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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冀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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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冀洋,我作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冀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9月生,法学博士,德国Max-Planck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博士后。2017年8月至今在东南大学法学院任职,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21年10月至今任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就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的基础上,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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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
冀洋1010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3年度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四)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提名委员会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议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考核办法及激励人员等事宜,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作为独立董事,参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讨论制订,在年审前参加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会前或者会后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日常通过微信、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运营动态。

本人每年都会不定期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就董事会办公室专门为独董履职准备的公司各方面材料进行认真沟通、充分交流。2023年11月15日,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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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学九龙校区和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独董提供的《通达海运营情况汇报(2023年第三季度)》中有关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投资子公司运营情况、募投项目进展、银行理财情况、公司人员情况等等事项详细交流。交流中,除了对于公司股权投资重点关注外,本人专门介绍了国家正在筹划对刑法中同业禁止的内容进行修订,原先只适用于国有企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罪名,可能将适用主体扩展至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管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提醒公司重视。相关建议得到公司肯定回复。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多种途径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关注互动易、公司官网等投资者交流平台上提出的问题,并就部分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公司核实。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3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保障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存在少量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这些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这些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公司上市后,重点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投项目有序推进,除“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度相对缓慢,其他项目均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的规划和发展要求。

3.对外投资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对外投资的参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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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子公司运营情况,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3年,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事项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4.24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6.201. 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4.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7.61.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8.251.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 2.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9.11.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9.18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11.301.关于西部、南部营销中心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实施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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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024年,本人将根据最新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冀洋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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