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骏鼎达 | 股票代码 | 301538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亚琴 | 刘修缘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E区2栋工业厂房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E区2栋工业厂房 | |
传真 | 0755-36653251 | 0755-36653251 | |
电话 | 0755-36653229 | 0755-36653229 | |
电子信箱 | ir@jddtech.com | ir@jddtech.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保护套管和功能性单丝等,广泛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多元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凭借良好的耐温性、抗UV性、阻燃性、耐化学腐蚀性等性能,对各大领域的线束系统、流体管路等提供耐磨、隔热、防撞击、屏蔽、抗爆破、防火、降噪等安全防护作用。
(二)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中的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新材料”范畴,具体为“四、新材料—(三)高分子材料—1、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公司产品对各大领域的线束系统、流体管路等提供安全防护,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公司行业地位情况
功能性保护套管企业包括技术领先的跨国公司,该类公司在原材料质量和产业规模上均具有巨大优势,同时具有多年的研究和技术积累,设备自动化程度非常高,单位产品附加值高,在尖端产品领域处于优势地位。公司现已成长为产品系列化、规模化的国内领先企业,公司紧随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研发能力的持续提高,与国外优势企业差距逐渐缩小,同时与国际巨头相比具有成本低、贴近客户、反应灵活等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产品,集产品设计、开发、验证、量产及服务于一体,掌握材料配方核心技术,具备改性材料自主开发能力,采用垂直一体化生产体系,可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主营产品性能优良,并已获得多项行业资质认证,积累了优质客户资源,已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现已成长为国内领先企业,是少数掌握功能性单丝配方设计和改性生产能力的功能性保护套管企业之一,核心自主产品的性能指标比肩外资领先厂商同类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 | 824,590,272.17 | 602,440,995.75 | 36.87% | 491,424,208.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47,798,749.82 | 507,656,637.90 | 27.61% | 392,995,670.97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643,699,138.22 | 522,148,286.88 | 23.28% | 466,605,591.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9,657,632.78 | 114,212,339.86 | 22.28% | 98,548,06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3,836,813.25 | 110,184,135.12 | 21.47% | 94,968,903.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609,387.63 | 79,178,160.11 | 48.54% | 67,834,057.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6553 | 3.8071 | 22.28% | 3.28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4.6553 | 3.8071 | 22.28% | 3.28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17% | 25.36% | -1.19% | 28.69%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19,122,430.73 | 147,176,637.12 | 171,664,814.69 | 205,735,255.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638,139.90 | 29,407,641.24 | 37,463,349.41 | 51,148,50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947,593.66 | 28,821,236.28 | 34,218,775.77 | 49,849,207.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15,125.34 | 37,757,728.48 | 29,148,548.56 | 33,487,985.2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7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杨凤凯 | 境内自然人 | 41.07% | 12,321,769.00 | 12,321,769.00 | 不适用 | 0.00 | |||||||||
杨巧云 | 境内自然人 | 39.17% | 11,749,827.00 | 11,749,827.00 | 不适用 | 0.00 | |||||||||
新余博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8.66% | 2,596,792.00 | 2,596,792.00 | 不适用 | 0.00 | |||||||||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6.94% | 2,083,331.00 | 2,083,331.00 | 不适用 | 0.00 | |||||||||
新余骏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73% | 520,000.00 | 520,000.00 | 不适用 | 0.00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9% | 416,667.00 | 416,667.00 | 不适用 | 0.00 | |||||||||
龙贤 | 境内自然人 | 1.04% | 311,614.00 | 311,614.00 | 不适用 | 0.00 |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杨凤凯先生和杨巧云女士为夫妻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 2、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创投”)与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红土智能”)是关联股东,关联关系具体为:红土智能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创投全资子公司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创投同时为红土智能的有限合伙人,持有红土智能26.96%财产份额;另外,深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深圳市红土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80%的财产份额,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深圳市红土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9%的财产份额,而深圳市红土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红土智能的有限合伙人,持有红土智能11.83%的财产份额。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本图系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具体事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