原则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3%,但小于5%;或者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3%,但小于5%;或者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5%,但小于10%,按孰低原则认定为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3%;或者小于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按孰低原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小,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根据损失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率作为判断标准,具体如下:重大缺陷: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5%。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3%≤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5%。一般缺陷: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3%。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力量钻石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2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在厂房内安装了良好的通风、除尘设备,在厂区内全面进行绿化,推行清洁生产、定置管理,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并且,公司严格按照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建立并贯彻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环境友好及可持续。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车间楼顶增加光伏发电装置,通过节能灯改造、空压机合并使用和设备更新等一系列措施,减少企业的用电消耗。公司坚持不断地向员工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通过全员的共同努力,实现企业与环境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在稳健经营、努力创造利润的同时,努力平衡经济、环境和社会三者的关系,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重视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不断对社会做贡献,充分体现企业的社会价值,提升企业的形象和认知度,进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放在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各项权益。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创造优良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重视职工权益,严格按照《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职业发展机会的同时,通过薪酬、年度奖励以及多种福利制度,吸引优秀人才。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根据采购实际工作的需要,建有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严格把控原材料采购的每一环节;同时通过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供应商在企业采购中所具有的参与权、知情权、质询权等权益。公司秉承“诚信经营,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与很多客户建立了长期、持续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和提供优质持续的服务模式,提高客户满意度,切实的履行了对客户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4)社会公益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忘初心,始终坚守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各项公益活动,同时公司通过开展内部员工帮扶活动,尽自己所能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邵增明、李爱真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1年09月24日 | 2021.9.24-2024.9.23 | 正常履行中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1年09月24日 | 2021.9.24-2024.9.23 | 正常履行中 | |
邵增明、李爱真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2、在遵守上述有关转让限制的前提下,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及程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相关限制性规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意向,但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 2021年09月24日 | 2024.9.23-2026.9.23 | 正常履行中 | |
翁伟武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2.在遵守上述有关转让限制的前提下,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及程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相关限制性规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减持意向,但本人持有 | 2021年09月24日 | 2022.9.23-2024.9.23 | 正常履行中 |
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 |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完善了本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具体安排。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及规划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 2021年09月24日 | 2021.9.24-2024.9.23 | 正常履行中 |
陈传勋、张存升、陈江波、鲁占灵、李琰、陈正威、邵海明、谷长青、周智华、贺凌云、童越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今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采取控股、参股、联营、合营、合作或其他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2)若公司认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司。(3)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公司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公司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①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将相竞争的业务交给公司经营;④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⑤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5)本人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6)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 2021年09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7)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生效且不可撤销,在公司存续且本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 |||||
陈传勋、张存升、陈江波、鲁占灵、李琰、陈正威、邵海明、谷长青、周智华、贺凌云、童越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下同)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2)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会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果有证据表明本人不当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了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生效且不可撤销,在公司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 2021年09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邵增明、李爱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下同)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2)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会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果有证据表明本人不当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了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生效且不可撤销,在公司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 2021年09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翁伟武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 | (1)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下同)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根 | 2021年09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2)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会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果有证据表明本人不当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了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生效且不可撤销,在公司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邵增明、李爱真、张存升、陈传勋、周智华、贺凌云、童越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的每12个月,公司股票第一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10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由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交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 2021年09月24日 | 2021.9.24-2024.9.23 | 正常履行中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但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触发上述回购义务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触发上述回购义务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 | 2021年09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邵增明 | 其他承诺 | 如《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将按照发行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2021年09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周雪钦、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AG、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詹春涛、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单位同意自力量钻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力量钻石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本单位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 2022年08月24日 | 2022.9.19-2023.3.18 | 已履行完毕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 | 不适用 |
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邵增明 | 股票增持承诺 | 在增持计划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将在自公司披露增持计划之日起的6个月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 | 2023年10月24日 | 2023.10.25-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徐忠林、陈左欣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年、1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则 | |||||||||||||
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邵增明姐姐控制的企业 | 购买商品 | 采购六面顶压机 | 市场价 | 104.42万元 | 1,461.95 | 4.80% | 5,000 | 否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104.42万元 | 2023年03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
合计 | -- | -- | 1,461.95 | -- | 5,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1461.95万元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序号 | 出租方 | 租赁方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租赁用途 | 租赁期限 |
1 |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力量钻石 |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广州路北侧 | 52,382.44㎡ | 办公楼、厂房 | 2016.01.01-2025.12.31 |
2 | 深圳德贝文化创意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科美钻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水贝珠宝总部大厦A座707 | 171㎡ | 办公 | 2023.2.16-2024.2.15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5,485.97 | 28,696.97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04,000 | 135,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87,145 | 87,145 | 0 | 0 |
合计 | 346,630.97 | 250,841.97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事项 | 具体内容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回购公司股份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023/3/21 | 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791,290.00 | 66.11% | 57,313,998.00 | -23,706,288.00 | 33,607,710.00 | 129,399,000.00 | 49.7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290,043.00 | 0.89% | -1,290,043.00 | -1,290,043.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3,482,792.00 | 64.52% | 57,313,998.00 | -21,397,790.00 | 35,916,208.00 | 129,399,000.00 | 49.7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2,084,696.00 | 15.24% | 2,837,333.00 | -18,538,030.00 | -15,700,697.00 | 6,383,999.00 | 2.4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1,398,096.00 | 49.28% | 54,476,665.00 | -2,859,760.00 | 51,616,905.00 | 123,015,001.00 | 47.26% | ||
4、外资持股 | 1,018,455.00 | 0.70% | -1,018,455.00 | -1,018,455.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018,455.00 | 0.70% | -1,018,455.00 | -1,018,455.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101,462.00 | 33.89% | 58,065,563.00 | 23,706,288.00 | 81,771,851.00 | 130,873,313.00 | 50.2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9,101,462.00 | 33.89% | 58,065,563.00 | 23,706,288.00 | 81,771,851.00 | 130,873,313.00 | 50.2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4,892,752.00 | 100.00% | 115,379,561.00 | 0.00 | 115,379,561.00 | 260,272,313.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0日以及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892,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2023年
月
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截止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总股本144,892,752股剔除截止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68,300股后的144,224,4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224,45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合计转增115,379,561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44,892,752股增加至260,272,313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分别于2023年
月
日以及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892,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2023年
月
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截止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总股本144,892,752股剔除截止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68,300股后的144,224,4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224,45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合计转增115,379,561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44,892,752股增加至260,272,313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邵增明 | 48,095,832 | 38,919,169 | 87,015,001 | 首发前限售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限售股。 | 2024年9月23日;增持计划完成六个月后。 | |
李爱真 | 20,000,000 | 16,000,000 | 36,0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9月23日 |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3,546,666 | 2,837,333 | 6,383,99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9月23日 | |
其他限售股股东 | 24,148,792 | 24,148,792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 | 2023年3月20日 | ||
合计 | 95,791,290 | 57,756,502 | 24,148,792 | 129,399,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45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91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邵增明 | 境内自然人 | 33.49% | 87,162,502 | 39,066,670 | 87,015,001 | 147,501 | 不适用 | 0 | |||||||||
李爱真 | 境内自然人 | 13.83% | 36,000,000 | 16,000,000 | 36,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5% | 6,383,999 | 2,837,333 | 6,383,999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汉清达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5% | 2,473,887 | 2,473,887 | 0 | 2,473,887 | 不适用 | 0 | |||||||||
河南省国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0.90% | 2,342,988 | 691,328 | 0 | 2,342,988 | 不适用 | 0 | |||||||||
王六一 | 境内自然人 | 0.90% | 2,336,749 | 1,032,744 | 0 | 2,336,749 | 不适用 | 0 | |||||||||
夏红明 | 境内自然人 | 0.85% | 2,203,223 | 979,210 | 0 | 2,203,223 | 冻结 | 2,203,22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72% | 1,863,696 | 1,715,036 | 0 | 1,863,696 | 不适用 | 0 | |||||||||
#深圳盈富汇智私募证券基金有限公司-盈富沛安1号私募证 | 其他 | 0.62% | 1,620,874 | 1,620,874 | 0 | 1,620,874 | 不适用 | 0 |
券投资基金 | ||||||||||||
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9% | 1,277,698 | 567,866 | 0 | 1,277,698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为邵增明和李爱真,李爱真和邵增明为母子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和李爱真共持有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50.38%的出资份额,李爱真为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邵增明、李爱真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公司回购专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股比例为1.34%,持股数量为3,479,380股,均为无限售股份,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标记或冻结等情况。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注:1、 | 3,479,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9,380 | |||||||||
深圳市汉清达科技有限公司 | 2,473,887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3,887 | |||||||||
河南省国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国控互联网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342,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2,988 | |||||||||
王六一 | 2,336,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6,749 | |||||||||
夏红明 | 2,203,22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3,22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863,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3,696 | |||||||||
#深圳盈富汇智私募证券基金有限公司-盈富沛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20,8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0,874 | |||||||||
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77,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7,698 | |||||||||
詹春涛 | 1,269,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9,598 | |||||||||
刘正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林佩霞 | 792,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2,94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为邵增明和李爱真,李爱真和邵增明为母子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和李爱真共持有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50.38%的出资份额,李爱真为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邵增明、李爱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注:公司股东“深圳盈富汇智私募证券基金有限公司-盈富沛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20,874股,实际合计持有1,620,874股。 |
注: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公司回购专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股比例为1.34%,持股数量为3,479,380股,均为无限售股份,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标记或冻结等情况。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深圳市汉清达科技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2,473,887 | 0.95% |
王六一 | 新增 | 0 | 0.00% | 2,336,749 | 0.90% |
夏红明 | 新增 | 0 | 0.00% | 2,203,223 | 0.8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1,863,696 | 0.72% |
#深圳盈富汇智私募证券基金有限公司-盈富沛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1,620,874 | 0.62% |
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1,277,698 | 0.49% |
翁伟武 | 退出 | 0 | 0.00% | 537,597 | 0.21% |
周雪钦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安联环球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安联神州A股基金(交易所)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林佩霞 | 退出 | 0 | 0.00% | 792,940 | 0.30%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98,888 | 0.04%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邵增明 | 中国 | 否 | |
李爱真 | 中国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邵增明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李爱真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邵增明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李爱真 | 本人 | 中国 | 否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邵增明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李爱真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03月21日 | 15,000万元(含)-30,000万元(含) | 2023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 |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3,479,38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24]0011003953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徐忠林、陈左欣 |
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3953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力量钻石公司2023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力量钻石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收入确认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1.事项描述:
力量钻石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75,196.37万元,收入是力量钻石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很大影响,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故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对重要的控制点执行控制测试;(
)抽样检查合同或订单,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力量钻石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执行;
(
)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
(
)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物流单、客户签收单以及报关单等以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
)查询主要客户工商信息,判断其业务范围、公司规模、人员配置等是否与其向力量钻石采购的货物量相匹配;(
)针对报告期内销售金额较大的客户执行函证及走访程序;(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进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海关出口数据、增值税免抵退纳税申报表,将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进行对比,核查外销收入与报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数据是否相符。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收入确认中采用的方法是可接受的。
?其他信息力量钻石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力量钻石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力量钻石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力量钻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力量钻石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力量钻石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力量钻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力量钻石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力量钻石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徐忠林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左欣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75,321,570.08 | 3,072,614,018.4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16,052,116.42 | 1,263,013,820.3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4,069,058.90 | 1,500,000.00 |
应收账款 | 125,083,487.19 | 157,911,536.92 |
应收款项融资 | 56,777,935.33 | 176,215,321.53 |
预付款项 | 6,119,405.22 | 11,207,431.1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755,099.51 | 740,292.47 |
其中:应收利息 | 386,144.72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21,169,448.66 | 205,401,904.5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88,115,811.53 | 9,812,446.78 |
流动资产合计 | 4,525,463,932.84 | 4,898,416,772.2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620,885.02 | 6,650,294.6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99,329,751.27 | 997,795,663.79 |
在建工程 | 80,063,227.49 | 201,580,445.9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70,253.46 | 3,556,411.74 |
无形资产 | 88,079,244.87 | 69,080,486.1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679,158.39 | 9,839,122.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177,280.32 | 12,132,052.5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8,200.18 | 6,603,069.8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15,078,001.00 | 1,307,237,546.91 |
资产总计 | 6,540,541,933.84 | 6,205,654,319.1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187,043.3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40,033,477.99 | 176,308,380.00 |
应付账款 | 323,147,015.13 | 334,444,947.8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649,680.23 | 16,770,210.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563,722.11 | 4,458,575.15 |
应交税费 | 26,092,621.19 | 41,588,313.71 |
其他应付款 | 7,535,503.46 | 13,148,426.47 |
其中:应付利息 | 2,162,221.70 | 2,645,479.82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494,842.40 | 1,494,842.64 |
其他流动负债 | 29,800,756.05 | 1,944,198.64 |
流动负债合计 | 860,504,661.91 | 590,157,894.5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18,738,472.44 | 266,8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74,476.70 | 2,855,200.2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1,063,815.37 | 89,901,874.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30,406.5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2,607,171.07 | 359,557,074.69 |
负债合计 | 1,213,111,832.98 | 949,714,969.2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0,272,313.00 | 144,892,7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72,881,738.93 | 4,188,261,299.93 |
减:库存股 | 150,020,382.06 | |
其他综合收益 | 8,204,700.86 | 6,189,829.9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682,720.79 | 64,483,497.0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46,409,009.34 | 852,111,971.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27,430,100.86 | 5,255,939,349.93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27,430,100.86 | 5,255,939,349.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540,541,933.84 | 6,205,654,319.16 |
法定代表人:邵增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6,668,170.01 | 891,738,187.5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4,043,342.97 | 1,063,013,820.3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6,112,316.99 | 1,500,000.00 |
应收账款 | 217,844,671.05 | 305,736,320.52 |
应收款项融资 | 50,101,438.92 | 165,705,321.53 |
预付款项 | 3,304,542.26 | 8,838,773.34 |
其他应收款 | 2,459,996,093.95 | 2,292,693,166.4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81,869,615.45 | 173,538,831.1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952,731.74 | |
流动资产合计 | 4,645,892,923.34 | 4,902,764,420.9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6,665,187.02 | 337,827,158.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86,269,172.38 | 500,063,611.41 |
在建工程 | 12,739,032.89 | 78,111,560.3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70,253.46 | 3,556,411.74 |
无形资产 | 15,013,191.43 | 15,409,021.0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146,131.76 | 7,099,288.8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588,462.27 | 10,870,981.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0,600.00 | 1,995,3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07,102,031.21 | 954,933,333.18 |
资产总计 | 5,752,994,954.55 | 5,857,697,754.0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187,043.3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644,401.59 | 97,233,900.00 |
应付账款 | 193,450,397.60 | 527,028,866.4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421,688.06 | 10,530,595.35 |
应付职工薪酬 | 5,934,145.96 | 3,946,845.75 |
应交税费 | 14,611,896.88 | 20,372,296.74 |
其他应付款 | 43,225,015.61 | 12,884,053.0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494,842.40 | 1,494,842.64 |
其他流动负债 | 18,762,628.42 | 1,368,977.40 |
流动负债合计 | 413,732,059.87 | 674,860,377.3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18,738,472.44 | 28,8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74,476.70 | 2,855,200.2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6,218,175.92 | 37,321,224.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23,414.5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7,654,539.56 | 68,976,425.25 |
负债合计 | 681,386,599.43 | 743,836,802.6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0,272,313.00 | 144,892,75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73,014,936.91 | 4,188,394,497.91 |
减:库存股 | 150,020,382.06 | |
其他综合收益 | 391,239.38 | 391,239.3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9,682,720.79 | 64,483,497.02 |
未分配利润 | 798,267,527.10 | 715,698,965.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071,608,355.12 | 5,113,860,951.4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752,994,954.55 | 5,857,697,754.0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51,963,739.52 | 906,275,142.84 |
其中:营业收入 | 751,963,739.52 | 906,275,142.8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10,203,079.23 | 388,863,702.93 |
其中:营业成本 | 363,440,816.42 | 332,662,460.5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626,237.74 | 5,133,435.02 |
销售费用 | 6,454,564.36 | 6,030,839.07 |
管理费用 | 26,288,380.46 | 16,668,796.33 |
研发费用 | 43,857,753.06 | 44,055,545.04 |
财务费用 | -32,464,672.81 | -15,687,373.06 |
其中:利息费用 | 9,372,782.44 | 7,655,183.14 |
利息收入 | 38,034,413.99 | 17,839,725.55 |
加:其他收益 | 16,427,361.97 | 12,820,429.3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759,309.66 | 13,297,524.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61,971.4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32,457.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70,796.47 | -5,218,246.5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37,140.86 | -2,117,730.1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78.2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3,760,973.30 | 536,193,417.00 |
加:营业外收入 | 547,201.55 | 98,735.44 |
减:营业外支出 | 196,742.34 | 54,777.6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4,111,432.51 | 536,237,374.84 |
减:所得税费用 | 50,390,718.41 | 75,995,993.8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3,720,714.10 | 460,241,381.0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3,720,714.10 | 460,241,381.0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3,720,714.10 | 460,241,381.02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14,870.89 | 6,751,478.5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14,870.89 | 6,751,478.5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14,870.89 | 6,751,478.5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14,870.89 | 6,751,478.50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65,735,584.99 | 466,992,859.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5,735,584.99 | 466,992,859.5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40 | 3.5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40 | 3.5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邵增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慧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66,917,902.07 | 821,012,173.69 |
减:营业成本 | 379,956,364.88 | 391,063,830.70 |
税金及附加 | 683,534.14 | 3,775,818.27 |
销售费用 | 5,636,975.49 | 5,937,939.07 |
管理费用 | 16,135,224.22 | 13,700,461.67 |
研发费用 | 27,925,152.36 | 31,591,040.93 |
财务费用 | -24,296,222.07 | -14,980,305.80 |
其中:利息费用 | 2,170,235.57 | 1,010,820.87 |
利息收入 | 21,928,908.73 | 9,722,127.45 |
加:其他收益 | 10,439,164.20 | 10,724,419.3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067,044.26 | 4,862,821.2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61,971.4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19,176.5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9,157.00 | -5,217,063.1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85,933.41 | -2,128,253.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78.2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2,106,289.36 | 398,165,312.59 |
加:营业外收入 | 1.43 | 0.92 |
减:营业外支出 | 196,731.00 | 54,777.6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1,909,559.79 | 398,110,535.91 |
减:所得税费用 | 39,917,322.08 | 55,135,465.6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1,992,237.71 | 342,975,070.2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1,992,237.71 | 342,975,070.2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1,992,237.71 | 342,975,070.2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1,979,161.06 | 566,513,892.4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206,295.05 | 75,223,228.3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004,337.01 | 72,223,436.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0,189,793.12 | 713,960,556.8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8,792,610.22 | 206,130,170.2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8,963,235.41 | 44,231,014.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3,860,226.48 | 111,277,897.3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272,027.95 | 23,754,939.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8,888,100.06 | 385,394,02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301,693.06 | 328,566,535.6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99,288,600.00 | 5,134,3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133,797.40 | 13,050,893.1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47,427,897.40 | 5,147,350,893.1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09,926,530.35 | 487,242,800.3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36,986,000.00 | 6,240,963,447.58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46,912,530.35 | 6,728,206,247.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9,484,632.95 | -1,580,855,354.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90,046,535.1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27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00 | 4,176,046,535.1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8,200,000.00 | 64,14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3,555,658.04 | 63,487,920.0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187,187.88 | 3,825,763.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1,942,845.92 | 131,453,683.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942,845.92 | 4,044,592,851.2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228,966.22 | 3,347,844.1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5,896,819.59 | 2,795,651,876.2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96,304,796.38 | 100,652,920.1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0,407,976.79 | 2,896,304,796.38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02,483,439.73 | 405,685,713.7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06,133.02 | 23,716,030.4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575,653.22 | 630,877,160.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4,465,225.97 | 1,060,278,904.4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3,356,898.81 | 132,464,569.7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608,157.17 | 36,585,783.6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947,992.65 | 89,558,725.8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4,962,021.61 | 2,475,826,053.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4,875,070.24 | 2,734,435,132.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90,155.73 | -1,674,156,228.4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94,288,600.00 | 718,77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816,068.96 | 4,620,009.4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14,110,168.96 | 723,390,009.4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3,777,481.45 | 220,932,888.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19,786,000.00 | 1,955,977,6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83,563,481.45 | 2,176,910,488.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453,312.49 | -1,453,520,479.2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91,610,359.2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3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0 | 3,932,610,359.2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200,000.00 | 12,2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6,039,788.60 | 56,953,327.1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187,187.88 | 3,825,763.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6,426,976.48 | 72,979,090.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426,976.48 | 3,859,631,268.2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87,213.06 | 3,976,949.7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4,002,920.18 | 735,931,510.3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7,304,287.58 | 141,372,777.2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3,301,367.40 | 877,304,287.5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4,892,752.00 | 4,188,261,299.93 | 6,189,829.97 | 64,483,497.02 | 852,111,971.01 | 5,255,939,349.93 | 5,255,939,349.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892,752.00 | 4,188,261,299.93 | 6,189,829.97 | 64,483,497.02 | 852,111,971.01 | 5,255,939,349.93 | 5,255,939,349.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5,379,561.00 | -115,379,561.00 | 150,020,382.06 | 2,014,870.89 | 25,199,223.77 | 194,297,038.33 | 71,490,750.93 | 71,490,750.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14,870.89 | 363,720,714.10 | 365,735,584.99 | 365,735,584.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199,223.77 | -169,423,675.77 | -144,224,452.00 | -144,224,45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5,199,223.77 | -25,199,223.7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4,224,452.00 | -144,224,452.00 | -144,224,45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5,379,561.00 | -115,379,561.00 | 150,020,382.06 | -150,020,382.06 | -150,020,382.06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15,379,561.00 | -115,379,561.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50,020,382.06 | -150,020,382.06 | -150,020,382.06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272,313.00 | 4,072,881,738.93 | 150,020,382.06 | 8,204,700.86 | 89,682,720.79 | 1,046,409,009.34 | 5,327,430,100.86 | 5,327,430,100.8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371,980.00 | 381,781,971.23 | -561,648.53 | 30,185,990.00 | 486,540,077.01 | 958,318,369.71 | 958,318,369.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371,980.00 | 381,781,971.23 | -561,648.53 | 30,185,990.00 | 486,540,077.01 | 958,318,369.71 | 958,318,369.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520,772.00 | 3,806,479,328.70 | 6,751,478.50 | 34,297,507.02 | 365,571,894.00 | 4,297,620,980.22 | 4,297,620,980.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51,478.50 | 460,241,381.02 | 466,992,859.52 | 466,992,859.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148,792.00 | 3,866,851,308.70 | 3,891,000,100.70 | 3,891,000,100.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148,792.00 | 3,866,851,308.70 | 3,891,000,100.70 | 3,891,000,100.7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297,507.02 | -94,669,487.02 | -60,371,980.00 | -60,371,9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297,507.02 | -34,297,507.0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371,980.00 | -60,371,980.00 | -60,371,98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0,371,980.00 | -60,371,98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0,371,980.00 | -60,371,98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892,752.00 | 4,188,261,299.93 | 6,189,829.97 | 64,483,497.02 | 852,111,971.01 | 5,255,939,349.93 | 5,255,939,349.9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4,892,752.00 | 4,188,394,497.91 | 391,239.38 | 64,483,497.02 | 715,698,965.16 | 5,113,860,951.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892,752.00 | 4,188,394,497.91 | 391,239.38 | 64,483,497.02 | 715,698,965.16 | 5,113,860,951.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5,379,561.00 | -115,379,561.00 | 150,020,382.06 | 25,199,223.77 | 82,568,561.94 | -42,252,596.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1,992,237.71 | 251,992,237.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199,223.77 | -169,423,675.77 | -144,224,45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5,199,223.77 | -25,199,223.7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144,224,452 | -144,224,452. |
配 | .00 | 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5,379,561.00 | -115,379,561.00 | 150,020,382.06 | -150,020,382.06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15,379,561.00 | -115,379,561.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50,020,382.06 | -150,020,382.06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272,313.00 | 4,073,014,936.91 | 150,020,382.06 | 391,239.38 | 89,682,720.79 | 798,267,527.10 | 5,071,608,355.1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371,980.00 | 381,915,169.21 | 391,239.38 | 30,185,990.00 | 467,393,381.95 | 940,257,760.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371,980.00 | 381,915,169.21 | 391,239.38 | 30,185,990.00 | 467,393,381.95 | 940,257,760.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520,772.00 | 3,806,479,328.70 | 34,297,507.02 | 248,305,583.21 | 4,173,603,190.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2,975,070.23 | 342,975,070.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148,792.00 | 3,866,851,308.70 | 3,891,000,100.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148,792.00 | 3,866,851,308.70 | 3,891,000,100.7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297,507.02 | -94,669,487.02 | -60,371,9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297,507.02 | -34,297,507.0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371,980.00 | -60,371,98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0,371,980.00 | -60,371,98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0,371,980.00 | -60,371,98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892,752.00 | 4,188,394,497.91 | 391,239.38 | 64,483,497.02 | 715,698,965.16 | 5,113,860,951.4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经河南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邵增明、李爱真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400565103402W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6,027.2313万股,注册资本为26,027.2313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实际控制人为邵增明和李爱真。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为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和培育钻石。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钻”)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力量钻石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香港”)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宝晶”)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力量”)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力量”)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力量”)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绿色”)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LILIANGDIAMONDUSAINC | 全资孙公司 | 2级 | 100.00 | 100.00 |
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力量”)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力量”)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绿色”) | 全资子公司 | 1级 | 100.00 | 100.00 |
4、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公司将账龄超过1年且单项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账龄超过1年且单项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一般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分析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 | 按账龄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分析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 | 按账龄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周转材料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债权投资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20、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
21、长期股权投资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 | 5.00 | 15.8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2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详见本附注(28)长期资产减值。
27、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 | 5年 | 合同规定年限或预期经济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8、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9、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房屋装修、维修、改造 | 3-5年 | |
机坑 | 10年 |
其他 | 2-10年 |
30、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预计负债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
(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
(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1)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5、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6、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销售商品收入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境内收入按照销售订单或销售合同的约定,在货物发出并经对方签收,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境外收入按照海外订单或销售合同的约定,办理海关报关,取得海关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3.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
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37、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8、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政府补助的确认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40、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26)和(33)。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1、回购股份
本公司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转让库存股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本公司注销库存股时,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132,052.55 | 652,506.44 | 12,784,558.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33,461.76 | 533,461.76 | |
未分配利润 | 852,111,971.01 | 107,140.21 | 852,219,111.22 |
盈余公积 | 64,483,497.02 | 11,904.47 | 64,495,401.49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利润表项目 | 2022年度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所得税费用 | 75,995,993.82 | -119,044.68 | 75,876,949.14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简易计税方法 | 13%、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16.5%、8.25%、25%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力量钻石香港有限公司 | 16.50%、8.25% |
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 15% |
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 | 25% |
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 | 20% |
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25% |
LILIANGDIAMONDUSAINC | 11.50% |
2、税收优惠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41002100,有效期三年,2021年至2023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1001923,有效期三年,2022年至2024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12月8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管理工作网进行公示,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科美钻、海南力量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报告期内按20%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5、根据香港《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的规定,公司之子公司力量香港从2018年4月1日开始适用两级税率,年应评税利润不超过2,000,000.00港元,按8.2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年应评税利润超过2,000,000.00港元部分,按16.50%的税率缴纳利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8,155.70 | 57,035.27 |
银行存款 | 930,349,821.08 | 2,791,849,063.03 |
其他货币资金 | 344,913,593.30 | 280,707,920.17 |
合计 | 1,275,321,570.08 | 3,072,614,018.4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98,433,244.38 | 172,433,677.31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40,033,477.99 | 176,309,222.09 |
其他 | 4,880,115.31 | |
合计 | 344,913,593.30 | 176,309,222.09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16,052,116.42 | 1,263,013,820.35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2,516,052,116.42 | 1,263,013,820.35 |
其中: | ||
合计 | 2,516,052,116.42 | 1,263,013,820.35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6,121,651.65 | 1,5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7,947,407.25 | |
合计 | 134,069,058.90 | 1,500,00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35,013,659.28 | 100.00% | 944,600.38 | 0.70% | 134,069,058.90 | 1,500,000.00 | 100.00% | 1,500,0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6,121,651.65 | 86.01% | 116,121,651.65 | 1,500,000.00 | 100.00% | 1,500,0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892,007.63 | 13.99% | 944,600.38 | 5.00% | 17,947,407.25 | |||||
合计 | 135,013,659.28 | 100.00% | 944,600.38 | 134,069,058.90 | 1,500,000.00 | 100.00% | 1,5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6,121,651.65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892,007.63 | 944,600.38 | 5.00% |
合计 | 135,013,659.28 | 944,600.38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0.00 | 0.00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944,600.38 | 944,600.38 | ||||
合计 | 944,600.38 | 944,600.3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3,673,250.69 | |
合计 | 33,673,250.69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20,000.00 |
合计 | 920,000.00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2,772,169.82 | 165,397,826.38 |
1至2年 | 10,523,844.13 | 881,596.09 |
2至3年 | 5,767.60 | 33,474.99 |
3年以上 | 104,474.99 | 221,200.00 |
3至4年 | 33,474.99 | 70,000.00 |
4至5年 | 70,000.00 | 151,200.00 |
5年以上 | 1,000.00 | |
合计 | 133,406,256.54 | 166,534,097.4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3,406,256.54 | 100.00% | 8,322,769.35 | 6.24% | 125,083,487.19 | 166,534,097.46 | 100.00% | 8,622,560.54 | 5.18% | 157,911,536.9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3,406,256.54 | 100.00% | 8,322,769.35 | 6.24% | 125,083,487.19 | 166,534,097.46 | 100.00% | 8,622,560.54 | 5.18% | 157,911,536.92 |
合计 | 133,406,256.54 | 100.00% | 8,322,769.35 | 125,083,487.19 | 166,534,097.46 | 100.00% | 8,622,560.54 | 157,911,536.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2,772,169.82 | 6,138,608.49 | 5.00% |
1-2年 | 10,523,844.13 | 2,104,768.83 | 20.00% |
2-3年 | 5,767.60 | 2,307.04 | 40.00% |
3-4年 | 33,474.99 | 20,084.99 | 60.00% |
4-5年 | 70,000.00 | 56,00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合计 | 133,406,256.54 | 8,322,769.35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账龄组合 | 8,622,560.54 | 143,684.06 | 443,475.25 | 8,322,769.35 | ||
合计 | 8,622,560.54 | 143,684.06 | 443,475.25 | 8,322,769.35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812,316.69 | 34,812,316.69 | 26.09% | 1,740,615.83 |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6,408,980.00 | 16,408,980.00 | 12.30% | 820,449.00 | |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130,000.00 | 16,130,000.00 | 12.09% | 806,500.00 | |
江苏聚成金刚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134,500.00 | 14,134,500.00 | 10.60% | 706,725.00 | |
中山市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10,654,874.72 | 10,654,874.72 | 7.99% | 532,743.74 | |
合计 | 92,140,671.41 | 92,140,671.41 | 69.07% | 4,607,033.57 |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6,777,935.33 | 176,215,321.53 |
合计 | 56,777,935.33 | 176,215,321.53 |
(2)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176,215,321.53 | -119,437,386.20 | 56,777,935.33 | |||
合计 | 176,215,321.53 | -119,437,386.20 | 56,777,935.33 |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8,719,906.21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48,719,906.21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386,144.72 | |
其他应收款 | 2,755,099.51 | 354,147.75 |
合计 | 2,755,099.51 | 740,292.47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386,144.72 | |
合计 | 386,144.72 |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及其他 | 1,306,010.00 | 2,160.00 |
应收出口退税 | 1,147,751.26 | |
代扣代缴社保 | 426,343.49 | 253,258.16 |
备用金 | 20,000.00 | 117,710.00 |
合计 | 2,900,104.75 | 373,128.16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900,104.75 | 370,968.16 |
1至2年 | 2,160.00 | |
合计 | 2,900,104.75 | 373,128.16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00,104.75 | 100.00% | 145,005.24 | 5.00% | 2,755,099.51 | 373,128.16 | 100.00% | 18,980.41 | 5.09% | 354,147.7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900,104.75 | 100.00% | 145,005.24 | 5.00% | 2,755,099.51 | 373,128.16 | 100.00% | 18,980.41 | 5.09% | 354,147.75 |
合计 | 2,900,104.75 | 100.00% | 145,005.24 | 2,755,099.51 | 373,128.16 | 100.00% | 18,980.41 | 354,147.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00,104.75 | 145,005.24 | 5.00%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900,104.75 | 145,005.24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8,980.41 | 18,980.4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26,024.83 | 126,024.83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45,005.24 | 145,005.2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账龄组合 | 18,980.41 | 126,024.83 | 145,005.24 | |||
合计 | 18,980.41 | 126,024.83 | 145,005.2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商丘德瑞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及其他 | 1,253,000.00 | 1年以内 | 43.20% | 62,650.00 |
应收出口退税 | 应收出口退税 | 1,147,751.26 | 1年以内 | 39.58% | 57,387.56 |
代扣员工社保及公积金 | 代扣员工社保及公积金 | 426,343.49 | 1年以内 | 14.70% | 21,317.18 |
深圳德贝文化创意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及其他 | 53,010.00 | 1年以内 | 1.83% | 2,650.50 |
陈忠健 | 备用金 | 20,000.00 | 1年以内 | 0.69% | 1,000.00 |
合计 | 2,900,104.75 | 100.00% | 145,005.24 |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113,132.49 | 99.90% | 11,083,945.53 | 98.90% |
1至2年 | 5,122.30 | 0.08% | 123,485.65 | 1.10% |
2至3年 | 1,150.43 | 0.02% | ||
合计 | 6,119,405.22 | 11,207,431.18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SANDVIKOSPREYLTD | 2,134,377.60 | 34.88 | 1年以内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商丘耀石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55,067.23 | 30.31 | 1年以内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ANGLOSTERLINGLIMITED | 714,817.06 | 11.68 | 1年以内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禹州市华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580,000.00 | 9.48 | 1年以内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广州宝锐特珠宝有限公司 | 156,659.00 | 2.56 | 1年以内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合计 | 5,440,920.89 | 88.91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1,615,628.69 | 51,615,628.69 | 33,383,699.45 | 33,383,699.45 | ||
在产品 | 43,595,933.82 | 43,595,933.82 | 21,589,622.59 | 88,872.67 | 21,500,749.92 | |
库存商品 | 170,753,787.27 | 10,512,766.48 | 160,241,020.79 | 86,259,980.48 | 7,293,294.52 | 78,966,685.96 |
周转材料 | 17,365,141.28 | 17,365,141.28 | 31,126,641.92 | 31,126,641.92 | ||
发出商品 | 81,566.84 | 81,566.84 | 8,591,926.44 | 8,591,926.44 | ||
委托加工物资 | 828,614.17 | 828,614.17 | 15,626.40 | 15,626.40 | ||
自制半成品 | 50,931,146.91 | 3,489,603.84 | 47,441,543.07 | 32,721,836.73 | 905,262.27 | 31,816,574.46 |
合计 | 335,171,818.98 | 14,002,370.32 | 321,169,448.66 | 213,689,334.01 | 8,287,429.46 | 205,401,904.55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88,872.67 | 88,872.67 | ||||
库存商品 | 7,293,294.52 | 3,219,471.96 | 10,512,766.48 | |||
自制半成品 | 905,262.27 | 2,584,341.57 | 3,489,603.84 |
合计 | 8,287,429.46 | 5,803,813.53 | 88,872.67 | 14,002,370.32 |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82,054,721.56 | 9,812,446.78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2,669,437.13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3,391,652.84 | |
合计 | 88,115,811.53 | 9,812,446.78 |
其他说明: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42,627.83 | 70,100.05 | -27,424.25 | 3,085,303.63 | ||||||||
生而闪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3,607,666.83 | -1,204,647.21 | 132,561.77 | 2,535,581.39 | ||||||||
小计 | 6,650,294.66 | -1,134,547.16 | -27,424.25 | 132,561.77 | 5,620,885.02 | |||||||
合计 | 6,650,294.66 | -1,134,547.16 | -27,424.25 | 132,561.77 | 5,620,885.0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99,329,751.27 | 997,795,663.79 |
合计 | 1,799,329,751.27 | 997,795,663.7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9,100,356.92 | 1,103,821,172.93 | 6,357,971.93 | 609,235.14 | 98,849.33 | 1,239,987,586.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0,545,884.60 | 746,629,545.33 | 2,428,990.88 | 1,393,093.13 | 940,997,513.94 | |
(1)购置 | 53,802,915.50 | 11,215,898.31 | 1,978,172.30 | 659,360.02 | 67,656,346.1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6,742,969.10 | 735,413,647.02 | 388,318.58 | 124,497.97 | 872,669,432.6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重分类 | 62,500.00 | 609,235.14 | 671,735.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88,782.17 | 2,620,983.66 | 90,536.81 | 609,235.14 | 4,809,537.78 | |
(1)处置或报废 | 112,068.95 | 90,536.81 | 202,605.76 | |||
(2)重分类 | 62,500.00 | 609,235.14 | 671,735.14 | |||
(3)其他减少 | 1,488,782.17 | 2,446,414.71 | 3,935,196.88 | |||
4.期末余额 | 318,157,459.35 | 1,847,829,734.60 | 8,696,426.00 | 1,491,942.46 | 2,176,175,562.41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956,980.09 | 232,061,942.03 | 2,296,989.03 | 481,606.01 | 54,417.32 | 241,851,934.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25,325.87 | 127,031,072.65 | 1,095,844.38 | 602,566.23 | 135,054,809.13 | |
(1)计提 | 6,325,325.87 | 127,031,072.65 | 1,095,844.38 | 120,660.25 | 134,572,903.15 | |
(2)重分类 | 481,905.98 | 481,905.9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6,723.18 | 74,791.26 | 481,606.01 | 723,120.45 | ||
(1)处置或报废 | 42,604.80 | 74,791.26 | 117,396.06 | |||
(2)重分类 | 299.97 | 481,606.01 | 481,905.98 | |||
(3)其他减少 | 123,818.41 | 123,818.41 |
4.期末余额 | 13,282,305.96 | 358,926,291.50 | 3,318,042.15 | 656,983.55 | 376,183,623.1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39,987.98 | 339,987.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2,200.00 | 322,200.00 | ||||
(1)计提 | 322,200.00 | 322,20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62,187.98 | 662,187.9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4,875,153.39 | 1,488,241,255.12 | 5,378,383.85 | 834,958.91 | 1,799,329,751.2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2,143,376.83 | 871,419,242.92 | 4,060,982.90 | 127,629.13 | 44,432.01 | 997,795,663.79 |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0,063,227.49 | 199,298,045.99 |
工程物资 | 2,282,400.00 | |
合计 | 80,063,227.49 | 201,580,445.9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力量股份新厂区工程 | 12,739,032.89 | 12,739,032.89 | 75,829,160.34 | 75,829,160.34 | ||
宝晶新材料工业金刚石及合成钻石智能化工厂项目 | 4,184,070.70 | 4,184,070.70 | 24,565,940.94 | 24,565,940.94 | ||
商丘力量科技中心工程 | 62,891,025.66 | 62,891,025.66 | 98,902,944.71 | 98,902,944.71 | ||
海南力量钻石研发生产基地 | 249,098.24 | 249,098.24 | ||||
合计 | 80,063,227.49 | 80,063,227.49 | 199,298,045.99 | 199,298,045.9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力量股份新厂区工程 | 66,254,049.55 | 148,534,064.56 | 200,932,412.12 | 1,116,669.10 | 12,739,032.89 | 28.27% | 34.24% | 募集资金 | ||||
宝晶新材料工业金刚石及合成钻石智能化工厂项目 | 3,945,722.46 | 7,585,250.31 | 4,339,822.47 | 3,007,079.60 | 4,184,070.70 | 其他 | ||||||
商丘力量科技中心工程 | 129,098,273.98 | 603,991,750.60 | 667,392,393.08 | 2,806,605.84 | 62,891,025.66 | 31.00% | 41.35% | 募集资金 | ||||
海南力量钻石研发生产基地 | 249,098.24 | 249,098.24 | 其他 | |||||||||
合计 | 199,298,045.99 | 760,360,163.71 | 872,664,627.67 | 6,930,354.54 | 80,063,227.49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25,633.62 | 6,425,633.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425,633.62 | 6,425,633.6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69,221.88 | 2,869,221.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6,158.28 | 986,158.28 |
(1)计提 | 986,158.28 | 986,158.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855,380.16 | 3,855,380.1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70,253.46 | 2,570,253.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56,411.74 | 3,556,411.74 |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1,512,334.20 | 265,328.77 | 71,777,662.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08,155.57 | 20,808,155.57 | |||
(1)购置 | 20,808,155.57 | 20,808,155.5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2,320,489.77 | 265,328.77 | 92,585,818.5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28,132.68 | 69,044.15 | 2,697,176.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56,331.16 | 53,065.68 | 1,809,396.84 | |
(1)计提 | 1,756,331.16 | 53,065.68 | 1,809,396.8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384,463.84 | 122,109.83 | 4,506,573.6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7,936,025.93 | 143,218.94 | 88,079,244.8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884,201.52 | 196,284.62 | 69,080,486.14 |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房零星工程装修 | 989,989.41 | 7,696,483.91 | 1,255,585.16 | 7,430,888.16 | |
机坑 | 3,943,713.31 | 725,223.60 | 3,218,489.71 | ||
公共车间配套设施工程 | 4,905,419.48 | 875,638.96 | 4,029,780.52 | ||
合计 | 9,839,122.20 | 7,696,483.91 | 2,856,447.72 | 14,679,158.39 |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4,076,933.27 | 3,611,752.84 | 17,268,958.39 | 2,590,343.76 |
可抵扣亏损 | 2,452,786.47 | 490,557.30 | ||
政府补助 | 131,063,815.37 | 19,659,572.31 | 63,611,391.94 | 9,541,708.79 |
租赁负债 | 2,769,319.10 | 415,397.87 | ||
合计 | 160,362,854.21 | 24,177,280.32 | 80,880,350.33 | 12,132,052.5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公允价值变动 | 7,632,457.00 | 1,144,868.54 |
使用权资产 | 2,570,253.46 | 385,538.02 |
合计 | 10,202,710.46 | 1,530,406.56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558,200.18 | 558,200.18 | 5,231,022.95 | 5,231,022.95 | ||
预付工程款 | 1,372,046.89 | 1,372,046.89 | ||||
合计 | 558,200.18 | 558,200.18 | 6,603,069.84 | 6,603,069.84 |
1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187,043.35 | |
合计 | 6,187,043.3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3年度公司将持有的应收票据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票据贴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4张低信用等级的票据未到期,票据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6,187,043.35元,贴现利率为1.15%。2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8,914,48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340,033,477.99 | 117,393,900.00 |
合计 | 340,033,477.99 | 176,308,380.00 |
21、应付账款
(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及其他款项 | 98,468,788.74 | 148,930,916.08 |
应付工程款 | 48,046,025.01 | 34,691,884.89 |
应付设备款 | 171,722,156.55 | 144,086,890.45 |
应付能源款 | 4,910,044.83 | 6,735,256.46 |
合计 | 323,147,015.13 | 334,444,947.88 |
(
)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河南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柘城县分公司 | 20,712,041.12 | 未达到结算条件 |
合计 | 20,712,041.12 |
22、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162,221.70 | 2,645,479.82 |
其他应付款 | 5,373,281.76 | 10,502,946.65 |
合计 | 7,535,503.46 | 13,148,426.47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162,221.70 | 2,645,479.82 |
合计 | 2,162,221.70 | 2,645,479.82 |
(
)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金 | 4,484,527.08 | 2,989,684.92 |
预提费用 | 787,772.68 | 842,539.73 |
运输费 | 50,982.00 | 120,722.00 |
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 | 50,000.00 |
政府补助 | 6,500,000.00 | |
合计 | 5,373,281.76 | 10,502,946.6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4,484,527.08 | 租金尚未支付 |
合计 | 4,484,527.08 |
23、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8,649,680.23 | 16,770,210.05 |
合计 | 18,649,680.23 | 16,770,210.05 |
2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458,575.15 | 58,262,217.85 | 55,157,070.89 | 7,563,722.1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25,618.30 | 3,425,618.30 | ||
合计 | 4,458,575.15 | 61,687,836.15 | 58,582,689.19 | 7,563,722.1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457,550.15 | 53,967,276.60 | 50,918,046.07 | 7,506,780.68 |
2、职工福利费 | 2,179,031.35 | 2,179,031.35 | ||
3、社会保险费 | 1,572,011.17 | 1,572,011.1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24,496.85 | 1,324,496.85 | ||
工伤保险费 | 246,255.76 | 246,255.76 | ||
生育保险费 | 1,258.56 | 1,258.56 | ||
4、住房公积金 | 240,241.80 | 240,241.8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5.00 | 303,656.93 | 247,740.50 | 56,941.43 |
合计 | 4,458,575.15 | 58,262,217.85 | 55,157,070.89 | 7,563,722.1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236,112.34 | 3,236,112.34 | ||
2、失业保险费 | 189,505.96 | 189,505.96 | ||
合计 | 3,425,618.30 | 3,425,618.30 |
25、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350,938.94 | 4,949,735.18 |
企业所得税 | 19,929,013.89 | 34,393,259.93 |
个人所得税 | 537,405.34 | 170,813.93 |
房产税 | 1,439,332.27 | 1,221,399.17 |
土地使用税 | 740,431.20 | 729,588.32 |
印花税 | 82,055.33 | 123,517.18 |
其他税费 | 13,444.22 | |
合计 | 26,092,621.19 | 41,588,313.71 |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94,842.40 | 1,494,842.64 |
合计 | 101,494,842.40 | 1,494,842.64 |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且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承兑汇票 | 27,486,207.34 | |
待转销项税额 | 2,314,548.71 | 1,944,198.64 |
合计 | 29,800,756.05 | 1,944,198.64 |
28、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18,600,000.00 |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38,472.44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266,8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合计 | 218,738,472.44 | 266,8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3年7月25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年ZCH7131字00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向公司提供1亿元的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10月21
日。邵增明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编号为2023年ZCH7131保字002号《保证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担保。
2、2022年5月16日,力量钻石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71HT202205434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向其提供6,000万元的贷款额度,用于采购生产设备及相应配套的检测、辅助设备等固定资产,贷款期限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5日。邵增明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23年12月8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信银豫贷字第2312285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向其提供2亿元的贷款,用于向上游客户支付货款,贷款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8日。本合同为信用借款,无担保、抵押。
29、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收款额总额小计 | 2,989,684.80 | 6,278,337.56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20,365.70 | -433,452.4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94,842.40 | -2,989,684.80 |
合计 | 1,274,476.70 | 2,855,200.28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213,086.54元。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89,901,874.41 | 54,330,500.00 | 13,168,559.04 | 131,063,815.37 | 详见表1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
合计 | 89,901,874.41 | 54,330,500.00 | 13,168,559.04 | 131,063,815.37 |
其他说明:
1.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本公司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十一、政府补助(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2.递延收益的其他说明
无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44,892,752.00 | 115,379,561.00 | 115,379,561.00 | 260,272,313.00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892,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4,892,75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60,272,313股。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188,261,299.93 | 115,379,561.00 | 4,072,881,738.93 | |
合计 | 4,188,261,299.93 | 115,379,561.00 | 4,072,881,738.9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同注释31.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33、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 | 150,020,382.06 | 150,020,382.06 | ||
合计 | 150,020,382.06 | 150,020,382.0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度本公司因预计实行股权激励而回购本公司股份3,479,38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1.34%,累计库存股占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1.34%。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189,829.97 | 2,014,870.89 | 2,014,870.89 | 8,204,700.86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189,829.97 | 2,014,870.89 | 2,014,870.89 | 8,204,700.8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189,829.97 | 2,014,870.89 | 2,014,870.89 | 8,204,700.86 |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4,483,497.02 | 25,199,223.77 | 89,682,720.79 | |
合计 | 64,483,497.02 | 25,199,223.77 | 89,682,720.79 |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52,111,971.01 | 486,540,077.0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52,111,971.01 | 486,540,077.0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3,720,714.10 | 460,241,381.0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5,199,223.77 | 34,195,406.3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44,224,452.00 | 60,371,98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46,409,009.34 | 852,111,971.01 |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28,344,909.97 | 343,848,175.46 | 879,316,669.57 | 308,590,157.77 |
其他业务 | 23,618,829.55 | 19,592,640.96 | 26,958,473.27 | 24,072,302.76 |
合计 | 751,963,739.52 | 363,440,816.42 | 906,275,142.84 | 332,662,460.53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5,783,640.97元,其中,25,783,640.97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9,137.8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103.27 | 1,656,121.94 |
教育费附加 | 25,307.47 | 1,001,666.17 |
房产税 | 961,805.62 | 816,222.13 |
土地使用税 | 1,164,279.19 | 676,662.55 |
车船使用税 | 9,115.48 | 9,325.48 |
印花税 | 396,123.61 | 307,417.3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6,841.30 | 665,515.80 |
环保税 | 1,523.93 | 503.63 |
合计 | 2,626,237.74 | 5,133,435.02 |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389,364.30 | 6,088,761.78 |
办公费等其他 | 9,279,116.57 | 6,080,060.80 |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 3,264,838.81 | 1,661,762.88 |
中介机构费用 | 2,159,701.87 | 1,636,010.27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2,195,358.91 | 1,202,200.60 |
合计 | 26,288,380.46 | 16,668,796.33 |
4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36,172.82 | 2,740,995.54 |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 1,150,374.90 | 2,134,104.77 |
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 742,138.88 | 226,131.56 |
办公费等其他 | 1,325,877.76 | 929,607.20 |
合计 | 6,454,564.36 | 6,030,839.07 |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24,931,655.91 | 30,788,981.47 |
职工薪酬 | 7,657,905.36 | 5,382,962.27 |
折旧费 | 6,417,050.62 | 4,854,601.46 |
电费 | 4,425,802.57 | 2,992,994.49 |
其他 | 425,338.60 | 36,005.35 |
合计 | 43,857,753.06 | 44,055,545.04 |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372,782.44 | 7,655,183.14 |
减:利息收入 | 38,034,413.99 | 17,839,725.55 |
汇兑损益 | -4,306,808.07 | -6,103,554.64 |
银行手续费 | 533,852.34 | 139,464.03 |
其他 | -30,085.53 | 461,259.96 |
合计 | -32,464,672.81 | -15,687,373.06 |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6,310,900.99 | 12,820,429.39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16,460.98 | |
合计 | 16,427,361.97 | 12,820,429.39 |
4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632,457.00 | |
合计 | 7,632,457.00 |
4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61,971.41 | -163,408.61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5,921,281.07 | 13,460,932.97 |
合计 | 54,759,309.66 | 13,297,524.36 |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44,600.38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99,828.74 | -5,206,181.0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6,024.83 | -12,065.49 |
合计 | -770,796.47 | -5,218,246.51 |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714,940.86 | -1,777,742.18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22,200.00 | -339,987.97 |
合计 | -6,037,140.86 | -2,117,730.15 |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0,878.29 | |
合计 | -10,878.29 |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 | 547,200.12 | 547,200.12 | |
其他 | 1.43 | 98,735.44 | 1.43 |
合计 | 547,201.55 | 98,735.44 | 547,201.55 |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非常损失 | 2,266.85 | 29,776.09 | 2,266.85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9,464.15 | 69,464.15 | |
其他 | 115,011.34 | 15,001.51 | 115,011.34 |
合计 | 196,742.34 | 54,777.60 | 196,742.34 |
5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0,905,533.42 | 76,833,519.6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514,815.01 | -837,525.86 |
合计 | 50,390,718.41 | 75,995,993.8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14,111,432.5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2,116,714.8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46,787.7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82,159.3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74,295.7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242,464.6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43,792.9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578,662.96 |
所得税费用 | 50,390,718.41 |
52、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5,279,654.17 | 41,201,772.44 |
往来及其他款项收入 | 97,720.13 | 13,571,616.81 |
利息收入 | 33,626,962.71 | 17,450,046.80 |
合计 | 89,004,337.01 | 72,223,436.0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6,798,440.59 | 10,616,869.32 |
往来及其他款项支出 | 20,473,587.36 | 13,108,293.93 |
捐赠支出 | 29,776.09 | |
合计 | 27,272,027.95 | 23,754,939.34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 | 3,999,288,600.00 | 5,134,300,000.00 |
合计 | 3,999,288,600.00 | 5,134,3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 | 5,236,986,000.00 | 6,240,963,447.58 |
合计 | 5,236,986,000.00 | 6,240,963,447.58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承兑保证金退回 | 10,000,000.00 | |
证券结算退款 | 1,000,000.00 | |
合计 | 11,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库存股 | 150,020,382.06 | |
支付的融资费用 | 166,805.82 | 2,240,148.79 |
支付的租赁费 | 1,585,615.00 | |
合计 | 150,187,187.88 | 3,825,763.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6,187,043.35 | 6,187,043.35 | ||||
长期借款 | 266,800,000.00 | 300,000,000.00 | 138,472.44 | 248,200,000.00 | 100,000,000.00 | 218,738,472.4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94,842.64 | 100,000,000.00 | 0.24 | 101,494,842.40 | ||
租赁负债 | 2,855,200.28 | 1,580,723.58 | 1,274,476.70 | |||
合计 | 271,150,042.92 | 406,187,043.35 | 138,472.44 | 248,200,000.00 | 101,580,723.82 | 327,694,834.89 |
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63,720,714.10 | 460,241,381.0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807,937.33 | 7,335,976.6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4,572,903.15 | 84,039,822.6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86,158.28 | 1,584,095.16 |
无形资产摊销 | 1,809,396.84 | 1,055,670.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56,447.72 | 1,794,730.6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78.2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632,457.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079,387.79 | 7,655,183.1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759,309.66 | -13,297,524.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45,227.77 | -837,525.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30,406.56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1,506,614.12 | -75,081,001.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870,071.15 | -365,788,274.7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258,857.30 | 219,864,001.6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301,693.06 | 328,566,535.6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30,407,976.79 | 2,896,304,796.3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896,304,796.38 | 100,652,920.1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5,896,819.59 | 2,795,651,876.27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30,407,976.79 | 2,896,304,796.38 |
其中:库存现金 | 58,155.70 | 57,035.2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30,349,821.08 | 2,896,247,761.1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0,407,976.79 | 2,896,304,796.38 |
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344,913,593.30 | 344,913,593.30 | 票据保证金及计提利息 |
应收票据 | 6,187,043.35 | 6,187,043.35 | 已贴现未到期的低信用等级应收票据 |
合计 | 351,100,636.65 | 351,100,636.65 |
5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52,964,728.57 | 7.0827 | 375,133,283.13 |
欧元 | |||
港币 | 41.80 | 0.9062 | 37.88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6、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情况详见注释14、注释29。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计入损益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213,086.54 | 277,137.80 |
短期租赁费用 | 405,461.47 | 7,000.00 |
售后租回交易 | 1,585,615.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其他信息如下:
1.租赁活动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与柘城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柘城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三方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0年,从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计收租金。
2.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情况短期租赁均为1年及1年以内租赁的房屋,多为临时办公地点,计入当期损益的租赁费用为405,461.47元。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24,931,655.91 | 30,788,981.47 |
职工薪酬 | 7,657,905.36 | 5,382,962.27 |
折旧费 | 6,417,050.62 | 4,854,601.46 |
电费 | 4,425,802.57 | 2,992,994.49 |
其他 | 425,338.60 | 36,005.35 |
合计 | 43,857,753.06 | 44,055,545.0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3,857,753.06 | 44,055,545.04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3年度公司新设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商丘 | 商丘 | 制造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商丘 | 商丘 | 制造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力量钻石香港有限公司 | 444,300.00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0.00% | 设立 |
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批发和零售 | 100.00% | 0.00% | 设立、受让 |
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扬州 | 扬州 | 制造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海南 | 海南 | 制造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商丘 | 商丘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0.00% | 设立 |
LILIANGDIAMONDUSAINC | 4,933,909.50 | 美国 | 美国 | 贸易 | 0.00% | 100.00% | 设立 |
单位:元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620,885.02 | 6,782,856.4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134,547.15 | -163,408.61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34,547.15 | -163,408.61 |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会计处理方法 |
直接
直接 | 间接 |
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河南省 | 河南省 | 金刚石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 | 19.67 | 权益法 | |
生而闪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珠宝首饰零售 | 20.00 | 权益法 |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9,901,874.41 | 54,330,500.00 | 13,168,559.04 | 131,063,815.3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89,901,874.41 | 54,330,500.00 | 13,168,559.04 | 131,063,815.37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3,182,100.00 | 1,418,100.00 |
其他收益 | 535,065.25 | 462,776.09 |
其他收益 | 1,111,894.67 | 1,111,894.67 |
其他收益 | 1,017,600.00 | 1,017,600.00 |
其他收益 | 980,000.04 | 980,000.04 |
其他收益 | 935,327.16 | 935,327.16 |
其他收益 | 810,928.52 | 810,928.52 |
其他收益 | 795,180.76 | 867,469.92 |
其他收益 | 674,000.04 | 505,500.03 |
其他收益 | 489,795.96 | 489,795.96 |
其他收益 | 1,250,000.00 | |
其他收益 | 416,666.65 | |
其他收益 | 345,000.00 | |
其他收益 | 349,999.98 | |
其他收益 | 275,000.01 | |
其他收益 | 1,100,000.00 |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420,000.00 |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
其他收益 | 74,954.17 | 111,037.00 |
其他收益 | 2,687.78 | |
其他收益 | 500.00 | |
其他收益 | -5,800.00 | |
其他收益 | 1,400,000.00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
其他收益 | 900,000.00 | |
其他收益 | 1,200,000.00 |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
其他收益 | 70,000.00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135,013,659.28 | 944,600.38 |
应收账款 | 133,406,256.54 | 8,322,769.35 |
其他应收款 | 2,900,104.75 | 145,005.24 |
合计 | 271,320.02057 | 9,412,374.97 |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30,000.00万元,其中:
已使用授信金额为30,000.00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1年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6,187,043.35 | 6,187,043.35 | |||||
应付票据 | 340,033,477.99 | 340,033,477.99 | |||||
应付账款 | 323,147,015.13 | 323,147,015.13 | |||||
其他应付款 | 7,535,503.46 | 7,535,503.4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800,756.05 | 29,800,756.0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494,842.40 | 101,494,842.40 | |||||
租赁负债 | 1,274,476.70 | 1,274,476.70 | |||||
长期借款 | 218,738,472.44 | 218,738,472.44 | |||||
合计 | 808,198,638.38 | 220,012,949.14 | 1,028,211,587.52 |
3.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港币)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港元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5,133,283.13 | 37.88 | 375,133,321.01 |
小计 | 375,133,283.13 | 37.88 | 375,133,321.01 |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1,594.32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的银行借款是固定利率借款,因此不存在利率风险。
(3)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银行理财产品 | 2,516,052,116.42 | 2,516,052,116.42 | ||
应收款项融资 | 56,777,935.33 | 56,777,935.33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以本金加本期预计收益作价作为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因为信用风险调整因素不是直接可以从市场观察到的输入值,且其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以其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依据。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等。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邵增明和李爱真,李爱真和邵增明为母子关系。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增明、李爱真共持有其50.38%的出资份额,李爱真为商丘汇力执行事务合伙人 |
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企业,持股比例19.67%(公司董事张存升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
生而闪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企业,持股比例20% |
河南新源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邵增明姐姐控制的企业 |
河南省新航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邵增明姐姐控制的企业 |
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邵增明姐姐控制的企业 |
河南力量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邵增明控制的企业 |
商丘久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邵增明配偶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
河南诚品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李琰兄弟李罡担任董事的企业 |
叶城县保林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张存升姐妹配偶申科峰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石家庄一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张存升姐妹配偶申科峰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
石家庄益优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张存升姐妹配偶申科峰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 |
铧晖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波配偶陈玉锋担任监事的企业 |
深圳市欧美亚置业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波配偶陈玉锋担任监事的企业 |
衡阳凯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波配偶陈玉锋担任监事的企业 |
衡阳星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波配偶陈玉锋担任监事的企业 |
衡阳星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波配偶陈玉锋担任监事的企业 |
汕头市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波配偶陈玉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求阙管理咨询(汕头)有限公司等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陈江波配偶陈玉锋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4,619,468.27 | 50,000,000.00 | 否 | 6,265,486.73 |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邵增明 | 30,000,000.00 | 2022年05月16日 | 2025年05月15日 | 否 |
邵增明 | 100,000,000.00 | 2023年07月25日 | 2024年10月21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022年5月16日,力量钻石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71HT202205434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向其提供6,000万元的贷款额度,用于采购生产设备及相应配套的检测、辅助设备等固定资产,贷款期限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6日。邵增明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7月25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年ZCH7131字00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向其提供1亿元的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10月21日。邵增明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的编号为2023年ZCH7131保字002号《保证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担保。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250,956.64 | 3,055,816.71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2,360,000.00 | 365,486.73 |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94,842.40 |
1至2年(含2年) | 1,494,842.40 |
2至3年(含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989,684.80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2023年度,公司回购库存股150,020,382.06元,计划用于日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报告日暂无具体计划。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08,911,294.28 | 288,622,247.96 |
1至2年 | 17,001,186.58 | 25,480,925.22 |
2至3年 | 5,767.60 | 33,474.99 |
3年以上 | 104,474.99 | 221,200.00 |
3至4年 | 33,474.99 | 70,000.00 |
4至5年 | 70,000.00 | 151,200.00 |
5年以上 | 1,000.00 | 0.00 |
合计 | 226,022,723.45 | 314,357,848.1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6,022,723.45 | 100.00% | 8,178,052.40 | 3.62% | 217,844,671.05 | 314,357,848.17 | 100.00% | 8,621,527.65 | 2.74% | 305,736,320.5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0,575,031.97 | 57.77% | 8,178,052.40 | 6.26% | 122,396,979.57 | 166,513,439.77 | 52.97% | 8,621,527.65 | 5.18% | 157,891,912.1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95,447,691.48 | 42.23% | 0.00 | 95,447,691.48 | 147,844,408.40 | 47.03% | 147,844,408.40 | |||
合计 | 226,022,723.45 | 100.00% | 8,178,052.40 | 217,844,671.05 | 314,357,848.17 | 100.00% | 8,621,527.65 | 305,736,320.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9,961,983.42 | 5,998,099.17 | 5.00% |
1-2年 | 10,502,805.96 | 2,100,561.19 | 20.00% |
2-3年 | 5,767.60 | 2,307.04 | 40.00% |
3-4年 | 33,474.99 | 20,084.99 | 60.00% |
4-5年 | 70,000.00 | 56,00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合计 | 130,575,031.97 | 8,178,052.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8,949,310.86 | ||
1-2年 | 6,498,380.62 |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5,447,691.48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账龄组合 | 8,621,527.65 | 443,475.25 | 8,178,052.40 | |||
合计 | 8,621,527.65 | 443,475.25 | 8,178,052.4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1,394,839.18 | 81,394,839.18 | 36.01% | 0.00 | |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812,316.69 | 34,812,316.69 | 15.40% | 1,740,615.83 | |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6,408,980.00 | 16,408,980.00 | 7.26% | 820,449.00 | |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130,000.00 | 16,130,000.00 | 7.14% | 806,500.00 | |
江苏聚成金刚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134,500.00 | 14,134,500.00 | 6.25% | 706,725.00 | |
合计 | 162,880,635.87 | 162,880,635.87 | 72.06% | 4,074,289.83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459,996,093.95 | 2,292,693,166.41 |
合计 | 2,459,996,093.95 | 2,292,693,166.41 |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458,650,953.86 | 2,292,362,111.81 |
应收出口退税 | 1,147,751.26 | |
代扣代缴社保 | 293,185.68 | 228,949.58 |
备用金 | 20,000.00 | 117,710.00 |
其他 | 2,160.00 | |
合计 | 2,460,111,890.80 | 2,292,710,931.39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88,475,297.57 | 2,291,737,336.35 |
1至2年 | 2,170,690,676.77 | 42,160.00 |
2至3年 | 40,000.00 | 931,435.04 |
3年以上 | 905,916.46 | |
3至4年 | 905,916.46 | |
合计 | 2,460,111,890.80 | 2,292,710,931.39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60,111,890.80 | 100.00% | 115,796.85 | 2,459,996,093.95 | 2,292,710,931.39 | 100.00% | 17,764.98 | 2,292,693,166.41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315,936.94 | 0.09% | 115,796.85 | 5.00% | 2,200,140.09 | 348,819.58 | 0.02% | 17,764.98 | 5.09% | 331,054.6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457,795,953.86 | 99.91% | 2,457,795,953.86 | 2,292,362,111.81 | 99.98% | 2,292,362,111.81 | ||||
合计 | 2,460,111,890.80 | 100.00% | 115,796.85 | 2,459,996,093.95 | 2,292,710,931.39 | 100.00% | 17,764.98 | 2,292,693,166.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15,936.94 | 115,796.85 | 5.00%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315,936.94 | 115,796.85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7,764.98 | 17,764.9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98,031.87 | 98,031.87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15,796.85 | 115,796.8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0.00 | 0.00 | 0.00 | |||
其中:账龄组合 | 17,764.98 | 98,031.87 | 115,796.85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合计 | 17,764.98 | 98,031.87 | 115,796.85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比例 |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69,134,945.04 | 1至2年 | 88.17% | |
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83,045,092.36 | 1至2年 | 11.51% | |
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615,916.46 | 3年以上 | 0.23% | |
出口退税 | 应收出口退税 | 1,147,751.26 | 1年以内 | 0.05% | 57,387.56 |
商丘德瑞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855,000.00 | 1年以内 | 0.03% | 42,750.00 |
合计 | 2,459,798,705.12 | 99.99% | 100,137.56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1,044,302.00 | 361,044,302.00 | 331,044,302.00 | 331,044,302.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620,885.02 | 5,620,885.02 | 6,782,856.43 | 6,782,856.43 | ||
合计 | 366,665,187.02 | 366,665,187.02 | 337,827,158.43 | 337,827,158.4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力量钻石香港有限公司 | 444,300.00 | 444,300.00 | ||||||
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2.00 | 600,002.00 | ||||||
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331,044,302.00 | 30,000,000.00 | 361,044,302.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
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42,627.83 | 70,100.05 | -27,424.25 | 3,085,303.63 | ||||
生而闪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3,740,228.60 | -1,204,647.21 | 2,535,581.39 | |||||
小计 | 6,782,856.43 | -1,134,547.16 | -27,424.25 | 5,620,885.02 | ||||
合计 | 6,782,856.43 | -1,134,547.16 | -27,424.25 | 5,620,885.0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2,934,976.47 | 308,520,357.29 | 725,745,563.46 | 298,498,810.47 |
其他业务 | 73,982,925.60 | 71,436,007.59 | 95,266,610.23 | 92,565,020.23 |
合计 | 666,917,902.07 | 379,956,364.88 | 821,012,173.69 | 391,063,830.70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8,473,500.40元,其中,18,473,500.4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61,971.41 | -163,408.6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1,229,015.67 | 5,026,229.83 |
合计 | 20,067,044.26 | 4,862,821.22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0,878.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42,341.9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3,553,738.0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161,971.4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459.21 | |
其他 | 116,460.9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942,656.38 | |
合计 | 56,047,494.1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87% | 1.40 | 1.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81% | 1.18 | 1.1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