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7,097,559.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0,884,42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6,213,138.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10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于2022年11月22日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方向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16,352.16 | 16,352.16 |
2 | 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 | 13,092.37 | 13,092.37 |
3 | 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 | 7,147.26 | 7,147.26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合计 | 39,591.79 | 39,591.79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029.5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3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