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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监事薪酬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监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岗位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无其他任职的独立董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四、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并遵循以下原则和实施程序。

1、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工作创新、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2、实施程序

(1)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高管人员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

(2)高管人员的目标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及各高管人员所分管的工作目标提出,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高管人员的岗位职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审核确认。

(3)高管绩效年薪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分别按绩效考核

权重计算,汇总发放。

(4)高管人员确定的考核目标将作为高管人员年度薪酬考核的依据。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调整高管人员工作计划和目标。

六、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监事薪酬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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