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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与新贸易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控制活动层面包括销售业务、资产管理、采购业务、资金活动、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3)控制手段层面包括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安全风险

安全是守护宇新生存和发展的第一生命线。多年来,公司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努力夯实安全基础,每年初,宇新股份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子公司总经理带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细化分工,层层具体落实,规范操作,杜绝源头,警钟长鸣,深入人心,提高全员安全风险意识。2023年公司多措并举,不断深入探究安全生产管理,在提高管理人员巡查现场频率的同时,针对现场施工管理先后制定并修订了《施工监护人管理规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宇新化工厂区实行“集中动火”的方案》、《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以明确施工人员、监护人员的安全职责,规范其作业行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同时开展监护人员专项培训、安全技能大比武、安全家书等安全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同时公司还主动尝试安全生产与数字化平台挂钩,积极完成智能化管控平台的危化企业建设,确保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多举措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控能力。

(2)新业务拓展风险

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当下,如何保持业绩持续增长,是所有企业面临的难题。公司目前业务涵盖异辛烷、2-丙醇、乙酸仲丁酯及新材料等多领域,随着PBAT、BDO、顺酐、醇醚、催化剂等一大批新材料陆续投产,每种产品所处的周期阶段、对应的客户群体、消费地域各不相同,新产品市场开拓将面临压力。2023年公司完善了《销售管理制度》,对新产品的市场开拓采取多项激励举措,对成熟期业务、成长期业务、培育期业务,分类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侧重鼓励开拓新区域,发展新客户,稳定大客户,逐步形成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支撑新兴市场快速拓展,化解市场风险。

(3)人才适配性风险

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广聚英才,助力公司跨越式发展,是公司长期坚持的长远战略目标。随着公司从能源化工向环保新材料转型,新项目加速建设,新业态快速形成,如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精准配备各类专才骨干和领军型人才,解决人才适配性的问题,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课题。公司目前面临新员工占比高、新业务领域人才不足的风险。2023年公司持续发挥大湾区独特的区域优势,致力于深化与高校及企业的互动交流,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广泛引进具备创新精神和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聚焦新业务快速推进,对内加速人才队伍的结构性调整和针对性培育,尽快满足公司对专、精、特等新型人才的需求。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的制度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重报;

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水平,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5)日常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6)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但小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1)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6)安全、环保事故等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

1)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4)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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