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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控风险评估、内控的重点控制领域、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担保管理与投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和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及生产调度会议、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品质管理部、技改部、设备部、制造中心、总经办、采购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设内审部负责人1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内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招聘计划,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录取优秀的应聘者,体检及岗前安全教育后进入试用期,试用合格者正式入职。员工辞职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离厂人员应亲自、主动办理移交手续,接受部门领导的查验。所有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签署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双方各执一份。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讲贡献、重绩效。员工上班实行指纹打卡,加班统一填报加班单,月末由分厂、部门负责人复核,次月初交给人力,作为考勤及发放工资依据。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提供接送车、培训等职工福利。

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

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5)企业文化

本公司秉承“专业生产、专业技术、专业管理、专业品质”和“诚信、务实、高效、创新”的企业精神,打造客户心中的“恒达精品”,与社会各界同仁携手共创伟业,共谋发展。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合理的控制目标,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公司通过设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内审部等机构,对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有效地识别、计量、评估与监控,对已识别可接受的风险,制定风险预防控制项目和标准,明确控制和减少风险的方法,并进行持续检查、定期评估。

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经营决策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重大决策的股东会议;管理层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就公司当前营运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市场情况、竞争对手变化布置下一步工作。

3、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的规定,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以“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为原则,公司设置了合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货币资金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遵循现金、银行账户、票据、印鉴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货币资金安全。

(2)销售业务

公司设立营销部、市场开发部从事产品销售业务,通过制定各项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实现对销售计划、客户与开发管理、合同管理、价格管理、客户信用管理、发货控制、收款、退换货、客户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公司的营销部、市场开发部负责市场调查,市场组与销售队伍负责新客户开发,在调查和开发过程中公司要求充分了解客户的产品需求、规模、购买力、信用状况等信息,做好反馈,必要时并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公司销售部门协同财务部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其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等,并进行日常客户管理,有效防范了信用风险。公司制定了常规产品销售价目表,营销部、市场开发部按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价格政策执行销售,当出现大订单或特价申请、大范围经销商的促销活动时,根据具体情况,按审批权限进行授权后执行。所有销售回款均由财务部收取与核算,销售人员不接触销售现款;财务部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余额,并将应收款项的催收信息传递给销售业务员,由其负责催收。报告期内,销售管理的各环节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3)采购业务

公司由采购部从事原材料等采购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制度,对整个采购过程环节进行了规范和控制,这些制度涵盖了供应商评价程序、询价比价程序、采购合同订立、评审、验收、付款、账务的核对等环节,明确各岗位职责与权限,确保了不兼容岗位相分离。公司对合作供应商定期进行考核、考察,推动供应商竞争机制和奖惩措施,促使供应商在产品品质、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持续改善。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按照计划严格执行,采购申请明确了采购类别、质量、规格、数量、验收标准等关键要素,请购记录真实完整,采购流程中各级审批流程执行到位,验收入库手续完备,及时催收发票送交财务,付款程序合理,规范采购流程,细化采购工作,防范采购风险。

(4)资产管理

公司已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等重要资产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资产的采购或获取、保存、使用与价值核算

等环节明确了各自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以合理保证资产核算的准确性及保管和使用的有效性。

(5)关联交易

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正、自愿、诚信以及对公司有利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重大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况。

(6)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内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不存在违规情况。

(7)担保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安全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确规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023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均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了披露。

(8)筹资管理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专门负责筹资业务的财务岗位,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了办理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规范了筹资授权批准方式、程序,规定了审批人的权限、责任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指定专人对银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进行计算,保证了筹资业务偿付环节的内部控制;建立了资金台账,详细记录了各项借款资金的筹集、运用、本息归还、借款合同担保及抵质押情况,筹资过程得到了有效控制。

(9)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重大投资的基本原则和决策程序,在做出重大投资决策时,董事会从战略方向、项目风险、投资回报、公司自身能力与资源分配等方面加以综合评估;重大投资决策前,公司投资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论证、评审,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参考,提高投资管理水平,防范投资风险。

(10)研究与开发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下设研发部、检验部等部门,在技术研发等各关键业务环节实施控制;加强研发成果验收鉴定,对研发成果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加强核心研发人员管理,避免关键技术人才的流失,并采取措施杜绝技术秘密的泄露。

(11)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设有财务部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以及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内审部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进行内部监督及审计,对审计机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情况及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等进行评价,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4、信息与沟通

(1)信息管理

①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职责,使信息使用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必要信息,进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在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信息披露文件和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地控制。

②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交易、事项和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程序和记录,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能适应公司的业务流程。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需纳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财务部门须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列报和披露财务报告信息。

(2)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沟通、经营目标的下达、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颁布、主要业务流程信息、资金与资产的流动信息和财务信息的传递、业绩考核及差异分析信息的反馈等。同时,公司建立与外部咨询机构、各主管部门、各监管机构、媒体和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乐意接受其对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有益意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并化解突发事项。完善、有效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和健康。

5、内部监督

公司已按《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审部行使审计监察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干涉,公司内审部配置专职内审工作人员,定期与

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并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化运作,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地贯彻。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的利润总额错漏小于利润总额的3%;或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的资产总额错漏小于资产总额的0.5%;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的利润总额错漏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3%且小于利润总额的5%;或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的资产总额错漏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5%且小于资产总额的1%;

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的利润总额错漏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5%;或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的资产总额错漏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造成中等程度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无法反映部分主营业务或金额较大的非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交到上级单位、税务等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部分不满足要求,并遭到一般处罚;

重要缺陷: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无法反映大部分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交到上级单位、税务等政府部门的

财务报告不满足要求,并遭到较为严厉的处罚;

重大缺陷: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完全无法反映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交到上级单位、税务等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完全达不到要求,并遭到严厉的处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内部控制缺陷所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300万元以下;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所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300万元-500万元之间;

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所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或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恒达新材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恒达新材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鄢 让 俞康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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