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职务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刘元锁 | 项目合伙人 | 1999年 | 1999年 | 2017年1月 | 2023年 | 5 |
沈大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04年 | 2005年 | 2017年1月 | 2023年 | 2 |
邵明亮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0年 | 2007年 | 2013年1月 | 2022年 | 超过5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55.0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已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以同意7票、0票否定、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