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林证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情况,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关联人包括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格玛公司”)及其相关方,以及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为关联方提供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与关联方开展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等。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林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事先审核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并出具了如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正常业务往来,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拟以公允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全体委员事先审议通过,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认为:公司所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正常业务往来,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拟以公允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立业集团、希格玛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2023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1)劳务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方式2023年度发生金额(元)
深圳市立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物业费参照市场水平定价201,228.81
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维护费参照市场水平定价33,900.00
合计235,128.81

(2)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方式2023年度发生金额(元)
母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董监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参照市场水平定价11,874.33

(3)支付利息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方式2023年度发生金额(元)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利息支出参照市场水平定价1,523.10
母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董监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000.90
合计2,524.00

(4)资产管理业务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方式2023年度发生金额(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参照市场水平定价6,367.37

(三)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基于重要性原则,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与立业集团及相关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与希格玛公司及相关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序号类型事项说明预计金额

序号

序号类型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
1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代销、出租交易单元、投资顾问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业务量无法预计,因此将参照市场水平,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2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支出
3共同投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投资关联方的股权及资产(认缴)不超过1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租赁、物业、行政采购等费用因实际项目和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情况披露
购买关联方商品或其他服务
1其他关联交易购买关联方服务并支付费用不超过100万元

3. 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序号类型事项说明预计金额
1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代销、出租交易单元、投资顾问等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业务量无法预计,因此将参照市场水平,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2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证券和金融服务产生的支出
3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与权益类产品、非权益类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相关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票据、基金、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业务量无法预计,因此将参照市场水平,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4与融资相关的交易:金融机构间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借、回购等
5其他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6共同投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投资关联方的股权及资产(认缴)不超过1亿元
7其他关联交易租赁、物业、行政采购等费用因实际项目和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情况披露
购买关联方商品或其他服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1.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及办公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华润置地大

厦C座3501

法定代表人:林立成立日期:1995年4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29539C经营范围:投资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和高科技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从事生物医药科技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

注册资本:100亿元

2.关联关系

立业集团持有公司64.46%的股份,为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立业集团下属单位,为立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立业集团的下属单位中,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为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立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2023年9月30日,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8,872,036.48万元,所有者权益5,583,591.59万元;2023年1-9月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331,027.64万元,净利润240,083.28万元(未经

审计数据)。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1.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航天立业华庭综合楼1108室法定代表人:钟纳成立日期:2001年5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60916M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自动终端产品,通讯设备、网络设备(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建筑智能化工程(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674号《资格证书》规定经营)。

注册资本:5,460万元

2.关联关系

希格玛公司是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法人,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希格玛公司总资产441,467.65万元,所有者权益364,112.9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9,627.20万元,净利润7,327.58万元(未经审计数据)。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人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其他关联人。主要包括:

1.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保荐与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2.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资产管理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

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3.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进行,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