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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报告期内,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财务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与担保管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关联交易、资产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信息披露、信息系统与内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对如下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核心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采购与付款业务、资金管理及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对子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与内部信息沟通。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总体执行情况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逐步建立健全并完善,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运转。公司通过严格执行以上制度,切实保证了股东大会对公司实行联合控制的最高权力,确保监事会监督作用的正常发挥,保障了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公司重大事件决策及业务的管理权,明确了管理层在执行董事会下达任务时的责权,达到了公司业务活动能够在严格的授权和管理下进行的目的。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组织机构。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根据人事制度,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组织人力资源引进工作,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重点关注选聘对象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意识。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员工培训长效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关心员工职业发展的文化氛围,并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体员工的知识、技能持续更新,不断提升员工的服务效能,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激励约束机制,设置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严格考核与评价。

(4)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把文化建设作为企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点工作。公司以致力于打造行业一流的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企业为经营宗旨,注重企业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和进步。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加强企业文化的培训和宣传,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全体员工能够做到认同企业理念,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此外,公司为员工谋求精神和物质福祉,并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才,通过企业文化让各部门组织发挥出

巨大力量,形成了完整而独特的企业文化理念体系,为公司和个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应重点关注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因素,合理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接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完善和优化与风险相关的管控制度及业务流程,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3、控制活动

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包括:

(1)职责分离控制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对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

公司业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和流程,规范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所有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业务等采取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财务部、总经理、董事长分级授权审批措施。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日常审批业务通过OA信息化平台进行控制,以保证授权审批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3)财务管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修订了《财务报告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均设置了合理的岗位,各岗位均配备了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对会计机构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各岗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流程操作,保证了财务核算与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4)采购业务

公司定期对物资采购需求进行分析,了解采购物资的市场情况并进行预测分析,

通过分析调整公司采购计划,优化供应链采购流程,制定了《采购考核方案》,同时公司修订了《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透明,多途径节约采购成本。

(5)销售业务

公司明确了与销售业务环节相关的岗位职责和权限,从组织与人员上保证销售职能的完善与健全。同时公司对客户信用额度管理、销售订单管理、销售出库管理、应收账款管理、退换货与客户满意度等业务流程加强控制,系统性对销售业务全流程进行管控,并制定了《营销考核细则》,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部门管理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

(6)资金活动与担保管理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修订了《资金管理制度》《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审批权限,加强资金管控。

公司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担保业务的审查与审批权限、担保合同订立流程、担保风险管理、担保信息的披露等。

(7)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金融衍生品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审批及操作流程,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

(8)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表决要求、信息披露标准等内容,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充分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9)资产管理

公司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资产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申购、入厂、验收、使用、清理、盘点等管理工作,提升资产投资的能力与投资回报率,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根据仓库管理制度及存货管理制度,规范了存货到货验收、入库、领用、盘点等管理工作,公司充分利用ERP等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物料存储安全及盘点准确率。

公司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评估存货情况,保证存货账实相符。

(10)对子公司的管理

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业务的合规性和业务整体盈利的有效性。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垂直管理,有效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不定期对子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11)合同管理

公司修订了《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由专人专岗对合同相关事项进行风险控制与管理,包括合同起草与审查、合同风险评估、合同纠纷处理等业务流程的管控措施,以信息化手段辅助进行合同审批与用印流程,检查和梳理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达成合同签订的事前风险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应对的闭环管理,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2)工程项目

公司修订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签证、验收、交付、结算等流程,明确工程项目审批及项目实施中各部门及岗位职责,实现对工程项目各业务流程的有效管控。公司重视工程造价、项目质量和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司相应制度及规范实时监控检查。通过完善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事前预算和事后结算阶段展开监督管理,从而督促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13)对信息披露的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职责,使信息使用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必要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信息与沟通

为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持续进行信息化建设,使用覆盖各业务模块的信息系统,如用友NC系统、OA系统、物流平台系统等,通过系统建立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办公管理、人事及考勤管理、物流管理等平台,用

于支撑各业务运作和信息交互,确保了关键业务活动的数据和信息在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员工间的及时、准确传递与共享。

5、内部监督

公司内部监督主要由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实施。监事会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内控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报告董事会。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监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监审部严格依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控管理需求,重点围绕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重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以充分确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严格遵循。公司制定了《上交礼品礼金制度》,设立了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和举报热线,高度注重企业廉洁建设,坚持对腐败零容忍,不断完善廉洁制度体系,积极引导广大员工认同和践行廉洁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企业生态,着力推进反腐目标的实现。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3%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缺陷类型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内控系统未能发现或进行事前的约束控制; 2、外部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重大错报; 4、控制环境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1、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一般性错误; 2、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重大事项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2、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3、多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4、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发生上述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所列情形或其他情形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对公司产生重要负面影响的。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五、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二)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湖南裕能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湖南裕能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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