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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公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01/0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03/2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04/2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04/2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08/25《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09/27《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10/20《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2023年度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未发生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公司决策及程序合法合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切实履行了职责,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及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体系、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2023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归属登记及作废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及作废,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和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检查

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切实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并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

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还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利润分配实施等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另外,公司监事会还将加强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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