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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06.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43,716.18万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进一步增加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根据有关法规及《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7,16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292,37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结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可持续性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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