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动新能源”)持有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同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同洲”)15%股权,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的原则,公司认定奥动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拟与关联方奥动能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90万元。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4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换电系统 | 市场价 | 1550 | 0 | 628.94 |
接受关联人提供服务 | 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维修、保养、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等服务 | 市场价 | 40 | 0 | 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 1590 | 0 | 628.94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江西江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电池原材料 | 198.93 | 500 | 1.75 | -60.21 | 2023年6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
深圳市昭文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电池原材料 | 0.23 | - | 0 | - | ||
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换电系统 | 628.94 | 2000 | 100 | -68.55 | ||
小计 | - | 828.10 | 2500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广东三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电池及材料 | 100.50 | - | 0.72 | - | |
深圳市凯特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饰品 | 3.19 | - | 0.03 | - | ||
江西江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电芯及材料 | 140.43 | 100 | 1.01 | 40.43 | ||
深圳市昭文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电池组 | 371.24 | - | 4.68 | - | ||
东莞市泽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 销售锂电池 | 559.35 | - | 4.44 | - | ||
小计 | - | 1174.71 | 100 | - | - | ||
合计 | 2002.81 | 2600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实际发生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经核查,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年度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鉴于业务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2023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蔡东青注册资本:95120.7879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606室(部位1)(仅限办公)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同洲15%股份股东,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的原则,公司认定其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开信息查询,未发现奥动新能源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主要向奥动新能源采购集装箱式乘用车换电系统,购买设备维修、保养及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等服务。
2、关联交易均系按照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