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39 公司简称:振华风光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张国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博学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3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03%。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2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5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振华风光 | 指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振华 | 指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中国电子 | 指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电金投 | 指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深圳正和兴 | 指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枣庄捷岚 | 指 | 枣庄捷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厦门汇恒 | 指 | 厦门汇恒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成都环宇芯 | 指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纵向项目 | 指 | 根据装备发展部、各级政府机关公开发布项目(课题)需求,由公司组织申报得以立项的,有一定资金资助的科学研究项目 |
封装 | 指 | 把集成电路芯片装配为最终产品的过程,起到安放、固定、密封、保护芯片和增强电热性能的作用 |
IC、集成电路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的缩写,是一种通过一定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外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当今半导体工业大多数应用的是基于硅的集成电路 |
SiP | 指 | System in Package,即系统级封装,将多种功能芯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等功能芯片集成在一个封装内,从而实现一个基本完整的功能 |
晶圆 | 指 | Wafer,是经过特定工艺加工,具备特定电路功能的半导体集成电路圆片,经切割、封装等工艺后可制作成IC成品 |
电子元器件 | 指 | 各种电子元件和电子器件的总称。其中工厂在加工时未改变原材料分子成分的产品可称为元件,元件属于不需要能源的器件,包括电阻、电容、电感等。器件是指工厂在生产加工时改变了原材料分子结构的产品,包括双极性晶体三极管、场效应晶体管、可控硅、半导体电阻电容等 |
信号链 | 指 | 产品检测的声、光、温度或压力信号经过处理转换为0和1的数字格式,再由数字信号处理器捕获数字化信息并反馈现实世界的过程 |
电源管理器 | 指 | 在电子设备系统中对电能进行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管理的器件,主要负责识别供电幅值,产生相应的短矩波,推动后级电路进行功率输出 |
测试 | 指 | 对集成电路进行检测,确定或评估集成电路功能和性能的过程,包括集成电路晶圆测试、成品测试、可靠性试验和失效分析等工作 |
ESD | 指 | Electro-Static discharge,是指静电释放 |
MCU | 指 | Microcontroller Unit 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微控制单元,是把中央处理器的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计数器、USB 等周边接口甚至驱动电路整合在单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计算机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振华风光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IZHOU ZHENHUA FENGGUANG SEMICONDUCTOR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UIZHOU ZHENHUA FENGGUANG SEMICONDUCTO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国荣 |
公司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81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4年2月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38号”变更为“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819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81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50014 |
公司网址 | www.semifg.com |
电子信箱 | irm@semifg.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胡锐 |
联系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819号 |
电话 | 0851-86303033 |
传真 | 0851-86303173 |
电子信箱 | irm@semifg.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819号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振华风光 | 688439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龚荣华、苟一平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马峥、王彬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8月26日-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1,297,124,405.47 | 778,874,008.15 | 66.54 | 502,327,71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0,606,050.26 | 303,018,157.01 | 101.51 | 176,924,319.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87,176,645.42 | 292,364,287.22 | 100.84 | 178,358,579.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55,025.14 | -225,867,482.23 | 不适用 | -20,963,330.22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 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728,955,491.23 | 4,193,871,940.97 | 12.76 | 619,102,695.07 |
总资产 | 5,360,467,694.95 | 4,819,929,654.45 | 11.21 | 1,269,439,174.3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0530 | 1.8181 | 67.92 | 1.17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0530 | 1.8181 | 67.92 | 1.17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9359 | 1.7542 | 67.36 | 1.18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71 | 16.32 | 减少2.61个百分点 | 35.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8 | 15.74 | 减少2.56个百分点 | 35.9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80 | 11.31 | 增加0.49个百分点 | 9.3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6.5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积极发挥核心产品竞争优势,并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布局,实现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01.51%及100.8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实现的经营性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351.25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7.92%、67.92%及66.28%,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上升,净利润增加、盈利能力提升所致。
(5)本报告期部分期初数同历史披露的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系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调整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23,711,558.36 | 323,695,861.73 | 327,706,617.52 | 322,010,367.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8,754,745.53 | 127,798,789.95 | 140,091,959.20 | 213,960,555.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7,996,714.58 | 124,363,211.61 | 125,056,520.35 | 209,760,198.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02,708.89 | 56,870,415.41 | -49,688,664.29 | -8,134,067.3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321.50 | -1,980,725.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862,860.73 | 10,565,977.80 | 3,335,808.7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842,094.4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5,192.40 | -84,510.88 | -963,871.6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75,546.8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16,062.64 | 1,572,220.04 | 215,307.5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1,616.80 | -1,744,622.91 | 34,616.52 | |
合计 | 23,429,404.84 | 10,653,869.79 | -1,434,259.3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88,601,779.39 | 1,288,601,779.39 | 3,601,779.39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8,560.00 | 792,480.00 | 503,920.00 | |
合计 | 288,560.00 | 1,289,394,259.39 | 1,289,105,699.39 | 3,601,779.39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以及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信息,在本报告中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进行了脱密处理。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公司全体员工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推动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向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712.44万元,同比增长66.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060.61万元,同比增长101.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717.66万元,同比增长100.8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举措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聚焦科技创新,竞争能力稳步增强
一是围绕国企深化改革“两个核心”,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着力构建全新产品体系,力争在原有五大门类产品上,向射频微波、时钟电路、隔离器等新领域产品实现突破;二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累计推出近百款新品;三是积极探索“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通过与复旦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技术合作,夯实射频微波等产品方向的发展基础;四是加强测试平台建设,拓展了3.125Gbps的高速逻辑电平测试、100ps时间参数测量能力,实现了2Gbit大容量存储器、高速高精度等产品的测试;五是凝练系统封装三维多基板堆叠封装技术、2.5D硅转接板设计技术、chiplet芯粒异构集成等关键技术,夯实为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二)主动应对变局,市场开拓稳步推进
一是大力开展新产品的市场开发,实现新品订货近60余款,新品收入大幅增长;二是加大对新领域的客户开发,新增用户60余家,进一步拓宽产品应用领域;三是FAE团队深度参与客户培育,向300多家用户提供产品选型、试用推广、技术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认知度。
(三)推动产线升级,生产效能稳步提升
一是完成公司封测一期全部建设项目,实现产线贯通投产,封装种类覆盖SOP、QFN、QFP、BGA等十余种类型共百余种品种,最高引出端数达2000 PIN,最高工作频率可达40GHz,具备高密度、高可靠的单芯片封装,多芯片叠层封装和SiP系统级封装能力,整体产能和封测技术平台迈上新台阶;二是完成MES系统(生产执行系统)建设项目验收,生产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合同交期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坚持人才强企,队伍建设稳步发展
一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引进技术人员共计91人,其中过半数为有工作经验的高端设计人员,公司核心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科研技术人员占比提升至40%,
生产及管理人员占比下降6%,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提升30%,团队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三是深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实现薪酬能增能减,人员能进能出。
(五)注重强基固本,风险防控稳步抓牢
一是持续加强风控体系建设,系统推进集约化管理,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筑牢风控防线。二是持续推进内控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内部控制的刚性约束。三是健全依法合规组织体系,有序推进依法治企与合规管理相结合,明确合规责任主体,不断强化法律风险防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高可靠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信号链及电源管理器等系列产品。公司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并不断扩展产品种类,形成放大器、转换器、接口驱动、系统封装和电源管理五大门类等200多款产品,广泛应用于特殊领域中,可满足全温区、长寿命、耐腐蚀、抗辐照、抗冲击等高可靠要求。2023年振华风光正式推出首款基于Risc-v架构研发的MCU产品,该产品集成32位内核,最高80MHz工作频率,内置最大256KB闪存、4KB EEPROM和80KB SRAM,支持工作在3V和5V的宽电压范围,ESD性能达8000V,可广泛应用于电机、通信和控制等领域,目前已顺利通过客户试用,正积极开展后续定型及量产工作。除此之外,振华风光在新布局的存储器和时钟电路方向上也取得重大突破,首款2.1GHz高频时钟缓冲器顺利通过鉴定检验,3款NAND存储器也已提交鉴定检验,上述产品的成功研发代表了公司坚持科技创新、持续提升研发水平、以满足用户需求为核心的经营战略。
1.放大器
2023年,公司在已研制的功率放大器、精密放大器、高速放大器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关键指标升级、门类拓展,攻克了大功率元胞晶体管设计技术、失调电压温度负载稳定性技术、晶圆激光修调技术、高隔离电压设计技术、可编程增益设计技术、动态校零及斩波调制技术、基极电流消除技术、全双极调制解调技术、浮动参考电压技术、抗辐照设计技术等关键技术,拓展了隔离放大器、跨阻放大器、抗辐照放大器等3个新门类5款产品,其中公司首款隔离放大器,隔离电压达到5kV,隔离放大器的特殊结构可解决医疗检测、便携测量等领域的高弱电隔离、干扰屏蔽需求;基于钳位保护设计技术形成了2款新产品跨阻放大器,单位增益带宽达到200M,具有四种可编程增益模式,钳位电流:20~50mA,可用于光学测量、激光雷达接收机等领域;抗辐照放大器其出色的核加固特性在小卫星等特殊应用领域需求旺盛。产品性能方面迭代升级了零温漂精密放大器、低功耗轨至轨放大器、高压差分放大器等31款新产品,放大器产品功耗低至45μA,失调电压温漂低至5nV/℃,偏置电流低至1pA。基于动态校零及斩波调制技术开发了2款零温漂放大器,可实现超低水平的失调电压和温度漂移,失调电压温漂全温区范围内不超过5nV/℃,适用于传感器前端、医疗仪器和精密计量设备等应用场合。
2.转换器
2023年,公司对轴角转换器和磁编码转换器进行了一系列升级和研发,已扩展了2个门类(磁编码器和轴角转换器)5款产品,已攻克自动增益调节技术,霍尔感应器件设计技术,低噪声放大器技术,量程为0~3.3V的20Bit模数转换技术,360度的角度计算技术,自动延时补偿技术,可调的振荡器技术,开关电容技术、二类伺服环路技术、相位调制技术、ADC误差校准技术、比较器设计技术、精确电阻修调技术、版图设计技术、有源电容技术、高速SIN/COS模拟乘法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发的磁编码器达到14Bit精度,支持零位置编程,具有较强抗干扰能力,可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自动化、无人机、机器人等领域。开发的轴角转换器将模拟电路和数字逻辑集成,用户可对轴角转换器的带宽、动态和速度比例进行设置,最高分辨率可达到16Bit,可应用于海、空、汽车、机器人等领域。
3.接口驱动
2023年,公司研制推出8款模拟开关新产品,突破了超低漏电补偿电路设计技术、低导通电
阻平坦度设计技术、低电荷注入设计技术、高通道隔离度,解决了模拟开关信号传输精度低、信号传输损耗大、采集信号保持精度低和通道信号串扰等问题,可广泛应用于通讯、移动电子设备等场景,可为激光脉冲系统、信号传输系统和信号采集系统提供高精度、低损耗的传输信号;在栅极驱动器研制方面,推出4款新产品,突破了高压大电流、低延时、高集成度、小封装设计技术,解决了功率密度不足、传输速度慢、集成度低和封装尺寸过大等问题,可广泛应用于通讯、汽车、机器人、穿戴装备等场景,可为电机驱动系统和电源管理系统提供低延时、高功率密度的驱动信号。
4.系统封装集成电路
公司自拓展系统封装集成电路业务以来,攻克了三维多基板堆叠封装技术、2.5D硅转接板设计技术、chiplet芯粒异构集成等关键技术,形成了从系统设计、模块设计、电路设计、可靠性设计到封装测试等全流程系统封装集成电路研发能力。现已形成电机驱动器、智能伺服控制器、传感器信号调理、存储器等系统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更多系统级封装集成电路产品。下一步将加快高功率密度、高可靠异构集成产品制造能力建设,实现从陶瓷基板封装向硅基板封装的迭代升级,同时通过技术升级,定制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新品,加强产品之间的协同效应,减少元件之间互连数量和路径,提高集成密度,实现小型化封装,满足装备模块化发展对系统封装集成电路需求,实现快速增长。
5.电源管理器
2023年公司在已研制的线性稳压器、电压参考源、PWM控制器等产品的基础上开展了性能升级、谱系扩展等工作,攻克了抗辐照加固设计技术、片外数字校准技术、有源钳位设计以及高效率同步整流设计等关键技术。线性稳压器产品方面新增抗辐照产品5款,辐照等级达100KRad-Si,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深空探测;电压参考源方面突破片外数字校准技术及多阶温度补偿技术,解决了高精密基准源易受封装应力影响及温度影响设计难题,实现基准输出初始精度低于0.02%、温漂系数低至1ppm/℃,产品输出电压涵盖2.048V、2.5V、3V、3.3V、4.096V、5V,该系列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精密数据采集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压力和温度变送器、光学控制系统、精密仪器等领域;PWM控制器方面,基于已有产品基础,基于电流模以及电压模控制方式,开展了高压PWM控制器产品研究,形成了系列化高压PWM产品,该系列产品工作电压可覆盖8V~105V、开关频率可达2MHz、峰值输出电流可达3A,与此同时产品功能集成度更加多样化,芯片内部集成了可编程软启、可编程热关断保护、可编程欠压锁定、可编程死区控制、逐周期限流保护、集成半桥/同步整流FET等,该系列化高压PWM控制器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反激、正激、推挽、半桥以及全桥开关电源设计,其高开关频率、宽输入电压范围、高峰值电流驱动能力以及多功能集成设计能有效提升开关电源设计效率、功率密度以及降低系统设计复杂度。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牵引方向的研发模式,将用户需求植入产品研发工作,为产品创新提供原创动力,创造出用户满意的优质产品;二是以公司产品技术发展为牵引方向的研发模式,通过公司开展前沿性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并根据市场发展趋势、自身发展战略等进行前瞻性布局,做好成熟的技术储备,为未来市场拓展奠定产品研发基础。通过市场和技术两轮驱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技术研发能力。
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在晶圆制造环节仍通过外协加工方式来满足生产需求,公司对外协厂商设置了严格的筛选制度,充分保证生产质量及供货速度,使公司各个生产环节有序高效进行。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根据在手订单情况或者客户需求预测安排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具体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对质量、产量、成本、良率等方面实施管控,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提高合同交付率。
3.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大特种领域用户下属单位及科研院所,因此公司均采用直接销售的方式。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测算,2025年,我国高可靠电子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5,012亿元,2021-202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9.33%。集成电路产业是高可靠电子行业的重要支柱,长期以来,整个产业链都遭到不同程度的围堵或限制,受此不利局面影响,各类产品对集成电路的安全需求越发突出,一方面对企业法人的资质有严格的准入审查,另一方面对产品本身的可靠性也有多项考核要求,形成了资质、资金、技术、专用体系等多项壁垒,因此,国产化自给率仍有广阔空间及持续需求。在此背景下,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也在不断重塑和升级,从原材料到应用端,随着技术水平的进步无疑会朝着低成本高质量的趋势演进,这些都充分反映出我国高可靠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2)主要技术门槛
集成电路产业包含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诸多环节,均属于资金、技术、人才密集型产业。集成电路设计时不仅需要在体积、性能、安装方面满足技术要求,还需兼顾安全性、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等多维度的环境要求,既要掌握各种器件结构、模型的应用特性,又要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才能保证产品的成功研发和量产。同时,集成电路产品更新速度快,产品种类、功能多,应用场景也不统一,需要多团队协同设计,除熟悉掌握芯片制造厂的工艺匹配情况,还应具备封装设计、测试(软硬件)开发、应用验证、故障分析、行业标准等各类专业知识,对研发团队的整体要求较高。企业必须保持优秀的创新能力,才能满足多变的市场需求。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属高可靠集成电路行业,高可靠集成电路在各类产品中起基础支撑作用,是信息化、智能化的基石,随着国家建设的有序推进,新增特殊领域产品的迭代升级将会为高可靠集成电路带来新的市场空间,高可靠电子产业也将进入新一轮的增长周期。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已拥有模拟、数模混合及系统集成的设计平台,具备陶瓷、金属、塑料等多种形式的高可靠封装能力,以及电性能测试、机械试验、环境试验、失效分析等完整的检测试验能力。公司始终围绕信号链和电源管理器等产品进行设计开发,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并不断扩展产品种类,现已形成信号链及电源管理器两大类别共计200余款产品,是国内高可靠放大器产品谱系覆盖面最全的厂家之一,放大器和轴角转换器产品在行业内占据重要地位,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扩展产品谱系,推出的高输入阻抗运算放大器、轨到轨运算放大器、电流检测放大器、抗辐照器件等型号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已在各用户需求场景中推广应用,涉及信号处理、计算、驱动控制、电源等领域、业绩有望持续增长。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工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各种新型材料的更新应用,集成电路的发展也以集成度更复杂、性能更强大、速度更快、功耗更低为目标,一方面从芯片设计和工艺上寻求突破(以SoC为代表),另一方面通过封装工艺创新(以先进封装,多芯片堆叠为代表)。随着尺寸的不断缩小打破了元器件的物理极限,各种新型集成电路的技术得到了有效研究和应用,使得集成电路的应用范围更广,可兼容更多的技术,实现更多功能。
目前集成电路的需求和应用仍是启动现代化、智能化发展的关键要素,面对各类装备服役到期,亟需完成现代化升级改造的阶段目标,始终离不开高可靠集成电路的全面支撑,比如无人机、智能产品、AI算力、大模型分析等场景,都将跟随整个高可靠体系的建设提升而增长。
公司坚持瞄准国内高可靠市场需求,牢记使命责任,紧跟产品升级改造规划,稳步提升研发能力。同时基于MCU、存储器等核心芯片和先进封装能力,延伸产品应用场景,丰富产品谱系,以小型化、智能化、高集成化为目标,打造一体化集成电路产业生态,为用户提供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
4.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高隔离电压设计技术、全双极调制解调技术,解决了在电容隔离状态下的信号传输问题,实现了电容式隔离放大器的技术突破。同时,通过对大电流输出,采用大功率元胞晶体管设计技术、浮动参考电压技术,解决了功率放大器小型化大电流输出及独立参考电压的使能、保护问题,开发了公司首款包含独立参考电压使能功能的功率放大器。此类产品为解决相控阵雷达阵列接收、伺服系统高压驱动等重大科技难题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基于抗辐照技术开发了系列抗辐照放大器产品,抗电离总剂量大于100krad(Si),在小卫星等高新领域有着广阔的前景。基于失调电压温度负载稳定性技术、晶圆激光修调技术、动态校零及斩波调制技术、基极电流消除技术开发了2款零温漂放大器,可实现超低水平的失调电压和温度漂移,失调电压温漂全温区范围内不超过5nV/℃,适用于传感器前端、医疗仪器和精密计量设备等应用场合;
②公司突破了高功率密度智能伺服驱动器散热及大电流传输技术,解决了高功率密度智能伺服驱动器功率密度低,成本高的难题。形成了智能伺服驱动器系列化系统解决方案并推出了1款智能伺服驱动器产品,可广泛应用于飞机等特殊领域上的舵或阀门系统的智能控制,此外也可应用于机床工具、电子制造设备、医疗设备、自动化生产线的专用或通用设备。
③公司突破了低压基准源设计技术、擦除性能保持技术以及自动块修复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了存储产品面临的存储容量小、擦写速度慢和可靠性的难题,推出了2款NAND闪存产品,1款eMMC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AI服务器、PC等批量数据存储的领域,为各类嵌入式系统提供可靠的存储媒介。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2项技术成果通过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成果鉴定,分别是精密高性能放大器系列和高性能视频编解码转换器关键技术研究。其中,精密高性能放大器系列的产品在漏电流修正技术、电流精准控制技术上进行设计创新,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4项,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高性能视频编解码转换器系列的产品在宽温区低噪点高分辨率校准电路设计技术、高温区低延迟高采样率数据传输电路设计技术及高可靠多电源多地域抗静电设计技术上进行创新,申请发明专利5件(其中2件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3项,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在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申请发明专利26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61件,软件著作权2件;在集成电路封测领域,申请发明专利1件、软件著作权2件。通过成果积累,积极参与了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贵州省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其中2022年度“基于
三维集成多芯片组件关键技术的研究”已获贵州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023年度“航空航天器专用高性能单片集成转换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获贵州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7 | 15 | 94 | 36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22 | 86 | 8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4 | 4 | 4 | 4 |
其他 | 61 | 61 | 175 | 157 |
合计 | 94 | 102 | 359 | 279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3,053,813.46 | 88,090,562.56 | 73.7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53,053,813.46 | 88,090,562.56 | 73.7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80 | 11.31 | 增加0.4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本年在岗专职研发人员人数同比增加,同时根据上年平均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缴纳基数,职工薪酬增加;以市场需求为导引,在研项目同比增加,项目研制领用的原材料同比增加,同时所发生的新品试制费、模具设计及加工等外协费用同比增加。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放大器 | 7,200.51 | 2,534.29 | 4,925.53 | 方案设计阶段2项,样品阶段14项,鉴定试验阶段3项。设计定型阶段4项 | 进行了关键指标升级,实现了功率运放100mA~10A范围谱系化扩展,精密运放失调电压低于10uV。同时进行门类拓展,推出了隔离运算放大器,实现隔离电压达到1600V。攻克了大功率元胞晶体管设计技术、低失调电压温度漂移技术、高负载稳定性技术、晶圆激光修调技术等核心技术面试的各项核心性能指标更加理性化。进一步优化精密放大器参数,开发性能更优越的隔离运算放大器,开发可编程增益放大器,进一步提升已有产品性能,丰富产品谱系。 | 国内领先7项,国内先进12项 | 广泛应用于计算机系统、工业控制、医疗设备、精密测量设备、远程控制等厂家 |
2 | 转换器 | 3,330.99 | 674.40 | 1,099.86 | 方案设计阶段1项,样品阶段3项,鉴定试验阶段1项 | 开展专用转换器系列产品技术攻关,突破轴角、高压、高精度、低功耗、可编程、小型化等核心关键技术,完善磁编码型、旋变型、SAR模数转换器型、电阻性数模转换器、信号感应调理、信号处理系统等设计平台,丰富产品体系,完善设计和筛选平台,根据用户迭代需求,逐步拓展至自定义多功能的智能SOC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 国内领先5项,国内先进1项 | 广泛应用于电机系统、舵机控制、通信系统,计算机系统等场景;涉及海、陆、空、天、网等多个领域中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3 | 接口驱动 | 9,658.82 | 1,923.58 | 3,550.90 | 方案设计阶段4项,样品阶段9项,鉴定试验阶段2项 | 开展接口驱动系列产品技术攻关,突破高压驱动、低导通电阻、超低漏电、多通道、宽摆幅大摆率、可编程、15KV高ESD等核心关键技术,完善低速ADC前端驱动、高压三相H桥栅极驱动、达林顿、模拟开关、多路复用器、智能驱动等设计平台和筛选平台,根据用户迭代需求,拓展可编程自定义智能SOC驱动芯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 国内领先8项,国内先进11项 | 广泛应用于电机系统、舵机控制、通信系统,计算机系统等场景;涉及海、陆、空、天、网等多个领域中 |
4 | 电源管理器 | 3,464.00 | 1,240.46 | 2,272.46 | 样品阶段3项,鉴定试验阶段5项 | 开展电源管理器系列产品技术攻关,突破1ppm/℃高精度、可编程、低功耗、降压/升压/反激/谐振等谐振控制器、驱动SiC的PWM脉宽调制器、电源管理策略等核心技术,完善高精密正负压参考源、PWM控制器、电机驱动器、电源监控等设计平台,根据用户迭代需求,拓展可编程自定义智能数字电源芯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 国内领先9项 | 广泛应用于电机系统、舵机控制、通信系统,计算机系统等场景;涉及海、陆、空、天、网等多个领域中 |
5 | 系统封装专用集成电路 | 5,689.92 | 2,214.92 | 5,074.72 | 方案设计阶段2项,样品阶段5项,鉴定试验阶段5项,设计定型阶段2项 | 开展高密度系统集成技术攻关。建立高压大电流SIC设计平台、高密度SiP封装设计平台,形成算法可复用IP、形成模块复用IP | 国内领先3项,国内先进17项 | 广泛应用于电机系统、舵机控制、通信系统,计算机系统等场景;涉及海、陆、空、天、网等多个领域中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6 | 射频微波 | 910.00 | 362.08 | 363.38 | 方案设计阶段1项 | 采用GaAs ED 0.15um,GaAs PA 0.15um ,GaN 0.15um工艺完成24款微波芯片的研发,包含功放、低噪放、幅相控制、开关及混频器等无源电路,基于研发的多功能芯片进行整合,研发收发功能一体多功能MMIC | 国内领先15项,国内先进 5 项 | 主要用于通信、导航、地面站等设备 |
7 | 抗辐照技术研究 | 122.50 | 11.10 | 11.10 | 方案设计阶段1项 | 开展抗辐照试验技术研究,突破抗电离总剂量的电路和版图加固技术,完善抗辐照产品设计、筛选测试和鉴定检验流程,增加抗辐照产品数量和门类 | 国内领先13项,国内先进5项 | 广泛应用于辐射环境下电子系统的信号调理和电源管理,海、陆、空、天等有抗辐射应用需求的领域 |
8 | MCU芯片 | 2,640.00 | 1,277.79 | 1,333.64 | 方案设计阶段1项,样品阶段1项 | 开发具有集成浮点运算FPU+DSP的计算核心特点的产品,可用于电机控制、电子系统健康检测、兼容通用MCU等场景 | 国内先进1项 | 广泛应用于电机主控,伺服控制,系统健康检测等领域 |
9 | 时钟电路 | 800.00 | 111.33 | 123.83 | 设计定型3项,鉴定试验阶段1项 | 拥有超低相噪晶体振荡、超低附加抖动等设计技术,具有低偏斜、低附加抖动、高频工作、宽电源电压特点,支持多种信号格式,突破最高工作频率2Gz,推出更低功耗和适应不同情况的多通道时钟产品。 | 国内先进1项 | 应用于ADC、DAC、千兆以太网、XAUI光纤通道、交换机、计算机、服务器等应用情景的时钟分配和电平转换 |
合计 | / | 33,816.74 | 10,349.95 | 18,755.42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41 | 18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8.76 | 25.1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8,745 | 5,60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6.29 | 29.8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7 |
硕士研究生 | 83 |
本科 | 150 |
专科 | 1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4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10余年设计研发经验的专业设计团队,并拥有全流程自主研发能力,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体系创新,产品谱系进一步拓展。多年来,公司和国内主流商用工艺线有着深入
合作和流片数据积累,建立了完善的噪声模型、ESD模型、抗辐照模型、宽温区模型等自主高可靠工艺模型,可通过设计修正工艺偏差,解决了商用线工艺控制精度不足,工艺模型缺失等问题,形成了自主的特色工艺模型库。同时,基于自主正向设计形成了大量成熟的IP,可有效减少重复研发的资源浪费,并为差异化模拟集成电路开发和高可靠器件的需求奠定,符合当前行业集成化、低成本的发展路线。 另公司目前已具备±15V高压高精度数据采集器DAS、fA级超低漏5V~44V供电mΩ导通电阻模拟开关、高增益达林顿驱动、2MHz~500MHz差分ADC驱动、120V~600V和三项H桥驱动、LVDT信号调理、10W-1200W反激/有源嵌位/半桥/堆叠式PWM控制器、5ppm/℃数字修调高精密基准源等产品设计研发能力,具有专用高性能转换器、多层级电源管理系统解决方案、超低漏电模拟开关、智能电机驱动芯片共四大集成电路解决方案设计平台。
2.品牌和客户资源丰富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模拟集成电路研发和生产的厂商之一,始终围绕高可靠电子产业的发展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升生产制造水平、强化质量过程控制,多类产品已在行业内占据主要地位,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服务能力、响应速度、产品应用经验等均具有明显优势。在市场拓展方面,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报告期内新增客户60余家,进一步夯实公司客户资源。另外,公司时刻关注市场用户需求和技术发展变化,通过收集研究和科学论证,积极新增MCU、存储器、隔离器、时钟电路、传感器信号调理、射频微波、抗辐照等产品门类,通过整合研发中心的人才优势,推出新产品投入市场,研发生态更加高效,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
3.成熟稳定的生产模式
随着公司封测平台项目的建成并投入使用,集成电路芯片封装及测试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生产工序完成自动化覆盖,结合MES系统的上线,快速解决“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特点,生产效率和产能得到全面优化,对外依赖程度进一步降低。现代化厂房和更先进的设备配置,为公司产品交付能力提供更好保障。
4.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集成电路行业内优秀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在模拟、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和产业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在“贵阳+成都”基础上,建立西安、南京研发中心,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比 28.76%(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研发人员占比
37.34%),为公司产品保持先进性提供必要条件。同时,公司多措并举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运用更加灵活的政策,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与公司共同发展。
5.优秀的企业文化
公司围绕“拼搏奉献、担当务实、创新发展、卓越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创立良好的企业文化环境,并指导员工在具体行动中实践公司 “科技为先、质量为本、用户至上、诚信共赢”的经营理念。公司始终做到以人为中心,把员工视为文化建设的主要对象和企业的最重要资源,通过不断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实现公司“百年风光梦,幸福风光人”的公司愿景,实现员工自身价值的升华和企业蓬勃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高可靠信号链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的设计和开发。企业的发展核心是科研和创新,企业新产品研发规划和成果转化效率是公司对人才的储备和对行业的理解,如果公司的管理层和技术核心团队对未来的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无法做出正确和及时的决策,可能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市场地位和产品的发展路线,降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以央企及其下属单位为主,使得公司以同一集团合并口径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了密切配合的合作关系,按照特种元器件供应的体系,通常定型产品的供应商不会轻易更换,且公司积极研发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新产品、积极拓展新客户、开拓新市场,减少客户集中度高的潜在不利影响。但若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开拓、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展不利,或现有客户需求大幅下降,则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2.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国家一直以来重视集成电路企业的政策支持,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着国家税收政策优惠,但是未来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余额相应增长。由于集成电路处于高可靠领域产业链配套末端,公司配套产品验收程序严格和复杂,结算周期较长,同时受公司客户主要以商业承兑票据结算为主的影响,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规模较大。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央企及其子公司,整体信誉较好,支付能力较强,但若公司不能有效提高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及保证回款进度,将有可能出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回款不及时甚至坏账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管理措施:针对公司业务的特点,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将持续加强对合同签订方经营状况及信用调查,合理制定客户的信用额度;进一步优化应收账款回款激励机制,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并严格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全力降低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2.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存货相应增加。受产品种类型号多、验收程序繁琐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储备的原材料较大,客户尚未验收的发出商品余额较大,导致存货余额较高。同时,公司积极应对客户的需求,提升生产灵活性,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及预期客户的需求,对部分产品提前备货。若公司无法准确预测客户需求并管控好存货规模,将增加因存货周转率下降导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风险管理措施:一方面公司将坚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计划型采购模式,对存货规模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加强销售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客户需求分析管理体系,合理备货;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策定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减少存货跌价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贸易摩擦导致生产设备及原材料进口受限,中国大陆集成电路行业在上游原材料、核心设备的获取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2.集成电路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行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源于对专业人才的储备和培养,随着公司高速发展,专业人才相对缺乏仍将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3.需求端的放缓或调整,引起市场竞争格局变化,价格成本控制更加敏感,供应链的稳定性和需求预测变得更加重要。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请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97,124,405.47 | 778,874,008.15 | 66.54 |
营业成本 | 330,788,059.12 | 176,111,323.27 | 87.83 |
销售费用 | 46,851,137.82 | 42,575,586.41 | 10.04 |
管理费用 | 92,459,689.59 | 82,242,092.24 | 12.42 |
财务费用 | -42,253,302.38 | 3,863,490.53 | -1,193.66 |
研发费用 | 153,053,813.46 | 88,090,562.56 | 73.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55,025.14 | -225,867,482.2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9,555,819.16 | -145,423,219.5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649,853.01 | 3,142,469,645.43 | -103.43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积极发挥核心产品竞争优势,并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布局,实现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积极发挥核心产品竞争优势,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布局,实现产品销量增长,结转的成本同比增长。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业绩完成较好,绩效奖励增长,同时根据上年平均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缴纳基数,职工薪酬增加。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平均用工人员增加以及绩效奖励增长,同时根据上年平均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缴纳基数,使职工薪酬增加;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在西安、南京新成立研发中心,两个研发中心筹备成立期间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房租费等同比增加。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取得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大研发团队规模,研发人员人数同比增加,同时根据上年平均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缴纳基数,职工薪酬增加;以市场需求为导引,在研项目增加,原材料耗用、试验鉴定费用等增加。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封测项目和募投项目的持续建设投入,及购买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9,137.29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为128,500.00万元。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29,442.11万元,同比增长66.59%,主要原因是公司充分发挥新产品竞争优势,大力推广新产品,产品销量实现增长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集成电路行业 | 1,294,421,060.13 | 329,367,761.55 | 74.55 | 66.59 | 87.29 | 减少2.8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集成电路产品 | 1,294,421,060.13 | 329,367,761.55 | 74.55 | 66.59 | 87.29 | 减少2.8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1,294,421,060.13 | 329,367,761.55 | 74.55 | 66.59 | 87.29 | 减少2.8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294,421,060.13 | 329,367,761.55 | 74.55 | 66.59 | 87.29 | 减少2.8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系公司充分发挥新产品竞争优势,大力推广新产品,产品销量实现增长所致;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毛利下降,一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变更,二是受宏观环境影响,部分产品降价销售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集成电路 | 万块 | 150.47 | 150.33 | 193.27 | -23.75 | 20.43 | 0.07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集成电路行业 | 直接材料 | 266,324,556.33 | 80.86 | 132,060,390.22 | 75.10 | 101.67 | |
集成电路行业 | 直接人工 | 30,920,026.91 | 9.39 | 16,504,868.85 | 9.39 | 87.34 | |
集成电路行业 | 制造费用 | 32,123,178.31 | 9.75 | 27,290,295.23 | 15.51 | 17.7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集成电路产品 | 直接材料 | 266,324,556.33 | 80.86 | 132,060,390.22 | 75.10 | 101.67 | |
直接人工 | 30,920,026.91 | 9.39 | 16,504,868.85 | 9.39 | 87.34 | ||
制造费用 | 32,123,178.31 | 9.75 | 27,290,295.23 | 15.51 | 17.7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成本构成,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扩大,主营业务成本也相应增长。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3,774.0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4.5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114.8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4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52,477.03 | 40.46 | 否 |
2 | 客户二 | 12,875.78 | 9.93 | 否 |
3 | 客户三 | 7,925.35 | 6.11 | 否 |
4 | 客户四 | 7,381.09 | 5.69 | 否 |
5 | 客户五 | 3,114.84 | 2.40 | 是 |
合计 | / | 83,774.09 | 64.59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173.8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0.8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2,493.56 | 12.46 | 否 |
2 | 供应商二 | 2,272.21 | 11.35 | 否 |
3 | 供应商三 | 2,107.53 | 10.53 | 否 |
4 | 供应商四 | 1,979.34 | 9.89 | 否 |
5 | 供应商五 | 1,321.23 | 6.60 | 否 |
合计 | / | 10,173.87 | 50.8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46,851,137.82 | 42,575,586.41 | 10.04 |
管理费用 | 92,459,689.59 | 82,242,092.24 | 12.42 |
研发费用 | 153,053,813.46 | 88,090,562.56 | 73.75 |
财务费用 | -42,253,302.38 | 3,863,490.53 | -1,193.66 |
(1)销售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业绩完成较好,绩效奖励增长,同时根据上年平均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缴纳基数,职工薪酬增加。 (2)管理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平均用工人员增加以及绩效奖励增长,同时根据上年平均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缴纳基数,使职工薪酬增加;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在西安、南京新成立研发中心,两个研发中心筹备成立期间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房租费等同比增加。 (3)研发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大研发团队规模,研发人员人数同比增加,同时根据上年平均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缴纳基数,职工薪酬增加;以市场需求为导引,在研项目增加,原材料耗用、试验鉴定费用等增加。 (4)财务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取得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55,025.14 | -225,867,482.2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9,555,819.16 | -145,423,219.5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649,853.01 | 3,142,469,645.43 | -103.43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封测项目和募投项目的持续建设投入,及购买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使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9,137.29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为128,500.00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系上年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59,030,367.26 | 23.49 | 3,008,591,064.57 | 62.42 | -58.15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88,601,779.39 | 24.04 | 不适用 | (2) | ||
应收票据 | 298,708,080.88 | 5.57 | 406,217,342.33 | 8.43 | -26.47 | (3) |
应收账款 | 1,147,461,107.09 | 21.41 | 400,222,998.96 | 8.30 | 186.71 | (4) |
应收款项融资 | 792,480.00 | 0.01 | 288,560.00 | 0.01 | 174.63 | (5) |
预付款项 | 39,168,443.69 | 0.73 | 57,282,185.16 | 1.19 | -31.62 | (6) |
存货 | 696,017,442.63 | 12.98 | 643,207,146.01 | 13.34 | 8.21 | (7) |
其他流动资产 | 4,980,638.39 | 0.09 | 29,616,068.25 | 0.61 | -83.18 | (8) |
固定资产 | 227,856,431.86 | 4.25 | 81,614,685.06 | 1.69 | 179.19 | (9) |
在建工程 | 16,118,790.53 | 0.30 | 39,515,299.32 | 0.82 | -59.21 | (10) |
无形资产 | 19,814,339.74 | 0.37 | 4,823,395.29 | 0.10 | 310.80 | (11) |
长期待摊费用 | 9,423,391.57 | 0.18 | 13,388,991.74 | 0.28 | -29.62 | (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029,187.96 | 0.97 | 31,444,721.54 | 0.65 | 65.46 | (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4,389,503.30 | 5.12 | 75,583,211.40 | 1.57 | 263.03 | (14) |
应付票据 | 82,436,542.12 | 1.54 | 75,325,798.23 | 1.56 | 9.44 | (15) |
应付账款 | 265,498,197.75 | 4.95 | 283,423,173.88 | 5.88 | -6.32 | (16) |
合同负债 | 4,771,726.91 | 0.09 | 7,642,840.45 | 0.16 | -37.57 | (17) |
应交税费 | 37,437,277.10 | 0.70 | 13,569,257.92 | 0.28 | 175.90 | (18) |
其他应付款 | 15,738,123.12 | 0.29 | 1,983,790.56 | 0.04 | 693.34 | (1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425,173.71 | 0.96 | 28,173,977.04 | 0.58 | 82.53 | (20) |
其他流动负债 | 620,079.35 | 0.01 | 2,208,405.38 | 0.05 | -71.92 | (21) |
长期借款 | 33,019,662.50 | 0.62 | 77,000,000.00 | 1.60 | -57.12 | (22) |
租赁负债 | 11,705,013.18 | 0.22 | 14,638,746.59 | 0.30 | -20.04 | (23) |
长期应付款 | 21,608,881.51 | 0.40 | 15,497,414.56 | 0.32 | 39.44 | (24) |
递延收益 | 13,393,333.25 | 0.25 | 9,406,666.60 | 0.20 | 42.38 | (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695,863.95 | 0.37 | 8,781,814.96 | 0.18 | 124.28 | (26)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募投资金项目、封测项目的正常建设投入及购买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同时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期末未到期赎回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期末未到期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变动原因:主要系期初结转的应收票据在报告期已到期承兑。
(4)应收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主要客户为特种领域用户及下属企业等,产品销售模式主要为赊销且回款周期较长,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使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
(5)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6+9”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预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科研项目前期预付的流片费报告期已结算。
(7)存货变动原因:主要系根据用户需求储备的产品及材料,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储备的科研使用材料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期初结转的增值税留抵数报告期已抵扣。
(9)固定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封测项目正常建设投入,达到预定可使用的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所致。
(10)在建工程变动原因:主要系期初结转的在建安装调试设备报告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为固定资产所致。
(11)无形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为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为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提升研制保障能力,报告期新购置科研项目专用软件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摊销费用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内部未实现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4)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系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预付款项。
(15)应付票据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以票据方式结算货款增加。
(16)应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使应付账款减少。
(17)合同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所致。
(18)应交税费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大力推广新产品,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大幅增加所致。
(19)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主要系子公司报告期宣布分配股息红利未实际支付所致。
(2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期初结转的一年内应付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和租赁负债报告期已支付,期末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1)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根据合同约定交付商品并缴纳增值税所致。
(22)长期借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期末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3)租赁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根据租赁合同支付报告期租赁费,同时期末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将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4)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科研项目经费增加,且项目研制进度未到约定节点,未结算所致。
(25)递延收益变动原因:主要系收到项目拨款,项目未验收结算所致。
(26)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封测项目和募投项目的持续性建设投入,新增工艺设备增加,享受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暂时性差异同比增加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4,688.47万元用于购买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01#封测办公楼、102#食堂、103#封测厂房等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金额为人民币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该项目建设过渡期建设费用;使用超募资金6,274.00万元支付该项目后续工程费用。2023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振华风光与中国振华共同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标的资产过渡期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大信出具了《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008号)。经大信审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支付了过渡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88,560.00 | 3,601,779.39 | 0.00 | 0.00 | 5,245,000,000.00 | 3,960,000,000.00 | 503,920.00 | 1,289,394,259.39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01,779.39 | 5,245,000,000.00 | 3,960,000,000.00 | 1,288,601,779.39 | ||||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 | 288,560.00 | 503,920.00 | 792,480.00 | |||||
合计 | 288,560.00 | 3,601,779.39 | 0.00 | 0.00 | 5,245,000,000.00 | 3,960,000,000.00 | 503,920.00 | 1,289,394,259.3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销售 | 1,000.00 | 55 | 39,193.32 | 16,549.43 | 24,286.30 | 8,696.40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模拟电路是电子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模拟电路是连接真实世界和数字世界的桥梁,是电子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信号链中用来产生、放大和处理连续函数形式的模拟信号(如声音、光线、温度等),电源管理中为电子系统提供电源分配,是消费电子、汽车、通讯、工业控制等领域中不可或缺的电路。与数字集成电路相比,模拟芯片设计自动化程度低、设计工具少、测试周期长,因此人才培养周期长,技术壁垒较高。
2.自主研发将为国内集成电路企业提供新的机遇
当前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以中低端芯片为主,在中高端芯片市场,国内自主研发能够可替代产品相对较少,国际贸易摩擦已经突显了“国产化”的重要性,国内集成电路行业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尽管2023年下半年国内集成电路呈现需求疲软,但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集成电路产量为3,514亿块,仍比2022年产量3,242亿块有所增长,同时2023年中国累计进口集成电路4,795亿颗,较2022年下降10.8%,未来随着集成电路自给率提升,将为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3.强国战略为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带来新的市场空间
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武器升级换代、加快智能化武器发展、加速战略性颠覆性装备发展、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集成电路是提升装备信息科技化水平的重要纽带,模拟集成电路是产品实现感知和控制的基础,是智能化、信息化的基础。随着高可靠产业建设的不断深入,新型产品的加速列装、老旧产品的更新升级将会为高可靠集成电路带来新的市场空间。2023年我国国防预算约为15,537亿元,同比增长7.2%;2024年国防支出预算约为16,655亿元,同比增长7.2%,在GDP增速放缓的背景下,7%左右的增速充分显示了我国稳步加强高可靠行业建设的决心,有助于促进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市场增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立志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集成电路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及销售,致力于集成电路核心技术的开发和创新,秉承“创新引领、诚信共赢、高质发展、持续改进”的经营理念,以高可靠的微电子器件满足顾客的需求。
1.在商业模式方面,聚焦公司核心业务,通过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实现产业链的自主加工及安全生产;实现先进封装的产线升级,推动高端芯片设计、先进微系统封装测试等业务的均衡发展;实现封测和检测代工业务的拓展,提升产线价值创造能力。
2.在市场方面,持续深耕特种模拟集成电路配套应用市场;积极拓展民品市场,重点挖掘民用领域需求产品。
3.在研发方面,立足自主研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构建研发集群创新体系,推动产品整体向高端升级;围绕信号链和电源管理器集成电路,实现产品体系的谱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开发射频微波、时钟电路等领域新品,实现产品门类拓展;以Risc-V架构全正向全自主内核的MCU研发,为用户提供系统集成方案。
4.在工艺方面,基于现有的气密性封装生产线,立足三代,兼容一、二代传统封装,向第四代晶圆级先进封装延伸,完成高密度、高可靠的单芯片封装,多芯片叠层封装和SiP系统级封装能力建设。
5.在人才方面,提高人才引进层次,加大尖端人才的吸引力度,优化人才结构,提高科研人员占比,提升科技创新活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聚焦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集成电路和系统方案供应商”这一战略目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1.在研发方面,将科技创新工作向市场前端倾斜,统筹策划“大市场”模式,协助市场进行产品推广,逐步开启“产品定义”新格局;围绕产品谱系,加大研发投入,紧跟用户需求,按计划保证每年不少于50款新产品的推出;加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依托校企联合,筹备上海研发中心的建立,进一步优化研发中心布局,在高性能射频毫米波领域实现突破。
2.在市场方面,通过健全FAE团队,加强市场信息搜集团队和应用验证团队建设,拓展射频微波、电机控制、传感器信号调理、低轨卫星等新兴领域;构建以Risc-V架构全正向全自主内核的MCU,为用户提供系统集成方案,并将SIP、SOC、板卡等高度集成的系统解决方案推向用户。
3.在能力建设方面,基于“模拟特种工艺、三维异质异构、系统解决方案”规划布局,以“强链、补链”为抓手,重点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4.在工艺技术方面,围绕新产品研发和自主制造的需要,提升产品可靠性水平,持续加强工艺技术的基础性研究,为先进封装的研究和产业化实现技术积累。
5.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坚持效益导向与价值导向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持续优化人员结构,夯实市场化用人机制,不断提升人才队伍竞争力。
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4年经营计划,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左右,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左右。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并修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经理层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特别是确保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能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现任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董事均能做到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下设的4个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助力董事会的决策更加规范、高效的运行,做出更加科学的决策。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公司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均能勤勉尽责,本着对股东负责
的精神,对公司财务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使所有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得公司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接待投资者来访、电话咨询、邮件咨询、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处理好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1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1月15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国荣 | 董事长 | 男 | 58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158.72 | 否 |
赵晓辉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9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158.89 | 否 |
朱枝勇 | 董事 | 男 | 48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0.00 | 是 |
乔晓林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6.00 | 否 |
嵇保健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6.00 | 否 |
董延安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2年1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6.00 | 否 |
郑世红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6.00 | 否 |
唐孝成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6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0.00 | 是 |
陈兴红 | 监事 | 男 | 60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0.00 | 是 |
唐 | 职工代表监 | 女 | 53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32.88 | 否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菊 | 事 | ||||||||||
刘宗永 | 总法律顾问 | 男 | 58 | 2022年12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131.14 | 否 |
刘 健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131.42 | 否 |
唐 拓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131.41 | 否 |
胡 锐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21年6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149.88 | 否 |
刘岗岗 | 副总经理 | 男 | 38 | 2022年12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120.09 | 否 |
夏 良 | 总经理助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20年11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60.95 | 否 |
唐毓尚 | 副总工程师、西安研发中心主任、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7 | 2018年7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90.18 | 否 |
李 政 | 研发一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5 | 2021年1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65.49 | 否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 雪 | 研发二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37 | 2021年1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70.76 | 否 |
李 平 | 研发三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21年1月 | 2024年6月 | 0 | 0 | 0 | / | 76.29 | 否 |
合 计 | / | / | / | / | / | / | 1,402.10 | / |
注释:朱枝勇为外部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薪;唐孝成为外部委派监事,不在公司领薪;陈兴红为外部委派监事,不在公司领薪。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国荣 | 张国荣先生,董事长,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在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技术与电子材料系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学习;1988年7月至1999年12月,在中国振华新云器材厂担任设计所技术员、设计所副所长、七车间副主任职务;2000年1月至2018年5月,在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代理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职务;2018年5月至2021年6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董事长职务;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
赵晓辉 | 赵晓辉先生,董事、总经理,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山东大学物理学专业学习;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在中国电科集团第四十七研究所担任科技处处长职务;2011年2月至2011年10月,在中国电科集团第四十七研究所担任规划发展处处长职务;2011年10月至2016年5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5月至2021年6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总经理职务;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董事职务;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朱枝勇 | 朱枝勇先生,董事,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机械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1997年8月至2009年2月,在中国振华担任技术中心办事员,生产运行部办事员、主任科员职务;2009年3月至2018年8月,在振华科技担任发展改革部副部长、规划科技部部长职务;2018年9月至2023年10月担任中国振华总经理助理职务;2023年10月至今担任中国振华副总经理职务;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董事职务;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乔晓林 | 乔晓林先生,独立董事, 196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76年2月至1979年10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石坝河公社王家河大队担任会计;1979年11月至1980年7月,为甘肃省军区独立师战士;1980年8月至1982年7月,在高级军械学校弹药专业中专学习;1982年8月至1990年7月,在军械技术学院担任教员(其中1983年8月至1987年7月,在军械技术学院弹丸引信专业本科学习);1990年8月至1993年7月,在总后军械部担任助理员;1993年8月至1998年3月,在总参装备部担任参谋;1998年4月至2012年3月,在总装计划部担任参谋、副局长(其中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在海军工程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习;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在海军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2012年4月至2015年9月,在总装《装备》杂志社担任社长;2015年10月至今在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担任秘书长;2018年12月至2022年4月,在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00516.SZ)。截至目前,乔晓林先生担任3家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在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在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00593.SZ);2021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郑世红 | 郑世红先生,独立董事,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贵州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客座教授。1994年7月至1999年3月,在贵州柴油机厂担任技术员;1999年4月至2006年7月,在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律师;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在贵州业之丰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07年8月至2016年5月,在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16年6月至今,在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主任;2021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嵇保健 | 嵇保健先生,独立董事,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在南京师范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习;2002年7月至2004年8月,在江苏华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职务;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2007年4月至2018年6月,在南京工业大学担任教师(其中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在东南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2018年6月至今,在南京理工大学担任教师;2021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董延安 | 董延安先生,独立董事,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历。1997年7月至2007年10月,在四川轻化工大学任教,2007年10月至今在贵州财经大学任教,2009年至2012年,在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担任特约研究员;2011年至2017年,担任贵州财经大学省重点学科会计学学科带头人;2012年至2017年,担任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2014年至2018年,在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担任中国教指委委员;2016年12月至2023年5月,在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2390.SZ)担任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在贵黔国际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3年8月至今在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截至目前,董延安先生担任4家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在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603458.SH)担任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在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在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
唐孝成 | 唐孝成先生,监事会主席,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公司律师,国有企业三级法律顾问;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在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在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在黔东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在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2年2月至今在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政策法规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
陈兴红 | 陈兴红先生,监事,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学习;1987年8月至1995年2月,在电子工业部871厂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的线性分析、动态测试、电路外围的设计、应用和技术服务工作、担任工程师;1995年3月至2013年2月,在电子工业部871厂销售处担任副处长;2013年3月至今在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总监;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唐 菊 | 唐菊女士,职工代表监事,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2007年9月至2009年1月,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1994年5月至2000年2月,在国营第四四三三厂厂办公司担任打字员;2000年2月至2004年03月,在国营第四四三三厂军工分三公司担任打字员;2004年03月至2021年6月在振华风光有限经理部担任档案员职务;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21年6月至今在公司经理部担任档案员职务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
刘宗永 | 刘宗永先生,法律顾问,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四川大学技术物理专业学习;1986年7月至2013年1月,在中国振华永光电子厂担任车间工艺员、产品负责人、车间副主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所所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贵州中电振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党委副书记职务;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2021年6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职务。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 |
刘 健 | 刘健先生,副总经理,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2005年9月至2007年6月,在贵州财经学院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8月至2016年8月,在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处长、总经理助理职务;2016年8月至2021年6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副总经理职务;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唐 拓 | 唐拓先生,副总经理,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电子工业部第四十七研究所职工大学(高考委培)计算机软件专业学习;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2008年2月至2015年5月,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47研究所担任科技处副处长、市场部副主任、封装中心主任(主持工作)、党委办公室组织员职务;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在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质量部副部长职务;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在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兼科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运行部部长职务;2018年10月至2021年6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副总经理职务;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胡 锐 | 胡锐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在读博士,高级工程师职称;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在贵州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2005年7月至2016年8月,在公司担任电子科研所技术员、技术研发部副部长、质量检验部部长、科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职务;2016年8月至2021年6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副总经理职务;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
刘岗岗 | 刘岗岗先生,副总经理,198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在江西蓝天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学习(本科);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学习(研究生);2013年3月至2018年9月,在公司担任二车间技术员、二车间挂职副主任、质量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质量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职务;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在振华风光有限担任见习副总经理职务;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见习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夏 良 | 夏良先生,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总经理助理,封装方向负责人;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在东北师范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2007年3月至2014年6月,在三星苏州公司工程部PKG担任技术经理;2014年6月至2019年6月,在三星西安分公司PKG技术部担任高级工程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在北京紫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封装开发部门总监;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封装专业技术负责人;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封装方向负责人。 |
唐毓尚 | 唐毓尚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副总工程师,产品研发总负责人;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在兰州大学物理学半导体器件与微电子学专业学习(本科);2004年9月至2009年6月,在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工程专业学习(硕士)。2001年7月至2010年1月,在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0年2月至2014年9月,在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总监;2014年10月至2017年8月,在成都科成创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微系统与太赫兹研究中心模拟IC部担任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产品研发总负责人。 |
李 政 | 李政先生,198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发一部部长,放大器方向负责人;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设计和集成系统专业学习(本科);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待业;2012年5月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设计研发部技术员;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设计研发部副部长;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一部部长。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 雪 | 李雪女士,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研发二部部长,轴角转换器、接口驱动方向负责人,2006年9月至2010年9月,在西安交通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学习(本科);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研究生);2013年7月至2020年8月,担任航天科技集团第九研究院北京微电子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设计研发部轴角转换器方向负责人;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二部部长,轴角转换器、接口驱动方向负责人。 |
李 平 | 李平先生,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研发三部部长,系统封装集成电路方向负责人;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新疆大学物理学专业(本科);2011年8月至2012年9月,待业;2012年9月至2017年7月,在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学习(博士);2017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公司设计研发部技术员;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三部部长,系统封装集成电路方向负责人。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兴红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技术总监 | 2013-03 | 至今 |
唐孝成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法律事务部部长 | 2012-02 | 至今 |
朱枝勇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23-10 | 至今 |
胡 锐 | 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05-06 | 至今 |
刘 健 | 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05-06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唐孝成 | 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 | 至今 |
北京中新电商贸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7月 | 至今 | |
中国新世界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6月 | 至今 | |
深圳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5月 | 至今 | |
董延安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603458.SH) | 独立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贵黔国际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月 | 至今 | |
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8月 | 至今 | |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0月 | 至今 | |
贵州财经大学 | 老师 | 2007年10月 | 至今 | |
贵州捷盛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1月 | 至今 | |
嵇保健 | 南京理工大学 | 老师 | 2018年6月 | 至今 |
乔晓林 | 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 | 至今 |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93.SZ)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至今 | |
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 | 秘书长 | 2015年10月 | 至今 | |
郑世红 |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 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主任 | 2016年6月 | 至今 |
朱枝勇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2021年7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确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享有津贴;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038.43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63.67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4月10日 |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4.《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4月24日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5.《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8.《关于签署施工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12月8日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12月14日 |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国荣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3 |
赵晓辉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3 |
朱枝勇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3 |
董延安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3 |
郑世红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3 |
乔晓林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3 |
嵇保健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董延安、郑世红、乔晓林 |
提名委员会 | 郑世红、嵇保健、张国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嵇保健、朱枝勇、郑世红 |
战略委员会 | 张国荣、赵晓辉、朱枝勇、嵇保健、乔晓林 |
(二)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9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无 |
(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9日 | 审议以下内容:《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无 |
2023年4月23日 | 审议以下内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无 |
2023年8月27日 | 审议以下内容:《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无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以下内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签署施工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无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以下内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无 |
2023年12月14日 | 审议以下内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上议案获得一致通过。 | 无 |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7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3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57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36 |
销售人员 | 61 |
技术人员 | 343 |
财务人员 | 19 |
行政人员 | 179 |
合计 | 83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7 |
硕士研究生 | 128 |
本科 | 466 |
专科及以下 | 237 |
合计 | 83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为了制定适应市场化运作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活力,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公司实行员工工资收入与工作绩效直接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不断增强员工的使命感、责任心、积极性和创新性,促进员工岗位职责全面落实,促进各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强化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为动力、以生产为核心、以管理为保障的薪酬管理体制。
2、薪酬标准的确定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
3、薪酬组成包括工资和奖金。其中,工资部分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构成。基本工资是根据人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绩效工资是
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和公司经济效益确定的,属于不固定的工资报酬。奖金则根据年度表现、绩效考核及公司经营情况发放。
4.针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了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项目奖的薪酬体系,通过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吸引技术人才。
5.针对一线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计件绩效工资制的薪酬管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根据实际产量核算奖金,与产品数量、质量等进行联系。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了持续、多样的培训课程,内容包括制度与文化培训、通用知识素养培训、安全知识培训、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等。
2、公司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健全的制度流程。通过持续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建立基本功扎实的各级人才梯队,以此提升组织能力,支撑公司业务快速成长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决策、原则、方式、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差异化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制定了《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3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03%。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7.03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40,600,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10,606,050.26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3.0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40,600,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3.03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战略执行情况、年度经营成果、未来可持续发展性、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刚性执行、优化内控流程执行效率、推进内控制度废改立释,新增及修订了27项内控制度,内部控制范围涵盖了所有的经济活动,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的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与完整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指导子公司成都环宇芯全面梳理内控制度和流程,累计修订100多项制度,并协助环宇芯完成及下发内部控制管理权限表,进一步细化内部控制管理权限,强化流程控制和过程监督,使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振华风光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认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2023年,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主动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以市场需求为牵引,深耕应用市场,立足自主研发,促进集成电路的理论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相结合,实现集成电路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在践行社会责任上争当表率,彰显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决心,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0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所需主要能源为水和电能,相关排放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用水量65,387吨;用电量576万千瓦时。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生活垃圾和少量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公司内部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设施管理制度》《环境事故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员工违规排放污染物。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7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降低能源消耗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战略目标规划,公司持续执行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的经营策略,通过降本增效工作,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原材料、优化设备利用率等方式以降低研发生产过程中的电能消耗。另外,公司高度关注节能环保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节能减排理念融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从基础建设、办公垃圾和废水处理、照明、园区绿化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创造良好、绿色和健康的办公环境。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多维度推动公司践行环保理念,强调善用资源和能源,履行环境责任。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振华风光是从事高可靠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及销售为一体的科技型企业,目前已形成200多款产品,服务于600余家用户单位,广泛应用于海、陆、空、天、网等多个领域。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振华风光建立了贵阳、成都、西安、南京“四位一体”研发区域格局,2023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企业”名单。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5万元 | 为“证爱贵州”教育慈善信托捐赠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29.37万元 | 购买鸡蛋、香柚、百香果等助农产品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振华风光积极践行服务职工群众的宗旨能力,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与助力乡村振兴相结合,主动联系对接定点帮扶村——铜仁市松桃县黄板镇前丰村购买鸡蛋2次、铜仁市万山区黄道乡锁溪村购买香柚子,联系从江县下江镇秋里村购买百香果,共计购买助农产品29.37万元,在助力乡村振兴的同时为广大职工群众送上组织的温暖。公司积极响应贵州证券业协会发出的关于上市公司关心支持贵州教育事业发展,踊跃参与爱心助学、捐资助教活动的号召,为“证爱贵州”教育慈善信托捐赠5万元,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29.37万元 | 购买鸡蛋、香柚、百香果等助农产品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助力乡村振兴,统一购买助农产品共计29.37万元。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治理体系,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及债权人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的享有权益。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广大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尊重法律赋予员工的各项权益,定期安排员工体检,发放劳保用品。依据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依法用工、规范用工、诚信用工,落实劳动合同管理,遵守劳动合同规定,及时、依法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手续。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89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0.62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735.61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3.68 |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对供应商严格实行准入制度,每年定期与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保密协议》等,并按照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管理,杜绝暗箱操作、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等情形。鼓励供应商对公司员工的相关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对采购及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品质问题,及时向供应商发出《原材料问题整改措施表》《原材料问题反馈清单》等,督促其整改落实,持续提升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力。
公司致力于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健康透明的供应链,坚持“阳光”采购,主张与优秀供应商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实现利益共享以及长期战略协同。
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宗旨,重视与客户的长期共赢合作。建立完整的客户信息库,通过走访和沟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不断完善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要求,生产、科研、市场、质量等多部门协同合作,对原材料、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和试验等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针对客户反馈及投诉的质量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建立质量问题档案,确认责任部门,并督促其查找原因,制定有效的纠正措施,确认改进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公司通过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制度、与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条款、客户资料专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措施对客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保证客户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外泄。
在报告期内,无任何客户隐私泄露事件发生。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为先质量为本,用户至上诚信共赢”的经营理念,以新时代质量管理体
系为牵引,提升公司质量管理水平,树立“零缺陷”的质量意识,不断开展“精益生产管理”、“QC活动”、“SPC”、“现场管理”、“全流程协同管理”等活动保障公司产品的安全性,确保产品生产过程受控,不断寻求工艺技术的改进和控制办法。同时公司每年通过用户的二方审查、上级机关和第三方机构的日常监管及监督审查以及新时代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和军标生产线的内部自查等方式,不断持续改进,为顾客提供更安全的优质产品。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是在振华风光困难党员生病住院期间,公司党委发出倡议,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爱心捐款,共筹集医疗费用8.36万元,解决困难家庭燃眉之急;二是节日期间入户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及遗孀,共计发放慰问金16,700元;三是为职工修建食堂、单身公寓、运动场所、停车场、图书室等,改善职工工作、生活环境,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四是汇聚企业发展合力,统筹压实工作责任,推进统战、群团、安全、信访维稳、法治建设、综合治理、防范电信诈骗等相关工作,其他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振华风光综合实力持续攀升。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振华风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党的建设事关公司生产经营大局,事关公司治理能力,事关公司建设根本”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围绕2023年重点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政治引领、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强化党建品牌效应、统筹推进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党建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赋能。
一直以来,振华风光党委坚持系统化抓实党建工作,积极探索以“党建链”赋能“产业链”的路径,以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为抓手,使党建之花频频结出业务硕果。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详见公司官网(www.semifg.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规定,修订并实施了《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设立专职专岗人员负责投资者管理工作,为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公告、IR 热线、上交所 E 互动平台、IR 邮箱、公司官网、投资者交流会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传递公司价值,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形成“结构优+粘性强”的价值投资者基础。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的发生,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1.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建立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在企业科研生产各个环节里,按照文件明确规定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阶段重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以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避免知识产权流失或被他人侵犯;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创造和取得、管理、运用和保护四方面进行规范性要求,并合理建立台账;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相关知识产权的条款内容,对可能的风险点进行控制,降低公司经营活动知识产权风险。
2.在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体系化建设工作,建立《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预案》等多项规章制度,对公司信息系统、信息网络的使用、运维、监控严格管理;在技术防护上,实行网络分区分域管控,构建了公司信息安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技术防御体系。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传递公司价值的同时,积极听取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国振华 | 注1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电子 | 注2 | 2022年8 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电金投 | 注3 | 2022年8 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枣庄捷岚 | 注4 | 2021年6 月4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厦门汇恒 | 注5 | 2021年6 月4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6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监 事 | 注7 | 2022年8 月26日 | 是 | 任期内;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胡 锐 | 注8 | 2022年8 月26日 | 是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核心技术人员 | 注9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振华 | 注10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国电子 | 注11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振华 | 注12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国电子 | 注13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胡 锐 | 注15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电金投 | 注16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深圳正合兴 | 注17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枣庄捷岚 | 注18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 | 中国振华 | 注19 | 2022年8 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国振华 | 注20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国电子 | 注21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2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胡 锐 | 注23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24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5 | 2022年8 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26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国振华 | 注27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国电子 | 注28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9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0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胡 锐 | 注31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 | 深圳正和兴、枣庄捷岚 | 注32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33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中国电子 | 注34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35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36 | 2022年8 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振华风光 | 注37 | 2022年8月26日 | 是 | 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中国振华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 5 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票。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因此,本单位将稳定且长期地持有公司的股票,保持控股股东地位。
(3)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4)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①公司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①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 2:中国电子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通过本单位控制的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
2.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本单位将稳定且长期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
3.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4.本单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①公司或者受本单位控制的发行人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受本单位控制的发行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份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3:中电金投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持股意向减持的承诺:
一、中电金投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中电金投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6.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
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4:枣庄捷岚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持股意向减持的承诺:
一、枣庄捷岚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自本单位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枣庄捷岚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更多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单位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4.若本单位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5.本单位作为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该等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者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注 5:厦门汇恒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自本单位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 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五、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七、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八、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7:监事“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监事,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六、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七、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 8: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胡锐“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五、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七、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八、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 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
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 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 9: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 10: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国振华为振华风光及成都华微的控股股东,为避免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振华风光产生同业竞争,从而损害上述公司的利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中国振华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特向振华风光做出如下承诺:
(一)中国振华对于振华风光及成都华微业务机会的定位1.振华风光与成都华微主营业务 振华风光主要从事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的设计、封装、测试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放大器、轴角转换器、电源管理(电压基准源、三端稳压器)、接口(模拟开关、达林顿管)、驱动等。成都华微主要从事高可靠数字集成电路的设计、测试及销售,其同时存在部分模拟集成电路产品。成都华微主要产品包括:可编程逻辑器件、 AD/DA 转换器、存储器、电源管理(LDO、DC-DC)、总线接口、MCU等,除此以外还有少量放大器类产品。振华风光与成都华微从事的可编程逻辑器件、存储器、MCU等产品没有相同或相似情形,目前仅放大器产品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其余产品在产品技术特点、应用场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二)中国振华对于振华风光与成都华微业务机会的定位及承诺
1.放大器
中国振华将全力保障振华风光作为中国振华体系内放大器产品的唯一整合平台。成都华微仅有少数放大器类产品的销售,主要系针对客户的实际需求研发的少数几款产品。本企业将确保成都华微:(1)维持涉及放大器产品现有的业务模式,不针对放大器产品新增研发投入、增聘人员、增加固定资产及设备等任何投入;(2)维持涉及放大器产品现有市场不扩大,成都华微仅基于军工保障和原有客户维护的目的,承接原有客户涉及放大器产品的订单,不谋求振华风光涉及放大器产品的客户及市场;
2.转换器
中国振华将全力保障振华风光作为中国振华体系内设计、生产、销售轴角转换器产品的唯一主体,成都华微目前没有该类产品,未来也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不谋求振华风光涉及轴角转换器产品的客户及市场。 就成都华微经营的AD/DA 转换器产品,振华风光目前没有该类产品,除现有纵向项目外,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未来亦不会谋 求成都华微经营的AD/DA 转换器产品的市场。
3.电源管理器
中国振华将全力保障振华风光作为中国振华体系内设计、生产、销售电源管理类电压基准源、三端稳压器产品的唯一主体。成都华微目前没有该类产品,未来也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亦不谋求振华风光涉及电源管理电压基准源、三端稳压器产品的客户及市场。就成都华微经营的电源管理类 LDO、DC-DC产品,振华风光目前没有该类产品,除现有纵向项目外,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未来亦不会谋求成都华微经营的电源管理类 LDO、DC-DC 产品的客户及市场。
4.接口
中国振华将全力保障振华风光作为中国振华体系内设计、生产、销售模拟开关类产品(包括达林顿管)的唯一主体。成都华微目前没有该类产品,未来也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亦不谋求振华风光涉及模拟开关类产品(包括达林顿管)产品的客户及市场。就成都华微所经营的总线接口产品,振华风光目前没有该类产品,未来亦不会谋求成都华微经营的总线接口产品的客户及市场。
5驱动中国振华将全力保障振华风光作为中国振华体系内设计、生产、销售驱动类产品的唯一主体。成都华微目前没有该类产品,未来也不在该领域进行任何驱动类产品研发投入,亦不谋求振华风光涉及驱动类产品的客户及市场。中国振华及其下属企业与振华风光不存在同业竞争除上述已说明的振华风光及成都华微在部分产品存在重叠的情形外,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振华风光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振华风光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与振华风光不存在同业竞争。中国振华承诺,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任何属于振华风光的商业机会,若中国振华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振华风光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机会、业务资源。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提供给振华风光,或采用其他可能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中国振华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振华风光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国振华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中国振华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从事、新增任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对中国振华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中国振华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三、中国振华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风光经营活动本着保护振华风光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中国振华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单位,不会利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振华风光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中国振华充分尊重振华风光的独立法人地位,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风光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
(三)中国振华及其下属企业与振华风光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上述已说明的振华风光及成都华微在部分产品存在重叠的情形外,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振华风光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振华风光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中国振华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与振华风光不存在同业竞争。中国振华承诺,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任何属于振华风光的商业机会,若中国振华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振华风光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机会、业务资源,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提供给振华风光,或采用其他可能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中国振华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振华风光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国振华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中国振华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从事、新增任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对中国振华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中国振华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
(四)中国振华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风光经营活动
本着保护振华风光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中国振华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单位,不会利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振华风光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中国振华充分尊重振华风光的独立法人地位,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风光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
(五)责任承担
中国振华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振华如违反上述承诺,中国振华将在振华风光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振华风光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中国振华或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及时转让、终止该等竞争业务。若振华风光提出受让请求,中国振华或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将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振华风光。中国振华承诺,将在接到振华风光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措施。若中国振华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振华风光所有,中国振华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振华风光指定账户。若因中国振华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振华风光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国振华将向振华风光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中国振华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中国振华不再为振华风光的控股股东时失效。注 11: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国电子为振华风光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中国电子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特向振华风光做出如下承诺:
(一)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对振华风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中国电子主营业务及业务板块构成
中国电子自身不参与或从事具体业务,与振华风光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国电子下属开展集成电路业务的企业主要有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和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半导体”)等。其中,中国振华主要从事高可靠性集成电路业务,华大半导体主要从事民用集成电路业务。中国电子为振华风光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中国电子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特向振华风光做出如下承诺:
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振华风光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振华风光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中国电子承诺,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任何属于振华风光的商业机会,若中国电子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振华风光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机会、业务资源,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振华风光,或采用其他可能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中国电子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振华风光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国电子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中国振华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从事、新增任何与振华风光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对中国电子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中国电子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不与振华风光产生同业竞争。
2.责任承担
中国电子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电子如违反上述承诺,中国电子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振华风光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中国电子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及时转让、终止该等竞争业务。若振华风光提出受让请求,中国电子将促使中国电子或控制的下属企业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振华风光。若中国电子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振华风光所有,若因中国电子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振华风光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国电子将向振华风光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
本承诺函自中国电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中国电子不再为振华风光的实际控制人时失效。注12: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振华风光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单位承诺将不会向振华风光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4.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控股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及控制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或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单位将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7.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且中国振华作为振华风光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注 13: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3)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振华风光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单位承诺将不会向振华风光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实际控制人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5)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或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单位将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8)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注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承诺,本人不利用担任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市场化的原则,以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振华风光料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振华风光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人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4.本人作为振华风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
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本人或本人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及控制/任职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人或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人、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7.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本人作为振华风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注 15: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胡锐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人承诺,本人不利用担任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市场化的原则,以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振华风光料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振华风光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三)本人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本人作为振华风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本人或本人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及控制/任职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六)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人或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人、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七)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本人作为振华风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注 16:中电金投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发行人股东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1.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
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3.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振华风光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单位承诺将不会向振华风光谋求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5.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单位对违反本承诺给振华风光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注 17:深圳正和兴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3.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4.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或产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开支或承担
其他法律责任,相关损失、开支、法律责任,将由本单位全部承担。
7.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注 18:枣庄捷岚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风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风光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风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风光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3.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风光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风光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股东的利益。
4.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的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华风光《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风光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风光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致使振华风光遭受或产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开支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相关损失、开支、法律责任,将由本单位全部承担。
7.本承诺在振华风光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振华风光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注 19: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的承诺
1.本单位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导致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回购方案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 20: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单位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单位承诺严格履行本单位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单位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单位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注 21: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单位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单位承诺严格履行本单位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单位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单位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注 2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不动用公司资金、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全力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将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注 23:高级管理人员胡锐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不动用公司资金、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全力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将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注 24: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持续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积极研发新产品,稳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品牌形象,同时积极开拓市场,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将依托研发团队和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紧紧把握和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一致,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加强和提升,有利于公司扩大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本次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股东的回报措施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公司依照科创板相关业务规则制订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分配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已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将按照上述规定和计划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实现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注 2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即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如果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触发回购事宜,本单位承诺,在发行人召开的关于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本单位将对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4.所作出承诺事项涉及的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
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注 26:发行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如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后不时修订的规定执行。有其他主体同时作出此项承诺的,本公司将与该等主体就有关赔偿承担共同及连带的责任。若以上承诺内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董事长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消除因公司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救措施或原承诺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已无法履行时的替代承诺,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注 27:控股股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如果本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本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单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4.如果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单位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注 28: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如果本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如本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单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四)如果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单位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
行人有权扣减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注 2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如有表决权)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其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注 3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若因此给公司、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将于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在此期间,本人不主动要求辞职;
(3)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因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现金红利(如有)。
(5) 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自然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5.如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承诺。注 31:高级管理人员胡锐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若因此给公司、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将于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在此期间,本人不主动要求辞职;
(3)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因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现金红利(如有)。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5.如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承诺。
注 32:深圳正和兴、枣庄捷岚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如果本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单位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自然日内,停止对本单位进行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相关承诺。
(三)如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自然日内, 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四)如本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单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五)如果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单位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注 33: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当年的奖金、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注 34: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本单位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导致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回购方案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 35: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购回方案,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购回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因利润分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注 36:发行人关于股份情况的专项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注 37: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专项承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本公司已了解并知悉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执行《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如有表决权)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其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3.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该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 12月31日/2022年度 | 变更后2022年 12月31日/2022年度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250,367.27 | 31,444,721.54 | 3,194,354.27 |
负债: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 12月31日/2022年度 | 变更后2022年 12月31日/2022年度 | 影响数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87,460.69 | 8,781,814.96 | 3,194,354.27 |
股东权益: | |||
盈余公积 | 90,917,498.12 | 90,917,498.12 | |
未分配利润 | 319,305,016.52 | 319,305,016.52 | |
利润: | |||
所得税费用 | 42,642,335.73 | 42,642,335.73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3年12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采用账龄组合计提的1年内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前,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4%计提坏账准备;变更后,6个月以内的应收款项按1%计提坏账准备,6个月至1年的应收款项按5%计提坏账准备。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更加真实反映应收款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故进一步细化了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划分标准及预期信用损失率。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将少计提坏账准备15,517,316.43 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2.19%,预计未来期间的影响较小。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账龄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影响数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0-6个月 | 1,556,198.89 | 389,049.72 | -1,167,149.17 |
7-12月 | 6,670,175.34 | 8,337,719.18 | 1,667,543.84 | |
小计 | 8,226,374.23 | 8,726,768.90 | 500,394.67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0-6个月 | 26,578,778.00 | 6,644,694.50 | -19,934,083.50 |
7-12月 | 15,846,495.32 | 19,808,119.15 | 3,961,623.83 | |
小计 | 42,425,273.32 | 26,452,813.65 | -15,972,459.67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0-6个月 | 60,677.23 | 15,169.31 | -45,507.92 |
7-12月 | 1,025.96 | 1,282.45 | 256.49 | |
小计 | 61,703.19 | 16,451.76 | -45,251.43 | |
合计 | 50,713,350.74 | 35,196,034.31 | -15,517,316.43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执行。 2.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龚荣华、苟一平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龚荣华(2)、苟一平(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 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年报审计收费金额共计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同比上升超过 20%,系新增内控审计费用,财务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所负较大数额到期债务未清偿的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本年度预计额度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830.01 | 4,802.87 | 本年度公司重点推广新产品,部分新产品所需原材料因设计需求更换供应商。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561.42 | 1,774.53 | 新厂房投入使用,采购加工劳务减少 | |
小计 | 4,391.43 | 6,577.40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338.05 | 5,110.79 | 本年度公司重点推广新产品,部分新产品仍在鉴定中,未达到可供销售状态。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54.05 | 292.04 | ||
小计 | 3,392.10 | 5,402.83 | ||
向关联方租赁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91.75 | 812.41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其一标准厂房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正常生产,生产厂房租金减少。 |
小计 | 191.75 | 812.41 | ||
合计 | 7,975.28 | 12,792.64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施工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拟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三”)签署“军民融合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园封测建设项目——技改7项目生产厂房适应性改造标段”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该项目已进入收尾、竣工验收阶段,施工过程中出现超出原合同金额的新增项目事项,预计金额约为15,386,885.00元,工程量以最终结算实际发生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与中电三签订了补充合同,该工程于12月28日已竣工验收并开展竣工结算工作,截止目前,竣工结算工作尚未完成。
(2)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4,688.47万元用于购买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01#封测办公楼、102#食堂、103#封测厂房等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金额为人民币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该项目建设过渡期建设费用;使用超募资金6,274.00万元支付该项目后续工程费用。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振华风光与中国振华共同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标的资产过渡期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大信出具了《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期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008号)。经大信审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支付了过渡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 关系 | 每日最高 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 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 取出金额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150,000.00 | 0.35%- 1.55% | 30,315.10 | 154,455.48 | 173,260.82 | 11,509.76 |
合计 | / | / | / | 30,315.10 | 154,455.48 | 173,260.82 | 11,509.76 |
2、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综合授信 | 150,000.00 | 0.00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其他 | 闲置募集资金 | 1,360,000,000.00 | 1,285,000,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具有保本浮动收益的存款余额为128,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工商银行 | 其他 | 62,000 | 2023/4/10 | 2023/4/28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美元/日元汇率为挂钩标的确认 | 2.75% | 0.95%~2.94% | 89.89 | 0.00 | 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其他 | 14,000 | 2023/4/25 | 2023/7/25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黄金为挂钩标的确认 | 2.54% | 1.59%~2.95% | 95.99 | 0.00 | 0.00 | 是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 | 其他 | 62,000 | 2023/5/17 | 2023/5/31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美元/日元汇率为挂钩标的确认 | 2.90% | 0.95%~2.94% | 60.45 | 0.00 | 0.00 | 是 | 是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建设银行 | 其他 | 60,000 | 2023/5/19 | 2023/8/18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欧元/美元汇率为挂钩标的确认 | 2.94% | 1.50%~3.00% | 434.29 | 0.00 | 0.00 | 是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 | 其他 | 62,000 | 2023/6/5 | 2023/6/30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美元/日元汇率为挂钩标的确认 | 2.69% | 0.95%~2.94% | 124.85 | 0.00 | 0.00 | 是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 | 其他 | 10,000 | 2023/7/26 | 2023/9/26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美元/日元汇率为挂钩标的确认 | 2.88% | 0.95%~2.94% | 46.50 | 0.00 | 0.00 | 是 | 是 | |
中国建设银行 | 其他 | 60,000 | 2023/8/22 | 2023/9/22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欧元/美元汇率为挂钩标的确认 | 2.58% | 1.50%~3.00% | 141.96 | 0.00 | 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其他 | 14,000 | 2023/8/14 | 2023/9/14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黄金为挂钩标的确认 | 2.76% | 1.59%~2.95% | 29.73 | 0.00 | 0.00 | 是 | 是 | |
中国 | 其他 | 52,000 | 2023/8 | 2023/9 | 闲置 | / | 否 | 以美元/日元汇 | 2.75% | 0.95%~2.94% | 200.3 | 0.00 | 0.00 | 是 | 是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工商银行 | /7 | /26 | 募集资金 | 率为挂钩标的确认 | 8 | |||||||||||
中国建设银行 | 其他 | 60,000 | 2023/11/13 | 2024/1/26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欧元/美元汇率为挂钩标的确认 | 1.50%~3.00% | 6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其他 | 6,500 | 2023/11/20 | 2024/1/22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黄金为挂钩标的确认 | 1.54&~2.60% | 6,500 | 是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 | 其他 | 62,000 | 2023/11/24 | 2024/2/22 | 闲置募集资金 | / | 否 | 以美元/日元汇率为挂钩标的确认 | 0.95%~2.69% | 62,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且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3日 | 334,950.00 | 205,946.60 | 325,992.36 | 120,045.76 | 325,992.36 | 95,055.60 | 29.16 | 31,389.69 | 9.63 | 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3日 | 否 | 95,045.76 | 95,045.76 | 1,351.08 | 2,796.80 | 2.94 | 2025/12/3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3日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3,124.14 | 3,644.33 | 14.58 | 2024/12/3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3日 | 是 | 不适用 | 121,700.00 | 3,000.00 | 64,700.00 | 53.16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 其他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3日 | 是 | 不适用 | 34,688.47 | 23,914.47 | 23,914.47 | 68.94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闲置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3日 | 否 | 205,946.60 | 49,558.13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两项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其中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2年10月27日 | 230,000.00 | 2022年10月27日 | 2023年10月26日 | 0.00 | 否 |
2023年10月26日 | 160,000.00 | 2023年10月26日 | 2024年10月25日 | 128,500.00 | 否 |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具有保本浮动收益的存款余额为128,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超募资金来源 | 超募资金金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5,946.60 | 88,614.47 | 43.03 |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21,700.00 | 64,700.00 | 53.16 | |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 其他 | 34,688.47 | 23,914.47 | 68.94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61,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6%,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6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13%,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4,7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4,688.47万元用于购买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01#封测办公楼、102#食堂、103#封测厂房等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金额为人民币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该项目建设过渡期建设费用;使用超募资金6,274.00万元支付该项目后续工程费用。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振华风光与中国振华共同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标的资产过渡期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大信出具了《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在建工程)过渡
期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008号)。经大信审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中国振华集成电路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支付了过渡期建设费用5,199.17万元。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两项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其中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6,867,262 | 78.43 | -52,723,942 | -52723942 | 104,143,320 | 52.07 | |||
1.国家持股 | 0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6,088,981 | 43.04 | -6623 | -6623 | 86,082,358 | 43.04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0,772,086 | 35.39 | -52,711,124 | -52711124 | 18,060,962 | 9.0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0,772,086 | 35.39 | -52,711,124 | -52711124 | 18,060,962 | 9.0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 | |||||||
4.外资持股 | 6,195 | 0 | -6195 | -6195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6,195 | 0 | -6195 | -6195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3,132,738 | 21.57 | 52,723,942 | 52,723,942 | 95,856,680 | 47.9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3,132,738 | 21.57 | 52,723,942 | 52,723,942 | 95,856,680 | 47.93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4.其他 | - | ||||||||
三、股份总数 | 200,000,000 | 100 | - | 200,000,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数量为2,013,159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66%。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 2023年2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m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8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数量为50,380,973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1905%。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3年8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m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信证券振华风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713,333 | 3,713,333 | 0 | 0 | 战略配售 | 2023年8月28日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39,311,534 | 39,311,534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3年8月28日 |
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69,867 | 3,869,867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3年8月28日 |
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86,239 | 3,486,239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3年8月28日 |
网下限售股份 | 2,013,169 | 2,013,169 | 0 | 0 | 网下配售 | 2023年2月27日 |
合计 | 52,394,142 | 52,394,142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26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40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0 | 80,239,970 | 40.12 | 80,239,97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0 | 39,311,534 | 19.6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枣庄捷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900,001 | 4.95 | 9,900,001 | 无 | 0 | 其他 |
平阳汇恒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汇恒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350,001 | 3.68 | 7,350,001 | 无 | 0 | 其他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0 | 5,842,388 | 2.92 | 5,842,38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869,867 | 1.93 | 0 | 无 | 0 | 其他 |
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486,239 | 1.74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3,000,000 | 1.5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8,329 | 2,684,049 | 1.34 | 0 | 无 | 0 | 其他 | |||
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银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8,929 | 2,250,482 | 1.13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39,311,534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11,534 | |||||||
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69,867 | 人民币普通股 | 3,869,867 | |||||||
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86,239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6,239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84,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4,049 | |||||||
银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银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2,250,482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0,482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20,7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0,763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 1,180,4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0,417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840,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840,40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39,316 | 人民币普通股 | 839,31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同受中国电子实际控制; 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 合计 | 比例(%) | 数量 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信证券-浦发银行-中信证券振华风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642,633 | 1.82 | 70,700 | 1.9039 | 0 | 0 | 0 | 0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信证券-浦发银行-中信证券振华风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 | 0 | 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3,000,000 | 1.50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80,239,970 | 2025年8月26日 | \ | IPO首发 限售36 个月 |
2 | 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枣庄捷岚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01 | 2024 年6月4日 | \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限售36个月 |
3 | 平阳汇恒力合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厦门汇恒义合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50,001 | 2024年6月4日 | \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限售36个月 |
4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5,842,388 | 2025年8月26日 | \ | IPO首发限售36个月 |
5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492,760 | 2024年8月26日 | \ | IPO首发限售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同受中国电子实际控制;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 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信证券振华风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3,713,333 | 2023年8月28日 | 3,713,333 | 0 |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92,760 | 2024年8月26日 | -400,500 | 1,492,760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肖立书 |
成立日期 | 1984年10月1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通讯信息整机、电子元器件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序号 上市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1 振华科技 000733 30.71% 2 振华新材 688707 28.31% 3 盛科通信 688702 21.26%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曾毅 |
成立日期 | 1989-5-26 |
主要经营业务 |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注:中国电子持股比例为中国电子通过其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合计数。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张亚 | 2000-11-03 | 914403007247320632 | 40,289.2706 | IC芯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仪器仪表(不含医疗器械)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14-00071号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风光”)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振华风光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振华风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财务相关披露事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和附注六(三十四)所述。
振华风光主要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研发、生产、经营及相关服务。2023年度振华风光营业收入为1,297,124,405.47元,鉴于营业收入是振华风光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振华风光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及评价与营业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与营业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价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对营业收入执行月度波动分析和毛利分析,检查异常波动。结合行业特征以识别和调查异常波动,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分析;(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发票、销售合同及出库单、验收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振华风光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6)对重
要客户,函证交易及未结算余额;通过工商信息查询,确定客户是否真实,是否与振华风光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关键审计事项财务相关披露事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和附注六(八)所述。2023年12月31日,振华风光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96,017,442.63元,已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3,580,647.04元。振华风光管理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每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按较低者计量存货,并且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振华风光披露的会计政策,存货中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审计中的应对
(1)了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流程并评价其内部控制;(2)对存货盘点进行监盘并关注残次冷背的存货是否被识别;(3)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对于存货库龄的划分进行测试;(4)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例如检查销售价格和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
四、其他信息
振华风光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振华风光2022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振华风光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振华风光、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振华风光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振华风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振华风光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振华风光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荣华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苟一平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59,030,367.26 | 3,008,591,064.5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88,601,779.39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应收票据 | 298,708,080.88 | 406,217,342.33 | |
应收账款 | 1,147,461,107.09 | 400,222,998.96 | |
应收款项融资 | 792,480.00 | 288,560.00 | |
预付款项 | 39,168,443.69 | 57,282,185.1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182,421.79 | 3,076,742.9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96,017,442.63 | 643,207,146.0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80,638.39 | 29,616,068.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37,942,761.12 | 4,548,502,108.2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7,856,431.86 | 81,614,685.06 | |
在建工程 | 16,118,790.53 | 39,515,299.3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131,742.14 | 21,295,695.13 | |
无形资产 | 19,814,339.74 | 4,823,395.29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761,546.73 | 3,761,546.73 | |
长期待摊费用 | 9,423,391.57 | 13,388,991.7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029,187.96 | 31,444,721.5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4,389,503.30 | 75,583,211.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2,524,933.83 | 271,427,546.21 | |
资产总计 | 5,360,467,694.95 | 4,819,929,654.4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2,436,542.12 | 75,325,798.23 | |
应付账款 | 265,498,197.75 | 283,423,173.88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4,771,726.91 | 7,642,840.4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260,464.80 | 23,686,629.35 | |
应交税费 | 37,437,277.10 | 13,569,257.92 | |
其他应付款 | 15,738,123.12 | 1,983,790.5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4,183,059.27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425,173.71 | 28,173,977.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620,079.35 | 2,208,405.38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9,187,584.86 | 436,013,872.81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3,019,662.50 | 7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705,013.18 | 14,638,746.59 | |
长期应付款 | 21,608,881.51 | 15,497,414.5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5,730,000.00 | 15,49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393,333.25 | 9,406,666.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695,863.95 | 8,781,814.9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5,152,754.39 | 140,814,642.71 | |
负债合计 | 594,340,339.25 | 576,828,515.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84,396,926.33 | 3,583,589,426.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70,000.00 | 6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7,072,280.44 | 90,917,498.1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27,956,284.46 | 319,305,016.5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28,955,491.23 | 4,193,871,940.97 | |
少数股东权益 | 37,171,864.47 | 49,229,197.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66,127,355.70 | 4,243,101,138.9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 5,360,467,694.95 | 4,819,929,654.45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益)总计 |
公司负责人:张国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36,282,887.41 | 2,989,579,838.5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88,601,779.39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83,807,842.61 | 403,382,617.25 | |
应收账款 | 1,122,314,641.67 | 396,915,726.9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3,092,616.45 | 40,259,687.63 | |
其他应收款 | 78,933,168.22 | 51,059,108.4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7,334,850.23 | - | |
存货 | 710,886,558.50 | 634,044,805.7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48,519.61 | 27,227,057.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55,168,013.86 | 4,542,468,841.9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6,073,778.45 | 61,166,525.09 | |
在建工程 | 16,118,790.53 | 39,515,299.3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96,746.68 | 2,071,846.51 | |
无形资产 | 18,886,483.41 | 3,654,647.9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349,808.02 | 9,757,632.8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4,389,503.30 | 73,544,081.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1,415,110.39 | 195,210,033.16 | |
资产总计 | 5,286,583,124.25 | 4,737,678,875.1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5,586,783.11 | 32,900,114.10 | |
应付账款 | 234,620,480.11 | 278,437,023.6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770,133.99 | 7,313,579.5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568,242.81 | 18,573,057.77 | |
应交税费 | 32,452,882.50 | 12,938,337.38 | |
其他应付款 | 1,356,865.61 | 1,742,144.3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519,126.97 | 23,831,113.48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其他流动负债 | 619,872.27 | 846,801.4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2,494,387.37 | 376,582,171.6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3,019,662.50 | 7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392,879.35 | - | |
长期应付款 | 21,608,881.51 | 16,335,502.2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5,730,000.00 | 15,49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393,333.25 | 9,406,666.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219,409.74 | 3,033,875.7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9,364,166.35 | 121,266,044.58 | |
负债合计 | 491,858,553.72 | 497,848,216.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83,571,926.33 | 3,583,121,926.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70,000.00 | 6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17,072,280.44 | 90,917,498.12 | |
未分配利润 | 794,550,363.76 | 365,731,234.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94,724,570.53 | 4,239,830,658.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286,583,124.25 | 4,737,678,875.13 |
公司负责人:张国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97,124,405.47 | 778,874,008.15 | |
其中:营业收入 | 1,297,124,405.47 | 778,874,008.1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85,755,790.62 | 395,302,476.89 | |
其中:营业成本 | 330,788,059.12 | 176,111,323.2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856,393.01 | 2,419,421.88 | |
销售费用 | 46,851,137.82 | 42,575,586.41 | |
管理费用 | 92,459,689.59 | 82,242,092.24 | |
研发费用 | 153,053,813.46 | 88,090,562.56 | |
财务费用 | -42,253,302.38 | 3,863,490.5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98,820.85 | 9,402,717.34 | |
利息收入 | 45,248,120.38 | 6,649,687.26 | |
加:其他收益 | 17,346,547.61 | 10,136,877.8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240,315.06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01,779.39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900,839.42 | -10,263,057.8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139,485.19 | -2,671,799.3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321.50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10,544,253.80 | 380,773,551.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6.63 | 431,602.33 | |
减:营业外支出 | 625,709.03 | 87,013.2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09,919,061.40 | 381,118,140.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97,479,785.36 | 42,642,335.73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2,439,276.04 | 338,475,805.2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2,439,276.04 | 338,475,805.2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0,606,050.26 | 303,018,157.0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33,225.78 | 35,457,648.1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12,439,276.04 | 338,475,805.2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0,606,050.26 | 303,018,157.0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33,225.78 | 35,457,648.1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0530 | 1.818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0530 | 1.818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国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257,634,858.94 | 760,383,138.25 | |
减:营业成本 | 370,099,024.84 | 242,778,635.13 | |
税金及附加 | 3,247,627.88 | 1,243,357.36 | |
销售费用 | 38,206,633.69 | 35,948,289.34 | |
管理费用 | 70,796,501.02 | 65,986,399.13 | |
研发费用 | 101,989,943.36 | 39,664,419.81 | |
财务费用 | -44,213,344.13 | 2,331,282.1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98,820.85 | 9,402,717.34 | |
利息收入 | 46,601,727.85 | 7,663,342.49 | |
加:其他收益 | 16,149,334.09 | 7,798,726.5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575,165.29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01,779.39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351,687.68 | -9,406,015.0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670,106.99 | -2,340,990.6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33,812,956.38 | 368,482,476.18 | |
加:营业外收入 | 501.31 | 4,934,318.67 | |
减:营业外支出 | 608,000.00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3,205,457.69 | 373,416,794.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2,431,546.10 | 44,955,083.6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0,773,911.59 | 328,461,711.1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0,773,911.59 | 328,461,711.1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30,000.00 | 280,000.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30,000.00 | 280,000.00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530,000.00 | 280,000.00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30,243,911.59 | 328,741,711.1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1539 | 1.970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1539 | 1.9708 |
公司负责人:张国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67,600,008.65 | 437,818,348.1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42,026.59 | 7,190,195.3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536,796.93 | 83,393,549.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1,278,832.17 | 528,402,093.4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5,188,393.12 | 428,781,555.3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6,208,832.65 | 206,914,937.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5,016,158.85 | 68,314,269.9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220,472.69 | 50,258,813.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3,633,857.31 | 754,269,575.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55,025.14 | -225,867,482.2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60,000,000.00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240,315.06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72,240,315.06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6,796,134.22 | 145,423,219.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45,000,000.00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81,796,134.22 | 145,423,219.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9,555,819.16 | -145,423,219.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265,762,5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313,246,474.4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3,579,008,974.4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000,000.00 | 380,0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7,611,929.18 | 49,200,318.1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640,195.0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37,923.83 | 7,289,010.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649,853.01 | 436,539,329.0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649,853.01 | 3,142,469,645.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9,560,697.31 | 2,771,178,943.6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08,591,064.57 | 237,412,120.95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9,030,367.26 | 3,008,591,064.57 |
公司负责人:张国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1,692,178.18 | 428,422,190.6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5,453,495.1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509,302.04 | 86,540,857.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2,201,480.22 | 520,416,543.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0,916,851.71 | 521,034,910.8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9,205,460.53 | 163,208,164.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5,124,811.30 | 44,113,664.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081,970.19 | 43,209,440.6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8,329,093.73 | 771,566,179.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27,613.51 | -251,149,636.3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60,000,000.00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240,315.06 | 782,460.6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372,111.11 | 21,000,486.1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23,612,426.17 | 21,782,946.7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3,499,548.34 | 113,974,493.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45,000,000.00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12,166.67 | 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28,511,715.01 | 163,974,493.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4,899,288.84 | -142,191,546.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265,762,5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313,246,474.4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3,579,008,974.4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000,000.00 | 380,0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7,611,929.18 | 48,560,123.1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8,119.60 | 1,853,568.6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270,048.78 | 430,463,691.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270,048.78 | 3,148,545,282.6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53,296,951.13 | 2,755,204,099.4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89,579,838.54 | 234,375,739.0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6,282,887.41 | 2,989,579,838.54 |
公司负责人:张国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583,589,426.33 | 60,000.00 | 90,917,498.12 | 319,305,016.52 | 4,193,871,940.97 | 49,229,197.96 | 4,243,101,138.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000,000.00 | 3,583,589,426.33 | 60,000.00 | 90,917,498.12 | 319,305,016.52 | 4,193,871,940.97 | 49,229,197.96 | 4,243,101,138.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07,500.00 | -530,000.00 | 126,154,782.32 | 408,651,267.94 | 535,083,550.26 | -12,057,333.49 | 523,026,216.77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0,000.00 | 610,606,050.26 | 610,076,050.26 | 1,833,225.78 | 611,909,276.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7,500.00 | 807,500.00 | 292,500.00 | 1,1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07,500.00 | 807,500.00 | 292,500.00 | 1,100,000.00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6,154,782.32 | -201,954,782.32 | -75,800,000.00 | -14,183,059.27 | -89,983,059.2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6,154,782.32 | -126,154,782.3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5,800,000.00 | -75,800,000.00 | -14,183,059.27 | -89,983,059.2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584,396,926.33 | -470,000.00 | 217,072,280.44 | 727,956,284.46 | 4,728,955,491.23 | 37,171,864.47 | 4,766,127,355.70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0,000,000.00 | 362,118,337.44 | -220,000.00 | 25,225,155.88 | 81,979,201.75 | 619,102,695.07 | 13,569,049.77 | 632,671,744.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000,000.00 | 362,118,337.44 | -220,000.00 | 25,225,155.88 | 81,979,201.75 | 619,102,695.07 | 13,569,049.77 | 632,671,744.8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000,000.00 | 3,221,471,088.89 | 280,000.00 | 65,692,342.24 | 237,325,814.77 | 3,574,769,245.90 | 35,660,148.19 | 3,610,429,394.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0,000.00 | 303,018,157.01 | 303,298,157.01 | 35,457,648.19 | 338,755,805.20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00 | 3,221,471,088.89 | 3,271,471,088.89 | 202,500.00 | 3,271,673,588.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0 | 3,209,923,588.89 | 3,259,923,588.89 | 3,259,923,588.8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547,500.00 | 11,547,500.00 | 202,500.00 | 11,75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65,692,342.24 | -65,692,342.2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5,692,342.24 | -65,692,342.2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583,589,426.33 | 60,000.00 | 90,917,498.12 | 319,305,016.52 | 4,193,871,940.97 | 49,229,197.96 | 4,243,101,138.93 |
公司负责人:张国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 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583,121,926.33 | 60,000.00 | 90,917,498.12 | 365,731,234.49 | 4,239,830,658.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000,000.00 | 3,583,121,926.33 | 60,000.00 | 90,917,498.12 | 365,731,234.49 | 4,239,830,658.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0,000.00 | -530,000.00 | 126,154,782.32 | 428,819,129.27 | 554,893,911.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0,000.00 | 630,773,911.59 | 630,243,911.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50,000.00 | 4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 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50,000.00 | 45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126,154,782.32 | -201,954,782.32 | -75,8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6,154,782.32 | -126,154,782.3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5,800,000.00 | -75,8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 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583,571,926.33 | -470,000.00 | 217,072,280.44 | 794,550,363.76 | 4,794,724,570.53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 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0,000,000.00 | 361,898,337.44 | -220,000.00 | 25,225,155.88 | 102,961,865.54 | 639,865,358.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000,000.00 | 361,898,337.44 | -220,000.00 | 25,225,155.88 | 102,961,865.54 | 639,865,358.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50,000,000.00 | 3,221,223,588.89 | 280,000.00 | 65,692,342.24 | 262,769,368.95 | 3,599,965,300.0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 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0,000.00 | 328,461,711.19 | 328,741,711.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00 | 3,221,223,588.89 | 3,271,223,588.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0 | 3,209,923,588.89 | 3,259,923,588.8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300,000.00 | 11,3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65,692,342.24 | -65,692,342.2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5,692,342.24 | -65,692,342.2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 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583,121,926.33 | 60,000.00 | 90,917,498.12 | 365,731,234.49 | 4,239,830,658.94 |
公司负责人:张国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博学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风光”“本公司”、“公司”)系2005年经贵州省国资委批准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2007年9月6日经贵州省国资委黔国资(2007)80号文批准,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集团”)与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其中:振华集团以公司净资产出资2,750万元,占55%,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250万元,占45%。2019年5月29日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原有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分别以现金7,795,300.00元、8,653,100.00元增资本公司,增资后各方持股比例为振华集团持股51.60%、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持股42.22%、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3%、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25%。2019年6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2021年1月11日振华集团、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分别以现金15,000.00万元、5,000.00万元增资本公司,增资后各方持股比例为振华集团持股55.66%、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持股39.24%、贵州风光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2%、贵州风光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8%。2021年2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2021年4月26日公司国有独享资本公积6,686.00万元转增资本,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持股比例3.90%。
2021年6月,深圳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按照公司100%股权整体估值25亿元为作价依据,将持有的公司4,427,320.00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60%)以165,0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枣庄捷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公司3,286,950.00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90%)以122,5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厦门汇恒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3.9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全体股东于2021年6月28日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以2021年4月30日的净资产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申请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拟设置为150,000,000.00股,均为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经审计的2021年4月30日净资产511,598,337.44元折合股本为150,000,000.00元,剩余部分361,598,337.44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4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29次审议会议召开,审议结果显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2年7月19日,证监会批复同意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2022年8月26日,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8439,发行价66.99元/股,发行数量5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9,5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576,411.11元,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923,588.8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209,923,588.89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753445386,法定代表人:张国荣,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38号。经营期限:2005年8月31日至长期。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半导体行业。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为:半导体;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研发、生产、经营及相关服务;主要业务板块包括:半导体。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集团总部)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 。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 单项占预付款项余额0.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占应付款项余额0.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 |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八)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
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3.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4.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4)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计量坏账准备的方法
1)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与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一致 |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应收国内客户 | 依据客户经济性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本报告期间信用风险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0-6个月 | 1.00 | 1.00 |
7-12个月 | 5.00 | 5.00 |
1至2年 | 10.00 | 10.00 |
2至3年 | 30.00 | 30.00 |
3至4年 | 50.00 | 50.00 |
4至5年 | 60.00 | 6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③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账龄3年以上并且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的显著变化。
② 若现有金融工具在报告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将 发生的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③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的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1)信用利差;2)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3)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4)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④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
⑤ 对借款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下调。
⑥ 预期将导致借款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外部经济状况的 不利变化。
⑦ 借款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的显著变化。
⑧ 同一借款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⑨ 借款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显著不利变化。
⑩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的显著变化。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借款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的显著变化。
?企业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的变化。
?逾期信息。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押金及保证金 | 依据款项性质确定 |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账龄3年以上并且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等的其他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产生的应收款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十三)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产生的应收款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十四)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十五)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产生的应收款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
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11、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十六)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详见本节“11、(5)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详见本节“11、(5)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详见本节“11、(5)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相关内容。
(十八)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在附注中披露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净利润,终止经营的资产或处置组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处置净损益,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十九)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十)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二十一)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 | 5% | 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2 | 5% | 7.92%-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二十二)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二十三)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二十四)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五)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六)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和摊销方法: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软件 | 2.83-10 | 合同 | 直线法 |
专利权 | 12.25 | 合同 | 直线法 |
特许权 | 5 | 合同 | 直线法 |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外协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
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二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三十)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三十一)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三十二)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三十三)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四)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
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公司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按照业务类型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
依据合同约定识别履约义务。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1)针对客户直验业务,公司以产品已经发出、移交给客户并经客户检验入库作为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
(2)针对下厂验收业务,公司以客户下厂验收完成、产品已经发岀并移交给客户,经客户验收入库,作为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
(3)针对提供服务业务,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加工服务的履约义务。公司通常以生产服务完成及加工商品交付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五)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为转让该相关商
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六)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三十七)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将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已扣除租赁激励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时需支付的款项等。未纳入租赁
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即本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以及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低于40,000.00元的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以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三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十九)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包括但不限于: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套期会计的依据与会计处理方法,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以及如何应用该策略来管理风险,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四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94,354.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94,354.27 |
其他说明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2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采用账龄组合计提的1年内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前,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4%计提坏账准备;变更后,6个月以内的应收款项按1%计提坏账准备,6个月至1年的应收款项按5%计提坏账准备。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更加真实反映应收款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故进一步细化了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划分标准及预期信用损失率。 | 2023年12月14日起执行 | 信用减值损失 | 15,517,316.43 |
其他说明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解释16号”)。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08,591,064.57 | 3,008,591,064.5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06,217,342.33 | 406,217,342.33 | |
应收账款 | 400,222,998.96 | 400,222,998.96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8,560.00 | 288,560.00 | |
预付款项 | 57,282,185.16 | 57,282,185.1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076,742.96 | 3,076,742.9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43,207,146.01 | 643,207,146.01 | |
合同资产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616,068.25 | 29,616,068.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4,548,502,108.24 | 4,548,502,108.2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1,614,685.06 | 81,614,685.06 | |
在建工程 | 39,515,299.32 | 39,515,299.3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1,295,695.13 | 21,295,695.13 | |
无形资产 | 4,823,395.29 | 4,823,395.2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761,546.73 | 3,761,546.73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388,991.74 | 13,388,991.7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250,367.27 | 31,444,721.54 | 3,194,354.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583,211.40 | 75,583,211.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8,233,191.94 | 271,427,546.21 | 3,194,354.27 |
资产总计 | 4,816,735,300.18 | 4,819,929,654.45 | 3,194,354.2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5,325,798.23 | 75,325,798.23 | |
应付账款 | 283,423,173.88 | 283,423,173.88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7,642,840.45 | 7,642,840.4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686,629.35 | 23,686,629.35 | |
应交税费 | 13,569,257.92 | 13,569,257.92 | |
其他应付款 | 1,983,790.56 | 1,983,790.56 | |
其中:应付利息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应付股利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173,977.04 | 28,173,977.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08,405.38 | 2,208,405.38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6,013,872.81 | 436,013,872.8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7,000,000.00 | 7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638,746.59 | 14,638,746.59 | |
长期应付款 | 15,497,414.56 | 15,497,414.5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5,490,000.00 | 15,49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406,666.60 | 9,406,666.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87,460.69 | 8,781,814.96 | 3,194,354.2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620,288.44 | 140,814,642.71 | 3,194,354.27 |
负债合计 | 573,634,161.25 | 576,828,515.52 | 3,194,354.2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83,589,426.33 | 3,583,589,426.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0,000.00 | 6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0,917,498.12 | 90,917,498.1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19,305,016.52 | 319,305,016.5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193,871,940.97 | 4,193,871,940.97 | |
少数股东权益 | 49,229,197.96 | 49,229,197.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43,101,138.93 | 4,243,101,138.9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816,735,300.18 | 4,819,929,654.45 | 3,194,354.27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89,579,838.54 | 2,989,579,838.5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03,382,617.25 | 403,382,617.25 | |
应收账款 | 396,915,726.93 | 396,915,726.9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0,259,687.63 | 40,259,687.63 | |
其他应收款 | 51,059,108.48 | 51,059,108.4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634,044,805.78 | 634,044,805.7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227,057.36 | 27,227,057.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4,542,468,841.97 | 4,542,468,841.9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1,166,525.09 | 61,166,525.09 | |
在建工程 | 39,515,299.32 | 39,515,299.3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71,846.51 | 2,071,846.51 | |
无形资产 | 3,654,647.99 | 3,654,647.9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46,855.87 | 9,757,632.85 | 310,776.9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3,544,081.40 | 73,544,081.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4,899,256.18 | 195,210,033.16 | 310,776.98 |
资产总计 | 4,737,368,098.15 | 4,737,678,875.13 | 310,776.9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900,114.10 | 32,900,114.10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应付账款 | 278,437,023.62 | 278,437,023.6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313,579.50 | 7,313,579.5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573,057.77 | 18,573,057.77 | |
应交税费 | 12,938,337.38 | 12,938,337.38 | |
其他应付款 | 1,742,144.30 | 1,742,144.3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831,113.48 | 23,831,113.48 | |
其他流动负债 | 846,801.46 | 846,801.4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6,582,171.61 | 376,582,171.6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7,000,000.00 | 7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16,335,502.25 | 16,335,502.2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5,490,000.00 | 15,49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406,666.60 | 9,406,666.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23,098.75 | 3,033,875.73 | 310,776.9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0,955,267.60 | 121,266,044.58 | 310,776.98 |
负债合计 | 497,537,439.21 | 497,848,216.19 | 310,776.9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83,121,926.33 | 3,583,121,926.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0,000.00 | 6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0,917,498.12 | 90,917,498.12 | |
未分配利润 | 365,731,234.49 | 365,731,234.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39,830,658.94 | 4,239,830,658.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737,368,098.15 | 4,737,678,875.13 | 310,776.98 |
(四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产品销售;提供加工劳务;其 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 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所得税额计缴 | 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 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 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二)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编号:GR202152000324,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稅优惠税率为15%, 报告期内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本公司子公司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GR202351002939,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稅优惠税率为15%,报告期内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143,932,815.57 | 2,705,440,098.88 |
其他货币资金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115,097,551.69 | 303,150,965.69 |
合计 | 1,259,030,367.26 | 3,008,591,064.5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88,601,779.39 |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1,288,601,779.39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288,601,779.3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以公平交易价格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以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利息及本金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三)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四)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696,384.77 | 12,578,629.87 |
商业承兑票据 | 289,011,696.11 | 393,638,712.46 |
合计 | 298,708,080.88 | 406,217,342.3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1,280,511.58 | 100.00 | 22,572,430.70 | 7.03 | 298,708,080.88 | 429,934,434.49 | 100.00 | 23,717,092.16 | 5.52 | 406,217,342.33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311,584,126.81 | 96.98 | 22,572,430.70 | 7.24 | 289,011,696.11 | 417,355,804.62 | 97.07 | 23,717,092.16 | 5.68 | 393,638,712.46 |
银行承兑汇票 | 9,696,384.77 | 3.02 | 9,696,384.77 | 12,578,629.87 | 2.93 | 12,578,629.87 | ||||
合计 | 321,280,511.58 | / | 22,572,430.70 | 7.03 | 298,708,080.88 | 429,934,434.49 | / | 23,717,092.16 | 5.52 | 406,217,342.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38,904,972.31 | 389,049.72 | 1.00 |
7-12个月 | 166,754,383.62 | 8,337,719.18 | 5.00 |
1年以内(含1年) | 205,659,355.93 | 8,726,768.90 | 4.24 |
1至2年 | 90,599,221.49 | 9,059,922.15 | 10.00 |
2至3年 | 14,409,777.40 | 4,322,933.22 | 30.00 |
3至4年 | 868,830.05 | 434,415.03 | 50.00 |
4至5年 | 46,376.34 | 27,825.80 | 60.00 |
5年以上 | 565.60 | 565.60 | 100.00 |
合计 | 311,584,126.81 | 22,572,430.70 | 7.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依据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3,717,092.16 | 23,717,092.1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3,717,092.16 | 23,717,092.1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144,661.46 | 1,144,661.4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2,572,430.70 | 22,572,430.7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23,717,092.16 | 1,144,661.46 | 22,572,430.70 | |||
合计 | 23,717,092.16 | 1,144,661.46 | 22,572,430.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664,469,449.82 | 247,715,889.83 |
7-12个月 | 396,162,382.99 | 129,798,857.72 |
1年以内小计 | 1,060,631,832.81 | 377,514,747.55 |
1至2年 | 117,894,444.12 | 38,330,538.59 |
2至3年 | 8,046,345.90 | 4,030,663.44 |
3至4年 | 2,627,368.99 | 668,550.34 |
4至5年 | 577,404.00 | 389,042.50 |
5年以上 | 479,930.30 | 112,277.40 |
合计 | 1,190,257,326.12 | 421,045,819.8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90,257,326.12 | 100.00 | 42,796,219.03 | 3.60 | 1,147,461,107.09 | 421,045,819.82 | 100.00 | 20,822,820.86 | 4.95 | 400,222,998.96 |
其中: | ||||||||||
组合:国内客户 | 1,190,257,326.12 | 100.00 | 42,796,219.03 | 3.60 | 1,147,461,107.09 | 421,045,819.82 | 100.00 | 20,822,820.86 | 4.95 | 400,222,998.96 |
合计 | 1,190,257,326.12 | / | 42,796,219.03 | / | 1,147,461,107.09 | 421,045,819.82 | / | 20,822,820.86 | / | 400,222,998.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国内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国内客户 | 1,190,257,326.12 | 42,796,219.03 | 3.60 |
合计 | 1,190,257,326.12 | 42,796,219.03 | 3.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依据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822,820.86 | 20,822,820.8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0,822,820.86 | 20,822,820.8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973,398.17 | 21,973,398.1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2,796,219.03 | 42,796,219.0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 或转回 | 转销 或核销 | 其他 变动 | |||
组合:国内客户 | 20,822,820.86 | 21,973,398.17 | 42,796,219.03 | |||
合计 | 20,822,820.86 | 21,973,398.17 | 42,796,219.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 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632,826,540.92 | 632,826,540.92 | 53.17 | 23,780,790.77 | |
客户二 | 107,254,159.00 | 107,254,159.00 | 9.01 | 1,072,541.59 | |
客户三 | 51,122,789.90 | 51,122,789.90 | 4.30 | 556,872.38 | |
客户四 | 39,339,564.00 | 39,339,564.00 | 3.31 | 1,800,410.15 | |
客户五 | 35,439,340.00 | 35,439,340.00 | 2.98 | 354,393.40 | |
合计 | 865,982,393.82 | 865,982,393.82 | 72.77 | 27,565,008.2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六)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92,480.00 | 288,560.00 |
合计 | 792,480.00 | 288,56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4,752,892.38 | 88.73 | 52,104,669.49 | 90.96 |
1至2年 | 3,139,894.20 | 8.02 | 4,869,286.67 | 8.50 |
2至3年 | 1,275,657.11 | 3.25 | 308,229.00 | 0.54 |
3年以上 | ||||
合计 | 39,168,443.69 | —— | 57,282,185.16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权单位 | 债务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兰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703,691.18 | 1-2年、2-3年 | 项目未完结,待结算 |
小计 | —— | 1,703,691.18 | —— |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9,927,063.99 | 25.34 |
供应商二 | 6,363,476.00 | 16.25 |
供应商三 | 6,690,041.45 | 17.08 |
供应商四 | 2,700,000.00 | 6.89 |
供应商五 | 2,680,000.00 | 6.84 |
合计 | 28,360,581.44 | 72.4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其他应收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182,421.79 | 3,076,742.96 |
合计 | 3,182,421.79 | 3,076,742.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1,516,930.91 | 3,023,118.35 |
7-12个月 | 25,648.98 | 156,194.73 |
1年以内小计 | 1,542,579.89 | 3,179,313.08 |
1至2年 | 1,831,770.73 | 24,800.00 |
2至3年 | 11,000.00 | 3,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456.00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385,350.62 | 3,207,569.0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540.00 | |
保证金 | 1,803,426.73 | 2,152,379.51 |
押金 | 1,581,923.89 | 1,053,649.57 |
减:坏账准备 | 202,928.83 | 130,826.12 |
合计 | 3,182,421.79 | 3,076,742.9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期信用损失 |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30,826.12 | 130,826.1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30,826.12 | 130,826.12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2,102.71 | 72,102.7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02,928.83 | 202,928.8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 130,826.12 | 72,102.71 | 202,928.83 | |||
合计 | 130,826.12 | 72,102.71 | 202,928.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成都金慧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1,640,376.00 | 48.46 | 租房保证金 | 1-2年 | 164,037.60 |
南京丽宁电子有限公司 | 235,000.00 | 6.94 | 租房保证金 | 1年以内 | 2,350.00 |
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232,440.16 | 6.87 | 代扣代缴费用 | 1年以内 | 2,324.40 |
西安建投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1,216.00 | 5.65 | 租房保证金 | 1年以内 | 1912.16 |
成都联东金纬实业有限公司 | 143,694.73 | 4.24 | 租房保证金 | 1-2年 | 14,369.47 |
合计 | 2,442,726.89 | 72.16 | / | / | 184,993.6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3,017,322.72 | 2,683,281.44 | 190,334,041.28 | 140,095,317.62 | 5,495,671.02 | 134,599,646.60 |
在产品 | 220,184,858.52 | 1,850,118.94 | 218,334,739.58 | 142,264,051.54 | 2,688,526.15 | 139,575,525.39 |
库存商品 | 118,624,803.68 | 3,098,690.03 | 115,526,113.65 | 104,945,644.57 | 6,697,934.80 | 98,247,709.77 |
委托加工物资 | 21,243,769.15 | 21,243,769.15 | 23,301,022.22 | 23,301,022.22 | ||
周转材料 | 10,902.62 | 10,902.62 | ||||
发出商品 | 156,527,335.60 | 5,948,556.63 | 150,578,778.97 | 250,435,881.46 | 2,963,542.05 | 247,472,339.41 |
合计 | 709,598,089.67 | 13,580,647.04 | 696,017,442.63 | 661,052,820.03 | 17,845,674.02 | 643,207,146.01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495,671.02 | 871,173.34 | 3,683,562.92 | 2,683,281.44 | ||
在产品 | 2,688,526.15 | 915,965.83 | 1,754,373.04 | 1,850,118.94 | ||
库存商品 | 6,697,934.80 | 2,753,985.32 | 6,353,230.09 | 3,098,690.03 | ||
委托加工物资 | ||||||
周转材料 | ||||||
发出商品 | 2,963,542.05 | 8,598,360.70 | 5,613,346.12 | 5,948,556.63 | ||
合计 | 17,845,674.02 | 13,139,485.19 | 17,404,512.17 | 13,580,647.0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740.45万元,系上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已完成对外销售所致。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十三)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692,855.65 | 28,581,544.61 |
预缴税金 | 1,248,519.61 | 995,063.66 |
其他 | 39,263.13 | 39,459.98 |
合计 | 4,980,638.39 | 29,616,068.25 |
其他说明无
(十四)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十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九)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一)固定资产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27,856,431.86 | 81,614,685.0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27,856,431.86 | 81,614,685.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32,408.34 | 172,537,609.35 | 4,181,906.58 | 3,890,863.26 | 2,755,863.08 | 186,598,650.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462,309.74 | 109,073,182.83 | 1,204,743.38 | 2,465,433.36 | 454,393.31 | 172,660,062.62 |
(1)购置 | 18,992,253.16 | 1,204,743.38 | 1,398,176.72 | 454,393.31 | 22,049,566.5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9,462,309.74 | 90,080,929.67 | 1,067,256.64 | 150,610,496.0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62,694,718.08 | 281,610,792.18 | 5,386,649.96 | 6,356,296.62 | 3,210,256.39 | 359,258,713.2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44,450.61 | 81,407,348.23 | 2,664,231.70 | 1,722,069.85 | 2,124,410.32 | 88,362,510.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19,538.96 | 22,322,608.47 | 572,056.44 | 625,516.61 | 178,595.34 | 26,418,315.82 |
(1)计提 | 2,719,538.96 | 22,322,608.47 | 572,056.44 | 625,516.61 | 178,595.34 | 26,418,315.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163,989.57 | 103,729,956.70 | 3,236,288.14 | 2,347,586.46 | 2,303,005.66 | 114,780,826.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6,580,851.61 | 40,147.22 | 456.01 | 16,621,454.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6,580,851.61 | 40,147.22 | 456.01 | 16,621,454.8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530,728.51 | 161,299,983.87 | 2,150,361.82 | 3,968,562.94 | 906,794.72 | 227,856,431.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87,957.73 | 74,549,409.51 | 1,517,674.88 | 2,128,646.19 | 630,996.75 | 81,614,685.0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3.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二)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6,118,790.53 | 39,515,299.3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6,118,790.53 | 39,515,299.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1.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封测项目 | 14,497,298.99 | 14,497,298.99 | 38,949,834.15 | 38,949,834.15 | ||
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411,828.97 | 411,828.97 | 326,923.31 | 326,923.3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776.74 | 8,776.74 | ||||
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 | 328,383.25 | 328,383.25 | ||||
专项工程试制条件建设项目 | 260,239.97 | 260,239.97 | 175,334.31 | 175,334.31 | ||
XX批生产项目 | 143,396.23 | 143,396.23 | 63,207.55 | 63,207.55 | ||
集成电路产业园区零星工程项目 | 468,866.38 | 468,866.38 | ||||
合计 | 16,118,790.53 | 16,118,790.53 | 39,515,299.32 | 39,515,299.3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封测项目 | 180,100,000.00 | 38,949,834.15 | 108,585,204.12 | 131,378,447.22 | 1,659,292.06 | 14,497,298.99 | 83.48 | 91.87 | 自筹资金 | |||
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46,800,000.00 | 326,923.31 | 84,905.66 | 411,828.97 | 83.48 | 91.87 | 自筹资金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0,000,000.00 | 22,373,126.49 | 8,143,553.24 | 14,220,796.51 | 8,776.74 | 14.58 | 18.58 | 募集资金 | ||||
高可靠模拟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先进封测产业化项目 | 950,457,600.00 | 11,416,878.84 | 11,088,495.59 | 328,383.25 | 2.94 | 3.50 | 募集资金 | |||||
专项工程试制条件建设项目 | 38,230,000.00 | 175,334.31 | 84,905.66 | 260,239.97 | 83.48 | 91.87 | 自筹资金 | |||||
XX批生产项目 | 46,800,000.00 | 63,207.55 | 80,188.68 | 143,396.23 | 83.48 | 91.87 | 自筹资金 | |||||
集成电路产业园区零星工程项目 | 503,500.00 | 468,866.38 | 468,866.38 | 93.12 | 93.12 | 自筹资金 | ||||||
技改5 | 36,760,000.00 | 87,469.34 | 87,469.34 | 100.00 | 100.0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1,549,651,100.00 | 39,515,299.32 | 143,181,545.17 | 150,610,496.05 | 15,967,557.91 | 16,118,790.53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四)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二十五)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230,279.49 | 500,714.86 | 28,730,994.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89,394.56 | 5,989,394.56 | |
(1)新增租赁 | 5,989,394.56 | 5,989,394.5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71,723.09 | 6,271,723.09 | |
(1)租赁到期 | 6,271,723.09 | 6,271,723.09 | |
4.期末余额 | 27,947,950.96 | 500,714.86 | 28,448,665.8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198,213.54 | 237,085.68 | 7,435,299.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39,669.23 | 118,542.84 | 7,758,212.07 |
(1)计提 | 7,639,669.23 | 118,542.84 | 7,758,212.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76,587.61 | 5,876,587.61 | |
(1)处置 | 5,876,587.61 | 5,876,587.61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 合计 |
4.期末余额 | 8,961,295.16 | 355,628.52 | 9,316,923.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986,655.80 | 145,086.34 | 19,131,742.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032,065.95 | 263,629.18 | 21,295,695.1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二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6,981.13 | 8,310,023.34 | 1,132,075.47 | 9,909,079.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297,932.96 | 17,297,932.96 | |||
(1)购置 | 17,297,932.96 | 17,297,932.9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66,981.13 | 25,607,956.30 | 1,132,075.47 | 27,207,012.9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991,345.05 | 94,339.60 | 5,085,684.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779.00 | 2,035,794.47 | 226,415.04 | 2,306,988.51 | |
(1)计提 | 44,779.00 | 2,035,794.47 | 226,415.04 | 2,306,988.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特许权 | 合计 |
4.期末余额 | 44,779.00 | 7,027,139.52 | 320,754.64 | 7,392,673.1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2,202.13 | 18,580,816.78 | 811,320.83 | 19,814,339.7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6,981.13 | 3,318,678.29 | 1,037,735.87 | 4,823,395.2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4.16%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七)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3,761,54 6.73 | 3,761,54 6.73 | ||||
合计 | 3,761,54 6.73 | 3,761,54 6.73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因业务较为单一,将企业整体为一个资产组。 | 无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据 |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16,549.43 | 82,473.58 | 5年 | 收入增长率(6%)、折现率(10.39%)、利润率(34.45%) | 历史数据及行业发展趋势 | 各项费率折现率(10.39%)、利润率(34.45%) | 历史数据 | |
合计 | 16,549.43 | 82,473.58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3,388,991.74 | 2,889,038.20 | 4,602,349.74 | 2,252,288.63 | 9,423,391.57 |
合计 | 13,388,991.74 | 2,889,038.20 | 4,602,349.74 | 2,252,288.63 | 9,423,391.57 |
其他说明:
无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0,912,356.13 | 12,136,853.43 | 64,373,198.28 | 9,655,979.7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6,297,769.84 | 33,944,665.48 | 122,810,922.84 | 18,421,638.43 |
租赁负债 | 20,385,320.99 | 3,057,798.15 | 22,447,355.78 | 3,367,103.36 |
预计2024年下半年支付的职工薪酬 | 5,872,472.70 | 880,870.91 | ||
递延收益 | 13,393,333.25 | 2,008,999.99 | ||
合计 | 346,861,252.91 | 52,029,187.96 | 209,631,476.90 | 31,444,721.5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12,174,017.52 | 16,826,102.63 | 37,249,737.96 | 5,587,460.69 |
使用权资产 | 19,131,742.14 | 2,869,761.32 | 21,295,695.13 | 3,194,354.27 |
合计 | 131,305,759.66 | 19,695,863.95 | 58,545,433.09 | 8,781,814.9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274,389,503.30 | 274,389,503.30 | 75,583,211.40 | 75,583,211.40 | ||
合计 | 274,389,503.30 | 274,389,503.30 | 75,583,211.40 | 75,583,211.40 |
其他说明:
无
(三十一)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三十二)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三)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四)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五)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82,436,542.12 | 75,325,798.23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82,436,542.12 | 75,325,798.2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三十六)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210,061,218.99 | 247,821,360.00 |
设备款 | 24,409,264.90 | 5,549,396.85 |
技术服务费 | 16,861,318.20 | 19,811,016.13 |
外协加工费 | 12,177,713.99 | 6,542,679.88 |
其他 | 1,988,681.67 | 3,698,721.02 |
合计 | 265,498,197.75 | 283,423,173.8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20,136,209.63 | 暂估未结算 |
供应商二 | 3,040,982.08 | 暂估未结算 |
供应商三 | 2,706,130.00 | 暂估未结算 |
供应商四 | 2,346,601.74 | 暂估未结算 |
供应商五 | 1,665,130.00 | 暂估未结算 |
合计 | 29,895,053.4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七)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八)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771,726.91 | 7,642,840.45 |
合计 | 4,771,726.91 | 7,642,840.4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十九)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3,686,629.35 | 254,481,132.26 | 256,907,296.81 | 21,260,464.8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9,529,740.19 | 29,529,740.19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3,686,629.35 | 284,010,872.45 | 286,437,037.00 | 21,260,464.8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381,581.79 | 182,947,080.33 | 185,922,048.55 | 18,406,613.57 |
二、职工福利费 | 1,160,343.15 | 11,070,339.50 | 10,873,964.62 | 1,356,718.03 |
三、社会保险费 | 11,753,140.16 | 11,753,140.1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513,973.72 | 10,513,973.72 | ||
工伤保险费 | 1,007,794.25 | 1,007,794.25 | ||
生育保险费 | 231,372.19 | 231,372.19 | ||
四、住房公积金 | 28,743,008.00 | 28,743,008.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44,704.41 | 5,167,668.85 | 5,121,782.25 | 1,190,591.0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14,799,895.42 | 14,493,353.23 | 306,542.19 | |
合计 | 23,686,629.35 | 254,481,132.26 | 256,907,296.81 | 21,260,464.8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229,835.70 | 20,229,835.70 | ||
2、失业保险费 | 853,504.49 | 853,504.4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8,446,400.00 | 8,446,400.00 | ||
合计 | 29,529,740.19 | 29,529,740.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四十)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030,928.90 | |
企业所得税 | 29,765,742.91 | 10,983,891.05 |
个人所得税 | 2,873,997.48 | 2,201,433.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3,825.36 | 130,430.76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240,940.55 | 93,164.84 |
其他税费 | 221,841.90 | 160,338.17 |
合计 | 37,437,277.10 | 13,569,257.92 |
其他说明:
无
(四十一)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45,879.17 | |
应付股利 | 14,183,059.27 | |
其他应付款 | 1,555,063.85 | 1,937,911.39 |
合计 | 15,738,123.12 | 1,983,790.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5,879.17 | |
合计 | 45,879.17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4,183,059.27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14,183,059.2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 54,444.26 | |
代收付款项 | 140,872.72 | 266,600.71 |
其他 | 1,359,746.87 | 1,671,310.68 |
合计 | 1,555,063.85 | 1,937,911.3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四十二)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三)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026,216.67 | 22,013,108.3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398,957.04 | 6,160,868.71 |
合计 | 51,425,173.71 | 28,173,977.04 |
其他说明:
无
(四十四)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1,318,800.00 | |
待结转销项税 | 620,079.35 | 889,605.38 |
合计 | 620,079.35 | 2,208,405.3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五)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3,019,662.50 | 77,000,000.00 |
合计 | 33,019,662.50 | 77,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四十六)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十七)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0,074,191.09 | 22,238,538.81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970,220.87 | -1,438,923.5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7,398,957.04 | 6,160,868.71 |
合计 | 11,705,013.18 | 14,638,746.59 |
其他说明:
无
(四十八)长期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21,608,881.51 | 15,497,414.56 |
合计 | 21,608,881.51 | 15,497,414.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长期应付款
3.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项目经费 | 15,497,414.56 | 17,920,000.00 | 11,808,533.05 | 21,608,881.51 | 项目拨款 |
合计 | 15,497,414.56 | 17,920,000.00 | 11,808,533.05 | 21,608,881.51 | / |
其他说明:
无
(四十九)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15,730,000.00 | 15,490,000.00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15,730,000.00 | 15,490,000.00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5,490,000.00 | 16,130,00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581,848.00 | 568,706.00 |
1.当期服务成本 | 131,848.00 | 98,706.00 |
2.过去服务成本 |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4、利息净额 | 450,000.00 | 470,000.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530,000.00 | -280,000.00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530,000.00 | -280,000.00 |
四、其他变动 | -871,848.00 | -928,706.00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2.已支付的福利 | -871,848.00 | -928,706.00 |
五、期末余额 | 15,730,000.00 | 15,490,000.00 |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15,490,000.00 | 16,130,000.00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581,848.00 | 568,706.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530,000.00 | -280,000.00 |
四、其他变动 | -871,848.00 | -928,706.00 |
五、期末余额 | 15,730,000.00 | 15,490,000.00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制度之外,公司为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在岗人员正式退休后和遗属提供以下离职后福利:
(1)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按年支付的节日慰问福利。该福利水平未来不调整,并且发放至
其身故为止。
(2)退休人员的按月支付的高龄补贴福利。该福利水平未来不调整,并且自 70 岁起发放至其身故为止。
(3)退休人员的按月支付的补充补贴福利。该福利水平未来不调整,并且发放至其身故为止。
(4)退休人员和在岗人员正式退休后的按年支付的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该福利水平将进行周期性调整,并且发放至其身故为止。
(5)遗属的按月支付的遗属补贴。该福利水平未来不调整,并且发放至其身故为止。 上述为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在岗人员正式退休后和遗属提供的离职后福利,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现金流亦不构成重大影响。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精算假设:
(1)折现率:折现时所采用的折现率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公司参考中国国债收益率选取恰当的折现率。2023年12月31日折现率为2.50%。
(2)年离职率:1.00%
(3)死亡率: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男表/女表 (China LifeInsurance Mortality Table (2010-2013) —CL5/CL6)
(4)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年增长率:6.00%
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1)2023年12月31日时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为1573万元。
(2)2023年12月31日时点重要精算假设:
项目 | 假设 |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变化额(万元) |
折现率 | +0.25% | -48 |
折现率 | -0.25% | 52 |
前述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在期末时点的影响相互独立。实际上,该计划受到多个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在相似或相反的方向上影响设定受益计划现值,而设定受益计划的敏感性会随时间而变化。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十)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一)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406,666.60 | 5,234,000.00 | 1,247,333.35 | 13,393,333.25 | 项目拨款 |
合计 | 9,406,666.60 | 5,234,000.00 | 1,247,333.35 | 13,393,333.2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加强项目管理和研发投入,积极承担政府相关项目的承研承制,收到的项目拨款本期增加。
(五十二)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三)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五十四)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五)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571,521,926.33 | 3,571,521,926.33 | ||
其他资本公积 | 12,067,500.00 | 807,500.00 | 12,875,000.00 | |
合计 | 3,583,589,426.33 | 807,500.00 | 3,584,396,926.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它资本增加807,500.00系收到中国振华拨付凤凰引才资金奖励。
(五十六)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七)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0,000.00 | -530,000.00 | -530,000.00 | -470,00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60,000.00 | -530,000.00 | -530,000.00 | -470,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0,000.00 | -530,000.00 | -530,000.00 | -47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五十八)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五十九)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5,458,749.06 | 63,077,391.16 | 108,536,140.22 | |
任意盈余公积 | 45,458,749.06 | 63,077,391.16 | 108,536,140.22 | |
合计 | 90,917,498.12 | 126,154,782.32 | 217,072,280.4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六十)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9,305,016.52 | 81,979,201.7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19,305,016.52 | 81,979,201.7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0,606,050.26 | 303,018,157.0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3,077,391.16 | 32,846,171.1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63,077,391.16 | 32,846,171.12 |
本期分配现金股利数 | 75,8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27,956,284.46 | 319,305,016.5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六十一)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94,421,060.13 | 329,367,761.55 | 777,022,641.22 | 175,855,554.30 5 |
其他业务 | 2,703,345.34 | 1,420,297.57 | 1,851,366.93 | 255,768.97 |
合计 | 1,297,124,405.47 | 330,788,059.12 | 778,874,008.15 | 176,111,323.2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1,297,124,405.47 | 330,788,059.12 |
集成电路 | 1,294,421,060.13 | 329,367,761.55 |
其他业务 | 2,703,345.34 | 1,420,297.5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297,124,405.47 | 330,788,059.12 |
境内 | 1,297,124,405.47 | 330,788,059.12 |
境外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297,124,405.47 | 330,788,059.12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297,124,405.47 | 330,788,059.12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1,297,124,405.47 | 330,788,059.12 |
直销 | 1,297,124,405.47 | 330,788,059.12 |
经销 | ||
合计 | 1,297,124,405.47 | 330,788,059.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六十二)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20,384.00 | 599,856.41 |
教育费附加 | 1,185,346.86 | 257,081.33 |
房产税 | 27,152.20 | 27,152.20 |
土地使用税 | 4,891.20 | 4,891.20 |
车船使用税 | 9,524.07 | 5,620.00 |
印花税 | 618,863.44 | 1,353,433.2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90,231.24 | 171,387.53 |
合计 | 4,856,393.01 | 2,419,421.88 |
其他说明:
无
(六十三)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5,823,100.43 | 32,282,482.09 |
样品及产品损耗 | 3,724,407.51 | 3,115,100.59 |
业务招待费 | 2,252,298.81 | 2,823,701.73 |
差旅费 | 2,165,419.04 | 1,725,682.57 |
房租费 | 1,361,106.72 | 1,080,384.20 |
车辆费 | 478,218.89 | 411,325.55 |
折旧费 | 252,385.12 | 215,342.30 |
快递费 | 195,384.80 | 250,967.56 |
物料消耗 | 155,970.26 | 192,840.43 |
办公费 | 73,765.48 | 165,224.26 |
展览费 | 42,148.11 | |
摊销费 | 35,168.60 | |
业务宣传费 | 161,650.77 | 62,053.09 |
其他 | 130,113.28 | 250,482.04 |
合计 | 46,851,137.82 | 42,575,586.41 |
其他说明:
无
(六十四)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9,945,714.55 | 60,304,227.69 |
租赁费 | 4,706,995.73 | 4,326,367.07 |
折旧及摊销费 | 3,526,045.45 | 2,083,850.13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3,448,578.82 | 6,576,961.59 |
业务招待费 | 1,415,619.35 | 1,340,039.64 |
差旅费 | 1,143,087.10 | 561,829.13 |
党建工作经费 | 416,678.49 | 42,395.85 |
办公费 | 3,728,169.81 | 3,381,152.75 |
修理费 | 315,626.96 | 486,230.83 |
车辆使用费 | 249,272.73 | 200,346.80 |
摊销费 | 2,536,276.91 | 1,515,984.57 |
其他 | 1,027,623.69 | 1,422,706.19 |
合计 | 92,459,689.59 | 82,242,092.24 |
其他说明:
无
(六十五)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0,276,355.96 | 37,027,984.51 |
材料费 | 42,799,295.50 | 19,564,925.15 |
折旧与摊销费 | 2,479,595.16 | 3,335,173.62 |
外协费 | 18,770,513.94 | 21,994,817.37 |
其他 | 8,728,052.90 | 6,167,661.91 |
合计 | 153,053,813.46 | 88,090,562.56 |
其他说明:
无
(六十六)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798,820.85 | 9,402,717.34 |
减:利息收入 | 45,248,120.38 | 6,649,687.26 |
手续费支出 | 28,642.62 | 32,600.07 |
其他支出 | 1,167,354.53 | 1,077,860.38 |
合计 | -42,253,302.38 | 3,863,490.53 |
其他说明:
无
(六十七)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47,333.35 | 1,040,000.0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615,527.38 | 8,998,078.18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4,270,563.66 | |
个税手续返还 | 213,123.22 | 98,799.60 |
合计 | 17,346,547.61 | 10,136,877.80 |
其他说明:
无
(六十八)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240,315.06 | |
合计 | 12,240,315.06 |
其他说明:
无
(六十九)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七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01,779.39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601,779.39 |
其他说明:
无
(七十一)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144,661.46 | -2,133,803.5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973,398.17 | -8,040,056.5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2,102.71 | -89,197.83 |
合计 | -20,900,839.42 | -10,263,057.89 |
其他说明:
无
(七十二)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139,485.19 | -2,671,799.3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139,485.19 | -2,671,799.36 |
其他说明:
无
(七十三)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27,321.50 | |
合计 | 27,321.50 |
其他说明:
无
(七十四)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429,100.00 | ||
其他 | 516.63 | 2,502.33 | 516.63 |
合计 | 516.63 | 431,602.33 | 516.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七十五)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0,000.00 | 50,000.00 | |
其他 | 575,709.03 | 87,013.21 | 575,709.03 |
合计 | 625,709.03 | 87,013.21 | 625,709.03 |
其他说明:
无
(七十六)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7,150,202.79 | 55,559,761.8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670,417.43 | -12,917,426.15 |
合计 | 97,479,785.36 | 42,642,335.7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09,919,061.4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6,487,859.2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966,588.9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54,816.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306,953.65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15,611,568.82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17,910.55 |
所得税费用 | 97,479,785.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七十七)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七十八)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国拨资金 | 17,920,000.00 | 60,205,000.00 |
利息收入 | 41,262,826.65 | 6,649,687.26 |
政府补助 | 17,612,257.08 | 7,290,039.20 |
营业外收入 | 104,380.64 | 2,501.24 |
暂收代付 | 3,883,767.46 | 3,705,894.84 |
往来款 | 209,400.28 | 2,787,002.07 |
其他 | 1,544,164.82 | 2,753,425.33 |
合计 | 82,536,796.93 | 83,393,549.9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管理费用 | 13,153,172.76 | 28,216,800.07 |
付现销售费用 | 7,765,405.93 | 4,868,229.47 |
付现研发费用 | 31,849,653.49 | 12,659,743.40 |
暂收代付 | 3,577,079.54 | 2,210,735.12 |
往来款 | 766,000.00 | 2,036,606.18 |
其他 | 109,160.97 | 266,699.03 |
合计 | 57,220,472.69 | 50,258,813.2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结构性存款本金 | 3,960,0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 12,240,315.06 | |
合计 | 3,972,240,315.06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资5,245,000,000.00元,已到期赎回3,960,000,000.00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 239,144,7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45,000,000.00 | |
合计 | 5,484,144,7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4,688.47万元用于购买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101#封测办公楼、102#食堂、103#封测厂房等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支付标的资产对价金额为人民币23,914.47万元(含增值税);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支付该项目建设过渡期建设费用;使用超募资金6,274.00万元支付该项目后续工程费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标的资产对价金额23,914.47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资5,245,000,000.00元,已到期赎回3,960,000,000.00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付款额 | 8,037,923.83 | 6,569,010.87 |
增资个税 | 720,000.00 | |
合计 | 8,037,923.83 | 7,289,010.8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动 | ||||||
租赁负债 | 14,638,746.59 | 1,877,055.12 | 1,056,678.29 | 11,705,013.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173,977.04 | 51,425,173.71 | 28,173,977.04 | 51,425,173.71 | ||
长期借款 | 77,000,000.00 | 171,004.17 | 125,125.00 | 44,026,216.67 | 33,019,662.50 | |
应付股利 | 89,983,059.27 | 75,800,000.00 | 14,183,059.27 | |||
应付利息 | 45,879.17 | 1,627,816.68 | 1,673,695.85 | |||
合计 | 119,858,602.80 | 143,207,053.83 | 107,649,853.01 | 45,082,894.96 | 110,332,908.66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十九)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12,439,276.04 | 338,475,805.2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139,485.19 | 2,671,799.36 |
信用减值损失 | 20,900,839.42 | 10,263,057.8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6,418,315.82 | 18,219,204.7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758,212.07 | 5,451,432.30 |
无形资产摊销 | 2,306,988.51 | 738,332.3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602,349.74 | 1,515,931.1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321.5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01,779.3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98,820.85 | 10,010,577.7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240,315.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584,466.42 | -14,096,319.04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914,048.99 | 1,178,892.8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545,269.64 | -266,544,086.2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0,404,738.18 | -365,675,630.0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229,471.58 | 31,923,519.5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55,025.14 | -225,867,482.2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59,030,367.26 | 3,008,591,064.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008,591,064.57 | 237,412,120.9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9,560,697.31 | 2,771,178,943.6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59,030,367.26 | 3,008,591,064.57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59,030,367.26 | 3,008,591,064.5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9,030,367.26 | 3,008,591,064.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十一)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十二)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总额1,810,607.52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0,331,586.2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 |
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软件园c302 | 55,660.84 | |
合计 | 55,660.84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八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一)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0,276,355.96 | 37,027,984.51 |
材料费 | 42,799,295.50 | 19,564,925.15 |
折旧与摊销费 | 2,479,595.16 | 3,335,173.62 |
外协费 | 18,770,513.94 | 21,994,817.37 |
其他 | 8,728,052.90 | 6,167,661.91 |
合计 | 153,053,813.46 | 88,090,562.5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53,053,813.46 | 88,090,562.5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无
(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三)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三)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四)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环宇芯 科技有限公 司 | 成都市 | 1,000.00 | 成都市 | 集成电路设计、 制造、销售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成都环宇芯 科技有限公 司 | 45.00% | 183.32 | 1,418.31 | 3,717.1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公司名称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成都环宇芯 | 33,302.96 | 5,890.36 | 39,193.32 | 21,065.02 | 1,578.86 | 22,643.88 | 21,051.86 | 5,953.43 | 27,005.29 | 14,026.80 | 2,038.67 | 16,065.4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成都环宇芯 | 24,286.30 | 8,696.40 | 8,696.40 | 1,378.48 | 19,430.04 | 7,879.48 | 7,879.48 | 2,528.22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9,406,666.60 | 6,000,000.00 | 1,247,333.35 | 766,000.00 | 13,393,333.2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406,666.60 | 6,000,000.00 | 1,247,333.35 | 766,000.00 | 13,393,333.25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247,333.35 | 1,040,000.02 |
与收益相关 | 11,615,527.38 | 8,998,078.18 |
合计 | 12,862,860.73 | 10,038,078.2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大化。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本公司通过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债务管理利息成本。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当收支以不同于本公司记账本位币的外币结算时)有关。本公司外销占比较小,故外汇变动风险较小。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衍生金融工具及应收款项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1,289,394,259.39 | 1,289,394,259.39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89,394,259.39 | 1,289,394,259.3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89,394,259.39 | 1,289,394,259.39 | ||
(1)结构性存款 | 1,288,601,779.39 | 1,288,601,779.39 | ||
(2)应收款项融资 | 792,480.00 | 792,48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89,394,259.39 | 1,289,394,259.3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以公平交易价格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以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利息及本金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贵阳市 | 通讯信息整 机、电子元器 件产品,光机 电一体化设备 及服务 | 247,291.42 | 40.12 | 40.1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0.12%的股份,期末持股数为80,239,970 股,所持股份类别为国有法人股。 经营范围:通讯信息整机、电子元器件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服务。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中瑞高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成都锦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武汉中电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桂林长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新天动力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同一母公司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同一母公司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同一母公司 |
北京振华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贵州振华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贵州振华红云电子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直接控制并担任法人代表 |
浙江宇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直接控制并担任法人代表 |
西安环宇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间接控制 |
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间接控制 |
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现任董事担任董事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1,681.42 | 197,619.48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新天动力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53,702.39 | 2,267,245.43 |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外协加工 | 5,573,272.92 | 16,804,258.09 |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无形资产 | 466,981.13 | |||
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786,718.58 | 352,159.43 |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釆购商品 | 946,445.12 | 892,893.14 |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60,602.05 | 1,112,467.74 |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采购商品、外协加工 | 4,940,381.14 | 12,880.53 |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0,732.76 | 148,959.27 | ||
西安环宇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外协检测 | 2,047,905.47 | 1,852,005.87 |
深圳市聚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7,522.95 | |||
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外协加工 | 394,516.36 | 597,762.17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744,575.69 | |||
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外协加工 | 203,212.40 |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外协检测 | 7,362.83 | 19,990.00 | ||
北京振华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3,724.44 | |||
贵州振华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系统运维 | 57,075.47 | 30,641.51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建筑 | 17,024,308.87 | 45,429,484.51 |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外协检测、加工 | 3,171,729.35 | 4,546,209.84 | ||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 展位费 | 20,377.36 | 6,603.77 | ||
中电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5,288.00 | |||
上海乐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98,230.08 |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4,026.55 | 156,878.78 | ||
北京中瑞高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207,547.16 | |||
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353.98 | |||
合计 | 43,988,315.47 | 75,723,018.5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外协试验 | 182,904.92 | |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948,422.45 | 8,271,295.59 |
贵州振华红云电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销售商品 | 349,539.82 | 113,000.01 |
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9,061.06 | 397,045.68 |
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99,407.08 | 125,504.42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48,203.54 |
成都锦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123.89 |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推广服务费 | 6,603.77 | |
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07.96 | 46,460.18 |
南京中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60,922.12 |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5,948.68 | 180,876.11 |
武汉中电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8,539.82 | 74,336.28 |
桂林长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80,500.00 | 10,827.44 |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5,132.75 | |
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743.36 | 5,654.87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40,530.97 | 4,210,619.52 |
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203.54 | |
中电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955.75 |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6,051.32 | |
合计 | — | 33,950,939.24 | 14,701,183.6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销售材料、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房屋、车辆等。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1,633,929.84 | 1,633,929.84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租赁 | 44,107.08 | 44,107.08 |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130,476.19 | 130,476.19 | ||||||||
北京振华电子有限公司 | 房屋 | 26,666.67 | |||||||||
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 | 3,554.74 | |||||||||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 车辆 | 108,997.44 | 108,997.44 | ||||||||
合计 | — | 1,917,510.55 | 1,947,731.9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租赁房屋、车辆等。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受让资产 | 239,144,70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5,266,708.64 | 13,614,285.27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合计为2,865,725.82元;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为115,097,551.69元。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浙江宇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20,000.00 | |||
预付款项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7,377.8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239,144,700.00 | |||
应收账款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7,096.00 | 163,548.00 | 327,096.00 | 98,128.80 |
应收账款 |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31,440.00 | 1,257.60 |
应收账款 | 中电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400.00 | 1,170.00 | ||
应收账款 | 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53,270.00 | 2,663.50 | 345,696.00 | 13,827.84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749,480.00 | 9,543.00 | 3,923,720.00 | 156,948.80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17,323,720.00 | 345,925.27 | 1,501,750.00 | 60,070.00 |
应收账款 | 南京中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37,670.16 | 37,506.81 | ||
应收账款 | 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58,470.00 | 2,431.50 | ||
应收账款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63,338.00 | 3,166.90 | ||
应收账款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87,522.00 | 1,875.22 | 204,390.00 | 8,175.60 |
应收账款 | 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110,670.00 | 1,106.70 | ||
应收账款 | 锦州辽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760.00 | 1,876.00 | ||
应收账款 | 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53,300.00 | 5,258.00 | 52,500.00 | 2,100.00 |
应收账款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94,980.00 | 949.80 | 127,690.00 | 5,107.60 |
应收账款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2,855.00 | 15,614.70 | 8,385.00 | 838.5 |
应收账款 | 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000.00 | 1,650.00 | ||
应收票据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00 | 2,500.00 | ||
应收票据 | 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182,969.00 | 9,148.45 | ||
应收票据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2,085,040.00 | 208,504.00 | 500,000.00 | 20,000.00 |
应收票据 |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2,428,321.60 | 121,416.08 | 8,850,442.00 | 354,017.68 |
应收票据 | 南京中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25,850.00 | 41,034.00 | ||
应收票据 | 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227,660.00 | 2,276.60 | ||
应收票据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427,690.00 | 15,769.00 | 51,720.00 | 2,068.80 |
合计 | — | 264,007,481.60 | 914,516.72 | 17,914,487.04 | 802,958.03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176,303.23 | 131,021.30 |
应付账款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18,925.00 | 15,554.28 |
应付账款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478,500.00 | |
应付账款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新天动力有限公司 | 35,200.00 | 186,832.86 |
应付账款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0.00 | 5,149.04 |
应付账款 | 西安环宇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170,941.04 | 592,385.10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104,330.00 | 214,357.17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230,428.58 | 104,228.58 |
应付账款 | 上海乐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398,230.08 |
应付账款 | 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443,314.92 |
应付账款 | 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0.00 | |
应付账款 | 贵州振华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 42,709.43 |
应付账款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0.00 | 19,990.00 |
应付账款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854,271.79 | 3,115,489.23 |
应付账款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02,251.58 | 4,705,026.68 |
应付票据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2,297,311.30 | 1,191,821.00 |
应付票据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2,744,406.48 | 2,345,868.00 |
应付票据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1,008,168.00 | 621,839.00 |
应付票据 | 西安环宇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1,795,416.70 | 1,318,472.72 |
应付票据 | 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 | 0.00 | 1,014,230.65 |
应付票据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29,588.00 | |
应付票据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143,660.00 | |
应付票据 |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0.00 | 196,100.00 |
应付票据 | 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160,400.00 | 237,737.40 |
应付票据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79,380.15 | 1,946,535.00 |
应付票据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76,186.00 | 12,491,138.50 |
合同负债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合同负债 | 中电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4,800.00 |
合同负债 | 陕西思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7,200.00 |
合计 | — | 23,898,377.28 | 31,307,321.51 |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40,6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令第 20 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11 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 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7】152 号)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框架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人员:
(2)资金筹集与分配;
(3)账户管理:
(4)权益归属:
(5)基金管理:
(6)待遇计发与支付方式:
(7)细则的变更和终止:
(8)组织管理和监督;
(9)附则。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647,649,109.80 | 244,909,633.94 |
7-12个月 | 388,366,833.94 | 128,939,100.89 |
1年以内小计 | 1,036,015,943.74 | 373,848,734.83 |
1至2年 | 116,684,936.12 | 38,293,138.59 |
2至3年 | 8,046,345.90 | 4,030,663.44 |
3至4年 | 2,627,368.99 | 668,550.34 |
4至5年 | 577,404.00 | 389,042.50 |
5年以上 | 479,930.30 | 112,277.40 |
合计 | 1,164,431,929.05 | 417,342,407.1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64,431,929.05 | 100.00 | 42,117,287.38 | 3.62 | 1,122,314,641.67 | 417,342,407.10 | 100.00 | 20,426,680.17 | 4.89 | 396,915,726.93 |
其中: | ||||||||||
组合1:国内非合并范围客 | 1,164,431,929.05 | 100.00 | 42,117,287.38 | 3.62 | 1,122,314,641.67 | 411,198,402.55 | 98.53 | 20,426,680.17 | 4.97 | 390,771,722.38 |
组合2:国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6,144,004.55 | 1.47 | 6,144,004.55 | |||||||
合计 | 1,164,431,929.05 | —— | 42,117,287.38 | —— | 1,122,314,641.67 | 417,342,407.10 | —— | 20,426,680.17 | —— | 396,915,726.9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647,649,109.80 | 6,476,491.10 | 1.00 |
7-12个月 | 388,366,833.94 | 19,418,341.70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036,015,943.74 | 25,894,832.80 | 2.50 |
1至2年 | 116,684,936.12 | 11,668,493.61 | 10.00 |
2至3年 | 8,046,345.90 | 2,413,903.77 | 30.00 |
3至4年 | 2,627,368.99 | 1,313,684.50 | 50.00 |
4至5年 | 577,404.00 | 346,442.40 | 60.00 |
5年以上 | 479,930.30 | 479,930.30 | 100.00 |
合计 | 1,164,431,929.05 | 42,117,287.38 | 3.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详见附注五、1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426,680.17 | 20,426,680.1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0,426,680.17 | 20,426,680.17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690,607.21 | 21,690,607.2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2,117,287.38 | 42,117,287.3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426,680.17 | 21,690,607.21 | 42,117,287.38 | |||
其中:账龄组合 | 20,426,680.17 | 21,690,607.21 | 42,117,287.38 | |||
合计 | 20,426,680.17 | 21,690,607.21 | 42,117,287.3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632,826,540.92 | 632,826,540.92 | 54.35 | 23,780,790.77 |
客户二 | 107,254,159.00 | 107,254,159.00 | 9.21 | 1,072,541.59 | |
客户三 | 51,122,789.90 | 51,122,789.90 | 4.39 | 556,872.38 | |
客户四 | 39,339,564.00 | 39,339,564.00 | 3.38 | 1,800,410.15 | |
客户五 | 35,439,340.00 | 35,439,340.00 | 3.04 | 354,393.40 | |
合计 | 865,982,393.82 | 865,982,393.82 | 74.37 | 27,565,008.2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其他应收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7,334,850.23 | |
其他应收款 | 61,598,317.99 | 51,059,108.48 |
合计 | 78,933,168.22 | 51,059,108.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17,334,850.23 | |
合计 | 17,334,850.23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0-6个月 | 61,556,487.58 | 51,081,138.46 |
7-12个月 | 17,624.86 | |
1年以内小计 | 61,574,112.44 | 51,081,138.46 |
1至2年 | 35,900.00 | 21,400.00 |
2至3年 | 11,000.00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1,621,012.44 | 51,102,538.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委托贷款 | 60,064,166.67 | 50,048,888.89 |
代缴款项 | 274,669.77 | 174,475.81 |
保证金 | 483,316.00 | 76,684.40 |
其他 | 798,860.00 | 802,489.36 |
合计 | 61,621,012.44 | 51,102,538.4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3,429.98 | 43,429.9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43,429.98 | 43,429.9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20,735.53 | 20,735.5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2,694.45 | 22,694.4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43,429.98 | 20,735.53 | 22,694.45 | |||
其中:账龄组合 | 43,429.98 | 20,735.53 | 22,694.45 | |||
合计 | 43,429.98 | 20,735.53 | 22,694.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60,064,166.67 | 97.47 | 委托贷款 | 1年以内 | |
西安建投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1,216.00 | 0.31 | 租房保证金 | 1年以内 | 1,912.16 |
吕洋 | 289,666.67 | 0.47 | 租房保证金 | 1年以内 | 2,896.67 |
南京丽宁电子有限公司 | 235,000.00 | 0.38 | 租房保证金 | 1年以内 | 2,350.00 |
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232,440.16 | 0.38 | 代扣代缴费用 | 1年以内 | 2,324.40 |
合计 | 61,012,489.50 | 99.01 | / | / | 9,483.2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合计 | 5,500,000.00 | 5,5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47,773,144.16 | 369,099,519.74 | 752,536,624.87 | 238,742,276.64 |
其他业务 | 9,861,714.78 | 999,505.10 | 7,846,513.38 | 4,036,358.49 |
合计 | 1,257,634,858.94 | 370,099,024.84 | 760,383,138.25 | 242,778,635.1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1,257,634,858.94 | 370,099,024.84 |
集成电路 | 1,247,773,144.16 | 369,099,519.74 |
其他业务 | 9,861,714.78 | 999,505.1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257,634,858.94 | 370,099,024.84 |
境内 | 1,257,634,858.94 | 370,099,024.84 |
境外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257,634,858.94 | 370,099,024.84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257,634,858.94 | 370,099,024.84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1,257,634,858.94 | 370,099,024.84 |
直销 | 1,257,634,858.94 | 370,099,024.84 |
经销 | ||
合计 | 1,257,634,858.94 | 370,099,024.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334,850.23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240,315.06 | |
合计 | 29,575,165.29 |
其他说明:
无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321.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862,860.7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842,094.45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5,192.4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16,062.6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1,616.80 | |
合计 | 23,429,404.8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71 | 3.0530 | 3.05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18 | 2.9359 | 2.935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国荣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8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