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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4-013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已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

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财务投资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的承诺情况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本次拟相应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万股,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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