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4-017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19楼董事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3人,实出席3人,监事龚雯雯、王旭东、李超峰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雯雯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彭文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2023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意上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24)第00024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7,079.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3.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公司总资产240,022.9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7.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138,166.8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6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能够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中介机构报告已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36,255.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
未分配利润为-1,513,495,428.28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510,054,203.1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鉴于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能够及时高效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及子公
司拟在2024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不包含向关联方借款,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票据贴现、供应链融资、项目融资、并购贷款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授信协议约定期限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和财务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在向各银行申请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过程中相关事项的具体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监事薪酬及制定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为:(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并领取监事津贴,职务薪酬根据实际考核结果发放;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仅领取监事津贴;
(2)监事会主席津贴为税前1050元/月,监事津贴为税前800元/月,按月发放。
鉴于此议案涉及监事自身薪酬,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广慈”)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4)第000179号)确定,2023年度苏州广慈业绩实现金额为6,280.52万元,苏州广慈已达成2023年度业绩承
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中介机构报告已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鉴于业绩承诺方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方,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龚雯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7月5日止。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盈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审议本议案时关联监事龚雯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因关联方参与公司公开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海尔大健康(盈康一生)医疗器械数智产业园项目建设而产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市场公允定价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鉴于海尔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对方青岛海骊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方,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龚雯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