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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审议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议案一:《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9月27日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议案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7日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情况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和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除董监高薪酬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外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7、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经营方式的特点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能,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继续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和信息披露的监督,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并及时学习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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