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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诚达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174,0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5,721.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3,576.3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144.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验字(2022)第00137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8,082.63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62,144.75
项目投入B131,269.04
项目编号金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利息收入净额B23,787.71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49,617.11
利息收入净额C23,036.3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80,886.1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6,824.0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E=A-D1+D288,082.63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880,826,291.66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开户行账户余额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33050163742709999999101,200,521.15
330016374350490024460.00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634174552559,764.83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358660100100098934106,350.72
4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星支行201000294428318778,959,654.96
合计880,826,291.66

注:以上33001637435049002446账户为公司向银行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理财交易账户,该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重大支出合同、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诚达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科范国祖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5,721.06注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617.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333.04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886.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333.04注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71%注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医药中间体项目、原料药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1)医药中间体项目15,456.7915,456.793,097.7413,053.9984.452024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2)原料药项目17,871.2517,871.256,684.9911,497.1564.332024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是注27,000.0013,000.005,212.3810,713.0182.41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11,000.000.0011,000.00100.002022年1月24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1,328.0457,328.0414,995.1146,264.15-----
超募资金投向
1、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注220,000.0020,000.001,422.001,422.007.11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是注116,333.040.000.000.000.00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200.0033,200.0033,200.0033,200.00100.002023年1月13日不适用不适用
4、尚未明确投向41,283.6751,616.71-------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注1-110,816.71104,816.7134,622.0034,622.00-----
合计注4-162,144.75162,144.7549,617.1180,886.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募投项目“医药中间体项目”、“原料药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的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因受到经济下行、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过谨慎研究,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中间体项目”、“原料药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的实施期限分别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鉴于募投项目生产线建设、设备引进、调试安装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施工进度延期,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中间体项目”、“原料药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期限分别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完成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鉴于募投项目“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自身发展经营情况,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受宏观经济形势、下游客户需求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日益加剧。考虑到“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及研发效果,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采取谨慎态度。同时随着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之创新大楼的投入使用,公司研发中心整体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筑面积达6,859.18㎡,相应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完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招聘、培育和储备优秀科研技术人才,目前公司高层次人才、研发人员数量得到明显提升,研发规模进一步扩大。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考虑,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评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超募资金原为110,816.71万元。 ①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2481吨技改项目的议案》(该项目备案名称后续调整为“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注3,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投资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投入1,422.00万元,投资进度7.11%。 ②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333.04万元投资建设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该项目未有资金投入。 ③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3,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1月13日完成。 ④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追加投资原“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7,000.00万元调整为13,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实际已竣工结项,但因项目建设款项结算工作尚未完成,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投入金额10,713.01万元,投资进度(按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计算)82.41%,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按照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程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公司将按合同及时支付,不会存在募集资金的节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1月27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8,622.3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452.30万元(不含税)的自筹资金,共计10,074.62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置换事项已全部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88,026.66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8,026.66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余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为公司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拟投入超募金额16,333.04万元。注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主要包括: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追加投资“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导致“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7,000.00万元调整为13,000.00万元;2、公司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拟投入金额16,333.04万元。注3: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名称存在调整。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2481吨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投资“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2481吨技改项目”。后续在进行项目备案时,主管部门要求将公司原有已批复的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1,080吨产能与新扩建2,481吨产能合并计算后在本次项目名称中体现。按照主管部门项目审批要求,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该项目的备案名称调整为“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3561吨技改项目”。上述调整仅涉及项目名称,未涉及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金额等其他内容。注4: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75,721.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3,576.3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144.75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13,000.005,212.3810,713.0182.41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3,000.005,212.3810,713.0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①增加“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结合外部环境、经济形势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更好地满足研发需求,公司增加研发中心创新大楼使用的建筑面积,由3,129㎡增加至6,859.18㎡,并追加相应的工程、装修、设备、安装投入,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由7,000.00万元调增至13,000.00万元,增加的6,000.00万元为公司的超募资金。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上述调整事项并将相关公告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事项。 ②终止“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 受宏观经济形势、下游客户需求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日益加剧。考虑到“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及研发效果,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采取谨慎态度。同时随着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之创新大楼的投入使用,公司研发中心整体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筑面积达6,859.18㎡,相应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完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招聘、培育和储备优秀科研技术人才,目前公司高层次人才、研发人员数量得到明显提升,研发规模进一步扩大。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考虑,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评估,公司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议案》,同意上述事项并将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对该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因受到经济下行、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过谨慎研究,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 2023年,鉴于募投项目生产线建设、设备引进、调试安装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施工进度延期,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完成结项。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鉴于募投项目“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自身发展经营情况,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受宏观经济形势、下游客户需求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日益加剧。考虑到“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及研发效果,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采取谨慎态度。同时随着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之创新大楼的投入使用,公司研发中心整体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筑面积达6,859.18㎡,相应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完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招聘、培育和储备优秀科研技术人才,目前公司高层次人才、研发人员数量得到明显提升,研发规模进一步扩大。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考虑,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评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院项目的议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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