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25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推选邵增明先生、王腾吉先生、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栗正新先生、余黎峰女士、金香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继续履职。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邵增明
邵增明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015年12月至今,任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8年7月至今,任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3年4月至今,任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3年11月至今,任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3年12月至今,任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邵增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548,262股,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5,998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股东李爱真、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王腾吉
王腾吉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1992年7月至2001年8月,任兰石集团金刚石厂生产、技术厂长。
2001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湖北鄂信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10月至今,任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12月至今,任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3年8月至今,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3年11月至今,任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腾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张存升
张存升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05年7月至2012年4月,任山东聊城昌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高级实验员。
2012年5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总工程师(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钻石事业部技术总监、总工程师。
2018年7月至今,任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8年8月至今,任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2018年8月至今,任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1年12月至今,任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4月至今,任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11月至今,任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12月至今,任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存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陈传勋
陈传勋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1992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河南省王贡酒业有限公司会计。
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行政部经理。
2018年10月至今,任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12月至今,任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传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栗正新
栗正新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4年1月至2019年5月,任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任高温耐磨材料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与工程学院执行主任、副院长(兼)。
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任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与工程学院教授。
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河南工大高新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
2023年10月至今,任河南工大高新产业技术研究院首席科学家。
2014年1月至今,任中国机床工具协会超硬材料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月至今,任中国机床工具协会磨料磨具分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任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委员会常委。
2014年1月至2022年4月,任九三学社河南工业大学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栗正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余黎峰
余黎峰女士,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经济学副教授职称,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3年5月至2017年4月,任中原工学院会计系主任。
2017年5月至2021年7月,任中原工学院财务处副处长。
2021年8月至今,任中原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采购与招标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
2023年3月至今,任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余黎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金香爱
金香爱女士,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执业律师,经济法(产业法/财税法/金融法)副教授职称、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1986年7月至今,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989年6月至今,任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兼职律师。
2012年3月至今,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
2016年11月至今,任河南省金融法研究会学会理事。
2018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郑州大学商学院MBA和EMBA《商法》讲习教授。
2021年4月至今,任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2021年9月至今,任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2022年1月至今,任驰诚(河南)驾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金香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