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裕能”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湖南裕能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云南裕能 | 100% | 59.14% | 75,497.50 | 100,000 | 8.86% | 否 |
公司 | 贵州裕能 | 100% | 80.27% | 46,632.87 | 100,000 | 8.86% | 否 |
注1:以上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云南裕能”)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5日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权甫村委会碗窑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28,523.24万元,负债总额253,436.49万元,净资产为175,086.76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141,260.99万元,净利润为79,666.8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贵州裕能”)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5日
2、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肥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56,486.76万元,负债总额为446,709.31万元,净资产为109,777.4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948,707.29万元,净利润为17,266.3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额为245,000万元,担保余额为156,584.37万元。
若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审批通过后,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额加上本次审议的新增担保总额进行测算,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4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湖南裕能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帅 胡德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