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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群英)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群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群英,女,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专业硕士,执业律师。2005年至2006年,任河南邮政职员;2006年至2010年,任昆山华德宝科盈扶梯设备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0年至2013年,任昆山柯斯美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上海合鸿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亚香股份独立董事,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22年4月至2025年4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亦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三、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群英844003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且未提出异议。

四、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对重大问题进行核查后发表了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04月20日详见2023年0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02月01日详见2023年02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04月20日详见2023年0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05月29日详见2023年0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三届董2023年07月13日详见2023年0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同意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08月24日详见2023年0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详见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就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和审议,及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2023年度审计计划,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督促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和年度审计中的工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本人常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

机会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考察,着重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推进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就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与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监督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4年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十一、其他方面的说明

1、2023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3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十二、对公司的建议

2024年度,本人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让公司朝着又快又好方向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

资者。

十三、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8550079188@163.com最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23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报告完毕,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群英(签字):______________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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