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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控股: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荻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李荻辉

本人作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荻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省物资贸易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物资建材集团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湖南省物资产业集团财务处处长助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监事会召集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丰富的财务、审计、税务、金融及资本运作的市场经验。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次数
660000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
1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类别2023年度 召开次数应出席 次数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660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2200
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11100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全年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主要议题为听取讨论会计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划;讨论、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初稿及重点关注环节;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公司季报、中报及内部审计报告等,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审计委员会2023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审阅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及时跟进财务报告审计进展,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讨论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了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督并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和完善。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个别一般缺陷对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3、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并提请董事会批准,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审阅内部审计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有力的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水平。

4、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了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对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成员的任职资格、专业构成、履职

能力进行了充分核查,对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人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切实履行了委员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本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通过现场沟通、电话交流、微信建群等点面结合的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等会议召开前,公司能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规范运作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要求,已经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能保证规范、有效运行。2023年,公司在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未发生任何重大风险和违规情形,实现了全年诚信、规范、安全生产零事故率的综合管理目标。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1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3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2023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考核评定等级为“良好”。

(五)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年末的总股本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公司在市场和行业趋势相对低迷的情况下,已连续三年向投资者实施高比例的现金分红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资本市场的尊重和投资者回报的高度重视。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健全而有效的控制制度,符合公司运营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安全高效运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控控制活动及成果。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新一届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由董事会提名,监事由监事会提名及职工代表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提名程序、选举程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

观、公正地审议,仔细、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监管培训,提升履职水平,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荻辉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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