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机构。
3.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4.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规模逐渐扩大,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增速加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计划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金融衍生产品等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购汇、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 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主要产品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且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础业务在种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 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主要占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
3. 使用期限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 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 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6. 业务授权
为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 市场风险: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可能产生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外汇衍生品价格波动,从而导致交易亏损的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 履约风险:因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5. 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为依托,以套期保值、风险管理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小组负责密切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管理以及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定期向公司报告并及时执行应急措施。
4.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5.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风险监控小组负责对外汇套期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以防范法律风险。
6. 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四、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备必要性。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
项,并认真核查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作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