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资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力诺”)
与克里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里特集团”)、李永国、吴圣仲、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里特机械”、“标的公司”)签署了《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约定公司以增资的形式对克里特机械进行投资,取得标的公司51%的股权,并最终间接持有克里特集团51%的股权。本次增资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本次增资总金额为2,456.3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克里特机械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克里特机械(合并报表)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2月29日的净资产为负,同时可能受到经济环境、技术迭代、市场需求扩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业务发展不顺利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力诺与克里特集团、李永国、吴圣仲、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克里特机械签署了《投资协议》,约定浙江力诺以增资的形式对克里特机械进行投资,取得克里特机械51%的股权,并最终间接持有克里特集团51%的股权。本次增资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本次增资总金额为2,456.3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克里特机械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资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在董事会的投资决策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一)克里特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克里特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825695292862D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杰凯 |
成立时间 | 2009年10月28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龙云路1号 |
注册资本 | 1008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二)李永国,中国公民,浙江省永嘉县瓯北街道东方赵东路,身份证号码:
330324197304******,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吴圣仲,中国公民,浙江省永嘉县瓯北街道东方赵东路,身份证号码:
330324197812******,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0088895848K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姚勇杰 |
成立时间 | 2014年1月24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9号楼203、303室 |
注册资本 | 1,077.597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实际控制人 | 姚勇杰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五)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825MAD9FCXM3X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杰凯 |
成立时间 | 2024年1月25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龙云路1号1号厂房二楼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阀门和旋塞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
动)。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2,456.33万元增资克里特机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克里特机械51%的股权,克里特机械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825MAD9FCXM3X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杰凯 |
成立时间 | 2024年1月25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龙云路1号1号厂房二楼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注】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阀门和旋塞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 否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克里特机械注册资本500.00万元尚未实缴,股东李永国、吴圣仲、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
(三)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占比(%)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占比(%) | |||
1 | 李永国 | 货币 | 400.00 | 80.00 | 400.00 | 39.20 |
2 | 吴圣仲 | 货币 | 75.00 | 15.00 | 75.00 | 7.35 |
3 | 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货币 | 25.00 | 5.00 | 25.00 | 2.45 |
4 | 浙江力诺 | 货币 | - | - | 520.4082 | 51.00 |
合计 | 500.00 | 100.00 | 1,020.4082 | 100.00 |
(四)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克里特机械主营业务均在其子公司克里特集团开展,克里特集团致力于大口径、高磅级的阀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可按照ANSI和API、BS、DIN、JIS等国际标准及GB、JB等国家标准进行球阀、闸阀、截止阀、止回阀、蝶阀、电站阀、平板闸阀等各类阀门的设计和生产。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TS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PI6D认证、API600认证、API602认证、API607防火试验、API6FA防火认证、欧盟CE认证、中国船级社工厂认证、国家实验室、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SIL3认证证书等;先后取得中石油一级供应商、中石化网络供应商、中海油、中燃采购网会员、中国电力商务网网络供应商、台塑网供应商、华电集团供应商、中国燃气协会会员等资格。特别是在大口径全焊接球阀、金属硬密封球阀、高温高压球阀、顶装式球阀、三通和四通球阀等高端细分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底蕴和丰富的客户资源,主要服务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中国电力等行业巨头。
(五)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由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根据其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24〕第0243号《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投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2024年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克里特机械合并口径账面资产总额33,321,740.08元,账面负债总额75,182,266.59元,所有者权益-41,860,526.51元。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投资价值为2,381.7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捌拾壹万柒仟肆佰元),评估价值和合
并口径账面价值相比增值6,567.79万元,增值率为156.90%。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本次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456.33万元,占增资完成后克里特机械股权比例为51%。
(六)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 | 2024年2月29日(经审计合并报表)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 |
总资产 | 3,332.17 | 6,363.07 |
总负债 | 7,518.23 | 14,638.43 |
净资产 | -4,186.05 | -8,275.36 |
报表项目 | 2024年1-2月(经审计合并报表) | 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 |
营业收入 | 425.04 | 3,550.61 |
营业利润 | 3,535.81 | -1,114.60 |
净利润 | 3,533.31 | -1,117.54 |
上述会计数据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2023年及2024年1-2月数据均摘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4]393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克里特机械成立于2024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克里特机械无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均在2024年2月收购的子公司克里特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会计师假定克里特机械于2023年1月1日已经成立,收购合并后的架构于2023年1月1日已经形成并独立存在的基础上编制了上述模拟合并报表。
(七)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况。
(八)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克里特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李永国丁方:吴圣仲戊方:杭州暾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己方: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二)投资基本情况
1. 甲方拟通过对克里特机械增资的方式,直接持有克里特机械51%的股权,间接持有克里特集团51%的股权,合计为人民币2,456.33万元。
2. 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以甲方聘请的评估机构以2024年2月29日为基准日对克里特机械(含全资子公司克里特集团)所作的评估价为准。
3. 在交易完成后,各方保证上述增资资金用于克里特集团的主营业务、购买设备、生产必备的原材料等。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上述增资资金挪作其他非主营业务用途。
(三)交易安排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款项分两期进行打款,具体打款时间节点如下:
1. 在本协议签署并取得甲方董事会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克里特机械汇入增资款1,473.80万元;
2. 在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克里特机械汇入增资款982.53万元。
(四)保证事项
1. 原股东已经依法对克里特集团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 在本协议签署前,克里特集团、克里特机械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不良负债或对外担保事项及其他构成本次交易实质性障碍的潜在风险。克里特集团之实际控制人李永国、吴圣仲夫妇为克里特集团、克里特机械的上述或有负债、担保事项提供个人保证。
3. 在本协议签署前,不存在任何要求克里特集团、克里特机械解散、破产、停业、清算、吊销或类似情形的书面命令、请求、申请、决定、裁定、决议、行政处罚或其它行动,也不存在任何针对克里特集团、克里特机械的资产的抵押、判决执行或传唤的情况。
4. 克里特集团、克里特机械的业务模式及财务情况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规范和整改,并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
5. 本协议签署前,克里特集团已完成其子公司的剥离手续。
6. 本协议签署前,原股东已按照各自在克里特集团中的持股比例,完成克里特机械的设立及股权转让事宜。
7. 克里特集团及丙方、丁方、克里特机械已向甲方完整、如实披露了可能存在的重大潜在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劳动仲裁及诉讼、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等)。因本次交易前之事由而发生的仲裁或纠纷由丙方、丁方自行解决。
(五)业绩承诺
1. 本次交易完成后,克里特集团在未来三年内业绩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值 | 500.00 | 1,300.00 | 2,200.00 |
2. 上述业绩承诺的财务数据均以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 若克里特集团未完成上述业绩对赌目标,应以丙方和丁方(即“业绩承诺人”)所持有克里特机械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约定如下:
(1)业绩承诺期届满,若截至2026年年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人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承诺期内各年度末,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就业绩承诺资产各年度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业绩承诺资产各会计年度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将根据当年专项审核意见确定。上市公司将在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业绩承诺资产当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与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的差额。
(3)业绩补偿计算方式
承诺期业绩承诺人中各方应补偿金额及股份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人应补偿金额=(截至2026年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2026年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甲方增资金额。
业绩承诺人中,各方应依据本次交易前其各自持有克里特机械的相对应权益比例为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即业绩承诺人中各方的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应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克里特机械的权益比例÷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克里特机械的权益比例之和)。
业绩承诺人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克里特机械整体评估值÷克里特机械注册资本)。按上述公式计算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小于0时,则无需补偿。
(4)业绩承诺人中各方应承担连带的补偿义务。
4. 过渡期安排
(1)本协议中“过渡期”指自2024年3月1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并取得营业执照日止的期间。
(2)如果克里特机械在过渡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正,则该盈利由增资后所有股东共同享有;如果克里特机械在过渡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则该亏损由丙方、丁方按其相对应权益比例进行承担。
(3)过渡期内,克里特机械及克里特集团应当按公认的商业惯例及其过去的惯例保留其会计账簿并维持其财务状况,如甲方有合理、充分的理由怀疑发生了重大变更事项或异常付款情况,则甲方有权要求获取与该事项相关的财务、管理、运营、市场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并有权按异常付款的金额对评估价进行调整。
(4)除非另有约定,丙方、丁方应在过渡期内,确保克里特集团、克里特机械不改变其日常经营,不损害其权益与业务,保持其业务、资产完整,并维系与客户、供应商、承租人、债权人、员工以及与标的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方的关系。
(5)丙方、丁方应在过渡期内,确保克里特集团、克里特机械维持现有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的稳定性,维持标的公司与供应商及客户的关系,并确保购销业务连续及稳定可靠地进行。
(六)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1. 本次收购完成后,克里特集团将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组建董事会,董事会应包括三名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原股东有权提名并选出一名董事,甲方
有权提名并选出两名董事。董事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权利。
2. 本次收购完成后,由甲方派遣财务人员全面接管克里特集团的财务工作。同时,甲方将派遣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克里特集团每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3. 克里特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由甲方任命或罢免,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待遇事项由甲方决定。
4. 收购完成后,丙方、丁方应当保证克里特集团经营过程中的稳定性,自收购完成后不少于五年的时间,应当确保丙方将继续留任,薪资待遇事项将由甲方确定。
5. 丙方和丁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收购完成之日起五年内,丙方和丁方不得转让或质押其所持克里特集团、克里特机械的股权。
6. 丙方、丁方及其他原克里特集团的核心人员不得从事与克里特集团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不得在与克里特集团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提供技术服务。
(2)承诺不得经营及直接间接投资、委托他人投资与克里特集团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公司。
(3)上述核心人员从原克里特集团离职后两年内仍需遵守该竞业禁止义务。
7. 生产经营场所:甲方取得克里特集团控股权后,将继续租赁丙方所控制的龙游欧莱特阀门有限公司的1号厂房和办公楼,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七)或有负债及其他
1. 经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克里特集团截至2024年2月29日的负债情况详见附件1(克里特机械截至2024年2月29日的合并负债情况同克里特集团负债情况)。交易过程中或收购完成后,甲方发现存在附件1所列示负债清单之外的其他债务,应当由丙方、丁方承担清偿责任。如克里特集团先行承担了清偿责任,则克里特集团可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丙方、丁方追偿对应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具体或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实际负债金额超出审计报告所列金额,或未在账面记录的潜在负债,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欠款、乙方、丙方、丁方原控制但已注销的主体欠款、对外
借款、未决或潜在诉讼欠款、代理商欠款等;
(2)克里特集团在甲方增资前所取得的不合规进项税发票、与不合规企业在增资前发生交易但在增资后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无真实交易开具的销售发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有误等原因,被相关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
(3)龙游县昊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克里特集团因还款协议之约定,而产生的潜在应付利息;
(4)应收账款未收回时,根据前期约定应当支付给相应代理商的部分欠款;
(5)本次收购前,其他因克里特集团自身经营原因而产生的债务;
(6)其他克里特集团未在本次收购前向甲方披露的对外担保负债。
2. 克里特集团的设备抵押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解除,如超出该时限未能解除或造成使用受限的,该设备账面净值部分须由丙方、丁方共同补足。
3. 丙方同意,以其控制的龙游欧莱特阀门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为乙方、丙方及丁方后期可能存在的或有债务进行担保。如潜在债权人向乙方主张权利,乙方有权向丙方、丁方或龙游欧莱特阀门有限公司追偿。
(八)保密
1. 为履行本协议,一方从其他任何一方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在未经信息披露方许可的情况下,信息接收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商业秘密披露给第三方,且仅将商业秘密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但商业秘密不应包括如下:
(1)不是因为接收方过错而导致商业秘密成为被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2)在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之前,已为接收方所知悉的信息;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证券交易所要求,应当
披露的信息;
(4)在接收方不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下,从其他方所知悉的信息。
2. 信息接收方违反本协议保密约定的,需就由此给信息披露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事宜,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而不能实际实现的,不构成任何一方的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克里
特集团和丙方、丁方应与甲方协商后给予补偿:
(1)丙方、丁方或克里特集团违反上述承诺、保证或协议中约定的其他禁止类事项;
(2)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规定、政策和要求等,使得本次交易不能实现;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交易无法继续进行。
2. 甲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丁方回购甲方持有的克里特机械股份的,克里特机械及原股东应当配合甲方完成股份转让的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随着全球工业4.0升级对基础零部件需求不断释放,阀门自动化及控制技术进步与应用,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促进油气与电力行业基础设施投资增加,以及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工业持续较快发展等一系列因素,推动全球工业阀门市场的持续增长。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引用的GIA预测数据,2021-2026年,我国阀门制造行业年复合增速为6.2%,预计到2026年末,我国阀门制造市场规模能够达到182亿美元,较2020年上升43.47%。
克里特机械主营业务均在其子公司克里特集团开展。克里特集团是行业较为知名的工艺阀门制造商,在行业中占据了显著的地位。其产品线涵盖了ANSI、API、BS、DIN、JIS等国际标准及GB、JB等国家标准的各种阀门设计与生产。一方面,克里特集团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认证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TS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PI6D认证、API600认证、API602认证、API607防火试验、API6FA防火认证、欧盟CE认证、中国船级社工厂认证、国家实验室、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SIL3认证证书等;同时依托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及博士后工作站的强大研发实力,取得了多项技术创新成果,并得到权威认可。
另一方面,克里特集团拥有相较于竞争对手更为丰富的行业准入资质。先后取得中石油一级供应商、中石化网络供应商、中海油、中燃采购网会员、中国电
力商务网网络供应商、台塑网供应商、华电集团供应商、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阀门分会会员单位、中国燃气协会会员等资格。特别是在大口径全焊接球阀、金属硬密封球阀、高温高压球阀、顶装式球阀、三通和四通球阀等高端细分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底蕴和丰富的客户资源,主要服务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中国电力等行业巨头。
本次增资,是公司在工艺阀领域的重要布局。有助于公司拓宽产业链,提升产品技术,提高公司在中高端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突破行业壁垒,尤其是石油石化、天然气管道等行业,与公司目前业务和市场开拓计划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二)存在的风险
克里特机械(合并报表)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2月29日的净资产为负,同时可能受到经济环境、技术迭代、市场需求扩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业务发展不顺利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克里特机械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投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四)《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五)《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克里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