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71,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826,0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345,70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480,392.7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深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严格
的管理。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超募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超募资金总额 | 117,169,192.77 |
减: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 72,350,000.00 |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3,783,124.14 |
募集资金余额 | 48,602,316.91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8,602,316.91 |
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 | 20,000,000.00 |
(一)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暂时性补流以及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共计4,050万元人民币对昆山市福瑞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福瑞铭”)进行投资,投资后持有昆山福瑞铭51.00%的股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账户中3,150万元用于上述主体的投资事宜。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2023年度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产品期限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赎回金额 | 赎回日期 |
1 | 平安银行 | 结构性存款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 | 5,400 | 2022/4/13至无固定期限 | 0.35%-5.63% | 5,400 | 2023/4/26 |
2 | 平安银行 | 结构性存款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 | 1,300 | 2022/6/10至无固定期限 | 0.35%-5.63% | 1,300 | 2023/4/28 |
3 | 平安 | 结构性存款 | 8,800 | 2023/5/18至无 | 0.35%- | 4,000 | 2023/7/11 |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产品期限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赎回金额 | 赎回日期 |
银行 | 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 | 固定期限 | 5.63% | 2,000 | 2023/9/11 | ||
800 | 2023/10/23 | ||||||
合计 | 15,500 | - | - | 13,500 | |||
余额 | 2,000 |
3、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2年度,公司合计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0日,公司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万元超募资金。
4、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及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4,085万元,共计5,085万元,用于对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烨科技”)、东莞维玺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玺温控”)、深圳市维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德精密”)(以上统称“标的公司”)进行投资,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三烨科技49%股权、维玺温控49%股权、维德精密5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全部超募资金款项支付。
5、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4,8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3年度,公司合计使用2,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用于暂时性补流的2,800万元超募资金已全部归还。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3,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7%,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年度利润分红等。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3,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7%,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年度利润分红等。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华 钟 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