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并结合公司未来研发投入需求、产业扩张及布局需求等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461.74万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6,940.26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7,176.98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产能扩张、产业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同时公司需持续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于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现金分红,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150,000,000元,且不高于180,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在行业属性上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类,公司生产的储能逆变器产品、储能电池产品属于“新能源领域”中的“高效储能”领域;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属于“新能源领域”中的“高效光电光热”领域。公司主要产品为储能系统,储能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市场准入要求高,各个国家、地区以及客户自身的认证周期较长,行业进入壁垒高。储能电池、逆变器产品的开发涉及电力电子技术、功率器件技术、电磁干扰技术、散热技术、通信技术等多个领域专业知识融合,以及硬件、软件、算法领域的开发能力。同时,公司所处行业产品更新速度较快,公司需要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通过开发新产品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进而推出贴合市场需求、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行业内企业需要持续保持研发投入,产品开发投入,储备丰富的技术及行业应用经验,不断优化现有产品,丰富产品线,才能在行业内立足并建立竞争优势。
(二)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设立至今持续聚焦户用储能技术,是行业内最早进入户用储能领域企业之一,技术积淀及储备丰富,产品线较多,并在行业内较早推出储能一体机,具有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
当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品拓展及市场开拓。
(三)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产能扩张、产业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同时公司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
先优势。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定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在符合分红条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00元,上限不超过180,000,000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更好地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分红的授权及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规范、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研发投入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分红的授权及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规范、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在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分红的授权及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权益保护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