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877.7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7.40元。截至2021年6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14,489,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05,660.38元,募集资金净额499,584,139.62元。截止2021年6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80,194,892.7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3,166,737.48元。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0,232,029.7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62,862.96元;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后的净额7,906,538.12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45,000,0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2,295,785.02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 5月13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7月5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福建广生堂金塘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塘药业”)和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兴药业”)进行增资。金塘药业在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年7月20日与广生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兴药业在中国民生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7月20日与广生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协议相关签署时间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 | 协议签署日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 | 118110100100257142 | 2021年7月5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591907429610301 | 2021年7月20日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632533893 | 2021年7月20日 |
根据本公司(包括金塘药业、中兴药业)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前述协议及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前单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以孰低为准),管理制度修订后单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准),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2023年3月1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公司及子公司福建广生堂金塘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塘药业”)和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药业”)与兴业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签署时间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 | 协议签署日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 | 118110100100257142 | 2023年3月1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591907429610301 | 2023年3月1日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632533893 | 2023年3月1日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 | 118110100100257142 | 503,889,800.00 | 73,292,927.19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591907429610301 | 7,103,308.08 | 活期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632533893 | 1,899,549.75 | 活期 | |
合计 | 503,889,800.00 | 82,295,785.02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1,938.92万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8,229.58万元的差异,系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利息、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上述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8,543.4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2024年1月15日,本议案在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获得通过。2024年1月18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8,510.51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958.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6.2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019.5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6,500.00 | 24,070.87 | 660.23 | 20,642.47 | 85.76% | 2023/3/24 | 144.54 | 否 | 否 | |
2.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12,500.00 | 11,354.18 | 336.05 | 2,843.67 | 25.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6,000.00 | 14,533.36 | 14,533.3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5,000.00 | 49,958.41 | 996.28 | 38,019.50 | 76.1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包括投资建设原料药生产基地和制剂生产基地。 (1)由全资子公司福建广生堂金塘药业有限公司负责执行的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目前正在推进药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及认证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尚未进入原料药的生产阶段; (2)由广生堂公司负责执行的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基本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相关药品的生产工作正根据市场需求及产能状况有序安排且已实现了一定的运营效益。由于相关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的时间较短,未覆盖完整年度,同时叠加产能爬坡与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影响,项目效益尚未充分释放。 2、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结合公司实际产能情况、相关产品最近三年一期的产销情况及未来市场预期,预计现有产能并通过内部挖潜和技改能够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定期间的市场需求,出于谨慎投资考虑,本项目实施进展缓慢。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同意公司对 “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上述项目 |
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议案在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获得通过。
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议案在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获得通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水飞蓟宾葡甲胺片、参芪健胃颗粒等市场需求和产品销售总体平稳增长,但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近几年江苏中兴生产组织和管理效率提升、生产工人技术更加成熟所带来的生产效率提高及生产车间的技改升级,相关产品生产线产能和产能利用率得到进一步优化及提升,结合相关产品最近三年一期的产销情况及未来市场预期,预计现有产能并通过内部挖潜和技改能够满足现阶段及未来一定期间的市场需求;此外,随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相关的配套法规出台,药品的生产不再受限于企业自身生产基地的制约,可以通过委托生产等方式,灵活保障产能并减少大额资金投入和节约生产成本。在前述背景下,现阶段投建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必要性不足,不利于保障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鉴于公司近几年持续的创新药研发投入及经营规模的扩大,且近期公司抗新冠病毒口服小分子 3CL 蛋白酶抑制剂一类创新药泰中定获批上市销售,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需要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作为保障,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综上所述,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缓解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公司创新战略发展和资源综合调度的需求,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决定终止并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经营状况,若有需要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3,166,737.4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334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4,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前述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