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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简要回顾

2023年,公司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一方面通过出售部分与主业结合度较低的股权资产,缓解现金流压力,一方面通过收购电池行业公司,拓展公司电池产品品类,增强公司电池行业竞争力,并拓展了换电站业务;同时,公司为整合资源,保证原材料供应链稳定性,打通产业上下游渠道,持续开展了一部分回款周期短的业务,主要是电池原材料及电芯的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两大板块,第一板块为公司上市以来的主营业务: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智能数字终端、智能网关、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主要面向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及全球海外运营商市场。第二板块为新能源电池业务:锂离子电池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根据客户要求将电芯进行检测区分电芯容量档位,达到梯次利用目的。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新兴领域和市场,通过资源整合和模式创新拓展新的增长点。

二、董事会履职和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谏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聘请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除参加会议时间外,独立董事还累计安排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案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二)董事会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见下表: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议案审议结果
2023/01/1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2/0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2/2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案一、《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2/2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拟对外融资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3/0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3/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议案十一、《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议案十三、《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议案十四、《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十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3/3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案一、《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4/1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案一、《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中聚能(福州)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拟参与江西成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收购福州奥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的议案》全部通过
议案四、《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增资的议案》
2023/04/2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案一、《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4/2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6/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7/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10/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12/0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三)股东大会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见下表: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议案审议结果
2023/02/0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3/10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拟对外融资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04/2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全部通过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考核>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考核>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九、《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议案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中聚能(福州)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拟参与江西成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收购福州奥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南平同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增资的议案》
2023/08/16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3/12/18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部通过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和会议情况

2023年2月3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不再设战略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规范要求,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报告,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初稿,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进度情况,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年审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年审会计师工作情况,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将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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