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华峰化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5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329,024,676股,发行价格8.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992.76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扣除含税保荐承销费16,174,999.94元后,向公司实际缴入2,783,824,992.82元,均为货币资金。
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26,707,547.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73,292,445.68元,其中计入股本329,024,676.00元,计入资本溢价2,444,267,769.68元。
截至2022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期初余额/2022年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 2,773,292,445.68 | A |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1,117,478,062.46 | ① |
减:本期使用金额 | 415,351,830.98 | ② |
累计使用金额(小计)(注) | 1,532,829,893.44 | B=①+② |
加:以前年度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 | 45,836,559.05 | ③ |
加:本期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 | 50,235,189.86 | ④ |
累计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小计) | 96,071,748.91 | C=③+④ |
期末余额 | 1,336,534,301.15 | D=A-B+C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32,829,893.44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18,021,601.01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承兑汇票支出528,091,392.43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686,716,9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年产3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重庆氨纶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华峰化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 | 1203281029000243104 | 2,783,824,992.82 | 注销(注) |
重庆氨纶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 | 1203281029000243228 | 1,034,800,559.78 | |
重庆氨纶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 | 403980742686 | 301,733,741.37 | |
合计 | 2,783,824,992.82 | 1,336,534,301.15 |
注:公司于2023年6月办理了“120328102900024310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相
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置换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686,716,900.0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551号《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6,534,301.1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63号),认为:华峰化学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峰化学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峰化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震 张 仲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73,292,445.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5,351,830.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2,829,893.4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 | 否 | 2,773,292,445.68 | 2,773,292,445.68 | 415,351,830.98 | 1,532,829,893.44 | 55.27% | 2025年2月 | 51,083,994.32 | 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73,292,445.68 | 2,773,292,445.68 | 415,351,830.98 | 1,532,829,893.44 | 55.27% | 51,083,994.32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2,773,292,445.68 | 2,773,292,445.68 | 415,351,830.98 | 1,532,829,893.44 | 55.27% | 51,083,994.3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 不适用 |
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置换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686,716,9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551 号《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6,534,301.1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本项目分期开展建设,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建设完成100000吨/年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建成部分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已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