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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起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3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风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考核>的议案》2023年度监事税前报酬情况请查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洲电子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请查阅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和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计提和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和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九、《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十、《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做的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由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有12名员工因离职,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因此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份额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份额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事项;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未达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予以注销。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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