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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陈中江丁余超李立影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2020年2009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2015年2009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年2020年2009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2023年2021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签署或复核五洲新春、九阳股份、巨化股份、争光股份签署或复核甘源食、秋田微电子、燕麦科技、世运电
巨星科技、合盛硅业、英科医疗等年度审计报告路、旺能环境、中威电、德宏股份、杭华油墨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内控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内控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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