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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均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1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2023年4月20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

3、2023年4月24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7月21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5、2023年8月11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3年8月23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2023年10月23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3年12月6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审议的财务相关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了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决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都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战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亦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理、规范地使用募集资金。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仔细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并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配备相关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与内部稽核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

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来做好信息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各个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信息的管理。同时,公司加强员工对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报告意识,适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注意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利用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工作安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性;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等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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