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694,948.81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69,494.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6,444,970.44元,加上本期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23,018,608.57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6,757,523.21元。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计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鉴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负,同时公司2023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计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