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凤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市场竞争的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不能及时供应的风险、国际贸易摩擦风险、应收账款回收和存货跌价风险,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的“(三)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目录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7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9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5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1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起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文原件;
五、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深圳骏鼎达 | 指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骏鼎达 | 指 | 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昆山骏鼎达 | 指 | 昆山骏鼎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骏鼎达 | 指 | 苏州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门骏鼎达 | 指 | 江门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杰嘉公司 | 指 | 深圳市杰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香港骏鼎达 | 指 | 骏鼎达国际有限公司 |
捷卡富、墨西哥骏鼎达 | 指 | 捷卡富(墨西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ECAR TECH MEXICO S.A. DE C.V. |
武汉分公司 | 指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重庆分公司 | 指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监事会、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科学技术部、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自然资源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高分子材料 | 指 | 高分子材料是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体构成的材料,包括塑料、树脂、纤维、橡胶等 |
改性材料 | 指 | 通过化学或物理的方法提高普通树脂材料的性能,使之符合特殊性能要求的材料 |
功能性保护套管 | 指 | 一种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制成品,主要以聚酯(PET)、尼龙(PA)、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树脂材料为基础,辅以树脂材料配方设计,通过纺丝、编织、纺织、挤出、复合、定型等工艺加工成型,对线束系统、流体管路等零部件起安全防护作用 |
单丝、功能性单丝 | 指 | 树脂材料通过单孔喷丝头挤出所制得的支数较小的单根长丝 |
复丝 | 指 | 树脂材料通过多孔喷丝头挤出所制得的多根长丝束 |
PA、尼龙 | 指 | 聚酰胺,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耐热性、耐磨性及自润滑性,摩擦系数低,易于加工,常用于纺丝、管材和工程塑料等领域 |
PP | 指 | 聚丙烯,透明度高、质量轻,具有优良的耐化学性、耐热性及电气绝缘性,常用于纤维及管材制品等领域 |
PE | 指 | 聚乙烯,无臭、无毒,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化学腐蚀性及电气绝缘性,常用于电线电缆、薄膜、管材等领域 |
PET、聚酯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具有优良的耐气候性、耐摩擦性和尺寸稳定性,常用于纺丝、薄膜和工程塑料等领域 |
PTFE | 指 | 聚四氟乙烯,俗称“塑料王”,是一种以四氟乙烯作为单体聚合制得的高分子聚合物,具有抗酸抗碱、抗各种有机溶剂的特点 |
TPU | 指 | 热塑性聚氨酯橡胶,是一类加热可以塑化、溶剂可以溶解的弹性体,具有高强度、高韧性、耐磨、耐油等优异的综合性能,加工性能好,广泛应用于国防、医疗、食品等行业 |
功能助剂 | 指 | 一种具有特殊性能的添加剂,具有提高高分子材料性能和改善制品加工性等特性 |
抗UV性 | 指 | 防止紫外线(Ultraviolet,UV)引起材料光老化的性能 |
ISO | 指 |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的简称,其制定的标准包括①ISO9001,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②ISO14001,即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
IATF16949 | 指 | 国际汽车推动小组(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为国际汽车行业制定的特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规范 |
GMW14327 | 指 | 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Company)制定的标准之一,其对耐磨纺织套类防护套管的性能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
MES系统 | 指 | 制造执行系统,是一种生产管理系统,位于上层计划管理系统与底层工业控制之间的管理信息系统,主要面向制造企业的车间执行层 |
OA系统 | 指 | 办公自动化系统,旨在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办公效率,实现办公的自动化处理。 |
注:本报告全文及摘要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除含特别标注外,均为四舍五入所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骏鼎达 | 股票代码 | 30153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骏鼎达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Jdd Tech New Material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JDDTECH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凤凯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E区2栋工业厂房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4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17年12月1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E区2栋工业厂房(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后亭社区沙松路71号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E区2栋工业厂房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E区2栋工业厂房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4 | ||
公司网址 | http://www.jddtech.com.cn/ | ||
电子信箱 | ir@jddtech.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亚琴 | 刘修缘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E区2栋工业厂房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E区2栋工业厂房 |
电话 | 0755-36653229 | 0755-36653229 |
传真 | 0755-36653251 | 0755-36653251 |
电子信箱 | ir@jddtech.com | ir@jddtec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叶涵、雷丽娜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43楼 | 艾立伟、温杰 | 2024年3月20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643,699,138.22 | 522,148,286.88 | 23.28% | 466,605,591.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9,657,632.78 | 114,212,339.86 | 22.28% | 98,548,06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3,836,813.25 | 110,184,135.12 | 21.47% | 94,968,903.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7,609,387.63 | 79,178,160.11 | 48.54% | 67,834,057.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6553 | 3.8071 | 22.28% | 3.28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4.6553 | 3.8071 | 22.28% | 3.28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17% | 25.36% | -1.19% | 28.6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824,590,272.17 | 602,440,995.75 | 36.87% | 491,424,208.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47,798,749.82 | 507,656,637.90 | 27.61% | 392,995,670.97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19,122,430.73 | 147,176,637.12 | 171,664,814.69 | 205,735,255.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638,139.90 | 29,407,641.24 | 37,463,349.41 | 51,148,50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 20,947,593.66 | 28,821,236.28 | 34,218,775.77 | 49,849,207.54 |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15,125.34 | 37,757,728.48 | 29,148,548.56 | 33,487,985.2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4,720.50 | -176,333.41 | -361,844.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55,407.55 | 4,757,527.58 | 3,825,576.9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14,40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9,771.55 | 135,260.9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5,457.31 | 4,021.88 | -114,920.9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9,420.13 | 111,273.5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14,410.21 | 696,202.99 | 630,587.58 | |
合计 | 5,820,819.53 | 4,028,204.74 | 3,579,158.4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和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C29)。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中的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新材料”范畴,具体为“四、新材料—(三)高分子材料—1、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
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是指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体构成的材料,通过化学或物理等改性方法使之符合特殊性能要求,经后续工艺可进一步加工为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诸多领域的设备、零部件等提供各类保护功能的材料。
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应用在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当中,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保护材料之一。
(二)公司所处行业下游领域发展情况
公司产品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光伏、风电、储能、医疗等多元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汽车领域的销售收入为39,796.67万元,占公司的营业收入比重为61.82%,同比增长30.21%,其中来自新能源汽车行业客户的营业收入15,085.63万元,同比增长44.61%,汽车行业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消费需求的增长,进一步增加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情况
汽车产业历经百年发展,是包括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在内的众多工业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2023年全球汽车产业显示出强劲的复苏势头,特别是在亚洲和欧洲地区,产量和销量的增长尤为显著。根据欧洲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23年全球和欧盟汽车工业》报告,全球乘用车的产量达到了7,561.55万辆,同比增长10.2%,整体而言,全球汽车产业在2023年呈现出积极的发展趋势。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A、我国汽车产业取得显著成绩,产量和销量均创下历史新高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下称“中汽协”)发布的数据,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016.10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这一成绩不仅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而且连续第15年位居全球第一。
B、乘用车延续良好增长态势,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
在促销政策、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新车型大量上市等多因素的拉动下,根据中汽协发布的数据,2023年中国乘用车延续了良好的增长态势,全年乘用车的产销量分别达到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商用车也同样表现了企稳回升的态势,2023年产销量分别达到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2%。
得益于乘用车、商用车市场的良好发展以及巨大潜力,我国汽车市场前景向好。未来,随着我国向汽车强国迈进,作为重要配套产品的功能性保护套管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相关企业将迎来行业发展红利期。
C、新能源汽车成为未来汽车行业发展方向
新能源汽车市场是2023年中国汽车产业的一大亮点,中汽协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得益于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并已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之一。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已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转变,行业市场规模、发展质量逐步提升。未来,随着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进程的加快,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仍有望保持快速增长,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预测,预计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望接近45%,年销售辆达到1,300万辆。
D、汽车出口显著增长推动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
2023年中国汽车出口表现更加抢眼,出口量数据再创新高,我国全年出口汽车达491万辆,同比增长57.9%,出口对国内汽车总销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55.7%,汽车出口已成为了拉动国内汽车产销增长的重要力量。
2023年,汽车产业在多个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和量的增长,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中汽协发布了2024年行业展望,预计2024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超过3,100万辆,同比增长在3%以上,其中乘用车销量2,680万辆,同比增长3%;商用车销量420万辆,同比增长4%。新能源汽车销量1,150万辆,汽车出口550万辆。中国汽车产业将继续在全球汽车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
3、功能性保护套管的市场规模前景良好,公司发展空间巨大
公司的功能性保护套管产品主要用于各大领域主机、终端设备的线束系统和流体管路等零部件的安全保护,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市场空间广阔。
功能性保护套管产品是广大下游终端设备提高安全系数、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零部件,在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和通讯电子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基础,公司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随着产品质量、性能和需求的不断提升,预计公司产品的市场规模和发展空间仍将得到进一步扩展。
(三)公司所在行业地位情况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功能性保护套管企业可划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第一类是技术领先的跨国公司,该类公司在原材料质量和产业规模上均具有巨大优势,同时具有多年的研究和技术积累,设备自动化程度非常高,单位产品附加值高,在尖端产品领域处于优势地位。
第二类是产品系列化、规模化的国内领先企业,该类企业紧随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研发能力持续提高,与国外优势企业间的差距逐渐缩小,同时与国际巨头相比具有成本低、贴近客户、反应灵活等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市场份额逐步扩大。
第三类是小规模生产企业,企业数量众多,产品类别单一,基本不具备体系化研发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产品,集产品设计、开发、验证、量产及服务于一体,掌握材料配方核心技术,具备改性材料自主开发能力,采用垂直一体化生产体系,可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主营产品性能优良,并已获得多项行业资质认证,积累了优质客户资源,已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现已成长为国内领先企业,是少数掌握功能性单丝配方设计和改性生产能力的功能性保护套管企业之一,核心自主产品的性能指标比肩外资领先厂商同类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保护套管等,广泛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多元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凭借良好的耐温性、抗UV性、阻燃性、耐化学腐蚀性等性能,对各大领域的线束系统、流体管路等提供耐磨、隔热、防撞击、屏蔽、抗爆破、防火、降噪等安全防护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功能性保护套管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0.91%,系公司的主要产品,根据产品生产工艺不同,功能性保护套管可分为纺织套管、编织套管、挤出套管和复合套管,产品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各大领域,产品的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应用领域 | 新能源汽车 | 燃油汽车 |
应用场景图 |
应用领域 | 工程机械 | 轨道交通 | 通讯电子 |
应用场景图 |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按运营环节主要可以分为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未经改性的聚酯(PET)、尼龙(PA)、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树脂材料、复丝、功能助剂以及配套商品等,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市场价格透明。
公司订立了供应商管理、采购流程管理等制度,对供应商的经营能力、资金能力、生产资质、产品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
为确保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实施安全库存管理,在制定各种原材料的安全库存时,会充分考虑市场供应情况、价格波动等因素。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根据客户订单需求与库存情况进行,采购人员参考市场行情及历史采购记录,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和比价,同时根据供应商交货周期并结合原材料市场的价格走势下达采购订单。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管理模式,根据下游客户的产品性能、规格要求组织生产。由于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不同领域、不同客户对功能性保护套管的性能需求也普遍存在差异,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对市场潜在需求量较大的规格型号产品进行适当备货,以便快速满足客户的需求。
公司下设各地制造中心,制造中心根据计划部的生产指令对各个生产车间进行排产及组织生产。公司根据客户对产品的性能、规格要求,调试对应配方和工艺制作样品,样品经检验达标后提交下游客户测试;经客户测试合格后,公司开始小批量供货;经客户确认性能稳定后,公司可根据客户采购计划迅速转向批量生产。
部分产品非核心工序技术含量不高且属于成熟工艺采用了外协生产的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对接客户,有助于公司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
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公司产品下游应用行业对零部件的性能指标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管理的体系较为严格,在公司成功进入终端主机厂供应商体系并批量供货后,双方通常形成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从而形成一定的准入门槛。
定价策略方面,公司根据各个客户的技术要求、采购规模和市场竞争等情况,通过商务谈判与客户确定价格。
(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通过多年生产实践积累,公司产品现已能够覆盖各主要类型的线束系统和流体管路安全防护需求。公司总结了不同细分领域的共性需求,推出定制化的保护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形成了一站式服务能力。
公司产品性能优良,积累了较多优质客户资源。在产业链条中公司一般作为二级供应商,对接一级供应商供货,直接客户主要为终端主机厂上游的零部件供应商,包括国际、国内领先的线束系统或流体管路制造商,多家下游客户为境内外上市公司。产品最终应用于上汽通用、东风本田、广汽本田、东风日产、长安汽车、长城汽车、比亚迪、蔚来汽车、小鹏
汽车、理想汽车、广汽埃安、赛力斯等汽车厂商,卡特彼勒、三一重工等工程机械厂商,中车集团为代表的轨道交通车辆厂商,莫仕、特发信息、泰科等通讯电子厂商。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竞争优势
A. 技术和研发优势公司掌握材料配方开发、产品结构设计及成型的主要核心技术,可以自主研发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开发并掌握了多种高性能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配方,可以有效提升基础材料的韧性、强度、拉伸性、抗冲击性、阻燃性等性能。公司产品符合下游应用相关的认证要求,能够根据不同领域客户要求,提供满足其差异化需求的产品以及服务。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效衔接机制。一是信息之间有效沟通,销售部门将市场信息及时反馈到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拟定定制化研发方案,并指导生产部门理解研发设计理念,更好的将研发设计落实到产品生产全过程;二是产品性能高效迭代,公司下游客户需求具有很强的多样性和变化性,产品种类多、更新换代快。研发部门根据市场信息反馈,不断加大投入研发新配方,以满足客户不断提出的新功能要求,最终提高新品研发的效率和市场命中率。B. 垂直一体化生产优势通过多年研发、生产经验积累,公司掌握了PET、PA、PP、PE等材料的改性配方技术,具备功能性保护套管所用原材料单丝的自主生产能力,实现自身所处产业链条往上游延伸。公司实行垂直一体化生产,不仅能保证产品品质,而且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功能性单丝是功能性保护套管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公司从树脂材料开始,自主开发改性配方,生产功能性单丝,可以有效贯彻研发理念,保证单丝性能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单丝自产,可以减少外部采购带来的额外交易成本。公司产品品类齐全,而且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产品设计、工艺开发、产品测试、批量生产、快速供货、售后支持等一体化配套服务方案,可以有效满足下游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并减少客户因向多家采购付出额外的认证和配套成本。C. 专业服务优势公司生产布局完善,根据国内客户分布情况,就近设立了多个生产基地,以此来实现更快的信息获取以及客户响应目标。目前,公司主要下游客户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长江中上游地区,因此,公司相应建立了深圳、东莞、昆山(苏州)、武汉、重庆、江门六大生产基地,就近客户生产,有效缩短交付周期。
公司销售网络健全,按行业和区域双重维度提供高效服务。一是全程、持续的专业化服务增强了国内客户的黏性。售前,销售人员对客户前端需求进行调研,研发人员根据调研确定研发方案。售中,公司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指导客户规范使用。售后,销售人员密切跟踪客户使用过程中的需求变化,反馈研发人员开发量体裁衣式的定制化产品;二是广泛、多元的销售区域拓展了公司的视野。公司立足于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国外客户在功能性保护套管的应用上更为成熟,对产品材料、规格性能的要求代表国外套管行业的发展方向,从而推动公司产品在技术、服务、质量上不断提升。
D. 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直接客户主要为终端主机厂上游的零部件供应商,产品最终应用于上汽通用、东风本田、广汽本田、东风日产、长安汽车、长城汽车、比亚迪、蔚来汽车、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广汽埃安、赛力斯等汽车厂商,卡特彼勒、三一重工等工程机械厂商,中车集团为代表的轨道交通车辆厂商,莫仕、特发信息等通讯电子厂商。公司经过
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凭借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优势,与上述知名终端品牌商、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取得多家合资品牌和国内自主品牌终端主机厂的认证,是国内少数同时进入国产、合资与外资品牌主机厂供应链体系的功能性保护套管企业之一,逐步提高了细分领域的国产化水平。
2、公司竞争劣势
虽然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正逐步提高,但是与国外知名品牌相比,在生产经营规模、资本实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面对持续更新换代的终端厂商及直接客户对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在技术水平、生产工艺、快速响应等方面的高标准要求,公司须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技术研发、生产设备、生产车间等进行持续投入。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发展受产业政策支持
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属于新材料行业产业,国家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先后将其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并制定了许多规划和政策大力推动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新材料产业的战略地位持续提升。2021年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当中,明确提出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此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亦是高度重视行业发展,2021年12月工信部、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中,便提出要突破一批重点战略领域关键基础材料,持续提升新材料产业规模。
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撑将进一步推动我国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发展,在目前日益复杂的国际背景下,产业安全、自主可控是必然要求。国家对于本行业的高度重视,将大力推动行业发展,加速国产替代的步伐。
2、下游行业发展为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提供需求保障
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下游主要行业为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下游产业的升级及国产化替代的要求将进一步刺激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业大国,行业的主要应用领域都取得了辉煌成就。目前,中国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多年稳步全球第一,汽车大国地位彰显;工程机械领域,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工程机械市场之一,主要产品品类齐全,近些年发展情况良好;轨道交通领域,得益于政策支持,我国铁路、高铁、城市轨道交通营业里程不断扩大;通讯电子方面,受益于全球电子产业链的转移以及通讯网络技术的普及,数据中心、通讯基站等重要基础设施配套逐步完善。此外,以新能源汽车、移动通信、航空航天、光伏、医疗、风电、储能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市场需求开始涌现,这为行业发展进一步提供了坚实的需求保障,有助于行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3、基础材料性能的改善不断拓展行业应用场景
随着基础材料性能不断改善,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树脂材料经过改性后不仅具备传统材料的优势如密度小、耐腐蚀等,而且在物理、机械性能方面得到大幅改善,如高强度、高韧度、高冲击性、耐磨抗震等。随着行业内优质企业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性能将不断提升,产品应用场景也将进一步拓展。
公司的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改变。
1、技术和工艺方面
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研发生产涉及到产品配方、过程控制、工艺精度等多个环节,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一方面,改性配方的开发以及工艺技术的精进是时间的艺术,需要企业经过较长时间的调试、试错和摸索,承担较高的试错成本才能掌握。缺乏技术积累的新进企业难以短期内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另一方面,为满足缩短整体开发时间的需求,下游主机厂往往要求供应商在产品策划和概念开发阶段就参与到主机产品的开发中。公司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经积累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方案设计能力,可以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具有较强竞争力。截止目前,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113项
。
2、资质认证方面
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行业的设备内部线束系统和流体管路的安全防护。这些行业对运行安全可靠性的要求较高,对进入供应链体系的资格认证较为严格。业内企业需要具备相关体系认证,同时产品还需要符合各大主机厂的产品技术标准,例如,若要进入汽车行业,除需通过IATF16949等汽车行业的质量体系认证之外,还需要满足各个主机厂的产品认可,如通用汽车的GMW14327标准等。
在整个资质认证过程当中,下游用户会围绕规模实力、工艺水平、质量稳定性、交付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评审,待各项评审通过后,客户才会根据自身需求下达订单,开展合作。一般来说,整个认证周期可长达数年。鉴于此,主机厂通常会与被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的供应商形成较为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已经通过了部分严格复杂且周期较长的供应商审核手续,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与众多知名终端品牌商、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取得多家合资品牌和国内自主品牌终端主机厂的认证,是国内少数同时进入国产、合资与外资品牌主机厂供应链体系的功能性保护套管企业之一,逐步提高了细分领域的国产化水平。
3、企业规模和产品品类方面
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产品应用领域广,具有“型号多、小批量、多批次”生产的特点,生产规模大、资金雄厚的企业在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管理方面具有明显规模优势。公司经过一定时间的管理经验、制造经验积累,具备规模化的生产厂房和机器设备等生产要素,以及与之配套的生产管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另外,行业内企业必须形成足够丰富的产品品类,才能满足下游不同应用领域的个性化需求。虽然公司国外知名品牌相比,在生产经营规模、资本实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但在国内功能性保护套管生产企业中,公司技术水平较强、品类丰富、下游客户众多均是公司在规模方面所体现的核心竞争力。
4、人才积累方面
相比于行业的快速发展,业内高素质人才相对匮乏,具备丰富经验的专业化人才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方面,由于本行业的应用性较强,树脂材料种类繁多且性能各异,一般需要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才能开发出兼顾性能、成本、量产稳定性优良的改性配方,属于专业技术门槛较高的行业;另一方面,下游客户以及行业分布的广泛性要求技术人才具备多个行业的应用能力。市场上具备本行业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生产研发经验的人才较少,企业需要长期自主培养人才。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积累一批管理、研发和销售人才,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有13项专利被提起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其中,5项专利被宣告维持有效,3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3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2项专利处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阶段。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369.91万元,同比增长23.28%,实现稳步增长。从销售产品类别来看:来自功能性保护套管产品的收入为52,083.25万元,占比80.91%,同比增长22.23%,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销售产品;从销售区域来看:境内地区实现营业收入48,937.12万元,同比增长24.27%,占比76.02%;境外地区实现营业收入15,432.80万元,同比增长20.23%,占比23.98%;报告期内重要事件概览:
(1)布局海外生产基地,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墨西哥设立孙公司,并逐步开展了厂房租赁、工商注册登记、人才招聘、设备采购、海外供应链开发等运营准备工作,墨西哥孙公司将主要面向北美洲、南美洲等区域的客户,布局海外生产基地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
(2)技术研发工作稳步推进,产品品类不断丰富,满足新行业、新客户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追求产品品质的新高度,实施了众多研发项目,涉及材料配方研发、产品结构设计与开发等,如:超高耐磨型编织套管的开发与生产技术、电池包母排用防火绝缘型套管的设计开发与生产技术、应用于狭小空间的扁平波纹管的开发与生产技术等。
公司也推出了一系列新产品,丰富了产品种类,以公司积极开拓的医疗行业为例,公司推出了PTFE导管、薄壁型TPU软管等,为医疗领域客户的开拓和积累打下了基础;此外公司还为储能行业客户定制开发了配套储能柜使用的产品,产品已经获得知名储能行业客户的认可并获得订单。
PTFE导管 | 薄壁型TPU软管 |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公司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产品的细分产品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被评选为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等。
(3)自动化、智能化车间改进带动产能和品质双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推行了各项自动化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通过开发夹治具、引进自动化程度高、运行稳定的生产设备,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一方面有利于及时响应客户的不同需求,实现客户订单的快速交付;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产品的品质风险和员工的劳动强度,提高了人均产能。
(4)管理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工作有效夯实公司内控
报告期内,东莞骏鼎达、江门骏鼎达、昆山骏鼎达、武汉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持续推行ISO9001和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得以有效运行,全年多次接待各下游领域知名客户审核,此外,公司新上线了信息化管理OA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和工作效率。
(5)荣誉与资质不断丰富,公司的软实力得以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加速推进,新兴领域深入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多项荣誉,深圳骏鼎达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了广东省制造业500强、2022年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第七届深圳市自主创新百强中小企业、第二十一届(2022)深圳企业创业记录:自主创新标杆企业、2022年专精特新特别奖等荣誉,子公司昆山骏鼎达获评江苏省2023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自主开发、网络推广、参加展会等方式进行市场开拓,多次参加国内外展会和行业专业论坛,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另外,公司积极开拓航空航天、医疗、光伏、风电和储能相关领域的客户,接洽了多家行业知名客户,部分客户已完成送样,市场开拓工作卓有成效。新兴领域客户开拓需要市场和技术的不断积累,相关领域不断积累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6)其他工作(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取得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注册批复,并在本年度报告出具日前实现挂牌上市。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643,699,138.22 | 100% | 522,148,286.88 | 100% | 23.28% |
分行业 | |||||
主营业务收入 | 641,954,458.45 | 99.73% | 520,999,183.68 | 99.78% | 23.22% |
非主营业务收入 | 1,744,679.77 | 0.27% | 1,149,103.20 | 0.22% | 51.83% |
分产品 | |||||
功能性保护套管 | 520,832,456.66 | 80.91% | 426,110,201.10 | 81.61% | 22.23% |
其他 | 122,866,681.56 | 19.09% | 96,038,085.78 | 18.39% | 27.94% |
分地区 | |||||
境内地区 | 489,371,181.97 | 76.02% | 393,783,112.61 | 75.42% | 24.27% |
境外地区 | 154,327,956.25 | 23.98% | 128,365,174.27 | 24.58% | 20.2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643,699,138.22 | 100.00% | 522,148,286.88 | 100.00% | 23.28%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主营业务收入 | 641,954,458.44 | 364,543,890.40 | 43.21% | 23.22% | 23.13% | 0.04% |
分产品 | ||||||
功能性保护套管 | 520,832,456.66 | 285,098,448.65 | 45.26% | 22.23% | 22.11% | 0.05% |
其他 | 122,866,681.56 | 79,445,441.75 | 35.34% | 27.94% | 26.93% | 0.51% |
分地区 | ||||||
境内地区 | 489,371,181.97 | 291,590,763.70 | 40.42% | 24.27% | 27.05% | -1.30% |
境外地区 | 154,327,956.25 | 72,953,126.70 | 52.73% | 20.23% | 9.62% | 4.57%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643,699,138.22 | 364,543,890.40 | 43.37% | 23.28% | 23.13% | 0.0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主营业务收入 | 销售量 | 米 | 263,639,139.32 | 221,419,987.41 | 19.07% |
生产量 | 米 | 275,746,382.36 | 238,035,575.74 | 15.84% | |
库存量 | 米 | 34,800,211.82 | 28,070,199.93 | 23.98% |
注:功能性保护套管系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本表列示可按统一度量单位计量的功能性保护套管自主产品的相关数据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非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51.83%,金额增加59.5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金属材质产品收入持续上升,进而废料收入有所上升。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功能性保护套管 | 直接材料/直接 人工/制造费用 | 285,098,448.65 | 78.21% | 233,480,124.37 | 78.86% | 22.11% |
其他 | 直接材料/直接 人工/制造费用 | 79,445,441.75 | 21.79% | 62,589,508.33 | 21.14% | 26.93%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捷卡富。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70,198,640.7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6.4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79,426,828.88 | 12.34% |
2 | 客户2 | 33,081,386.16 | 5.14% |
3 | 客户3 | 22,303,640.85 | 3.46% |
4 | 客户4 | 18,249,715.55 | 2.84% |
5 | 客户5 | 17,137,069.27 | 2.66% |
合计 | -- | 170,198,640.71 | 26.4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75,057,565.0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9.4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38,328,552.99 | 15.02% |
2 | 供应商2 | 15,761,823.75 | 6.18% |
3 | 供应商3 | 9,535,146.05 | 3.74% |
4 | 供应商4 | 6,257,744.60 | 2.45% |
5 | 供应商5 | 5,174,297.66 | 2.03% |
合计 | -- | 75,057,565.05 | 29.42% |
注:上述采购数据不包括厂房土建和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供应商;数据按同一控制下供应商合并计算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9,699,167.22 | 42,164,877.27 | 17.87% | |
管理费用 | 36,227,442.46 | 30,878,285.85 | 17.32% | |
财务费用 | -1,381,150.74 | -2,462,166.96 | -43.91% | 因汇率变动的影响,汇兑收益减少 |
研发费用 | 29,136,188.69 | 22,513,944.13 | 29.41% | 公司加大对研发投入,包括扩大研发人才队伍等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耐盐雾腐蚀性金属编织套管的开发与生产技术 | 通过对特种装备领域线束应用的研究,设计开发满足超长耐盐雾腐蚀、电磁屏蔽要求的金属材料;同时,设计复合编织结构及稳定的后处理工艺,可实现稳定化批量生产。 | 量产阶段 | 1.实现金属编织套管材料超长1000小时耐盐雾腐蚀的性能 2.优化金属编织套管生产工艺实现稳定化批量生产 | 提升产品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 |
超高耐磨型编织套管的开发与生产技术 | 通过选用高分子量聚酯、尼龙树脂为基材,对成核剂、抗氧剂、阻燃剂等功能性助剂的适配性筛选和共混复配技术的系统性研究,同时结合单丝可纺性对牵引与热定型技术的要求,设计开发满足超高耐磨性能应用场景的编织套管,实现批量化的生产。 | 量产阶段 | 1.优化聚酯、尼龙树脂材料单丝超高耐磨性能 2.实现超高耐磨编织套管结构设计和批量化生产 | 提升产品核心技术和品牌价值 |
耐热老化型空心纺织套管的开发与生产技术 | 通过对工程设备、车辆场景的研究,针对高分子材料耐热老化性的分析,设计开发更高、更长耐久性的纺织套管,以保证功能性部件生命周期内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 量产阶段 | 1.实现尼龙纤维材料超长耐热老化性能的提升 2.突破空心纺织套管多工序工艺瓶颈,缩短工艺流程 | 提升产品核心技术和促进产品工艺 |
电池包母排用防火绝缘型套管的设计开发与生产技术 | 通过对新能源汽车电池包铜排防火的研究,设计开发防火、耐高温绝缘阻抗优的高性能材料;同时,设计开发多层或复合结构,针对新能源汽车电池包铜排的安全防护,能有效杜绝电池包内电芯发生热失控后的扩散,降低引发车辆起火绝缘失效的风险。 | 验证阶段 | 1.创新一体化挤出母排防护结构材料 2.实现绝缘型套管防火、耐高温特性 | 创新新产品,拓宽产品品类,提升市场竞争力 |
应用于狭小空间的扁平波纹管的开发与生产技术 | 通过对狭小空间线束应用布局的研究,设计开发耐磨、抗拉强度高、柔韧弯曲性能优异的波纹管树脂材料;同时,设计特殊的扁平方形结构,采用特殊的高温挤出成型工艺,实现产品的批量化生产。 | 验证阶段 | 1.创新特殊布线场景下扁平波纹管结构 2.突破扁平结构类波纹管挤出成型稳定性的技术难题,实现产品的批量化生产 | 促进公司产品平台建设,提升公司品牌综合竞争力 |
异形嵌入式软管接头的开发与生产技术 | 通过对风电、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电器柜电缆安装的研究,设计开发满足超强抗振动、电磁兼容等要求的金属材料;同时,设计金属材料嵌入塑胶包塑,结合双 | 量产阶段 | 1.实现金属材料嵌入塑胶的接头产品结构 2.满足超强抗振动及电磁兼容应用场景下的工况要求 | 促进公司产品平台建设,提升公司品牌综合竞争力 |
材质粘合结构的加工工艺,满足高频振动条件下的应用要求。 | ||||
薄壁型TPU软管的开发与生产技术 | 通过对特种耐化学品应用工况条件下线束防护方案的研究,设计开发高耐磨、绝缘、耐化学品等的复合型高性能材料;同时,结合挤出定型工艺及复合加工的成型工艺,可设计多种结构,便于安装,满足稳定、批量化生产需求。 | 量产阶段 | 1.实现薄壁型TPU软管材料高耐磨、绝缘、耐化学品等特性要求 2.建立连续稳定的成型工艺体系,满足批量化生产需求 | 拓宽公司产品品类,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89 | 73 | 21.9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1.32% | 10.21% | 1.11%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23 | 13 | 76.92% |
硕士 | 4 | 2 | 10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21 | 16 | 31.25% |
30~40岁 | 51 | 46 | 10.87%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9,136,188.69 | 22,513,944.13 | 19,651,303.6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3% | 4.31% | 4.21%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6,735,476.16 | 430,182,373.74 | 27.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9,126,088.53 | 351,004,213.63 | 22.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609,387.63 | 79,178,160.11 | 48.5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558.50 | 36,285,549.55 | -99.8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163,505.94 | 116,079,384.23 | -29.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101,947.44 | -79,793,834.68 | -2.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31,262.00 | 15,000,000.00 | 222.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83,439.71 | 34,854,657.62 | -29.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47,822.29 | -19,854,657.62 | 219.1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569,886.32 | -17,002,471.57 | 456.2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8.54%,主要因为营业收入增加,货款回收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同比微减2.8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19.10%,主要因为公司进行了不同币别之间资金的灵活调配以增加资金收益,向银行进行了人民币短期贷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456.24%的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货款回收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资产减值损失 | -4,495,511.61 | -2.81% | 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59,116.64 | 0.10% | 主要是无需支付款项等 | 否 |
营业外支出 | 591,098.74 | 0.37% | 主要是罚没支出及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 | 否 |
其他收益 | 10,344,374.67 | 6.46% | 主要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增值税加计抵减等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5,020,492.55 | -3.14% | 主要是计提坏账损失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11,804.29 | 0.01% | 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等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15,800,082.53 | 14.04% | 53,273,713.06 | 8.84% | 5.20% | |
应收账款 | 252,684,833.24 | 30.64% | 175,971,917.30 | 29.21% | 1.43%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存货 | 96,500,543.90 | 11.70% | 91,352,288.04 | 15.16% | -3.46%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 | 180,153,346.52 | 21.85% | 181,389,867.02 | 30.11% | -8.26% | |
在建工程 | 86,578,998.40 | 10.50% | 840,411.27 | 0.14% | 10.36% | |
使用权资产 | 10,637,387.41 | 1.29% | 17,661,562.04 | 2.93% | -1.64% |
短期借款 | 23,500,000.00 | 2.85% | 0.00% | 2.85% | ||
合同负债 | 2,939,072.92 | 0.36% | 3,549,359.52 | 0.59% | -0.23% | |
长期借款 | 14,831,262.00 | 1.80% | 0.00% | 1.80% | ||
租赁负债 | 2,731,937.02 | 0.33% | 9,311,311.44 | 1.55% | -1.22%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中保函保证金240,000.00元、票据保证金2,196,483.15元使用受限以及土地使用权(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27841号)用于“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厂房”建设项目的借款抵押。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5,738,587.13 | 17,956,135.38 | 377.49% |
注:变动原因是详见本节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 | 自建 | 是 | 橡胶和塑料 制品业 | 76,985,439.43 | 77,661,647.73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77.36% | /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部厂房 | ||||||||||||
芙蓉科技大厦 | 自建 | 是 | 橡胶和塑料 制品业 | 8,753,147.70 | 8,917,350.67 | 自有资金 | 17.64% | /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85,738,587.13 | 86,578,998.40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昆山骏鼎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 | 300万元人民币 | 113,614,062.75 | 99,214,011.63 | 125,862,038.74 | 26,195,306.53 | 22,339,265.44 |
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 ||||||||
江门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 2,000万元人民币 | 149,469,572.92 | 19,110,583.95 | 118,643,396.44 | 2,603,245.08 | 2,528,127.96 |
苏州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目前处于建设中,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万元人民币 | 103,621,758.11 | 13,364,584.44 | 31,749,421.25 | 1,931,499.36 | 1,130,921.6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捷卡富(墨西哥)股份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内处于筹备中,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务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生产企业之一,将凭借多年积淀的技术优势,充分发挥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拓展产品的下游行业应用领域,持续提升产品标准,不断丰富产品品类及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产品。公司将坚持“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高性能保护材料品牌”的企业愿景,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集设计、研发、生产、检测、销售、技术支持于一体的国际知名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制造企业。
(二)2024年经营计划
1、市场开拓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场营销布局,奋力实现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坚持与下游线束系统、流体管路等客户进行日常技术交流,以增加产品销售品类和既有产品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存量客户的业绩。公司近年已陆续推出功能性保护套管下各类细分的新产品,市场部将进一步加大这些细分新产品的营销和推广。公司将加快国际化的步伐,力争在本年度内实现墨西哥孙公司的正式投产,并以此为起点,积极探讨覆盖其他境外区域的海外工厂的投资可行性研究。
2、研发技术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规范研发流程,完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提升研发效率,促进研发成果转化,着力充实研发人才队伍,大力培养产品工程师、项目工程师等研发人员;制定新产品年度开发计划,不断丰
富产品品类以满足下游客户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增强自主创新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提升产品的设计标准,为客户提供创新型的保护材料解决方案,强化公司的技术壁垒。
3、产品制造及支持相关方面,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原材料供应链管理系统,导入更具竞争力的供应商;品质是企业长青的基石,公司高度重视品质管理工作,在品质管理方面,公司将推行全员品质管理(TQM)等品质管理方法,导入各类先进品质检验、检测工具等提升产品品质标准和一致性;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推动自动化、智能化车间建设工作,推行精益管理和工艺流程改善,提高生产制造效率和工厂运营能力,公司计划通过上线MES系统等措施以提升生产制造的信息化水平。
4、公司治理提升方面,公司坚持合规化运营,以合法合规经营为底线,将持续组织各部门加强证券领域相关知识的培训与学习;证券部将主导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提问,通过开展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互动易回复等多种方式,畅通与投资者的交流;在内部管理提升方面,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将依据上市公司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各个分子公司之间进行生产星级工厂评选以促进不同工厂成本管理能力提升和效率提升;秉承追求全体员工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幸福的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将“尊重、互信、激情、高效、卓越、创新”的企业文化落到实处,同时,公司将践行和承担社会公益活动责任,计划开展慈善捐赠、慈善帮扶等活动。
5、分配机制优化方面,以公平、公正、向上为原则,公司拟依据实际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适时调整,制定适合公司发展阶段的激励机制,登陆资本市场后,公司也将考虑激励机制的多样化,如适时探讨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可行性。
6、人才招聘与团队成长方面,公司将将持续注重管理人才队伍的年轻化,并重点招聘国际化人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等;公司积极打造学习型组织,通过管理者分享、自主学习的方式提升全员的各项能力。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产品应用范围广泛,随着市场规模扩大、客户需求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发展规律,并持续保持产品技术和服务优势,可能将面临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此外,新客户开拓是公司的业绩来源之一,如果未来新客户开拓效果不理想,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和毛利率水平受下游产业的发展状况、客户结构、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员工薪酬水平、产能利用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2023年经营及财务数据进行测算,假设公司主营产品的平均单价下降5%,在单位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的毛利率将下降至40.39%,利润总额减少3,218.50万元。
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密切注意下游行业的技术趋势,重视产品研发投入,积极开发具有高附加价值的新产品,确保不断推出新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将加强与线束系统、流体管路等厂商的交流,利用自身积累的材料配方优势,不断丰富产品种类,为下游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保护材料解决方案,公司积极推进营销网络建设工作,丰富营销方式,提升品牌影响力,从而保证公司在市场竞争和新客户开拓时的优势地位。
2、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不能及时供应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树脂材料、复丝等均需要对外采购。材料成本是公司产品主要的成本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为56.63%,受上游石油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则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若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公司交付采购的原材料,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生产销售计划,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以2023年经营及财务数据进行测算,假设2023年原材料的采购单价上涨5%,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利润总额将减少1,275.74万元。
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关注供应商与公司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强供应链管理,积极开发单一品类原材料的多家合格供应商以保证多渠道供应,同时,依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订单。
3、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带来的营业收入为15,432.80万元,公司产品亦在美国加征关税范围,公司在美国区域的销售收入为4,438.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6.91%。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坚持多行业、多区域的市场布局以分散相应风险,积极开拓国内外除汽车行业外其他行业,如: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航空航天、医疗、风电、光伏、储能等的下游客户。此外,公司将坚持国际化运营,目前已在墨西哥设立孙公司,未来将依据下游客户的需求,探索设立覆盖其他境外区域国外工厂的可行性。
4、应收账款回收和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25,268.4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49.91%,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
95.52%。公司应收账款所对应客户均是与公司形成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但是如果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将会影响营运资金的日常周转并导致公司整体资金成本上升。此外,若客户未来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技术更新及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
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9,650.0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9.06%,库龄一年以内的占比为89.81%。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且公司客户多已合作多年且信誉良好,但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规模可能继续增加,若未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重要客户违约,公司存货将存在跌价的可能性。
以上可能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存货管理的工作,召开专项会议,采用多层级、多部门、多方式等方式确保应收账款及时回收,制定相关考评、激励政策以加强货款回收和库存处理。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了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已建立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公司治理结构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此外,为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形成了比较科学和规范的治理制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上述人员及机构均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具体运行及履职情况列示如下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公司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股东大会制度运行良好。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职权,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运行及履行情况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监事出席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监事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受聘以来,勤勉尽责,发挥其专业特长,为公司规范发展提出了专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诚信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将继续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以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处理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并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作为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自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筹备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并积极配合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运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各项资产及负债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完整、合法拥有与其业务有关的土地、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目前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绩效考核制度,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与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公司的财务活动、资金运用由经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作出决策。公司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的权责明晰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等方面均完全独立。公司各部门依据相关管理制度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情况,也不存在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运营系统,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拥有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组织,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不存在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综上所述,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4月15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7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9月26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2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杨凤凯 | 男 | 43 | 董事长 | 现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9月16日 | 12,321,769 | 0 | 0 | 0 | 12,321,769 | 不适用 |
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9月22日 | 2024年09月21日 | |||||||||
杨巧云 | 女 | 43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9月16日 | 11,749,827. | 0 | 0 | 0 | 11,749,827 | 不适用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9月22日 | 2024年09月21日 | |||||||||
杜鹃 | 女 | 42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9月22日 | 2024年09月21日 | |||||||||
刘亚琴 | 女 | 35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0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1年09月22日 | 2024年09月21日 | |||||||||
杨 波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0 |
曾新晓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0 |
何君 | 女 | 48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0 |
谭小平 | 女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01月05日 | 2024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0 |
卢少平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0 |
邢燕龙 | 男 | 3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0 |
刘中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2021 | 2024 | 0 | 0 | 0 | 0 | 0 | 0 |
仁 | 会主席 | 年09月17日 | 年09月16日 | |||||||||
雷艳 | 女 | 44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0 |
黄莉 | 女 | 48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9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0 |
肖睿 | 男 | 43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21年09月22日 | 2024年09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0 |
王朵 | 女 | 3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9月22日 | 2024年09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0 |
张宝辉 | 男 | 41 | 技术负责人 | 现任 | 2021年09月22日 | 2024年09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24,071,596 | 0 | 0 | 0 | 24,071,596 | -- |
注:本表仅列示相应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列示。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何君女士递交的《辞职申请》,何君女士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一并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选任谭小平女士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何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4年01月05日 |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何君女士递交的《辞职申请》,何君女士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任公司独立董事 |
谭小平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1月05日 |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选任谭小平女士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杨凤凯先生,机电技术应用专业。2001年8月至2003年9月,任深圳市锐洋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4年9月至2015年8月,任骏鼎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巧云女士,工商管理专业。2001年11月至2002年6月,任东莞市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2年6月至2003年9月,任深圳市锐洋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4年9月至2015年8月,任骏鼎达有限监事;2009年3月至2017年1月,任香港骏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杜鹃女士,会展管理专业。2000年8月至2005年5月,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计调员;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自由职业;2010年3月至2015年8月,历任骏鼎达有限市场部跟单、组长、主管、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市场部经理。
刘亚琴女士,英语专业,具备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1年2月至2012年1月,任兴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船务员,2012年2月至2015年8月,历任骏鼎达有限翻译、总经理秘书;2015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杨波先生,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02年6月至2004年10月,历任广州多力隆化纤厂有限公司作业员、仓库管理员;2004年11月至2006年10月,自由职业;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任广东骏丰频谱股份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员;2007年11月至2008年5月,任深圳市振恺塑胶五金有限公司技术员、生产班长;2008年8月至2015年8月,历任骏鼎达有限生产主管、研发部经理;2015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研发部经理、厂长、技术负责人、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武汉分公司负责人。
曾新晓先生,热力涡轮机专业。1994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科员至科长;2006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旅游)局副局长;2011年3月至2016年7月,任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2016年7月至今,历任深创投投资二部副总经理、人才基金副总经理、大湾区投资部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谭小平女士,会计专业,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94年7月至1998年8月,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耐火材料公司技术员;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并取得硕士学位;2001年9月至2005年6月,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并取得博士学位;2005年7月至今,历任暨南大学讲师、副教授;2017年5月至2023年5月,任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广州拉拉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任广东赛肯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深圳感臻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远方(广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卢少平先生,控制理论与工程专业,具备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82年7月至1985年7月,任石油部鄂豫湘赣石油机械制造公司助理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江汉石油管理局钻头厂工程师;1988年12至1992年7月,任江汉石油管理局附属企业总公司经理、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万国软件开发(深圳)有限公司高级程序师、系统工程师;1994年12月至1998年2月,历任深圳大学新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3月至2017年6月,历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物流系主任;2013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深圳市兰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任深圳市深大兰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职深圳市深大兰鸟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深圳大学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2015年5月至2018年8月,任深圳市易飞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易飞行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4月至2021年10月,任天门易飞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文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任深圳技术大学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教授、院长顾问。
邢燕龙先生,法学专业,具备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12年6月至2014年7月,任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任天津玺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5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深圳市鼎泉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2019年1月至今,任北京市一法(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刘中仁先生,商务英语专业。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任郑州花园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2010年4月至2015年8月,任骏鼎达有限业务员;2015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业务员、市场部主管、市场部业务总监。2015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雷艳女士,会计电算化专业。2003年3月至2007年7月,任嘉音包装机械(深圳)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8月至2010年1月,待业在家;2010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深圳市新劲力机械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任骏鼎达有限会计;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任深圳市云博贸易有限公司会计;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任骏鼎达有限会计;2015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会计、审计经理;2017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
黄莉女士,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任中日龙电器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品检员;2006年9月至2015年8月,任骏鼎达有限生产部组长;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生产部组长、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杨凤凯先生、副总经理杨巧云女士、杜鹃女士、董事会秘书刘亚琴女士,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肖睿先生,会计学专业,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02年5月至2004年4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4年6月至2013年3月,任南太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及外派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王朵女士,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历任骏鼎达有限业务员、市场部组长、市场部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部经理。
张宝辉先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德昌电机(深圳)有限公司样品技术员;2008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杰比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深圳市嘉源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5年8月,任骏鼎达有限工程师;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8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工程师、项目主管、研发主管、研发经理、技术负责人。现任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杜鹃 | 新余博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09月27日 | 至今 | 否 |
肖睿 | 新余骏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12月10日 | 至今 | 否 |
曾新晓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历任投资二部副总经理、人才基金副总经理、大湾区投资部副总经理 | 2016年07月31日 | 至今 | 是 |
在股东单位任 | 无 |
职情况的说明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曾新晓 |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5月18日 | 至今 | 否 |
谭小平 | 暨南大学 | 曾任讲师、现任副教授 | 2005年07月01日 | 至今 | 是 |
谭小平 | 广州拉拉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8月01日 | 至今 | 是 |
谭小平 | 深圳感臻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8月01日 | 至今 | 是 |
谭小平 |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1月29日 | 至今 | 是 |
谭小平 | 远方(广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02月08日 | 至今 | 否 |
卢少平 | 深圳大学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 | 执行主任 | 2014年09月01日 | 至今 | 是 |
卢少平 | 深圳市易飞行科技有限公司 | 曾任董事长、现任技术总监 | 2015年05月07日 | 至今 | 是 |
卢少平 | 深圳市文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08月09日 | 至今 | 否 |
卢少平 |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9月01日 | 至今 | 是 |
卢少平 | 深圳技术大学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 教授、院长顾问 | 2023年04月12日 | 至今 | 是 |
邢燕龙 | 北京市一法(深圳)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2019年01月23日 | 至今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2、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和监事若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则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则不领取薪酬。
3、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额支付报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杨凤凯 | 男 | 43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46.39 | 否 |
杨巧云 | 女 | 43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38.9 | 否 |
杜鹃 | 女 | 42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60.49 | 否 |
刘亚琴 | 女 | 35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7.65 | 否 |
杨波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49.24 | 否 |
曾新晓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何君 | 女 | 48 | 独立董事 | 离任 | 5 | 否 |
卢少平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是 |
邢燕龙 | 男 | 3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是 |
刘中仁 | 男 | 3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30.05 | 否 |
雷艳 | 女 | 44 | 监事 | 现任 | 22.16 | 否 |
黄莉 | 女 | 48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5.24 | 否 |
肖睿 | 男 | 43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58.9 | 否 |
王朵 | 女 | 3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77.18 | 否 |
张宝辉 | 男 | 41 | 技术负责人 | 现任 | 51.93 | 否 |
合计 | -- | -- | -- | -- | 693.12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03月25日 | 不适用 | 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9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 | 2023年04月25日 | 不适用 | 审议《关于在墨西哥设立孙公司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 2023年09月11日 | 不适用 | 审议《关于同意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以及2023年1月-6月<审计报告>报出的议案》等7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文件 | 2023年12月21日 | 不适用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2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杨凤凯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杨巧云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杜鹃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刘亚琴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杨波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曾新晓 | 4 | 0 | 4 | 0 | 0 | 否 | 2 |
何君 | 4 | 0 | 4 | 0 | 0 | 否 | 0 |
卢少平 | 4 | 0 | 4 | 0 | 0 | 否 | 0 |
邢燕龙 | 4 | 0 | 4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各项议案的过程中,各位董事可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内部控制、重大经营决策提出了各项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决策的科学、客观,形成一致意见后积极推动决议执行,各项决策得以高效、及时执行,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各项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何君、邢燕龙、杨巧云 | 2 | 2023年03月15日 | 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6项议案 |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议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3年08月31日 | 审议《关于同意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以及2023年1 |
月-6月<审计报告>报出的议案》等3项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何君、邢燕龙、杜鹃 | 1 | 2023年03月15日 | 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议相关事项 | 无 | 无 |
提名委员会 | 卢少平、何君、杜鹃 | 2 | 2023年08月31日 | 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公司提名委员会按《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议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3年12月20日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杨凤凯、杨巧云、卢少平 | 2 | 2023年04月21日 | 审议《关于在墨西哥新设孙公司的议案》 | 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按《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议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 |
2023年08月31日 | 审议《关于为墨西哥孙公司租赁合同提供担保、租赁合同转租及转租担保的议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4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78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78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493 |
销售人员 | 97 |
技术人员 | 89 |
财务人员 | 22 |
行政人员 | 85 |
合计 | 78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75 |
大专 | 140 |
高中或中专及以下 | 571 |
合计 | 786 |
2、薪酬政策
为吸纳外部优秀人才,激发内部员工积极性,达成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人力资源部结合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经营实际、所属行业和所在区域的工资水平等制定了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依据职系、职位、学历、工作经验等进行薪酬定级,薪酬整体结构分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职务津贴、技能津贴、工龄津贴、绩效奖金和提成奖金等构成。公司重视对员工的激励方案,制定了适应不同岗位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激励计划,具体包括:1、短期激励计划,主要是月度绩效奖金和月度提成,月度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目标达成、员工个人工作行为、工作效果及对企业的贡献挂钩,绩效考核指标由员工职责、任职工作、岗位工作决定,月度提成奖励主要是将公司的业绩目标与人员贡献、货款回收情况等挂钩。2、中期激励计划,主要包括项目奖励、提成奖励、年终奖等,项目奖励视员工参与的项目评级、项目完成情况、成员贡献度等挂钩,年终奖则与公司经营目标达成、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和个人年度出勤情况等挂钩。3、长期激励计划,公司设立了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将包括核心管理人员、研发人员、销售人员等纳入持股平台,增强员工的忠诚度,确保员工与公司的长远利益紧密相连。除了前述激励方案外,公司还为员工设置了年假、年度体检、年度旅游、月度福利品、生日礼物、节日聚餐等各项福利,以增加员工的归属感,保证了员工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良好的工作氛围,员工流失率低,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员工在职时间超过3年的人数占比接近50%。
3、培训计划
为满足公司短、中、长发展需求,提前三至五年进行有效地内、外部人才开发及培训,通过人力资源战略支持公司战略模板实现,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导制定了培训管理体系。公司的培训体系包括:岗前培训计划、岗位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和其他培训计划。具体说明:1、岗前培训计划适用于新入职人员,培训从公司层面、部门层面、班组层面必须实施的培训,项目包括公司规章制度、薪酬与福利、安全知识等;2、岗位培训计划主要适用于正式员工和公司内部异动人员,培训项目主要是岗位技能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3、年度培训计划适用于各层级管理人员、储备人员、梯队人员、轮岗人员和基层员工,培训项目为能力提升为导向的所有内部强化培训,依据公司次年发展规划,每年年末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公司各部门进行充分研讨,达成共识后制定次年《年度培训计划表》作为公司全年的培训计划,并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监督和执行该培训计划;4、其他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咨询公司外训、网上学习、学历教育、读书活动、前往其他企业参观与交流、户外拓展、周末论坛、语言学习等。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严格按《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定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利润分配预案经由独立董事发表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预案同时需经监事会审议,最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公司综合考虑“芙蓉科技大厦项目”和“新建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的实施,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现有投资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此外,公司在上市后实施的《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且制定了《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7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0,000,0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8,000,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8,000,0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437,927,695.5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以截止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4,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0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2、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000.00万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1,6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600.00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 3、本年度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新增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及健全的内部控制措施,相关制度措施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公司健全的内控制度可以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在内控方面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1、持续建立与健全内控控制制度,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和修订了内控制度,包括:信息系统管理、安全生产职责、印章使用、绩效管理体系等各方面的制度。
2、加强信息安全、企业专利保护等方面的内控工作,开展包括企业电脑软件安装情况检查、企业专利检索与分析等工作。
3、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结算、应收款项回款情况、企业存货管理等重点事项的监督,对重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和改善跟进工作。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捷卡富(墨西哥)股份有限 | 2023年7月新设孙公司,纳 | 自设立之日起即纳入公司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管理 | 并报表范围内管理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1)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②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③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具体比例为:错报≤营业收入1%为一般缺陷;营业收入1%<错报≤营业收入2%为重要缺陷;错报>营业收入2%为重大缺陷 ②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具体比例为:错报≤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5%为重要缺陷;错报>资产总额1.5%为重大缺陷。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损失≤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 2、资产总额0.5%<损失≤资产总额1.5%为重要缺陷; 3、损失>资产总额1.5%为重大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属于非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为: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以“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高性能保护材料品牌”为企业愿景,秉承“致力于技术创新,持续改善,以满足客户的核心需求,实现企业的可持续稳健经营,为客户、员工、股东、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企业使命,积极践行企业各项社会责任。
(一)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重视股东回报。
(二)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形成了“尊重、互信、激情、高效、卓越、创新”的企业文化,依法保护员工的各项权益,不断完善薪酬、绩效和福利体系,为员工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良好保障,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各项活动,激发了组织的活力,提高了团队凝聚力,包括:季度和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员工生日会、年度旅游、年终聚餐、户外团建等,此外,公司还通过召开员工沟通会、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收集员工的建议与意见,实现了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此外,公司组织为确有困难的员工子女教育、医疗等提供必要的帮助,为企业员工送去温暖与关怀。
重庆分公司员工旅游 | 昆山骏鼎达十周年庆 | 江门骏鼎达员工团建 |
(三)客户、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以互惠共利为原则,持续构建良好的客户、供应商等合作伙伴关系,对于客户,公司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经营理念,凭借多年积淀的技术优势,充分发挥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拓展产品的下游行业应用领域,持续提升产品标准,不断丰富产品品类及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产品。对于供应商,公司订立了供应商管理、采购流程管理等制度,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并通过对供应商的评审,促进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发展。
(四)环境保护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所经营的业务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表的批复(或备案),并已取得排污登记回执或排污许可证。公司及子公司东莞骏鼎达、江门骏鼎达均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通过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2022年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022年东莞骏鼎达获得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荣誉。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五)社会公益
公司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一直热心公益事业,报告期内,子公司苏州骏鼎达向苏州市相城区慈善会进行了慈善捐赠。今后,公司将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暂未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杨凤凯;杨巧云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所持有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4)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除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 | 2024年03月20日 | 2027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的公司股份外,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7)本人减持非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的,或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进行减持,并依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8)本人将持有的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或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由此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新余博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进行减持,并依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本企业将持有的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或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由此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 | 2024年03月20日 | 2025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骏鼎达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骏鼎达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骏鼎达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17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则进行减持,并依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本企业将持有的骏鼎达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或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由此所得全部收益归骏鼎达所有。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 2024年03月20日 | 2025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龙贤;新余骏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进行减持,并依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本人/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 | 2024年03月20日 | 2025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人/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杜鹃;黄莉;雷艳;刘亚琴;刘中仁;王朵;肖睿;杨波;张宝辉 | 股份限售承诺 | 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通过新余博海/新余骏博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所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所持有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除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外,本人在就任时 | 2024年03月20日 | 2025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7)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持有的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或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由此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徐学良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杨凤凯的兄弟徐学良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通过新余博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所直接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人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 2024年03月20日 | 2027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杨凤凯;杨巧云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 2024年03月20日 | 2029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后续修订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本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日常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4)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5)本人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的数量。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6)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且减持前本人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将提前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由公司予以公告。 (7)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新余博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如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后续修订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不违反本企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合法 | 2024年03月20日 | 2027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4)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5)本企业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的数量。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通过本企业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作出的承诺执行。 (6)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减持前本企业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企业将提前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由公司予以公告。 (7)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1)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如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17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及其后续修订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不违反本企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按 | 2024年03月20日 | 2027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4)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将参考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预期将参考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5)本企业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的数量。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6)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减持前本企业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企业将提前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由公司予以公告。 (7)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杜鹃;黄莉;雷艳;刘亚琴;刘中仁;王朵;肖睿;杨波;杨凤凯;杨巧云;张宝辉 | 股份减持承诺 | (1)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后续修订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本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日常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 2024年03月20日 | 2026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4)本人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限制的数量。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执行《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 2024年03月20日 | 2027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杨凤凯;杨巧云 | 分红承诺 | 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执行《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本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将根据《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中就利润分配有关议案进行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2024年03月20日 | 2027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杨凤凯;杨巧云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人将依法如实披露本人及近亲属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的信息。 (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及其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4)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若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公司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公司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公司。 (5)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6)本人保证本人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遵守本承诺。 (7)若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所有;本人愿意承担因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8)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时为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杨凤凯;杨巧云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规范与减少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①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本人及关联方”),将尽量减少、规范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②本人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必需发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 ③本人及关联方与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④本人及关联方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履行赔偿责任。 ⑤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杜鹃;刘亚琴;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朵;肖睿;杨波;杨凤凯;杨巧云;曾新晓;张 | 稳定股价承诺 |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制定了《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称“《稳定股价预案》”),稳定股价的措施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3年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 2024年03月20日 | 2027年3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宝辉 |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当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依次采取下述具体措施直至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消除: (1)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当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启动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的方案: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此外,公司回购股份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③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④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③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公司回购股票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控股股东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此外,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单次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的30%且不高于从公司领取的全部现金分红; ③单次及连续12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 |
知。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规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健全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以更好的保障并提升公司股东利益。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杨凤凯;杨巧云 | 其他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杜鹃;刘亚琴;卢少平;谭小平;王朵;肖睿;邢燕龙;杨波;杨凤凯;杨巧云;曾新晓;张宝辉 | 其他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如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杨凤凯;杨巧云 | 其他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本人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启动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 如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杜鹃;黄莉;雷艳;刘亚琴;刘中仁;卢少平;谭小平;王朵;肖睿;邢燕龙;杨波;杨凤凯;杨巧云;曾新晓;张宝辉 | 其他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本人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 ①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A、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公司将依法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B、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③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④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杨凤凯;杨巧云 | 其他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 ①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③如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未按本人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的,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部分)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④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因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龙贤;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新余博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骏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 ①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A、及时公开说明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B、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向公司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②若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具体情况,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杜鹃;黄莉;雷艳;刘亚琴;刘中仁;卢少平;谭小平;王朵;肖睿;邢燕龙;杨波;杨凤凯;杨巧云;曾新晓;张宝辉 | 其他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 ①通过公司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③因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如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未按其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 | 其他承诺(关于股东信息披 | (1)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作承诺 | 股份有限公司 | 露的承诺) | 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5)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公司承诺,公司以及上层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不存在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 12 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 (7)公司确认上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本承诺函为公司真实、自愿、自由的意思表示。 (8)若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及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因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杨凤凯;杨巧云 | 其他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 2024年03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请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叶涵、雷丽娜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叶涵4年、雷丽娜4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作为原告或被告涉及诉讼的情况为:1、报告期内已结案进入执行阶段或者和解阶段的案件涉案金额为0万元,2、报告期内尚未结案处于仲裁中或审理中的案件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为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原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三项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561358号、第561549号、第56137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新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及承担诉讼费用,目前公司已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三份《行政判决书》,均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就该等事宜,公司均已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三项上诉诉讼尚处于审理过程中。
此外,东莞三联热缩材料有限公司提起了两项行政诉讼,被告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均为公司,分别请求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561297号、第56188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行政决定及承担诉讼费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2023)京73行初17418号),判决驳回东莞三联热缩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另一行政诉讼尚处于审理过程中。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为支持公司发展,提升融资能力,满足经营资金需求,2023年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凤凯和杨巧云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并签署担保协议。具体关联担保情况:
序号 | 债权人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形式 | 担保金额 | 主债权期间 | 担保期间 | 截止披露日履行情况 |
1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杨凤凯、杨巧云 | 深圳骏鼎达 | 连带责任担保 | 10,000万元 | 2022.12.06-2023.09.05 | 自主合同项目每笔融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履行完毕 |
2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 杨凤凯、杨巧云 | 深圳骏鼎达 | 连带责任担保 | 3,000万元 | 2022.11.25-2023.11.24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到期日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 履行完毕 |
3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 杨凤凯 杨巧云 | 深圳骏鼎达 | 连带责任担保 | 10,000万元 | 2024.01.23-2025.01.22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正在履行 |
注:上述序号2关联担保对应授信协议项下具体业务的未清偿余额纳入序号3关联担保对应授信协议项下,直接占用序号3关联担保对应授信协议项下授信额度。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不适用 | 一般保证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苏州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 | 不适用 | 15,000 | 2023年07月17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2023年10月27日 | 983.1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5,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483.1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483.13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 | 担保额 | 担保额 | 实际发 | 实际担 | 担保类 | 担保物 | 反担保 | 担保期 | 是否履 | 是否为 |
苏州骏鼎达已于2024年4月偿该项贷款,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已履行完毕。
象名称 | 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度 | 生日期 | 保金额 | 型 | (如有) | 情况(如有) | 行完毕 | 关联方担保 | |
捷卡富3 | 不适用 | 2,822.77 | 无 | 0 | 一般保证 | 无 | 无 | 5年,自2024年5月起算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2,822.77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7,822.77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483.1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483.13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2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香港骏鼎达为捷卡富的厂房租赁合同提供履约保证,保证信签署时间为2023年7月,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自2024年4月起算。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000,0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30,000,000 | 100.00%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416,667 | 1.39% | 0 | 0 | 0 | 0 | 0 | 416,667 | 1.39% |
3、其他内资持股 | 29,583,333 | 98.61% | 0 | 0 | 0 | 0 | 0 | 29,583,333 | 98.61%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3,116,792 | 10.39% | 0 | 0 | 0 | 0 | 0 | 3,116,792 | 10.39%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4,383,210 | 81.28% | 0 | 0 | 0 | 0 | 0 | 24,383,210 | 81.28% |
基金产品 | 2,083,331 | 6.94% | 0 | 0 | 0 | 0 | 0 | 2,083,331 | 6.94%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30,000,0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30,0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7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杨凤凯 | 境内自然人 | 41.07% | 12,321,769 | 0 | 12,321,769 | 0 | 不适用 | 0 | |
杨巧云 | 境内自然人 | 39.17% | 11,749,827 | 0 | 11,749,827 | 0 | 不适用 | 0 | |
新余博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其他 | 8.66% | 2,596,792 | 0 | 2,596,792 | 0 | 不适用 | 0 |
伙) | ||||||||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6.94% | 2,083,331 | 0 | 2,083,331 | 0 | 不适用 | 0 |
新余骏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73% | 520,000 | 0 | 520,000 | 0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9% | 416,667 | 0 | 416,667 | 0 | 不适用 | 0 |
龙贤 | 境内自然人 | 1.04% | 311,614 | 0 | 311,614 | 0 | 不适用 | 0 |
无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杨凤凯先生和杨巧云女士为夫妻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 2、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创投”)与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红土智能”)是关联股东,关联关系具体为:红土智能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创投全资子公司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创投同时为红土智能的有限合伙人,持有红土智能26.96%财产份额;另外,深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深圳市红土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80%的财产份额,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深圳市红土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9%的财产份额,而深圳市红土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红土智能的有限合伙人,持有红土智能11.83%的财产份额。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 不适用 |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杨凤凯 | 中国 | 否 |
杨巧云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杨凤凯先生和杨巧云女士为夫妻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共同的控股股东,杨凤凯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巧云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杨凤凯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杨巧云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杨凤凯先生和杨巧云女士为夫妻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共同的实际控制人,杨凤凯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巧云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本图系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1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健审[2024]3-14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叶涵、雷丽娜 |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骏鼎达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骏鼎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附注五/(29)及附注七/(33)。
骏鼎达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功能性保护套管等产品的销售。2023年度,骏鼎达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43,699,138.22 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41,954,458.45 元,占营业收入的99.73%。
由于营业收入是骏鼎达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骏鼎达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签收单、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本附注五/(11)、附注五/(13)及附注七/(3)。截至2023年12月31日,骏鼎达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66,651,832.07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3,966,998.83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2,684,833.24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骏鼎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骏鼎达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骏鼎达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骏鼎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骏鼎达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骏鼎达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 涵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雷丽娜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5,800,082.53 | 53,273,713.0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445,912.73 | 2,194,707.57 |
应收账款 | 252,684,833.24 | 175,971,917.30 |
应收款项融资 | 21,066,495.78 | 23,634,357.33 |
预付款项 | 2,459,524.87 | 9,818,225.9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497,123.42 | 4,628,635.1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6,500,543.90 | 91,352,288.0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60,520.01 | 8,165,668.80 |
流动资产合计 | 506,315,036.48 | 369,039,513.2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0,153,346.52 | 181,389,867.02 |
在建工程 | 86,578,998.40 | 840,411.2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637,387.41 | 17,661,562.04 |
无形资产 | 17,676,645.53 | 17,535,695.2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621,567.68 | 5,610,284.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84,084.93 | 5,209,220.7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023,205.22 | 5,154,441.2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8,275,235.69 | 233,401,482.51 |
资产总计 | 824,590,272.17 | 602,440,995.7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5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987,048.73 |
应付账款 | 70,270,466.24 | 29,884,939.9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939,072.92 | 3,549,359.5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411,450.45 | 14,158,782.02 |
应交税费 | 13,269,841.34 | 12,223,550.71 |
其他应付款 | 11,194,428.99 | 10,054,598.1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386,524.26 | 8,940,158.76 |
其他流动负债 | 72,932.90 | 67,088.44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031,765.83 | 78,878,477.5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4,831,262.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731,937.02 | 9,311,311.4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467,078.20 | 1,622,161.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29,479.30 | 4,972,407.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759,756.52 | 15,905,880.29 |
负债合计 | 176,791,522.35 | 94,784,357.8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7,509,348.04 | 57,024,868.9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45,289,401.78 | 405,631,769.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7,798,749.82 | 507,656,637.90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7,798,749.82 | 507,656,637.9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24,590,272.17 | 602,440,995.75 |
法定代表人:杨凤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7,314,941.55 | 21,416,036.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84,918.35 | 1,034,780.44 |
应收账款 | 205,638,995.81 | 139,451,533.76 |
应收款项融资 | 10,972,508.77 | 8,251,567.52 |
预付款项 | 1,194,538.96 | 9,110,291.20 |
其他应收款 | 146,702,719.36 | 146,631,354.4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3,879,019.20 | 80,623,720.3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97,611.13 | 3,641,509.46 |
流动资产合计 | 551,885,253.13 | 410,160,793.4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3,536,548.34 | 43,536,351.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0,162,671.94 | 51,340,304.33 |
在建工程 | 8,917,350.67 | 164,202.9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487,726.00 | 6,807,510.49 |
无形资产 | 4,159,572.29 | 3,651,689.0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49,788.20 | 1,627,273.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94,346.03 | 3,034,454.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31,523.18 | 3,330,813.2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8,839,526.65 | 113,492,599.59 |
资产总计 | 670,724,779.78 | 523,653,393.0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5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987,048.73 | |
应付账款 | 58,862,097.03 | 27,079,180.6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285,514.41 | 2,717,445.65 |
应付职工薪酬 | 6,903,880.75 | 6,427,448.88 |
应交税费 | 9,618,873.88 | 6,411,915.24 |
其他应付款 | 5,790,245.96 | 38,973,686.5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31,212.54 | 2,242,255.89 |
其他流动负债 | 33,030.98 | 31,052.26 |
流动负债合计 | 122,711,904.28 | 83,882,985.0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731,937.02 | 4,618,876.0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467,078.20 | 1,622,161.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59,758.40 | 3,265,653.6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858,773.62 | 9,506,691.37 |
负债合计 | 130,570,677.90 | 93,389,676.4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7,226,406.33 | 56,741,927.1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未分配利润 | 437,927,695.55 | 328,521,789.4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40,154,101.88 | 430,263,716.6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70,724,779.78 | 523,653,393.0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43,699,138.22 | 522,148,286.88 |
其中:营业收入 | 643,699,138.22 | 522,148,286.8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84,018,695.62 | 393,320,728.45 |
其中:营业成本 | 364,543,890.40 | 296,069,632.7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793,157.59 | 4,156,155.46 |
销售费用 | 49,699,167.22 | 42,164,877.27 |
管理费用 | 36,227,442.46 | 30,878,285.85 |
研发费用 | 29,136,188.69 | 22,513,944.13 |
财务费用 | -1,381,150.74 | -2,462,166.96 |
其中:利息费用 | 418,341.68 | 67,162.51 |
利息收入 | 1,397,103.01 | 205,513.98 |
加:其他收益 | 10,344,374.67 | 4,846,947.7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771.5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20,492.55 | -2,160,290.0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 -4,495,511.61 | -3,787,382.59 |
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804.29 | 47,151.3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0,520,617.40 | 127,823,756.45 |
加:营业外收入 | 159,116.64 | 36,053.99 |
减:营业外支出 | 591,098.74 | 255,516.9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0,088,635.30 | 127,604,293.53 |
减:所得税费用 | 20,431,002.52 | 13,391,953.6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9,657,632.78 | 114,212,339.8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9,657,632.78 | 114,212,339.8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9,657,632.78 | 114,212,339.86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9,657,632.78 | 114,212,339.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9,657,632.78 | 114,212,339.8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4.6553 | 3.807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4.6553 | 3.807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凤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莉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48,743,028.75 | 446,122,713.17 |
减:营业成本 | 350,471,292.46 | 283,457,263.12 |
税金及附加 | 2,938,506.71 | 2,596,888.85 |
销售费用 | 32,017,680.60 | 24,532,422.90 |
管理费用 | 19,263,254.75 | 16,644,375.10 |
研发费用 | 21,979,376.91 | 16,871,450.43 |
财务费用 | -1,830,700.37 | -3,550,579.30 |
其中:利息费用 | 418,341.68 | |
利息收入 | 1,327,715.22 | 155,750.24 |
加:其他收益 | 9,277,815.56 | 4,482,836.0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57.5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59,024.84 | -1,736,492.6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95,676.29 | -3,367,602.8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145.83 | 40,453.28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5,437,877.95 | 104,997,143.48 |
加:营业外收入 | 156,491.87 | 27,143.30 |
减:营业外支出 | 266,591.32 | 235,377.4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5,327,778.50 | 104,788,909.34 |
减:所得税费用 | 15,921,872.43 | 11,411,482.2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405,906.07 | 93,377,427.1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405,906.07 | 93,377,427.1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9,405,906.07 | 93,377,427.1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9,003,392.48 | 417,892,967.0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37,989.69 | 7,011,019.1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94,093.99 | 5,278,387.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6,735,476.16 | 430,182,373.7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8,852,631.80 | 200,478,421.6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6,904,096.42 | 98,537,761.0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525,188.87 | 28,969,720.9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844,171.44 | 23,018,309.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9,126,088.53 | 351,004,213.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609,387.63 | 79,178,160.1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9,771.5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1,558.50 | 88,35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47,428.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558.50 | 36,285,549.5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2,163,505.94 | 79,931,956.2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47,428.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163,505.94 | 116,079,384.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101,947.44 | -79,793,834.6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8,331,262.00 | 1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31,262.00 | 1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18,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0,913.62 | 365,579.1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32,526.09 | 16,489,078.4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83,439.71 | 34,854,657.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47,822.29 | -19,854,657.6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14,623.84 | 3,467,860.6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569,886.32 | -17,002,471.5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793,713.06 | 69,796,184.6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3,363,599.38 | 52,793,713.0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5,680,776.16 | 357,093,689.8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37,989.69 | 1,873,792.4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61,533.88 | 40,871,150.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7,880,299.73 | 399,838,633.0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7,296,274.51 | 234,648,704.1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387,729.97 | 39,763,236.1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503,062.06 | 15,873,253.3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961,079.35 | 110,522,918.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148,145.89 | 400,808,112.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732,153.84 | -969,478.9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057.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4,430.16 | 88,35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430.16 | 8,095,407.5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366,225.71 | 16,155,844.9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6.8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254,32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366,422.51 | 34,410,164.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11,992.35 | -26,314,757.4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8,341.6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05,521.27 | 4,998,198.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23,862.95 | 4,998,198.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76,137.05 | -4,998,198.0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06,123.61 | 3,894,898.9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702,422.15 | -28,387,535.5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416,036.25 | 49,803,571.7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118,458.40 | 21,416,036.25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57,024,868.90 | 0.00 | 0.00 | 0.00 | 15,000,000.00 | 0.00 | 405,631,769.00 | 507,656,637.90 | 507,656,637.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57,024,868.90 | 0.00 | 0.00 | 0.00 | 15,000,000.00 | 0.00 | 405,631,769.00 | 0.00 | 507,656,637.90 | 507,656,637.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0.00 | 0.00 | 0.00 | 484,479.1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9,657,632.78 | 0.00 | 140,142,111.92 | 140,142,111.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9,657,632.78 | 0.00 | 139,657,632.78 | 139,657,632.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484,479.1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84,479.14 | 484,479.1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484,479.1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84,479.14 | 484,479.14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57,509,348.04 | 0.00 | 0.00 | 0.00 | 15,000,000.00 | 0.00 | 545,289,401.78 | 0.00 | 647,798,749.82 | 647,798,749.8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56,576,241.83 | 15,000,000.00 | 291,353,191.89 | 392,929,433.72 | 392,929,433.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6,237.25 | 66,237.25 | 66,237.2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00,000.00 | 56,576,241.83 | 15,000,000.00 | 291,419,429.14 | 392,995,670.97 | 392,995,670.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8,627.07 | 114,212,339.86 | 114,660,966.93 | 114,660,966.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4,212,339.86 | 114,212,339.86 | 114,212,339.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8,627.07 | 448,627.07 | 448,627.0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8,627.07 | 448,627.07 | 448,627.0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57,024,868.90 | 15,000,000.00 | 405,631,769.00 | 507,656,637.90 | 507,656,637.9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56,741,927.19 | 15,000,000.00 | 328,521,789.48 | 430,263,716.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00,000.00 | 56,741,927.19 | 15,000,000.00 | 328,521,789.48 | 430,263,716.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4,479.14 | 109,405,906.07 | 109,890,385.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405,906.07 | 109,405,906.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84,479.14 | 484,479.1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84,479.14 | 484,479.14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57,226,406.33 | 15,000,000.00 | 437,927,695.55 | 540,154,101.8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56,293,300.12 | 15,000,000.00 | 235,115,972.29 | 336,409,272.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58,216.95 | 58,216.9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0,000,000.00 | 56,293,300.12 | 15,000,000.00 | 235,174,189.24 | 336,467,489.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448,627.07 | 93,347,600.24 | 93,796,227.31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3,347,600.24 | 93,347,600.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8,627.07 | 448,627.0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48,627.07 | 448,627.0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56,741,927.19 | 15,000,000.00 | 328,521,789.48 | 430,263,716.6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深圳市骏鼎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鼎达科技公司),骏鼎达科技公司系由杨凤凯、杨巧云共同出资组建,于2004年9月8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40301215293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骏鼎达科技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万元。骏鼎达科技公司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8月28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6637564XH的营业执照。股份总数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0,516,89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9,483,107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骏鼎达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骏鼎达)以及JECAR TECHMEXICO S.A. DE C.V.(墨西哥骏鼎达)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位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附注七/(10)2 | 公司将单个在建工程项目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公司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预付款项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付款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13、应收账款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及其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
15、其他应收款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 |
内关联方组合 | 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6、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7、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 存货跌价准备
(1)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原材料——库龄组合 | 库龄 |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
库龄组合下,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库龄 | 原材料-主要原材料 可变现净值计算方法 | 原材料-辅料包材 可变现净值计算方法 |
1年以内(含,下同) | 账面余额的100.00 % | 账面余额的 100.00 % |
1-2年 | 账面余额的100.00 % | 账面余额的 0.00 % |
2-3年 | 账面余额的50.00 % | 账面余额的0.00% |
3年以上 | 账面余额的0.00 % | 账面余额的0.00% |
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原材料主要包括树脂材料、金属丝、复丝,其材质保存期间长,不易变质且适用于生产各类产品,库龄2-3年的按照50%计提,库龄3年以上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原材料-辅料包材:库龄1年以内的辅料材料主要包括纸箱、标签、自封袋等,该部分材料可以正常使用。周转材料结合库龄计提跌价准备,将1年以上的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18、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9、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20、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建造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完成竣工验收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1、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2、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30-50年,按照土地可供使用的时间确定 | 年限平均法 |
软件 | 5-10年,按照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期限确定 | 年限平均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 薪酬福利费
薪酬福利费包括公司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奖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体检医疗商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其中奖金主要是根据研发人员参与全年的项目均分到项目上,其余主要是根据该月参与的项目进行均分从而归集到项目上。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其中,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2) 材料费
材料费主要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材料、模具、配件等费用,根据项目领用的情况来进行归集。公司领用材料有相应申请单,申请单匹配相应项目,进而归集到项目上。
(3) 折旧摊销费
折旧摊销主要是研发用机器设备的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根据当月的所有项目来进行均分,归集到项目上。
(4) 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主要是指为满足研发产品性能检测要求而发生的费用。
(5)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专利服务费、低值易耗品等。
3.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3、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5、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6、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7、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8、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9、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各类功能性保护套管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经客户确认,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30、合同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1、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3、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55,918.4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19,527.54 | |
未分配利润 | 66,237.25 |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70,153.66 |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
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上表列示。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6%、13%、6%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16.5%、20%、3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昆山骏鼎达 | 15% |
东莞骏鼎达 | 20% |
香港骏鼎达 | 16.5% |
杰嘉公司 | 20% |
江门骏鼎达 | 25% |
苏州骏鼎达 | 25% |
墨西哥骏鼎达 | 30% |
2、税收优惠
1. 2023年10月16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向本公司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201278),证书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率条款,2023年至2025年本公司减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2021年11月30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向昆山骏鼎达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8567),证书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率条款,2021年至2023年昆山骏鼎达减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东莞骏鼎达、杰嘉公司满足小微企业标准,按照小微企业标准纳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1.66 | 676.17 |
银行存款 | 113,207,587.26 | 52,759,434.88 |
其他货币资金 | 2,592,303.61 | 513,602.01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0.00 | 0.00 |
合计 | 115,800,082.53 | 53,273,713.0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140,497.38 | 3,122,143.20 |
其他说明: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为公司支付宝余额106,157.77元、阿里巴巴国际站余额49,662.69元、保函保证金240,000.00元、票据保证金2,196,483.15元,其中保函保证金240,000.00元、票据保证金2,196,483.15元使用受限。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3,445,912.73 | 2,194,707.57 |
合计 | 3,445,912.73 | 2,194,707.5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629,802.66 | 100.00% | 183,889.93 | 5.07% | 3,445,912.73 | 2,310,218.50 | 100.00% | 115,510.93 | 5.00% | 2,194,707.5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629,802.66 | 100.00% | 183,889.93 | 5.07% | 3,445,912.73 | 2,310,218.50 | 100.00% | 115,510.93 | 5.00% | 2,194,707.57 |
合计 | 3,629,802.66 | 100.00% | 183,889.93 | 5.07% | 3,445,912.73 | 2,310,218.50 | 100.00% | 115,510.93 | 5.00% | 2,194,707.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3,629,802.66 | 183,889.93 | 5.07% |
合计 | 3,629,802.66 | 183,889.9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5,510.93 | 68,379.00 | 183,889.93 | |||
合计 | 115,510.93 | 68,379.00 | 183,889.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229,705.80 | |
合计 | 1,229,705.80 |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4,701,195.63 | 183,417,517.74 |
1至2年 | 11,789,051.41 | 1,893,012.77 |
2至3年 | 148,543.03 | 20,270.20 |
3年以上 | 13,042.00 | 14,749.60 |
3至4年 | 6,542.00 | 14,749.60 |
4至5年 | 6,500.00 | |
合计 | 266,651,832.07 | 185,345,550.3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6,651,832.07 | 100.00% | 13,966,998.83 | 5.24% | 252,684,833.24 | 185,345,550.31 | 100.00% | 9,373,633.01 | 5.06% | 175,971,917.3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6,651,832.07 | 100.00% | 13,966,998.83 | 5.24% | 252,684,833.24 | 185,345,550.31 | 100.00% | 9,373,633.01 | 5.06% | 175,971,917.30 |
合计 | 266,651,832.07 | 100.00% | 13,966,998.83 | 5.24% | 252,684,833.24 | 185,345,550.31 | 100.00% | 9,373,633.01 | 5.06% | 175,971,917.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54,701,195.63 | 12,735,059.78 | 5.00% |
1-2年 | 11,789,051.41 | 1,178,905.14 | 10.00% |
2-3年 | 148,543.00 | 44,562.91 | 30.00% |
3-4年 | 6,542.00 | 3,271.00 | 50.00% |
4-5年 | 6,500.00 | 5,200.00 | 80.00% |
合计 | 266,651,832.07 | 13,966,998.8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373,633.01 | 4,622,485.82 | 29,120.00 | 13,966,998.83 | ||
合计 | 9,373,633.01 | 4,622,485.82 | 29,120.00 | 13,966,998.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9,12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不适用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0,794,962.04 | 50,794,962.04 | 19.05% | 2,557,256.65 | |
第二名 | 19,930,210.56 | 19,930,210.56 | 7.47% | 1,344,651.48 | |
第三名 | 15,533,799.82 | 15,533,799.82 | 5.83% | 776,689.99 | |
第四名 | 9,653,143.19 | 9,653,143.19 | 3.62% | 482,657.16 | |
第五名 | 6,978,116.84 | 6,978,116.84 | 2.62% | 348,905.84 | |
合计 | 102,890,232.45 | 102,890,232.45 | 38.59% | 5,510,161.12 |
4、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066,495.78 | 23,634,357.33 |
合计 | 21,066,495.78 | 23,634,357.3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066,495.78 | 100.00% | 21,066,495.78 | 23,634,357.33 | 100.00% | 23,634,357.33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1,066,495.78 | 100.00% | 21,066,495.78 | 23,634,357.33 | 100.00% | 23,634,357.33 | ||||
合计 | 21,066,495.78 | 100.00% | 21,066,495.78 | 23,634,357.33 | 100.00% | 23,634,357.33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无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7,763,632.68 | |
合计 | 57,763,632.68 |
(4) 其他说明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497,123.42 | 4,628,635.16 |
合计 | 3,497,123.42 | 4,628,635.16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785,265.37 | 4,322,036.59 |
出口退税款 | 301,606.31 | 597,549.19 |
备用金 | 237,559.63 | 174,652.76 |
社保公积金 | 461,378.50 | 402,453.33 |
其他 | 91,001.95 | |
合计 | 4,785,809.81 | 5,587,693.82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25,393.15 | 4,079,509.16 |
1至2年 | 1,559,592.00 | 225,255.00 |
2至3年 | 225,155.00 | 432,635.66 |
3年以上 | 1,275,669.66 | 850,294.00 |
3至4年 | 432,615.66 | 402,254.00 |
4至5年 | 402,254.00 | 232,000.00 |
5年以上 | 440,800.00 | 216,040.00 |
合计 | 4,785,809.81 | 5,587,693.82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85,809.81 | 100.00% | 1,288,686.39 | 26.93% | 3,497,123.42 | 5,587,693.82 | 100.00% | 959,058.66 | 17.16% | 4,628,635.1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785,809.81 | 100.00% | 1,288,686.39 | 26.93% | 3,497,123.42 | 5,587,693.82 | 100.00% | 959,058.66 | 17.16% | 4,628,635.16 |
合计 | 4,785,809.81 | 100.00% | 1,288,686.39 | 26.93% | 3,497,123.42 | 5,587,693.82 | 100.00% | 959,058.66 | 17.16% | 4,628,635.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25,393.15 | 86,269.66 | 5.00% |
1-2年 | 1,559,592.00 | 155,959.20 | 10.00% |
2-3年 | 225,155.00 | 67,546.50 | 30.00% |
3-4年 | 432,615.66 | 216,307.83 | 50.00% |
4-5年 | 402,254.00 | 321,803.20 | 80.00% |
5年以上 | 440,800.00 | 440,800.00 | 100.00% |
合计 | 4,785,809.81 | 1,288,686.3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3,975.46 | 22,525.50 | 732,557.70 | 959,058.66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7,979.60 | 77,979.60 | ||
——转入第三阶段 | -22,515.50 | 22,515.50 | ||
本期计提 | -39,726.20 | 77,969.60 | 291,384.33 | 329,627.73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6,269.66 | 155,959.20 | 1,046,457.53 | 1,288,686.3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账龄1年以内划分为第一阶段,代表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按照5%计提减值;账龄1-2年划分为第二阶段,代表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按照10%计提减值;账龄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划分第三阶段,代表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其中账龄2-3年按照30%计提减值,账龄3-4年按照50%计提减值,账龄4-5年按照80%计提减值账龄,5年以上按照100%计提减值。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59,058.66 | 329,627.73 | 1,288,686.39 | |||
合计 | 959,058.66 | 329,627.73 | 1,288,686.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
无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保证金 | 1,633,746.60 | 1-2年、3-4年 | 34.14% | 239,685.30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482,919.24 | 1年以内 | 10.09% | 24,145.96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400,000.00 | 3-4年、5年以上 | 8.36% | 337,500.0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396,000.00 | 4-5年 | 8.27% | 316,800.00 |
第五名 | 出口退税款 | 301,606.31 | 1年以内 | 6.30% | 15,080.31 |
合计 | 3,214,272.15 | 67.16% | 933,211.57 |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437,612.30 | 99.11% | 9,220,429.00 | 93.91% |
1至2年 | 16,912.57 | 0.69% | 597,796.98 | 6.09% |
2至3年 | 5,000.00 | 0.20% | ||
合计 | 2,459,524.87 | 9,818,225.98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294,074.95 | 11.96 |
第二名 | 279,000.00 | 11.34 |
第三名 | 230,407.01 | 9.37 |
第四名 | 175,546.66 | 7.14 |
第五名 | 155,562.16 | 6.32 |
小计 | 1,134,590.78 | 46.13 |
其他说明:
无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7,865,218.48 | 1,256,349.48 | 26,608,869.00 | 36,632,821.63 | 1,334,652.92 | 35,298,168.71 |
在产品 | 21,692,695.17 | 2,048,649.36 | 19,644,045.81 | 15,276,243.90 | 987,416.38 | 14,288,827.52 |
库存商品 | 26,976,648.81 | 3,767,632.68 | 23,209,016.13 | 24,009,838.34 | 2,249,532.98 | 21,760,305.36 |
发出商品 | 25,405,756.62 | 152,714.75 | 25,253,041.87 | 19,517,818.39 | 225,723.47 | 19,292,094.92 |
委托加工物资 | 1,785,571.09 | 1,785,571.09 | 712,891.53 | 712,891.53 | ||
合计 | 103,725,890.17 | 7,225,346.27 | 96,500,543.90 | 96,149,613.79 | 4,797,325.75 | 91,352,288.04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334,652.92 | 413,220.05 | 491,523.49 | 1,256,349.48 | ||
在产品 | 987,416.38 | 1,689,565.21 | 628,332.23 | 2,048,649.36 |
库存商品 | 2,249,532.98 | 2,283,136.45 | 765,036.75 | 3,767,632.68 | ||
发出商品 | 225,723.47 | 109,589.90 | 182,598.62 | 152,714.75 | ||
合计 | 4,797,325.75 | 4,495,511.61 | 2,067,491.09 | 7,225,346.27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基于库龄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
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发出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858,346.62 | 34,437,884.71 | ||||
1-2年 | 2,948,097.24 | 257,217.64 | 8.72% | 1,153,670.20 | 564,036.05 | 48.89% |
2-3年 | 341,266.04 | 281,623.26 | 82.52% | 581,879.23 | 311,229.38 | 53.49% |
3年以上 | 717,508.58 | 717,508.58 | 100.00% | 459,387.49 | 459,387.49 | 100.00% |
合计 | 27,865,218.48 | 1,256,349.48 | 4.51% | 36,632,821.63 | 1,334,652.92 | 3.64%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组合名称 | 计提标准 |
1年以内 | 不计提 |
1-2年 | 主要原材料不计提,辅料包材按账面余额100%计提 |
2-3年 | 主要原材料按账面余额的50%计提,辅料包材按账面余额100%计提 |
3年以上 | 主要原材料按账面余额的100%计提,辅料包材按账面余额100%计提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6,558,633.18 | 4,524,159.34 |
上市发行费用 | 4,301,886.83 | 3,641,509.46 |
合计 | 10,860,520.01 | 8,165,668.80 |
其他说明:
无
9、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0,153,346.52 | 181,389,867.02 |
合计 | 180,153,346.52 | 181,389,867.02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532,288.46 | 110,643,507.22 | 4,174,326.50 | 10,076,609.39 | 234,426,731.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598,039.73 | 1,223,728.63 | 2,357,210.25 | 25,178,978.61 | |
(1)购置 | 21,598,039.73 | 1,223,728.63 | 2,357,210.25 | 25,178,978.6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4,714.63 | 6,194.69 | 165,543.46 | 1,776,452.78 | |
(1)处置或报废 | 1,604,714.63 | 6,194.69 | 165,543.46 | 1,776,452.78 | |
4.期末余额 | 109,532,288.46 | 130,636,832.32 | 5,391,860.44 | 12,268,276.18 | 257,829,257.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01,391.86 | 43,542,570.23 | 2,295,584.57 | 4,597,317.89 | 53,036,864.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02,783.70 | 18,993,705.52 | 447,800.54 | 1,521,177.06 | 26,165,466.82 |
(1)计提 | 5,202,783.70 | 18,993,705.52 | 447,800.54 | 1,521,177.06 | 26,165,466.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65,034.72 | 4,119.47 | 157,266.30 | 1,526,420.49 | |
(1)处置或报废 | 1,365,034.72 | 4,119.47 | 157,266.30 | 1,526,420.49 | |
4.期末余额 | 7,804,175.56 | 61,171,241.03 | 2,739,265.64 | 5,961,228.65 | 77,675,910.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1,728,112.90 | 69,465,591.29 | 2,652,594.80 | 6,307,047.53 | 180,153,346.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6,930,896.60 | 67,100,936.99 | 1,878,741.93 | 5,479,291.50 | 181,389,867.02 |
10、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6,578,998.40 | 840,411.27 |
合计 | 86,578,998.40 | 840,411.27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芙蓉科技大厦 | 8,917,350.67 | 8,917,350.67 | 164,202.97 | 164,202.97 | ||
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厂房 | 77,661,647.73 | 77,661,647.73 | 676,208.30 | 676,208.30 | ||
合计 | 86,578,998.40 | 86,578,998.40 | 840,411.27 | 840,411.2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芙蓉科技大厦 | 55,000,000.00 | 164,202.97 | 8,753,147.70 | 8,917,350.67 | 17.67% | 17.64% | 自有资金 | |||||
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厂房 | 109,392,900.00 | 676,208.30 | 76,985,439.43 | 77,661,647.73 | 77.38% | 77.36% | 132,571.94 | 132,571.94 | 3.60%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164,392,900.00 | 840,411.27 | 85,738,587.13 | 86,578,998.40 | 132,571.94 | 132,571.94 |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655,575.60 | 35,655,575.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69,521.92 | 3,969,521.92 |
(1) 租入 | 3,969,521.92 | 3,969,521.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6,659.34 | 326,659.34 |
(1) 处置 | 326,659.34 | 326,659.34 |
4.期末余额 | 39,298,438.18 | 39,298,438.1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994,013.56 | 17,994,013.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49,524.42 | 10,949,524.42 |
(1)计提 | 10,949,524.42 | 10,949,524.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2,487.21 | 282,487.21 |
(1)处置 | 282,487.21 | 282,487.21 |
4.期末余额 | 28,661,050.77 | 28,661,050.7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637,387.41 | 10,637,387.4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661,562.04 | 17,661,562.04 |
12、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740,637.04 | 4,124,578.04 | 21,865,215.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0,751.78 | 820,751.78 | |||
(1)购置 | 820,751.78 | 820,751.78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740,637.04 | 4,945,329.82 | 22,685,966.8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72,427.15 | 3,657,092.73 | 4,329,519.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4,021.21 | 225,780.24 | 679,801.45 | ||
(1)计提 | 454,021.21 | 225,780.24 | 679,801.4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26,448.36 | 3,882,872.97 | 5,009,321.3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614,188.68 | 1,062,456.85 | 17,676,645.5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068,209.89 | 467,485.31 | 17,535,695.2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房装修 | 5,582,648.23 | 523,563.86 | 1,484,644.41 | 4,621,567.68 | |
消防工程 | 27,636.73 | 27,636.73 | |||
合计 | 5,610,284.96 | 523,563.86 | 1,512,281.14 | 4,621,567.68 |
其他说明:
无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1,200,496.03 | 3,241,979.64 | 14,262,229.40 | 2,139,334.4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67,377.96 | 70,106.69 | 470,957.77 | 70,643.67 |
租赁交易 | 11,118,461.28 | 1,901,936.87 | 18,372,789.67 | 2,755,918.45 |
递延收益 | 2,467,078.20 | 370,061.73 | 1,622,161.66 | 243,324.25 |
合计 | 35,253,413.47 | 5,584,084.93 | 34,728,138.50 | 5,209,220.7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折旧 | 12,828,816.10 | 1,924,322.41 | 15,685,864.33 | 2,352,879.65 |
租赁交易 | 10,637,387.41 | 1,805,156.89 | 17,463,516.93 | 2,619,527.54 |
合计 | 23,466,203.51 | 3,729,479.30 | 33,149,381.26 | 4,972,407.1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84,084.93 | 5,209,220.7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29,479.30 | 4,972,407.1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896,663.96 | 7,050,244.45 |
资产减值准备 | 1,464,425.39 | 983,298.95 |
合计 | 4,361,089.35 | 8,033,543.4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389,565.14 | 3,125,035.94 | |
2026年 | 486,376.05 | 486,376.05 | |
无限期 | 2,020,722.77 | 3,438,832.46 | 香港骏鼎达 |
合计 | 2,896,663.96 | 7,050,244.45 |
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1,275,077.72 | 11,275,077.72 | 5,154,441.24 | 5,154,441.24 | ||
预付工程款 | 1,748,127.50 | 1,748,127.50 | ||||
合计 | 13,023,205.22 | 13,023,205.22 | 5,154,441.24 | 5,154,441.24 |
其他说明:
无
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436,483.15 | 2,436,483.15 | 保证金 | 系保函保证金240,000.00元、票据保证金2,196,483.15元 | 480,000.00 | 480,000.00 | 保证金 | 系保函保证金480,000.00元 |
无形资产 | 4,093,137.04 | 3,933,959.49 | 抵押 | 土地使用权(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27841号)用于借款抵押 | ||||
合计 | 6,529,620.19 | 6,370,442.64 | 480,000.00 | 48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17、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7,500,000.00 | |
信用借款 | 6,000,000.00 | |
合计 | 23,5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87,048.73 | |
合计 | 6,987,048.7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不适用。
19、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37,957,062.60 | 25,883,398.94 |
设备工程款 | 32,313,403.64 | 4,001,540.98 |
合计 | 70,270,466.24 | 29,884,939.92 |
2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1,194,428.99 | 10,054,598.19 |
合计 | 11,194,428.99 | 10,054,598.19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 | 1,657,654.00 | 3,598,774.04 |
预提运费及服务费等 | 9,483,448.20 | 6,383,933.63 |
其他 | 53,326.79 | 71,890.52 |
合计 | 11,194,428.99 | 10,054,598.19 |
2)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无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939,072.92 | 3,549,359.52 |
合计 | 2,939,072.92 | 3,549,359.52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不适用 |
22、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146,751.37 | 114,190,528.30 | 112,225,073.94 | 16,112,205.7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030.65 | 5,394,650.61 | 5,107,436.54 | 299,244.72 |
合计 | 14,158,782.02 | 119,585,178.91 | 117,332,510.48 | 16,411,450.45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141,938.31 | 105,608,181.87 | 103,693,860.77 | 16,056,259.41 |
2、职工福利费 | 5,005,025.79 | 5,005,025.79 | ||
3、社会保险费 | 4,813.06 | 2,040,234.20 | 1,989,100.94 | 55,946.3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982.11 | 1,681,404.21 | 1,639,849.08 | 45,537.24 |
工伤保险费 | 830.95 | 180,848.12 | 171,269.99 | 10,409.08 |
生育保险费 | 177,981.87 | 177,981.87 | ||
4、住房公积金 | 1,482,366.44 | 1,482,366.44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4,720.00 | 54,720.00 | ||
合计 | 14,146,751.37 | 114,190,528.30 | 112,225,073.94 | 16,112,205.7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436.49 | 5,196,704.96 | 4,921,907.37 | 286,234.08 |
2、失业保险费 | 594.16 | 197,945.65 | 185,529.17 | 13,010.64 |
合计 | 12,030.65 | 5,394,650.61 | 5,107,436.54 | 299,244.72 |
其他说明:
无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049,833.89 | 4,279,690.22 |
企业所得税 | 10,071,051.12 | 6,509,258.19 |
个人所得税 | 636,601.45 | 208,187.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0,829.33 | 645,802.83 |
印花税 | 140,526.02 | 98,731.94 |
教育费附加 | 87,264.27 | 309,891.26 |
地方教育附加 | 53,755.85 | 171,988.88 |
环境保护税 | 30,161.28 | |
土地使用税 | 9,818.13 | |
合计 | 13,269,841.34 | 12,223,550.71 |
其他说明:
无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386,524.26 | 8,940,158.76 |
合计 | 8,386,524.26 | 8,940,158.76 |
其他说明:
无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72,932.90 | 67,088.44 |
合计 | 72,932.90 | 67,088.4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不适用 |
合计 |
其他说明:
无
26、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14,831,262.00 | |
合计 | 14,831,262.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该笔借款的利率为固定年利率3.60%。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费 | 2,823,162.37 | 9,657,935.8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1,225.35 | 346,624.43 |
合计 | 2,731,937.02 | 9,311,311.44 |
其他说明:
无
28、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22,161.66 | 1,876,276.35 | 1,031,359.81 | 2,467,078.2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1,622,161.66 | 1,876,276.35 | 1,031,359.81 | 2,467,078.20 |
其他说明:
无
2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0、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0,530,978.91 | 50,530,978.91 | ||
其他资本公积 | 6,493,889.99 | 484,479.14 | 6,978,369.13 | |
合计 | 57,024,868.90 | 484,479.14 | 57,509,348.0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各年度新增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详见本附注十五股份支付之说明。
31、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32、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5,631,769.00 | 291,353,191.8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6,237.2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05,631,769.00 | 291,419,429.1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9,657,632.78 | 114,212,339.86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5,289,401.78 | 405,631,769.0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66,237.25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41,954,458.45 | 364,543,890.40 | 520,999,183.68 | 296,069,632.70 |
其他业务 | 1,744,679.77 | 1,149,103.20 | ||
合计 | 643,699,138.22 | 364,543,890.40 | 522,148,286.88 | 296,069,632.70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功能性保护套管 | 520,832,456.66 | 285,098,448.65 | 426,110,201.10 | 233,480,124.37 |
其他 | 122,866,681.56 | 79,445,441.75 | 96,038,085.78 | 62,589,508.33 |
小 计 | 643,699,138.22 | 364,543,890.40 | 522,148,286.88 | 296,069,632.70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经营地区分解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内 销 | 489,371,181.97 | 291,590,763.70 | 393,783,112.61 | 229,517,309.56 |
外 销 | 154,327,956.25 | 72,953,126.70 | 128,365,174.27 | 66,552,323.14 |
小 计 | 643,699,138.22 | 364,543,890.40 | 522,148,286.88 | 296,069,632.70 |
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643,699,138.22 | 522,148,286.88 |
小 计 | 643,699,138.22 | 522,148,286.88 |
(3) 报告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3,549,359.52 | 4,209,036.76 |
小 计 | 3,549,359.52 | 4,209,036.7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939,072.92元,其中,2,939,072.92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34、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39,398.34 | 1,906,550.27 |
教育费附加 | 965,443.14 | 834,945.43 |
房产税 | 1,455,801.30 | 513,812.23 |
土地使用税 | 70,380.39 | 20,739.04 |
车船使用税 | 2,085.00 | 1,910.00 |
印花税 | 448,088.46 | 321,568.20 |
地方教育附加 | 639,208.57 | 556,630.29 |
环境保护税 | 72,752.39 | |
合计 | 5,793,157.59 | 4,156,155.46 |
其他说明:
无
3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费 | 22,783,625.37 | 18,012,318.21 |
中介服务费 | 2,791,520.61 | 2,178,762.74 |
折旧摊销费 | 2,515,686.25 | 2,291,612.62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2,332,296.53 | 2,080,972.40 |
办公费 | 1,688,396.28 | 2,338,079.20 |
业务招待费 | 1,335,926.48 | 899,536.52 |
低值易耗品 | 574,733.25 | 838,634.19 |
股份支付 | 484,479.14 | 448,627.07 |
水电费 | 399,610.79 | 560,312.49 |
其他 | 1,321,167.76 | 1,229,430.41 |
合计 | 36,227,442.46 | 30,878,285.85 |
其他说明:
无
36、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费 | 30,284,089.72 | 28,398,714.59 |
招待费 | 8,063,396.19 | 4,745,046.12 |
销售服务费 | 3,982,732.90 | 4,586,153.94 |
差旅费 | 3,427,574.15 | 1,469,859.68 |
办公费 | 1,497,993.44 | 1,121,854.55 |
推广费 | 1,293,085.51 | 717,733.31 |
折旧费 | 160,748.47 | 139,775.34 |
其他 | 989,546.84 | 985,739.74 |
合计 | 49,699,167.22 | 42,164,877.27 |
其他说明:
无
37、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费 | 13,622,105.70 | 11,446,280.13 |
材料费 | 8,023,495.80 | 5,196,029.89 |
检验测试费 | 2,669,643.47 | 1,549,213.88 |
折旧摊销费 | 1,620,607.99 | 1,245,380.41 |
专利服务费 | 1,290,632.28 | 1,400,886.33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810,572.63 | 788,709.36 |
差旅费 | 368,452.59 | 229,755.21 |
水电费 | 362,271.16 | 284,562.60 |
其他 | 245,754.19 | 213,622.77 |
低值易耗品 | 122,652.88 | 159,503.55 |
合计 | 29,136,188.69 | 22,513,944.13 |
其他说明:
无
38、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18,341.68 | 67,162.51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736,329.65 | 904,301.05 |
减:利息收入 | 1,397,103.01 | 205,513.98 |
汇兑损益 | -1,414,623.84 | -3,467,860.62 |
银行手续费 | 275,904.78 | 239,744.08 |
合计 | -1,381,150.74 | -2,462,166.96 |
其他说明:
无
3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031,359.81 | 1,822,198.6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796,919.71 | 2,935,328.9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2,877.59 | 89,420.13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413,217.56 | |
合计 | 10,344,374.67 | 4,846,947.71 |
4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收益 | 49,771.55 | |
合计 | 49,771.55 |
其他说明:
无
4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5,020,492.55 | -2,160,290.04 |
合计 | -5,020,492.55 | -2,160,290.04 |
其他说明:
无
4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495,511.61 | -3,787,382.59 |
合计 | -4,495,511.61 | -3,787,382.59 |
其他说明:
无
4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8,051.00 | 40,453.28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3,753.29 | 6,698.11 |
合 计 | 11,804.29 | 47,151.39 |
4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款项 | 32,613.51 | 32,613.51 | |
其他 | 126,503.13 | 36,053.99 | 126,503.13 |
合计 | 159,116.64 | 36,053.99 | 159,116.64 |
其他说明:
无
4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3,000.00 | 10,000.00 | 53,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96,524.79 | 223,484.80 | 196,524.79 |
罚没支出 | 301,943.95 | 21,998.92 | 301,943.95 |
其他 | 39,630.00 | 33.19 | 39,630.00 |
合计 | 591,098.74 | 255,516.91 | 591,098.74 |
其他说明:
无
4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048,794.56 | 11,512,239.3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17,792.04 | 1,879,714.33 |
合计 | 20,431,002.52 | 13,391,953.6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0,088,635.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013,295.3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8,596.8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39,996.5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27,457.8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66,020.0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1,281.27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3,656,284.04 |
股份支付的影响 | 72,671.87 |
所得税费用 | 20,431,002.52 |
其他说明:
无
47、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8,673,196.06 | 2,935,328.96 |
利息收入 | 1,397,103.01 | 205,513.98 |
收到往来款 | 4,919,821.97 | 1,856,070.54 |
收回银行保证金 | 240,000.00 | 156,000.00 |
其他 | 263,972.95 | 125,474.12 |
合计 | 15,494,093.99 | 5,278,387.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29,505,508.31 | 22,590,533.80 |
付现财务手续费 | 275,904.78 | 239,744.08 |
往来款 | 3,471,701.25 | |
支付银行保证金 | 2,196,483.15 | 156,000.00 |
其他 | 394,573.95 | 32,032.11 |
合计 | 35,844,171.44 | 23,018,309.9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 | 36,147,428.00 | |
合计 | 36,147,428.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36,147,428.00 | |
合计 | 36,147,428.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款 | 13,432,526.09 | 12,629,078.45 |
上市发行费用 | 700,000.00 | 3,860,000.00 |
合计 | 14,132,526.09 | 16,489,078.4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9,657,632.78 | 114,212,339.8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516,004.16 | 5,947,672.6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165,466.82 | 17,798,179.4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0,949,524.42 | 9,943,165.17 |
无形资产摊销 | 679,801.45 | 995,696.5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12,281.14 | 1,139,082.8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804.29 | -47,151.3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6,524.79 | 223,484.8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9,952.51 | -2,496,397.0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771.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4,864.15 | -991,000.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42,927.89 | 2,870,714.8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43,767.47 | -26,655,204.3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3,066,429.77 | -62,471,146.9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047,419.01 | 18,309,868.72 |
其他 | 484,479.14 | 448,627.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609,387.63 | 79,178,160.1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3,363,599.38 | 52,793,713.0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2,793,713.06 | 69,796,184.6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569,886.32 | -17,002,471.57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3,363,599.38 | 52,793,713.06 |
其中:库存现金 | 191.66 | 676.1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3,207,587.26 | 52,759,434.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5,820.46 | 33,602.0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3,363,599.38 | 52,793,713.06 |
(3)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2,436,483.15 | 480,000.00 | 系保函保证金240,000.00元、票据保证金2,196,483.15元 |
合计 | 2,436,483.15 | 48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1. 筹资活动相关负债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3,500,000.00 | 10,000,000.00 | 23,500,000.00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831,262.00 | 14,831,262.0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251,470.20 | 8,955,732.08 | 12,508,489.08 | 3,580,251.92 | 11,118,461.28 | |
小计 | 18,251,470.20 | 48,331,262.00 | 8,955,732.08 | 22,508,489.08 | 3,580,251.92 | 49,449,723.28 |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活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135,400,253.83 | 106,771,049.25 |
其中:支付货款 | 118,251,320.30 | 96,647,261.44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17,148,933.53 | 10,123,787.81 |
49、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40,674,961.58 | ||
其中:美元 | 5,129,558.64 | 7.0827 | 36,331,124.98 |
欧元 | 481,284.66 | 7.8592 | 3,782,512.40 |
港币 | 589,969.59 | 0.9062 | 534,630.44 |
英镑 | 2,952.49 | 9.0411 | 26,693.76 |
应收账款 | 21,858,905.10 | ||
其中:美元 | 2,866,840.93 | 7.0827 | 20,304,974.25 |
欧元 | 197,721.25 | 7.8592 | 1,553,930.85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483,406.74 | ||
其中:美元 | 68,182.93 | 7.0827 | 482,919.24 |
越南盾 | 1,625,000.00 | 0.0003 | 487.50 |
应付账款 | 809,839.88 | ||
其中:美元 | 114,340.56 | 7.0827 | 809,839.88 |
其他应付款 | 2,057,327.89 | ||
其中:美元 | 289,090.45 | 7.0827 | 2,047,540.93 |
港币 | 10,800.00 | 0.9062 | 9,786.96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无50、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11)使用权资产之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33)租赁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732,863.49 | 2,056,049.86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短期租赁除外) | ||
合计 | 1,732,863.49 | 2,056,049.86 |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736,329.65 | 904,301.05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5,165,389.58 | 12,629,078.45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十二/(1)(二)流动性风险之说明。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福利费 | 13,622,105.70 | 11,446,280.13 |
材料费 | 8,023,495.80 | 5,196,029.89 |
检验测试费 | 2,669,643.47 | 1,549,213.88 |
折旧摊销费 | 1,620,607.99 | 1,245,380.41 |
专利服务费 | 1,290,632.28 | 1,400,886.33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810,572.63 | 788,709.36 |
差旅费 | 368,452.59 | 229,755.21 |
水电费 | 362,271.16 | 284,562.60 |
其他 | 245,754.19 | 213,622.77 |
低值易耗品 | 122,652.88 | 159,503.55 |
合计 | 29,136,188.69 | 22,513,944.1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9,136,188.69 | 22,513,944.13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JECAR TECH MEXICO S.A. DE C.V. | 设立 | 2023年7月13日 | 5万比索 | 100%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公司将东莞骏鼎达、昆山骏鼎达、杰嘉公司、江门骏鼎达、香港骏鼎达、苏州骏鼎达以及墨西哥骏鼎达7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省东莞市 | 广东省东莞市 | 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昆山骏鼎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江苏省昆山市 | 江苏省昆山市 | 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杰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50万元人民币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所需原材料的采购 | 100.00% | 设立 | |
江门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万元人民币 | 广东省江门市 | 广东省江门市 | 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骏鼎达国际有限公司 | 5万元美元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海外出口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苏州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江苏省苏州市 | 江苏省苏州市 | 目前处于建设中,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JECAR TECH MEXICO S.A. DE C.V. | 5万元比索 | 墨西哥 | 墨西哥 | 目前处于筹备中,投产后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622,161.66 | 1,876,276.35 | 1,031,359.81 | 2,467,078.20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1,622,161.66 | 1,876,276.35 | 1,031,359.81 | 2,467,078.20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7,828,279.52 | 4,757,527.58 |
其他说明:
无
(一) 本期新增的政府补助情况
项目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876,276.35 |
其中:计入递延收益 | 1,876,276.35 |
冲减固定资产 | |
冲减无形资产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796,919.71 |
其中:计入递延收益 | |
计入其他收益 | 6,796,919.71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
冲减管理费用 | |
冲减销售费用 | |
冲减研发费用 | |
财政贴息 | |
其中:计入递延收益 | |
冲减财务费用/在建工程 | |
合计 | 8,673,196.06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附注七/(2)、七/(3)、七/(4)、七/(5)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38.59%(2022年12月31日:30.6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38,331,262.00 | 43,662,627.31 | 23,809,500.00 | 19,853,127.31 | |
应付票据 | 6,987,048.73 | 6,987,048.73 | 6,987,048.73 | ||
应付账款 | 70,270,466.24 | 70,270,466.24 | 70,270,466.24 | ||
其他应付款 | 11,194,428.99 | 11,194,428.99 | 11,194,428.99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8,386,524.26 | 8,709,577.86 | 8,709,577.86 | ||
租赁负债 | 2,731,937.02 | 2,823,162.37 | 2,823,162.37 | ||
小计 | 137,901,667.24 | 143,647,311.50 | 120,971,021.82 | 2,823,162.37 | 19,853,127.31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29,884,939.92 | 29,884,939.92 | 29,884,939.92 | ||
其他应付款 | 10,054,598.19 | 10,054,598.19 | 10,054,598.19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8,940,158.76 | 8,940,158.76 | 8,940,158.76 | ||
租赁负债 | 9,311,311.44 | 9,671,161.23 | 9,671,161.23 | ||
小计 | 58,191,008.31 | 58,550,858.10 | 48,879,696.87 | 9,671,161.23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4,831,262.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066,495.78 | 21,066,495.7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066,495.78 | 21,066,495.7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且预期以背书方式转让,故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不适用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杨凤凯、杨巧云夫妇。其他说明:
杨凤凯、杨巧云夫妇直接持有公司24,071,5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24%。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3、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杨凤凯、杨巧云 | 5,000,000.00 | 2023年09月18日 | 2024年05月23日 | 否 |
杨凤凯、杨巧云 | 5,000,000.00 | 2023年10月16日 | 2024年05月23日 | 否 |
杨凤凯、杨巧云 | 7,500,000.00 | 2023年10月23日 | 2024年05月23日 | 否 |
合计 | 17,50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931,197.17 | 6,877,370.44 |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不适用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一)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019年12月,公司员工通过新余骏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3元/出资额的价格间接受让公司股权52.00万股,公司根据市盈率(PE)估值法确定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根据公允价值与受让价格之间的差价在5年服务期内进行摊销。2023年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为484,479.14元。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978,369.1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84,479.14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 | 484,479.14 | |
合计 | 484,479.14 |
其他说明: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7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7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利润分配方案 | 根据2024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4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8,000,000.00元,转增1,600.00万股。 |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功能性保护套管等产品。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收入分解信息详见本附注七/(33)之说明。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06,912,848.49 | 145,738,728.54 |
1至2年 | 9,404,790.09 | 848,663.30 |
2至3年 | 11,161.06 | 2,597.00 |
合计 | 216,328,799.64 | 146,589,988.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6,328,799.64 | 100.00% | 10,689,803.83 | 4.94% | 205,638,995.81 | 146,589,988.84 | 100.00% | 7,138,455.08 | 4.87% | 139,451,533.7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04,335,481.13 | 94.46% | 10,689,803.83 | 5.23% | 193,645677.30 | 141,907,453.49 | 96.81% | 7,138,455.08 | 5.03% | 134,768,998.41 |
合并范围内关 | 11,993,318.51 | 5.54% | 11,993,318.51 | 4,682,535.35 | 3.19% | 4,682,535.35 |
联方组合 | ||||||||||
合计 | 216,328,799.64 | 100.00% | 10,689,803.83 | 4.94% | 205,638,995.81 | 146,589,988.84 | 100.00% | 7,138,455.08 | 4.87% | 139,451,533.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4,919,529.98 | 9,745,976.50 | 5.00% |
1-2年 | 9,404,790.09 | 940,479.01 | 10.00% |
2-3年 | 11,161.06 | 3,348.32 | 30.00% |
合计 | 204,335,481.13 | 10,689,803.8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38,455.08 | 3,573,348.75 | 22,000.00 | 10,689,803.83 | ||
合计 | 7,138,455.08 | 3,573,348.75 | 22,000.00 | 10,689,803.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2,0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不适用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0,794,962.04 | 50,794,962.04 | 23.48% | 2,557,256.65 | |
第二名 | 19,930,210.56 | 19,930,210.56 | 9.21% | 1,344,651.48 | |
第三名 | 9,653,143.19 | 9,653,143.19 | 4.46% | 482,657.16 | |
第四名 | 8,593,929.28 | 8,593,929.28 | 3.97% | 429,696.46 | |
第五名 | 6,487,202.16 | 6,487,202.16 | 3.00% | 324,360.11 | |
合计 | 95,459,447.23 | 95,459,447.23 | 44.12% | 5,138,621.8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46,702,719.36 | 146,631,354.47 |
合计 | 146,702,719.36 | 146,631,354.47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45,900,128.53 | 144,376,859.17 |
押金保证金 | 860,664.53 | 2,015,294.99 |
出口退税款 | 301,606.31 | 597,549.19 |
社保公积金 | 107,880.59 | 95,541.86 |
备用金 | 101,059.63 | 15,902.76 |
合计 | 147,271,339.59 | 147,101,147.97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265,332.18 | 146,376,314.91 |
1至2年 | 122,281,294.35 | 110,285.00 |
2至3年 | 110,285.00 | 66,009.06 |
3年以上 | 614,428.06 | 548,539.00 |
3至4年 | 66,009.06 | 400,619.00 |
4至5年 | 400,619.00 | 46,200.00 |
5年以上 | 147,800.00 | 101,720.00 |
合计 | 147,271,339.59 | 147,101,147.97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7,271,339.59 | 100.00% | 568,620.23 | 0.39% | 146,702,719.36 | 147,101,147.97 | 100.00% | 469,793.50 | 0.32% | 146,631,354.4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71,211.06 | 0.93% | 568,620.23 | 41.47% | 802,590.83 | 2,724,288.80 | 1.85% | 469,793.50 | 17.24% | 2,254,495.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45,900,128.53 | 99.07% | 145,900,128.53 | 144,376,859.17 | 98.15% | 144,376,859.17 | ||||
合计 | 147,271,339.59 | 100.00% | 568,620.23 | 0.39% | 146,702,719.36 | 147,101,147.97 | 100.00% | 469,793.50 | 0.32% | 146,631,354.4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45,900,128.53 | ||
账龄组合 | 1,371,211.06 | 568,620.23 | 41.47% |
其中:1年以内 | 608,296.00 | 30,414.80 | 5.00% |
1-2年 | 38,202.00 | 3,820.20 | 10.00% |
2-3年 | 110,285.00 | 33,085.50 | 30.00% |
3-4年 | 66,009.06 | 33,004.53 | 50.00% |
4-5年 | 400,619.00 | 320,495.20 | 80.00% |
5年以上 | 147,800.00 | 147,800.00 | 100.00% |
合计 | 147,271,339.59 | 568,620.2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9,972.78 | 11,028.50 | 358,792.22 | 469,793.5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910.10 | 1,910.10 | ||
--转入第三阶段 | -11,028.50 | 11,028.50 | ||
本期计提 | -67,647.88 | 1,910.10 | 164,564.51 | 98,826.73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0,414.80 | 3,820.20 | 534,385.23 | 568,620.2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项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5.00 | 10.00 | 73.74 | 0.39 |
(2)各阶段划分依据:各阶段划分依据: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划分为第一阶段,其余按账龄进行划分,账龄1年以内划分为第一阶段,代表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按照5%计提减值;账龄1-2年划分为第二阶段,代表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按照10%计提减值;账龄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划分第三阶段,代表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其中账龄2-3年按照30%计提减值,账龄3-4年按照50%计提减值,账龄4-5年按照80%计提减值账龄,5年以上按照100%计提减值。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9,793.50 | 98,826.73 | 568,620.23 | |||
合计 | 469,793.50 | 98,826.73 | 568,620.23 |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门骏鼎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18,743,092.35 | 1年以内、1-2年 | 80.63% | |
苏州骏鼎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3,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15.62% | |
香港骏鼎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815,288.26 | 1年以内 | 1.91% | |
昆山骏鼎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916,982.72 | 1年以内 | 0.62% | |
墨西哥骏鼎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424,765.20 | 1年以内 | 0.29% | |
合计 | 145,900,128.53 | 99.07%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3,536,548.34 | 43,536,548.34 | 43,536,351.54 | 43,536,351.54 | ||
合计 | 43,536,548.34 | 43,536,548.34 | 43,536,351.54 | 43,536,351.54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东莞骏鼎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昆山骏鼎达 | 2,717,058.29 | 2,717,058.29 | ||||||
杰嘉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香港骏鼎达 | 319,293.25 | 319,293.25 | ||||||
江门骏鼎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苏州骏鼎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墨西哥骏鼎达 | 196.80 | 196.80 | ||||||
合计 | 43,536,351.54 | 196.80 | 43,536,548.34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47,155,911.91 | 350,471,292.46 | 445,036,927.05 | 283,457,263.12 |
其他业务 | 1,587,116.84 | 1,085,786.12 | ||
合计 | 548,743,028.75 | 350,471,292.46 | 446,122,713.17 | 283,457,263.12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无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8,285,514.41元,其中,8,285,514.41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收益 | 7,057.54 | |
合计 | 7,057.54 |
6、其他
研发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薪酬福利费 | 8,304,380.78 | 7,240,718.31 |
材料费 | 6,866,221.55 | 4,428,526.73 |
检验测试费 | 2,563,090.82 | 1,495,056.98 |
折旧摊销费 | 1,452,257.62 | 1,071,733.04 |
专利服务费 | 1,244,588.13 | 1,336,367.22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569,969.52 | 569,021.46 |
差旅费 | 351,826.04 | 218,575.55 |
水电费 | 332,809.39 | 284,826.24 |
其他 | 185,334.88 | 112,115.71 |
低值易耗品 | 108,898.18 | 114,509.19 |
合计 | 21,979,376.91 | 16,871,450.43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84,720.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55,407.5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5,457.3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14,410.21 | |
合计 | 5,820,819.5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17% | 4.6553 | 4.65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17% | 4.4612 | 4.4612 |
3、其他
1. 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影响
项目 | 金额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4,028,204.74 |
2022年度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389,915.79 |
差异 | 1,638,288.95 |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目 | 序号 | 本期数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139,657,632.78 |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5,820,819.5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133,836,813.25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507,656,637.90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 |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
其他 | 股份支付 | I | 484,479.14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 | 6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L=D+A/2+E×F/K-G×H/K±I×J/K | 577,727,693.8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A/L | 24.17%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N=C/L | 23.17% |
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139,657,632.78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5,820,819.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133,836,813.25 |
期初股份总数 | D | 30,000,000.00 |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E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F | |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G |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 H |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I |
报告期缩股数 | J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L=D+E+F×G/K-H×I/K-J | 30,000,000.00 |
基本每股收益 | M=A/L | 4.6553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 N=C/L | 4.4612 |
(2)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