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力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战略部署以及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保持稳健发展。公司依旧以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导向,聚焦并深耕主营业务;坚定实施“内生+外延”双引擎战略,开拓市场、扩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强化内部管理以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依托稳健的客户关系网络,不断提升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并加强人才、技术的储备,为迎接公司新一轮的发展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1,205,731.9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062,536.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497,187.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18%。

(二)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05月23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6,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085,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关于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09月0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协议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协议》,陈锦法需返还1,000万元定金并按浙江力诺实际支付对价回购浙江力诺已收购的五洲阀门股份,王玉燕、五洲装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陈锦法分别于2022年09月29日、2022年12月08日、2023年03月14日向公司支付回购款1000万元、3150万元、2000万元,剩余1419.8988万元待支付。截至报告期末,陈锦法已向公司支付剩余款项1419.8988万元,公司已收回支付的定金及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多元化布局

为完善上下游产业链结构,公司积极推进战略扩张和业务多元化部署,公司对“武汉旭日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参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力诺阀门再制造有限公司”、孙公司“诺特阀门维修(内蒙古)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恪智能装备(绵阳)有限公司”。武汉旭日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下游客户群体与公司的战略定位及发展需求高度契合,有力地推动了本公司战略层次的深化对接与市场诉求的有效响应;浙江力诺阀门再制造有限公司以及诺特阀门维修(内蒙古)有限公司的设立则是基于公司检维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成功通过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维修能力评定,这标志着公司已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和高标准的专业服务能力,设立子公司以及孙公司,有助于强化并加速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检维修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服务响应速度和效率;瑞恪智能装备(绵阳)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阀门定位器及阀门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这一举措将加快智能控制阀附件的

研发进程以及推进其在实际场景中的广泛应用,从而促进企业的智能化升级转型,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基础。

(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2022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4.00万股(首次授予237.00万股,预留37.00万股),授予价格为8.20元/股。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相关工作。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5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关于1名拟激励对象的匿名投诉,经公司监事会核实,该拟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该投诉事项不影响本次授予。除此之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异议。2023年09月27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3-048)。

2023年0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完成价格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8.20元/股调整为7.95元/股;并确定以2023年09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21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82.9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并于2023年11月13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6,340,000股增加至137,169,500股。

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16万股进行作废。

二、2023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谨慎决策,并发表了明确的表决意见,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01/0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03/2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04/2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04/2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08/25《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09/27《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10/20《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1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并组织,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05/2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完善的议事规则,委员会委员按照职责权限,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法依规出具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信息披露媒体,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则制度的规定,明确公司信息披露责任,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关系,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工作。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及来访接待工作,如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全景网等加强与投资者进行互动,通过投资者热线,及时为投资者答疑解惑,并妥善安排投资者来访调研接待工作等。

四、公司发展战略

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耕主营业务;通过“内生+外延”双轮驱动,开拓市场、扩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在十四五末,让“浙江力诺”成为流体控制领域头部品牌之一。

五、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对全体股东负责。重点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积极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督促管理层落实相关经营计划,努力推动实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高效执行各

项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将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尽职开展相关工作。

(四)董事会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五)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六)董事会将继续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