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未发生变更,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9,375,1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恒达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46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郑洲娟 | 陈臣拓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8号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8号 | ||
传真 | 0570-7061234 | 0570-7061234 | ||
电话 | 0570-7061199 | 0570-7061199 | ||
电子信箱 | hdxc@hengdaxincai.com | hdxc@hengdaxincai.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特种纸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覆盖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工业特种纸原纸以及卷烟配套原纸等领域。公司顺应“以纸代塑”发展趋势,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产能重心向医疗及食品领域不断迁移,其中以医疗和食品包装原纸为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中高端医疗和食品一次包装原纸领域取得了领先地位,产品在行业内拥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2、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为特种纸原纸,原纸产品在经过下游客户涂布、印刷、分切等基本工艺以及其他技术工艺处理后加工成包装纸产品,并应用于终端市场。 公司特种纸原纸产品包括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工业特种纸原纸和卷烟配套原纸等系列。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类别主要为木浆、化工助剂和包装材料等原材料,同时公司亦采购少量成品。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同时对于木浆的采购,公司还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木浆价格行情变化适当调整采购和库存数量。在以产定购的模式下,对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按照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要求进行自主批量采购,由多部门协调参与并由采购部负责统一执行和管理。公司制定了《物资管理控制程序》和《采购价格管理规定》,对采购业务和物资管理进行规范。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于市场需求特点,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客户批量化定制产品。
品管部根据营销中心的订单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由技术研发中心制定产品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条件,并发送至采购、生产、仓库、质检等部门,由制造中心各分厂实施生产。涉及重要工艺改进和设备更新的产品项目,由公司统一召开专题协调会,协调技术、设备、采购等部门配合生产的进行。公司在多年生产实践中已总结出一套较为高效的生产管理方法,确保产品能够及时且保质保量的交付给客户,在行业中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订单产品和新研发产品的工艺需求,适时对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满足产品质量提升和产品结构升级的需求。近年来,公司主动贴合市场需求,积极推进产品结构的升级,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统一采用直销的模式,直接销售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同时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变化,实现企业与客户的良性互动,更好地提升公司品牌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 | 1,698,395,058.36 | 887,407,610.35 | 91.39% | 833,260,73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65,433,419.18 | 573,471,251.83 | 138.10% | 526,350,565.56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868,737,044.58 | 953,176,084.17 | -8.86% | 757,740,490.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7,634,496.44 | 97,453,186.27 | -10.08% | 103,621,391.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7,497,205.41 | 85,399,024.70 | -9.25% | 95,159,185.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120,607.74 | 147,070,460.09 | -234.03% | 181,275,356.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1.45 | -18.62% | 1.5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1.45 | -18.62% | 1.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8% | 18.00% | -7.72% | 21.84%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98,608,319.68 | 185,916,242.01 | 228,794,362.12 | 255,418,120.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145,460.81 | 24,904,380.10 | 28,146,110.59 | 17,438,544.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743,041.07 | 21,133,757.73 | 26,746,014.74 | 13,874,391.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068,794.18 | -114,480,925.40 | -74,537,715.41 | 59,966,827.2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09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85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潘昌 | 境内自然人 | 37.86% | 33,873,000.00 | 33,873,000.00 | 不适用 | 0.00 | ||||
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21% | 15,401,000.00 | 15,401,000.00 | 不适用 | 0.00 | ||||
姜文龙 | 境内自然人 | 10.13% | 9,064,182.00 | 9,064,182.00 | 不适用 | 0.00 | ||||
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06% | 8,110,000.00 | 8,110,000.00 | 不适用 | 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3% | 471,244.00 | 166.00 | 不适用 | 0.0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7% | 417,75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杨瑞典 | 境内自然人 | 0.39% | 351,2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8% | 338,18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37% | 330,293.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0% | 266,30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潘昌 、姜文龙为衢州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41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8,294,6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3,966,929.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4,327,670.91元,其中22,370,000.00元计入股本,剩余681,957,670.91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865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3年9月26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