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
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
根据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确认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核算,公司 2023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王继华 | 董事长 | 现任 | 148.96 |
李文美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42.62 |
何小维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03.88 |
彭仲雄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16.63 |
陈锦棋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李从东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00 |
段朝晖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吴翠玲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宋庆梅 | 监事 | 现任 | 57.53 |
匡丽军 | 监事 | 离任 | 0 |
葛新华 | 监事 | 现任 | 0 |
余芳霞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现任 | 178.18 |
张彤 | 副总经理 | 离任 | 40.22 |
赵亚平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3.53 |
康可人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33.28 |
胡洪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90.08 |
合计 | -- | -- | 1,306.50 |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其中段朝晖先生因所在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段朝晖先生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故段朝晖先生声明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同时保证放弃独立董事津贴将不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正常履职,不影响今后其在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内的正常履职,也不影响其因不当履职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披露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放弃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任职领取报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报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