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兰立鹏、李洪、杨璐、韩慧出具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