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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丹先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柳丹先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柳丹,作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柳丹先生,男,1983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贝恩创效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助理顾问;2015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10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独立、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形。

2、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包括年度股东大会会议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4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股东大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发表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其中本人就《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发表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2023年度,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1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参与了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案意见
2023年4月19日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会议时间提名委员会议案意见
2023年4月19日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的议案》同意

五、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

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支持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并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度,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除正常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外,还利用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并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与公司有关的媒体报道。

十、总结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柳丹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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