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争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金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金浪)

2023年度,本人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金浪,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职于杭州钱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4月起担任争光股份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7次;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为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确认其薪酬及奖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度,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发表意见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04月19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事项如下: 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1、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05月12日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07月10日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08月24日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1月20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19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召开了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沟通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做了沟通了解。本人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2023年度,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各定期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今后,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金浪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