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力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633,7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78,163,504.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470,195.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848.66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09.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6,008.3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68,633,700.00 |
减:券商承销保荐费 | 44,708,203.77 |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 623,925,496.23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33,455,300.68 |
募集资金净额 | 590,470,195.5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8,100,835.74 |
减:银行手续费 | 990.66 |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 | 0.00 |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38,486,630.33 |
募集资金余额 | 560,083,410.30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 32050171753609199999 | 352,400,412.5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 639709154 | 104,277,792.3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 1106026029210835642 | 18,861,060.7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 462479363520 | 30,291,287.6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 408050100100085809 | 33,837,619.5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邳州支行 | 770899991013000092218 | 20,415,237.54 |
合计 | 560,083,410.30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8444号”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6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7,158,589.61元,公司本次置换资金总额7,158,589.61元。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完成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5.9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121号),认为“康力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康力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康力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件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9,047.0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48.6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48.6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 | 否 | 34,685.55 | 34,685.55 | 0 | 0 | 0 | 2025年6月14日 | 不适用 | 否 | 否 |
康力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310.53 | 10,310.53 | 0 | 0 | 0 | 2026年6月14日 | 不适用 | 否 | 否 |
康力源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4,996.15 | 4,996.15 | 130.8 | 130.8 | 2.62 | 2025年6月14日 | 不适用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600.00 | 9,054.79 | 3,717.86 | 3,717.86 | 41.0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2,592.23 | 59,047.02 | 3,848.66 | 3,848.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 计 | 62,592.23 | 59,047.02 | 3,848.66 | 3,848.6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三、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兴初 李郭明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